大股東對自己的控股股票也未必了解,未必能拋在高點。這就是所謂的燈下黑。這樣的專例子屬很多,比如太平洋,整個2012、2013年度,前三大股東幾乎減持掉了自己持有的全部份額,結果在14年初,太平洋就開始領漲券商板塊,走獨立行情。有人減持不看好,也有人接盤看好。
② 大股東減持是利好還是利空
大股東減持抄解讀為偏利空,股票市場襲的投資原理是:當投資者看好某公司未來發債前景的,可以買入該公司股票,待公司盈利後,獲取公司分紅。大股東既然減持公司股票,說明大股東有可能發現更好的投資項目或者長期不看好公司股價的上升空間,基於此兩點出發大股東減持偏利空
③ 大股東減持是利好還是利空
利空。
因為大股東一般在情勢好的情況下是不會減持的,大股東內的減持代表著主容力的逃跑,所以是利空的。
轉讓的對象不同,那麼所釋放的多空信號也是不同的,這個不能一概而論。 如是直接轉讓給二級市場的話,肯定是利空,建議拋出。 如果是轉讓給另外一家機構或者投資人的話就是利好,可以繼續持用。說明股權結構有變更了,但是會提升業績,是大利好。
(3)3月份大股東減持擴展閱讀:
對空頭有利,且能促使股價下跌的因素和消息。比如2010年1月12日,央行宣布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重大利空消息,導致13日滬指跌2.8%,深成指跌2.97%。存款准備金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准備的在中央銀行的存款,中央銀行要求的存款准備金占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備金率。
④ 大股東減持,是什麼意思
股東減持來就是指自持股比例較高的股東,包括大股東賣出手中股票,降低持股比例就稱之為減持,這種行為對股票價格的影響要遠遠大於中小散戶減倉。
大股東減持具有以下方面的意義:
第一:大股東以及重要股東減持上市公司股票,公司缺錢用用減持來補漏洞,還有一方面就是對公司的未來不看好的可能性。
第二:在牛市暴漲的情況下,重要股東減持,意味著公司股價已經被高估,出現了泡沫。
第三:就是大股東以及重要股東以及公司高管減持,是純粹的套現,按照人家的話來講,創業這么多年了,拿點錢出來花很正常,這句話好像我記得是某個傳媒公司的老總說的,這種類型的減持,只要公司是屬於朝陽產業,那麼即使有波動那也是短暫的,對於長期的走勢影響不大。
⑤ 大股東減持是利好還是利空
轉讓的對象不同,那麼所釋放的多空信號也是不同的,這個不能一概而論。 如是直接轉讓給版二級權市場的話,肯定是利空了,建議拋出。 如果是轉讓給另外一家機構或者投資人的話就是利好,可以繼續持用。說明股權結構有變更了,但是會提升業績,是大利好
⑥ 股東減持新規什麼時候開始
5月26日,抄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襲表示,證監會將就大股東減持行為出台新的規范措施。5月27日證監會就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有關股東減持股份行為,公布了修改後的減持制度,發布關於《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對此,上交所、深交所迅速作出響應,分別發布了相關實施細則。新規從減持數量、減持方式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對上市公司股東的減持股份行為作出了要求。
⑦ 大股東減持是利好還是利空
轉讓的對象不同,那麼所釋放的多空信號也是不同的,這個不能一概而論。 如是直接轉回讓給二級市場的話答,肯定是利空了,建議拋出。 如果是轉讓給另外一家機構或者投資人的話就是利好,可以繼續持用。說明股權結構有變更了,但是會提升業績,是大利好
⑧ 大股東減持是好事還是壞事
不是好事。
大股東減持一直被投資者看作利空。每當出現大股東減持的消息,不僅個股會出現較大幅度的下挫,如果減持比較集中,還會對整個股市產生沖擊和影響。大股東、董監高集中、大規模減持沖擊市場,給其他投資者帶來傷害。
大股東減持、特別是大規模減持是對企業前景不看好的表現。更重要的是中國的上市公司,多數的大股東減持不是為了投資更好的產業、更好的項目,而是將資金轉移或圈錢走人。
(8)3月份大股東減持擴展閱讀:
證監會2016年1月7日發布《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自2016年1月9日起施行。這項規定是對去年證監會發布的18號公告的補充和銜接。
18號公告明確提出,從2015年7月8日起6個月內,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5%以上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本公司股份。也正是因為這份公告,才有了今年1月8日可能會出現大股東減持潮的傳言,且減持額度高達萬億以上。
從總體上講,對大股東以及董監高等的減持行為是一種約束,對可能出現的大股東及董監高大規模減持是一種規范。特別在股市尚處於不太穩定的情況下,做出這樣的約束是完全符合實際的。但是,這樣的方式,也是不利於股市的健康有序發展的。
⑨ 大股東減持規則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解釋新規時表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計劃在解除專限售後六個月屬以內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股份達到5%以上的,應該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擬出售的數量、時間、價格區間等;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後六個月以內暫無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計劃的,應該承諾:如果第一筆減持起六個月內減持數量達到5%以上的,他們將於第一次減持前兩個交易日內通過上市公司對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規定,:即當買入股份比例首次達到5%時,必須暫停買入行為,並及時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在上述報告、公告的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份;對於持股比例已達5%以上的投資者,股份每增加或減少5%,均應及時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在報告期及報告後兩日內不得再進行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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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 大股東減持股票規定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解釋新規時表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計劃在版解除限售後六個月以內通權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股份達到5%以上的,應該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擬出售的數量、時間、價格區間等;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後六個月以內暫無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計劃的,應該承諾:如果第一筆減持起六個月內減持數量達到5%以上的,他們將於第一次減持前兩個交易日內通過上市公司對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規定,:即當買入股份比例首次達到5%時,必須暫停買入行為,並及時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在上述報告、公告的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份;對於持股比例已達5%以上的投資者,股份每增加或減少5%,均應及時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在報告期及報告後兩日內不得再進行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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