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購,小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小股東有權積極參與股東大會決議,並作出公司合並的特別決議
董事會起草的公司合並協議草案並非已經成立和生效的合同。只有當合並各方公司的股東會分別作出同意合並的特別決議後,公司才能依法成立。股東會有權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公司法》第38條第1款第9項)。
公司合並對公司股東來說關系重大,公司合並屬於資本絕對多數決事項,而非資本簡單多數決事項,公司合並決議屬特別決議,而非普通決議。因此,股東會作出公司合並的決議時,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有限責任公司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公司法》第44條第2款),或者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股份有限公司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公司法》第104條第2款)。倘若公司發行了不同類別的股份,那麼公司合並決議還需得到各類股份股東以絕對資本多數決規則表示同意。
小股東有權對有瑕疵的公司合並決議尋求司法救濟
《公司法》第22條則嚴格區分了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的不同瑕疵,並在此基礎上分別規定了不同的救濟措施:公司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股東會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有此制度設計,控制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在行使表決權、企圖坑害公司和股東利益之前不得不三思而行。
小股東有權對無效的公司合並協議尋求司法救濟
違反《公司法》、《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中強制性規定的公司合並協議無效。鑒於公司合並涉及多方公司及其股東、職工、債權人等利益相關者的切身利益,公司合並無效只能由法院通過司法審查程序予以確認。公司合並中的小股東均可向法院提起公司合並無效確認之訴。
望採納
http://jjckb.xinhuanet.com/opinion/2012-09/04/content_398903.htm
2. 如果一個公司即將被收購,股東該怎樣選擇
看你是否看好新的大老闆
如果看好,那就繼續呆著
如果不看好,股份賣了走人
3. 通過收購成為第一、第二大或第三大股東分別有有什麼利益和好處
1.大股東,那麼就是說了算的,公司怎麼經營都是大股東說了算的,這內個就是大股東的好處
其他小容股東,如果聯合起來持股比例還是沒有大股東多,那麼就沒什麼特別的好處,跟著大股東混
2.青啤的股權比較分散,大股東持股也就在20%左右,新華都現在的目的先做二股東,介入經營,將來有機會再做大股東
現在的利益肯定是只能通過分紅實現了,或者將來再把股份賣了,賺個差價什麼的
3.如果收購了一個公司100%的股份,那麼就不止是品牌了,包括工廠等資產全部也收購了
所以,收購股份了,絕對不會說把資產排除在外的
4. 15%的大股東是否有效抵制惡意收購
一般來說來,採用這種手段針對的是公司源股權相對分散或公司股價被明顯低估的目標公司、兼並與反兼並展開激烈的斗爭往往難以避免。目標公司在發展中,是一種主動的,第二種則是狙擊式公開購買,不如說它更可以作為一種股東利益的保障並能有效促成該收購行為。而在一般情況下,在准備得當後才開始向目標公司發難,公司為擴大自己的實力。一個CEO可以輕而易舉得回絕收購公司的要約,激烈的收購和反收購將會持續整個過程。在協議收購失敗後。狙擊式公開購買最初通常是隱蔽的,而是直接以高於該股票市價的報價,不願意看到公司被人控制,(通常是在國家要求的公告起點內,改善自己的經營結構或吃掉自己的競爭對手,收購方與目標公司既不做事先的溝通,以獲得公司的控制權以完成收購的目的,股東接受惡意收購也不排除其短期行為的可能性。投票委託書收購系收購目標公司中小股東的投票委託書,而直接在市場上展開收購行為。 就惡意收購來看,對於一家其管理部門並不願意公司被收購的目標公司來說
5. 目標企業管理層一般採用哪些方式來阻止投標方惡意收購目標企業的股東如何從他們管理層的防禦策略中獲利
資本已經成為市場競爭中重要的攪局者,但是資本是善是惡真的很難預料,既有正向的賦能作用,但是如果是競爭對手或者市場投機者,那資本就變成了惡意和所謂的「野蠻人」,那麼目標企業經營管理層該採取哪些措施阻止惡意收購呢?
1、搬救兵–白衣騎士策略,是指拉來一個關系密切的企業與惡意收購方競爭,抬高價格讓其知難而退;
2、搬救兵–尋求政府政策支持,目標企業被惡意收購後很可能出現企業經營動盪和裁員等影響社會安定的要素,政府對這類搞壞市場行業的情況也是非常寄回的,不排除出台相關政策阻止收購,之前寶能想控制萬科,最後有關部門出手大家都知道結局如何了;
3、自救–焦土計劃,這是一種自殘策略,目標公司大量舉債或高價收購無用資產,搞亂財務結構,嚇走收購方,這個不到萬不得已不建議這么做;
4、自救–毒丸計劃,通過給予股東特權惡心收購方,如果收購方堅持收購,其他股東就有權低價買入股票,稀釋收購方的股權;
5、自救–驅鯊劑條款,用限制每年董事變動比例的方式,讓收購方即使收購成功,也無法迅速控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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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自救–降落傘策略,通過增加解聘費,增加收購方未來更換高層的成本,這樣收購完成後想要換掉原來的管理層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讓收購方望而退卻;
7、轉守為攻–帕克曼防禦術,目標企業不想被收就主動出手收了收購方,不過這招的前提是目標企業要很有錢,
當年保時捷惡意收購大眾,大眾正是趁保時捷資金告急反撲,反收購了保時捷,用的就是這招!
這些策略既可單獨使用也能組合出擊,要看具體情況來定。至於股東如何從管理層的防禦政策中獲利,這可是偽命題,因為並不是所有股東都和管理層一條心,他們只想逐利,被收購說不定還能抬高股價他們正好可以賺一筆,所以有些股東還會建議管理層接受收購,所以能在防禦中實現獲利最好,但是要認清哪些重要股東是站哪一方的,要說明利害關系,爭取到他們的支持,這才能在長遠經營中實現更大的獲利!
6. 被並購公司的股東能辭職嗎
一家公司的股東,公司被另一家公司收購了60%的股份,並給了原股東一部分內補償金,並在並容購合同上約定了原股東5年內不能離職,現在不到五年,想辭職是不可以的。
因為在並購合同(符合《合同法》的有效合同)中已經加入「原股東5年內不能離職」附加條款,除非並購方主動的辭退的,你自己的辭退就是違約,要承擔《合同法》和並購合同中的違約責任。
7. 合資公司法人大股東被收購 小股東怎麼辦
如果對方正常的話,是不會對你們不利的,現在他們控股你們,既然是競爭對手,現在就強強聯合了。或者要是你們資金足夠可以商談把股份回購回來。無論如何,做好你們的本職工作就好。
8. 我現在收購一家公司的股權,錢是可以直接跟原股東交易還是要經過原公司賬戶
股權交易是股東之間買賣股份的因為,所以一般不通過公司賬戶,而是股東間賬戶進行
9. 公司被收購後,股東怎樣才知道公司的資產和股權結算
股東可以依法行使知情權,通過查閱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等,對公司的情況進行充分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