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第一、第二大股東均是美籍華人,是否可以在國內上市
看注冊地,國內注冊的可以,國外注冊的不行
A股里有很多外資控股的公司
㈡ 在上市公司股東表中哪些代表的是外資持股
在上市公司股東中表達的外資持有是很重要的,希望也很多人都能夠明白持有股的代表性和意義
㈢ 中國目前12家股份制商業銀行都有哪些是外資控股或者外資占很大比例的
廣東發展銀行、浙江商業銀行基本變成外資銀行了
㈣ 投資者是外國人,法定代表人是中國人,那是屬於外資企業嗎如果1個股東是外國人1個是中國人,是什麼性質
投資者是外國人,法定代表人是中國人,屬於外商投資企業。如果1個股東是外國人1個是中國人,也是外商投資企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外商投資企業,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國投資者投資,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經登記注冊設立的企業。
關於外商投資企業的注冊資金要求,同國內企業要求相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第四條規定,國家對外商投資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
也就是說,除特殊行業外,外商投資企業也是認繳制,注冊資本數量沒有限制。
特殊行業注冊資本要求示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十七條規定,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注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二百萬元。
(4)山西證券大股東有外資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外商投資,是指外國的自然人、企業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稱外國投資者)直接或者間接在中國境內進行的投資活動,包括下列情形:
(一)外國投資者單獨或者與其他投資者共同在中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
(二)外國投資者取得中國境內企業的股份、股權、財產份額或者其他類似權益;
(三)外國投資者單獨或者與其他投資者共同在中國境內投資新建項目;
(四)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資。
本法所稱外商投資企業,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國投資者投資,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經登記注冊設立的企業。
第三條國家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鼓勵外國投資者依法在中國境內投資。
國家實行高水平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資促進機制,營造穩定、透明、可預期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第四條國家對外商投資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
前款所稱准入前國民待遇,是指在投資准入階段給予外國投資者及其投資不低於本國投資者及其投資的待遇;所稱負面清單,是指國家規定在特定領域對外商投資實施的准入特別管理措施。國家對負面清單之外的外商投資,給予國民待遇。
負面清單由國務院發布或者批准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對外國投資者准入待遇有更優惠規定的,可以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㈤ 是不是所有的股份制銀行都是國家占據大股東,另外《外資銀行》又有哪些是
股份制銀行大股東大多都是政府財政,地方性銀行大股東大多都是國資背景大型企業,小股東中也有個人,占股相對較小。
外資銀行在國內也比較多:澳大利亞紐西蘭銀行、澳洲聯邦銀行、巴伐利亞銀行、巴黎銀行、巴黎國民銀行、寶生銀行、比利時聯合銀行、比利時通用銀行、大華銀行、道亨銀行、德國商業銀行、德國中央合作銀行、德累斯登銀行、德意志銀行、東方匯理銀行、東京三菱銀行、東亞銀行、東洋信託銀行、法國里昂信貸銀行、法國外貿銀行、法國興業銀行、福岡銀行、富士銀行、廣島銀行、韓國產業銀行、韓國國民銀行、韓匯銀行、韓亞銀行、荷蘭合作銀行、荷蘭商業銀行、荷蘭萬貝銀行、荷蘭銀行、恆生銀行、橫濱銀行、花旗銀行、華聯銀行、華僑銀行、華一銀行、加拿大國民銀行、加州聯合銀行、捷克儲蓄銀行、靜岡銀行、羅馬銀行、美國波士頓銀行、美國大通銀行、美國美洲銀行、美國運通銀行、美聯銀行、名古屋銀行、國際銀行、紐約銀行、盤谷銀行、瑞士信貸第1波士頓銀行、瑞士銀行、三和銀行、三菱信託銀行、巴黎國際銀行、匯豐銀行、渣打銀行、首都銀行。。。。等
上述銀行絕大多數只有辦事處,沒有分支行,9成在上海。而且大多數外資銀行在國內是不能辦理存貸業務的,需要代理行。
㈥ 誰持有山西證券股份的有哪些上市公司
山西證券成立於1988年。國信集團是山西證券第一大股東,持有9.2億股,占發行前總股本專46%。此外,太鋼集團、山西國屬電、海鑫實業、中信國安集團、山焦集團和汾酒集團分別持有山西證券23%、15.34%、3.84%到1.53%股份。
裡面好象沒有上市公司,都是集團,股份是否在集團的上市公司名下可以再詳查一下,看這份名單山西證券的股權應該不在上市公司手上而在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手裡.
㈦ 請問:外資可以成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嗎基金可以是第一大股東嗎
A股裡面外資為抄公司第一大股東的案例幾乎沒有,因為證券法和首發管理辦法均要求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及控股股東必須是境內省份。
基金屬於理財產品,而非以「公司」形式存在,沒有法人的概念,故基金不能成為第一大股東!
㈧ 外資持股和外資股的區別
它們的區別如復下:
注制冊投資所屬地不一樣。外資股是指B股,而B股股東有外資公司也有境內投資者,是以美元或港幣計價的。但是外資持股的股東卻是注冊在境外的。
下面是對外資持股和外資股的介紹:
外資持股。這里的外資指外國投資者,即從東道國的角度來看,通常將外國投資者稱之為外資。外資持股意思就是外國投資者以外來資金進行購買股票,並持有。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資本由等額股份構成,股東以其所認購的股份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中外股東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國股東購買並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冊資本25%以上的企業法人。(持股不能超過50%)
外資股。外資股是指股份公司向外國和我國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投資者發行的股票。外資股按上市地域,可以分為境內上市外資股和境外上市外資股。
㈨ 請教各位老師,有外資加入的證券公司有哪些
外資參股國內券商情況
1995年,摩根與中國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等聯合建立了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摩根作為第二大股東,持有公司34.3%的權益。
2002年12月,湘財證券和法國里昂證券合資組建了華歐國際證券公司,這是中國證券市場誕生的第一個合資券商。
2003年3月,法國巴黎百富勤與長江證券組建了第二家合資券商——長江巴黎百富勤證券有限公司。法國巴黎銀行和長江證券分別持有33.3%和66.7%股份。
2004年11月26日大和證券SMBC株式會社和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組建海際大和。注冊資本為人民幣5億元,股東雙方分別持有67%和33%的股份。
2004年12月,高盛先是向中國本土投資銀行家方風雷及其他5個自然人提供商業貸款,由此6人聯合聯想集團共同發起設立綜合類證券公司高華證券,注冊資本10.72億元。此後高盛與高華證券成立高盛高華證券,高盛擁有高盛高華證券33%的股權,高華證券持有67%的股權。
2005年1月,美林證券與華安證券正式簽署備忘錄,擬組建合資證券公司。合資公司注冊資本金為8億元。美林持股33%。
2005年9月底,瑞銀集團以17億元對北京證券重組。在組建的新證券公司中,瑞銀集團持股20%,中糧集團、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建銀投資分別持股14%,國際金融公司持股5%。
2005年10月,JP摩根與遼寧證券進行參股談判,但雙方尚未簽約。
2005年10月,花旗集團、匯豐控股和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被傳正與湘財證券進行獨立洽談,擬購入其多數股份。消息未被當事方證實
㈩ 一個公司第一大股東是國有法人就是國有企業嗎如果第一大股東是境外法人就是外資企業
國有企業是指 國家各級政府授權單位或國有單位出資或控股的企業,這個概念側重於經濟性質、所有制形式。與之相對應的其他經濟性質是: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