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
除非他自己來把自己的
股票
轉讓自、買賣或贈與別人,否則他的
股份
份額
是不會變的,就像你自己的東西,你不動它,永遠都是你的。至於大股東股份占公司總股份的
比例
,那是在
總股本
變更時,會跟隨著變的,比如
增發股票
,總股票增多了,而大股東的股份沒有變化,所佔比例自然就減少了。
❷ 請問一下,一名股東要取得對股分有限公司的控制權,其所持股份應至少達到什麼比例
根據《公司法》第217條(二)的規定: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回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答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他必須具備的條件:根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證監[1997]16號)的規定,「控股股東」是指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股東:
1、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選出半數以上的董事;
2、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決權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決權的行使;
3、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
4、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實上控制公司。
上述所稱「一致行動」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人以協議的方式(不論口頭或者書面)達成一致,通過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對公司的投票權,以達到或者鞏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為。
只要不是控股股東的都屬於非控股股東。
❸ 10個股東,其中任意6個股東所持股份的和都不少於總股份的50%
12.5%
❹ 第一股東所持股份佔比多少說明股權集中
1 是看股東數量越少越集中
2 大股東和關聯股東一般佔30%算集中,50%以上算高度集中
❺ 關於控股股東所持股份解除質押是什麼意思
解除質押就是對質押的解除。質押是擔保的一種情形。《物權法》第208條規定:「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 質押擔保的范圍,是指出質人所承擔的質押擔保責任的范圍。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
簡單說就是把股份換成資金
❻ 公司法104條: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票表決權。
也就是說表決權是按照所佔股份的比例來決定的,如果你擁有1%的股份,那麼你就有1%的表內決容權。
104條後面的內容是:「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也就是說,如果你想在股東大會說了算,你的股份至少要佔50%以上。
❼ 股東是什麼意思啊
根據《公司法》第216條(二)的規定: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❽ 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所持有的股份份額會改變的嗎
大股東除非他自己把自己的股票轉讓、買賣或贈與別人,否則他的股份份額回是不會變的,就像你自答己的東西,你不動它,永遠都是你的。至於大股東股份占公司總股份的比例,那是在總股本變更時,會跟隨著變的,比如增發股票,總股票增多了,而大股東的股份沒有變化,所佔比例自然就減少了。
❾ 我怎麼查詢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名單,所持股份各佔多少啊
工商局調檔查詢,具體到工商局咨詢辦理.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六條設立回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答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准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❿ 股東持表決權和股東人數有什麼區別
股東持表決權和股東人數是指在公司召開股東會時的兩種表決方式,二者回的區別:
一、表決權力答大小不同。
股東表決權是在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按其持有的股份對公司事務進行表決的權力,股東表決權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權。
股東人人數則是不論每個股東的股權數量是多少,每個人都有同等表決權。
二、表決事項不同。除股權轉讓按照人數決外,公司法的其它事項都按照股權決。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第四十二條規定,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三、自主程度不同。股權的表決權可以由章程另行規定;而人數決則是由法律強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