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民航局對無人機反制系統在機場應用有什麼要求
關於徵求《民用機場無人駕駛航空器探測及反制系統通用技術要求》團體標准意見的通知。
面對無人機「黑飛」給民用機場帶來的嚴峻挑戰,民航局正在積極建立健全法規體系,鼓勵各機場利用現代科技手段提升機場凈空保護工作效能。但由於無人機探測與反制設備技術種類繁多、性能各異、用途不盡相同、市場較為混亂,機場管理部門很難做出選擇。
由中國民航管理幹部學院提出和牽頭編制,由中國民用機場協會立項批准([2019]第01號)的「民用機場無人駕駛航空器探測及反制系統通用技術要求」標准徵求意見稿已完成,現公開徵求意見。
參與標准編制的單位有:中國民航管理幹部學院、中國航天科工集團第二研究院二〇七所、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第七〇九研究所、中國電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第三十六研究所、中國航天系統科學與工程研究院、北京瑞達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歐軟安防工程有限公司、無錫市雷華科技有限公司、廣東機場白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智空未來科技有限公司、易瓦特科技股份公司。
本標准對無人機探測和反制技術進行了規范,填補了國內外空白,為民航局進一步管理機場無人機防範提供參考依據,為民用機場采購和建設無人機反制設備提供技術標准依據,為企業了解機場反制需求和技術要求提供平台。
編寫原則
標准編制立足於民航局的無人機管理思路,基於民用機場選擇無人機防範設備的現實需求,結合我國目前無人機防範設備管理、研製、使用實際情況,借鑒國內外最新管理文件對相關技術的要求,多部門參與,廣泛調研,聯合編制,滿足民用機場現階段使用無人機防範設備對本標準的急需,落實先有後優的原則,提出機場防範無人機設備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為相關單位提供標准支撐,形成統一共識。
標准編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實施條例》等標准化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標准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