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為什麼李嘉誠先生的長江實業叫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呢這有什麼區別嗎
給你看看現在所有公司的差別
一、工廠
工廠就是各種產品之製造場所。 它必須有一整套制度來保證管理及生產的順利進行。在製造場所,導入各種有效的生產資源,通過計劃、組織、用人、指導、控制等活動,使工廠所有部屬,如期達成預定的生產目標。
生產資源包括:1.勞工;2.土地;3.資本;4.資材(原物料) 。
二、公司及其基本特徵:
A、公司是以資本聯合為基礎,以營利為目的,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法律規定的程序設立,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組織。這種企業組織是由投資者以股份的形式聯合起來組成的,所以又被稱為股份制企業。也就是投資者為了一個共同的目的,將各自的財產結合在一起,組成一個企業,所以公司又被稱為是一種財產組織形式。
我們可以簡單地描述一下公司的基本面貌,比如有四五個人,或者更多的人,各有一筆資金,他們願意結合在一起,開辦一個公司,經營食品;各人的出資加在一起為五十萬元,每一個都成了投資者,也就是投資人成了股東,共同請了一些經營者去管理這個公司,投資者自己不直接參與經營,不去過問公司的具體事務,但是對公司的重大事項採用會議形式行使決定權;經營者受投資者的委託,獨立地管理運用由投資者集合起來的財產,得到的利益在投資者之間按出資比例分享,當然,如果出現了虧損,就由公司對債權人負責,投資者不直接對債權人負責,所受到的損失僅限於作為投資的部分,最多是喪失了全部投資;這個公司在運行中,它有獨立的利益、獨立的責任,法律將它擬人化,就是像一個有生命的人來對待它;公司如果不破產,也不解散它,就永續存在,股東換了,但公司不受影響,仍然照常活動。這個描述雖然還難以都包涵公司的非常豐富的內容,但是它反映了公司的特點,表明公司這種企業形式有別於其他企業形式。
B、公司的基本特徵在於是:
1. 公司是資本的聯合而形成的經濟組織。公司是由許多投資者投資,為經營而設立的一種經濟組織,具有廣泛的籌集資金的能力,這種功能是適合社會生產力發展需要的,所以它有發展的優勢。
2.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也就是從法律上賦予公司以人格,使公司像一個真實的人那樣,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營,享有權利,承擔責任,起訴應訴,從而使公司在市場上成為競爭主體。在現實的經濟活動中公司是一個經濟實體。
3.公司股東承擔有限責任。這就是指公司一旦出現了債務,這種債務僅是公司的債務,由公司這個擬人化的實體對債權人負責,而公司股東不直接對債權人負責;公司的股東對公司債務僅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間接、有限的責任,這就為股東分散了投資風險,使股東在投資中不致影響投資外的個人財產,所以這種責任形式具有吸引力。
4.公司是以營利為目的的。這是反映公司基本屬性的一個特徵,因為投資者投資於公司是有一定利益追求的,希望從公司取得收益;從經濟整體來說,公司資產的增值是社會發展的需要。公司以營利為目的,這也使公司與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有所區別。
三、集團
集團就是為了一定的目的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的團體。
【企業】《公司法》中並沒有「集團」一說,只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提法。但是在現實中,我們常常看到某某集團公司的名頭,其實這不過是多個公司在業務、流通、生產等等方面聯系緊密,從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公司(或者企業)聯盟罷了。另外有的公司進行多元化經營戰略,在多個領域均成立了相應的子公司,這樣,母子公司之間也會因為這種「血緣」關系組成一個企業集團,頗類似於軍隊當中的集團軍。這些就是我們常說的集團公司的由來。
(一)、公司法中沒有關於集團的概念。但是,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存在集團公司的概念。集團公司,在國家有關規范性文件中均稱為企業集團,但在工商注冊時,一般稱為某某集團公司。
(二)、最早關於設立企業集團,並對企業集團給出定義的國家規范性文件,是《國家體改委、國家經委關於組建和發展企業集團的幾點意見》(1987年12月16日)。該文件是這樣定義企業集團的:
1.企業集團是適應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產的客觀需要而出現的一種具有多層次組織結構的經濟組織。它的核心層是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照章納稅、能夠承擔經濟責任、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2.企業集團是以公有制為基礎,以名牌優質產品或國民經濟中的重大產品為龍頭,以一個或若干個大中型骨幹企業、獨立科研設計單位為主體,由多個有內在經濟技術聯系的企業和科研設計單位組成;它在某個行業或某類產品的生產經營活動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有較強大的科研開發能力,具有科研、生產、銷售、信息、服務等綜合功能。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初步建立,上述規定已經不能囊括所有企業集團,因為現實生活中已經存在非公有制的企業集團。
1991年,《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國家體改委、國務院生產辦公室關於選擇一批大型企業集團進行試點請示的通知》(國發〔1991〕71號)中稱:「企業集團是適應我國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產的客觀需要而出現的一種新的經濟組織。」此時已不再強調公有制。但是,該文件的精神還是主要支持建立國營大中型企業的企業集團。
1992年5月,國家工商局/國家計委/國家體改委/國務院生產辦 聯合發布了《關於國家試點企業集團登記管理實施辦法(試行) 》。該文件規定:
第二條 國家試點企業集團應由一個大型企業或控股公司為核心組建,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的審批機關批准後,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使用企業集團名稱。
第三條 國家試點企業集團應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有一個實力強大、具有投資中心功能的集團核心。集團核心可以是一個大型生產、流通企業,也可以是一個資本雄厚的控股公司。
(2)必須有多層次的組織結構。除核心企業外,必須有三個以上的緊密層企業,還可以有半緊密層和鬆散層企業。
(3)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與其他成員企業之間,要通過資產和生產經營的紐帶組成一個有機的整體。核心企業與緊密層企業之間應建立資產控股關系。核心企業、緊密層企業與半緊密層企業之間,應逐步發展資產的聯結紐帶。
(4)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和其他成員企業,各自都具有法人資格。第四條 國家試點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應是一個全民所有制大型企業或國家控股的公司。
此後,國家工商局又制定了《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此文件規定:
第三條 企業集團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企業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第四條 企業集團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員單位組建而成。事業單位法人、社會團體法人也可以成為企業集團成員。
母公司應當是依法登記注冊,取得企業法人資格的控股企業。
子公司應當是母公司對其擁有全部股權或者控股權的企業法人;企業集團的其他成員應當是母公司對其參股或者與母子公司形成生產經營、協作聯系的其他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或者社會團體法人。
第五條 企業集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三)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四、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是指股東僅以自己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負責。同股份無限公司相比,有限公司的股東較少,許多國家公司法對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都有嚴格規定。如英、法等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應在2至50人之間,如果超過50人,必須向法院申請特許或轉為股份有限公司。同時,有限公司的資本並不必分為等額股份,也不公開發行股票,股東持有的公司股票可以在公司內部股東之間自由轉讓,若向公司以外的人轉讓,須經過公司的股東的同意。由於股東少,因此公司設立手續非常簡便,而且公司也無須向社會公開公司營業狀況,增強了公司的競爭能力。
A、股份有限公司是根據《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的條件成立,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金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徵是:
(一)應為5人以上作為發起人,其中半數以上應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可以少於5人;
(二)全部資本分成若乾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數額對公司承擔責任,並確定其權利的大小;公司以其全部資產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三)公司股份體現為股票形式。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可在股票市場上發行和流通;
(四)公司具有較嚴密的內部組織機構。公司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分別行使公司重大事項決策權、經營管理權和監督權。公司的議事規則及辦事程序均有明確規定。組織機構較充分地體現了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
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資合公司,公司信用完全建立在資本的基礎上。它具有其他公司形式所不具備的優勢,一是可以吸收社會上的閑散資金,融資能力強,二是股份可以自由流動,較大程度上分散了投資人的投資風險。
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比較,設立條件及程序更為嚴格。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方式可分為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兩種,募集設立可通過向社會公眾發行股份而募集到更多的資金,其設立程序比發起設立更為嚴格。
B、有限責任公司
1.有限責任公司是指由50人以下的股東共同出資,股東以其所繳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授權的投資機構或國家授權的部門單獨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十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 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依照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具備如下法律特徵:
(一)有限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公司的股東以其出資額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是有嚴格限制的。各國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數的規定不盡相同。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人數為50人以下。
(三)有限責任公司是資合公司,但同時具有較強的人合因素。公司股東人數有限,一般相互認識,具有一定程度的信任感,其股份轉讓受到一定限制,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份須得到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四)有限責任公司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公司資本,不能發行股票。
(五)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條件和程序相對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較為簡單和靈活。如組織機構、審批程序都比股份有限公司簡單。
B. 長江實業的主要股東除了李嘉誠還有哪些
他二個兒子
C. 董事會成員都是股東嗎
第一有限責任公司,第一有限公司的董事長不是由公司章程直接產生,公司章程只內是規定其產生的辦法容。第二一個有效的公司章程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必須要有董事長的產生方式。第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的方法,通常有兩種:第一直接投票法,即每一股份對於某一個董事只有一個表決權。優點在於程序簡單,充分體現了資本多數決原則,有利於大股東對公司的控制。缺點在於,持有半數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控制董事的選任,使董事會成為控股股東的「一言堂」。第二 累積投票制,亦稱集中投票制,即每一股份在選舉董事時具有所欲選董事數的表決權。例如欲選4 名董事,持有30 股的股東,享有的表決權為120 個,可以將120 個表決權分別投向不同的候選人,也可以集中投向一個候選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
D. 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的!詳細!資料
企業文化分析—長江集團2
二、人才層次:
長江集團能夠取得如此大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利益於李嘉誠所大力倡導的「正直」和「誠信」。李嘉誠認為,「正直」是企業文化的基礎,也可以視其為經營的其中一項成本。一個有使命感的企業家,應該努力堅持走一條正途。正直賺錢是最好。事實上,長江集團一直良好的信譽,降低了交易的成本,也給集團帶來諸多的生意。
「長江不擇細流」,「有容乃大」
長江塑膠管廠,1957年更名為長江實業公司,之所以取名為長江,反映了李嘉誠的不辭細流涓滴成海的胸襟。「長江取名基於長江不擇細流——沒有小的支流,又怎能成為長江?只有具備這樣博大胸襟,自己才不會那麼驕傲,不會認為自己『叻曬』(事事第一),承認其他人的長處,得到其他人的幫助,這便是古人說的『有容乃大』的道理。假如今日,如果沒有那麼多人替我辦事,我就是有三頭六臂也沒有辦法應付那麼多的事情,所以成就事業最關鍵的確是要有人能夠幫助你,樂意跟你工作,這是我的哲學。」李嘉誠結合中國人流暢的哲學思維和西方管理科學,找出一個適合公司發展與管理的坐標,然後建立一套靈活的架構,建立誠信和寬容為核心的企業精神,依靠其「誠」,在長江集團建立了一個團結合作的團隊,增強了凝聚力。
長江集團作為一個家族企業,卻迴避了東方式家族化管理模式,大膽起用洋人。
長江集團的管理模式融合中外,既講科學,又重感情。「美國科學化的管理有它的優點,可以應付急速的經濟轉變,但沒有人情,業績不太好時進行大規模裁員。我們做不出,因為會令員工沒有安全感,也會導致許多人突然失業。我們揉合兩者的優點,以外國人的管理方式,加上中國人的管理哲學,以保存員工的干勁和熱誠。我相信可以無往而不利。」
長江集團僱用員工的准則是,忠誠、信任,任人唯賢。無論是什麼國籍,只要在工作上有表現,對公司忠誠,有歸屬感,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和考驗,就能成為公司的核心成員。「忠誠猶如大廈的支柱,尤其是高級行政人員。」 長江集團「所有的行政人員,包括非行政人員,在過去10年至20年,變動是所有的香港大公司中最小的,譬如高級行政人員流失率低於百分之一。為什麼?第一,你給他好待遇;第二,你給他好的前途,讓他有一個責任感,你公司的成績跟他是百分之百掛鉤的。另外要有個制度,山高皇帝遠,一個人好的也會變壞。」
但是,信任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是一個跟你共同工作過的人,工作過一段時間後,你覺得他的人生方向,對你的感情都是正面的,你交給他的每一項重要的工作,他都會做,這個人才可以做你的親信。如果一個人有能力,但你要派三個人每天看著他,那麼這個企業怎麼做得好啊!」
長江實業集團組織嚴密,聘用經嚴格現代化訓練的專業經理人才擔任集團要職。在李嘉誠新組建的高層領導班子里,既有具有傑出金融頭腦和非凡分析本領的財務專家,也有經營房地產的「老手」,既有生氣勃勃、年輕有為的港人,也有作風嚴謹善於謀斷的洋人。他起用的那些洋專家,在集團內部管理上把西方先進的企業管理經驗帶入長江集團,使之在經濟的、科學的、高效益的條件下運作,而在外,尤其是在西方,這些洋人不但是李嘉誠接洽收購的先鋒,而且是他集團進軍西方市場的向導。 「機構大必須依靠組織,好的企業一定要有好的組織。在二三十人的企業,領袖走在最前端便最成功。當規模擴大到幾百人,領袖還是要參與工作,但不一定是要走在前面的第一人。再大便要靠組織,否則遲早會撞板,這樣的例子很多,100多年的銀行也會一朝崩潰。」 通過網羅全球各地的人才,長江集團一步步發展壯大。也正是這些人才,為長江集團做出傑出的貢獻。
精於用人之道的李嘉誠深知,不僅要在企業發展的不同階段大膽起用不同才能的人,而且要在企業發展的同一階段注重發揮人才特長,恰當、合理運用不同才能的人,因此,他的「智囊團」里既有朝氣蓬勃、精明強乾的年輕人,又有一批老謀深算的「客卿」。 在李嘉誠財團中的主要管理人員都是一定專業知識的經理人才,而他本家族中很少有人把握實權。他手下的300虎將,100名是外國人。200名是年富力強、精明能乾的香港人。
麥理思是劍橋大學經濟學 畢業生,任和記黃埔董事局副主席和長江實業集團董事局副主席;英國人馬世民是和記黃埔集團的董事總經理,他成為李嘉誠的談判能手,經常充當對外「大使」,接洽收購的先鋒;長江實業集團董事局現任副主席英國人George C Magnus,是一名現代企業管理大師,70年代加入長江實業後一直追隨李嘉誠左右,為「長江實業」的發展立下了卓越的功勞;為李嘉誠十分器重的英國人是Simon Murry,是李嘉誠遠征西方的代表。1986年李嘉誠與Simon Murry策劃,買下了英國一家控股公司的股份,1987年又將所持股份全部出售,獲利2400萬美元。此外他們還相繼收購了加拿大赫斯基石油公司等多家公司的股份,使李嘉誠的勢力逐漸向國外大集團滲透。叱吒股壇的杜輝廉,為李嘉誠在股票發行、二級市場上的收購立下了汗馬功勞,特別是在1987年香港股災之前,為李嘉誠的集團成功集資100億港元。
長江集團是如何網羅人才並培養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
挑選團隊,有忠誠心是基本,但更重要的是,謹記僅有忠誠但能力低的人和道德水平低下的人同樣是遲早累垮團隊、拖垮企業,是最不可靠的人。——李嘉誠
長實集團建立了靈活的架構,保證發揮員工的創造力,給員工提供發展機會。
靈活的架構讓不同業務的管理層有自我發展的生命力,互相競爭,大家攀比著怎樣做得更好,個人由此尋找到更佳的發展機會,同時帶給公司最大利益。完善的治理守則和清晰的指引可以確保「創意空間」。企業越大,單一指令越不可行,不能每一個公司都執行一個指令,因為有些指令是不通用的,最終不能將管理層的不同專業和管理經驗發揮。
要了解員工的希望。除了生活,應給予員工好的前途;並且,一切以員工的利益為重,特別在年老的時候,公司應該給予員工絕對的保障,從而使員工對集團有歸屬感,以增強企業的凝聚力。「作為一個領導,想一想下屬最希望的是什麼?除了一個相當滿意的薪金花紅,你還要想想他年紀大時怎麼樣。公司發展對股東要有交待,同時也要為同事設身處地考慮。到目前為止,我是全香港給同事最高薪水花紅的一個老闆。為什麼對同事這么慷慨?他收入滿足後,就知道千萬不能貪污。」
要信賴員工。公司所有行政人員,每個人都有其消息來源及市場資料。決定任何一件大事有關人員一起研究,匯合各人的資訊,從而集思廣益,盡量減少出錯的機會。
員工培訓。長江集團開辦夜校培訓在職工人、選送有培養前途的年輕人出國深造……通過此等方式保留並提升了員工的素質。
讓員工各施其能,充分發揮員工的積極性。李嘉誠廣納賢才是為了集思廣益,減少或避免決策失誤。李嘉誠說:「決定大事的時候,我就算百分之一百清楚,我也一樣召集一些人,匯合各人的資訊一齊研究。因為始終應該集思廣益,排除百密一疏的可能。這樣,當我得到他們的意見後,看錯的機會就微乎其微。這樣,當各人意見都差不多的時候,那就絕少有出錯的機會了。」正是員工的意見得到充分重視,員工才願意留在長江集團。
一位長江實業的司機跟采訪李嘉誠的記者說:"我們真是很喜歡我們老闆,他對我們非常好。他知道公司的公積金投資在外面遇金融風暴損失很多,老闆填了那筆數,不讓員工的公積金受損。"
總結:
目前在中國的民營企業中大部分都是家族企業。如何才能發展壯大家族企業的力量,成為發展國民經濟的重要因素。也許我們在企業地戰略層次和人才層次都應有所改進,我們可以借鑒一下長江實業的做法:進取的同時謹慎;廣納人才且人盡其才。
E. 廣州控股的控股股東
廣州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簡稱「發展集團」)成立於1989年9月,注冊資本402,619.70萬元,是廣州市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機構,主要從事綜合能源業務和基礎產業的投資、經營和管理。十多年來,發展集團形成了「注重認真、追求卓越、持續發展」的企業核心價值觀和可持續發展的管理文化,實現了企業持續穩定的發展,成為廣東省工業企業50強企業。發展集團通過產業經營與資本運營相結合的經營方式,重點投資和發展以電力、煤炭、油品、天然氣和新能源為主的綜合能源業務,取得了令人矚目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成為廣州市經濟舞台上的一支重要力量。目前,發展集團屬下擁有包括廣州發展實業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州電力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廣州燃氣集團有限公司等全資、控股企業30多家,擁有一批經驗豐富的產業經營和資本經營管理團隊,具備較強的擴張和盈利能力,呈現出持續、穩定和快速增長的發展勢頭,邁入新一輪大發展時期。展望未來,發展集團將按照科學發展觀要求,圍繞建設面向珠三角大型綜合能源供應商的戰略定位和發展目標,建立穩定、清潔和具有市場競爭力的綜合能源供應體系,全面壯大電力、煤炭、油品、天然氣等綜合能源業務,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努力打造綜合能源產業旗艦。
F. 長和系主席李嘉誠的長和系是什麼意思
長和系是李嘉誠商業帝國下面一系列的公司集團。
長和系旗下四大公司包括:長和集團、 長實集團 、 長江基建和電能實業。
1、長和集團是一家建基香港的跨國企業,業務遍及全球超過五十個國家,雇員人數超過二十九萬名。
長和集團在香港的成員包括三家同為恆生指數成份股的上市公司:長和(股份代號: 0001)、和記黃埔有限公司(股份代號: 0013)及電能實業有限公司 (前稱香港電燈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 0006)。
2、長江集團是一家香港的跨國企業,集團在香港的成員包括三家同為恆生指數成份股的上市公司:長實、和記黃埔有限公司及電能實業有限公司。
3、長江基建投資於香港電燈,長江基建持有香港電燈百分之三十八點八七權益。
香港電燈是港島區及南丫島的唯一供電商,為區內逾五十五萬名客戶提供電力。香港電燈連年錄得穩定的現金收入,為集團其中一項重要投資。
4、電能實業是長和系旗下的能源投資平台,投資項目包括發電及輸配電、可再生能源及配氣業務,從2011年開始,電能實業大力拓展香港以外的海外業務,其業務遍布英國、澳洲、紐西蘭、加拿大及泰國等地。
(6)長和實業集團股東擴展閱讀:
2015年1月,李嘉誠宣布了旗下兩大集團的重組方案,此方案有兩大重點,一是李嘉誠長實、和黃先合並成「長和」,再將所有地產業務裝進新成立的「長地」重新打包上市;二是兩個新公司注冊地改在開曼群島,並在香港上市。
2015年9月8日下午,長和、長江基建(01038.HK)及電能實業(00006.HK)聯合發布公告,擬將長江基建及電能實業合並,合並後的名稱為「長江基建實業」。這是他今年第二次重組自己的龐大企業帝國。
新公司將在中國、歐洲和澳大利亞經營公共事業、廢棄物管理和交通運輸相關資產。合並後,電能實業將會退市。隨著電能實業這個香港本土注冊公司的消失,李嘉誠通過一系列大規模資產騰挪,最終完成了公司注冊地的全部外遷。
2018年3月16日下午,「長和系」旗下4家公司同時舉行業績發布會。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董事會宣布,其公司主席李嘉誠將於2018年5月10日舉行公司股東周年大會結束後,退任公司主席、執行董事及薪酬委員會成員之職務。
與此同時,董事會建議並推選於長江集團服務33年的李嘉誠長子李澤鉅,在2018年股東周年大會結束後出任公司主席及薪酬委員會成員,並續任集團聯席董事總經理。
G. 長江實業總市值8050億,李嘉誠持有40.34%股份,為什麼他的財富排行資產卻只有200多億美金呢
那個福布斯都是算李嘉誠在長實和和黃的股份我最近粗略的算了一下2012他有380億美元左右的資產把。長江和和黃不過他在外國就不知道投資了多少了。希望採納哦
H. 長江投資和長江實業是一家公司嗎
給你看看現在所有公司的差別
一、工廠
工廠就是各種產品之製造場所。 它必須有一整套制度來保證管理及生產的順利進行。在製造場所,導入各種有效的生產資源,通過計劃、組織、用人、指導、控制等活動,使工廠所有部屬,如期達成預定的生產目標。
生產資源包括:1.勞工;2.土地;3.資本;4.資材(原物料) 。
二、公司及其基本特徵:
A、公司是以資本聯合為基礎,以營利為目的,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法律規定的程序設立,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組織。這種企業組織是由投資者以股份的形式聯合起來組成的,所以又被稱為股份制企業。也就是投資者為了一個共同的目的,將各自的財產結合在一起,組成一個企業,所以公司又被稱為是一種財產組織形式。
我們可以簡單地描述一下公司的基本面貌,比如有四五個人,或者更多的人,各有一筆資金,他們願意結合在一起,開辦一個公司,經營食品;各人的出資加在一起為五十萬元,每一個都成了投資者,也就是投資人成了股東,共同請了一些經營者去管理這個公司,投資者自己不直接參與經營,不去過問公司的具體事務,但是對公司的重大事項採用會議形式行使決定權;經營者受投資者的委託,獨立地管理運用由投資者集合起來的財產,得到的利益在投資者之間按出資比例分享,當然,如果出現了虧損,就由公司對債權人負責,投資者不直接對債權人負責,所受到的損失僅限於作為投資的部分,最多是喪失了全部投資;這個公司在運行中,它有獨立的利益、獨立的責任,法律將它擬人化,就是像一個有生命的人來對待它;公司如果不破產,也不解散它,就永續存在,股東換了,但公司不受影響,仍然照常活動。這個描述雖然還難以都包涵公司的非常豐富的內容,但是它反映了公司的特點,表明公司這種企業形式有別於其他企業形式。
B、公司的基本特徵在於是:
1. 公司是資本的聯合而形成的經濟組織。公司是由許多投資者投資,為經營而設立的一種經濟組織,具有廣泛的籌集資金的能力,這種功能是適合社會生產力發展需要的,所以它有發展的優勢。
2.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也就是從法律上賦予公司以人格,使公司像一個真實的人那樣,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營,享有權利,承擔責任,起訴應訴,從而使公司在市場上成為競爭主體。在現實的經濟活動中公司是一個經濟實體。
3.公司股東承擔有限責任。這就是指公司一旦出現了債務,這種債務僅是公司的債務,由公司這個擬人化的實體對債權人負責,而公司股東不直接對債權人負責;公司的股東對公司債務僅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間接、有限的責任,這就為股東分散了投資風險,使股東在投資中不致影響投資外的個人財產,所以這種責任形式具有吸引力。
4.公司是以營利為目的的。這是反映公司基本屬性的一個特徵,因為投資者投資於公司是有一定利益追求的,希望從公司取得收益;從經濟整體來說,公司資產的增值是社會發展的需要。公司以營利為目的,這也使公司與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有所區別。
三、集團
集團就是為了一定的目的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的團體。
《公司法》中並沒有「集團」一說,只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提法。但是在現實中,我們常常看到某某集團公司的名頭,其實這不過是多個公司在業務、流通、生產等等方面聯系緊密,從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公司(或者企業)聯盟罷了。另外有的公司進行多元化經營戰略,在多個領域均成立了相應的子公司,這樣,母子公司之間也會因為這種「血緣」關系組成一個企業集團,頗類似於軍隊當中的集團軍。這些就是我們常說的集團公司的由來。
(一)、公司法中沒有關於集團的概念。但是,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存在集團公司的概念。集團公司,在國家有關規范性文件中均稱為企業集團,但在工商注冊時,一般稱為某某集團公司。
(二)、最早關於設立企業集團,並對企業集團給出定義的國家規范性文件,是《國家體改委、國家經委關於組建和發展企業集團的幾點意見》(1987年12月16日)。該文件是這樣定義企業集團的:
1.企業集團是適應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產的客觀需要而出現的一種具有多層次組織結構的經濟組織。它的核心層是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照章納稅、能夠承擔經濟責任、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2.企業集團是以公有制為基礎,以名牌優質產品或國民經濟中的重大產品為龍頭,以一個或若干個大中型骨幹企業、獨立科研設計單位為主體,由多個有內在經濟技術聯系的企業和科研設計單位組成;它在某個行業或某類產品的生產經營活動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有較強大的科研開發能力,具有科研、生產、銷售、信息、服務等綜合功能。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初步建立,上述規定已經不能囊括所有企業集團,因為現實生活中已經存在非公有制的企業集團。
1991年,《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國家體改委、國務院生產辦公室關於選擇一批大型企業集團進行試點請示的通知》(國發〔1991〕71號)中稱:「企業集團是適應我國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產的客觀需要而出現的一種新的經濟組織。」此時已不再強調公有制。但是,該文件的精神還是主要支持建立國營大中型企業的企業集團。
1992年5月,國家工商局/國家計委/國家體改委/國務院生產辦 聯合發布了《關於國家試點企業集團登記管理實施辦法(試行) 》。該文件規定:
第二條 國家試點企業集團應由一個大型企業或控股公司為核心組建,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的審批機關批准後,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使用企業集團名稱。
第三條 國家試點企業集團應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有一個實力強大、具有投資中心功能的集團核心。集團核心可以是一個大型生產、流通企業,也可以是一個資本雄厚的控股公司。
(2)必須有多層次的組織結構。除核心企業外,必須有三個以上的緊密層企業,還可以有半緊密層和鬆散層企業。
(3)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與其他成員企業之間,要通過資產和生產經營的紐帶組成一個有機的整體。核心企業與緊密層企業之間應建立資產控股關系。核心企業、緊密層企業與半緊密層企業之間,應逐步發展資產的聯結紐帶。
(4)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和其他成員企業,各自都具有法人資格。第四條 國家試點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應是一個全民所有制大型企業或國家控股的公司。
此後,國家工商局又制定了《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此文件規定:
第三條 企業集團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企業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第四條 企業集團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員單位組建而成。事業單位法人、社會團體法人也可以成為企業集團成員。
母公司應當是依法登記注冊,取得企業法人資格的控股企業。
子公司應當是母公司對其擁有全部股權或者控股權的企業法人;企業集團的其他成員應當是母公司對其參股或者與母子公司形成生產經營、協作聯系的其他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或者社會團體法人。
第五條 企業集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三)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四、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是指股東僅以自己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負責。同股份無限公司相比,有限公司的股東較少,許多國家公司法對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都有嚴格規定。如英、法等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應在2至50人之間,如果超過50人,必須向法院申請特許或轉為股份有限公司。同時,有限公司的資本並不必分為等額股份,也不公開發行股票,股東持有的公司股票可以在公司內部股東之間自由轉讓,若向公司以外的人轉讓,須經過公司的股東的同意。由於股東少,因此公司設立手續非常簡便,而且公司也無須向社會公開公司營業狀況,增強了公司的競爭能力。
A、股份有限公司是根據《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的條件成立,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金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徵是:
(一)應為5人以上作為發起人,其中半數以上應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可以少於5人;
(二)全部資本分成若乾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數額對公司承擔責任,並確定其權利的大小;公司以其全部資產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三)公司股份體現為股票形式。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可在股票市場上發行和流通;
(四)公司具有較嚴密的內部組織機構。公司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分別行使公司重大事項決策權、經營管理權和監督權。公司的議事規則及辦事程序均有明確規定。組織機構較充分地體現了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
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資合公司,公司信用完全建立在資本的基礎上。它具有其他公司形式所不具備的優勢,一是可以吸收社會上的閑散資金,融資能力強,二是股份可以自由流動,較大程度上分散了投資人的投資風險。
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比較,設立條件及程序更為嚴格。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方式可分為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兩種,募集設立可通過向社會公眾發行股份而募集到更多的資金,其設立程序比發起設立更為嚴格。
B、有限責任公司
1.有限責任公司是指由50人以下的股東共同出資,股東以其所繳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授權的投資機構或國家授權的部門單獨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十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 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依照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具備如下法律特徵:
(一)有限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公司的股東以其出資額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是有嚴格限制的。各國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數的規定不盡相同。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人數為50人以下。
(三)有限責任公司是資合公司,但同時具有較強的人合因素。公司股東人數有限,一般相互認識,具有一定程度的信任感,其股份轉讓受到一定限制,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份須得到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四)有限責任公司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公司資本,不能發行股票。
(五)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條件和程序相對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較為簡單和靈活。如組織機構、審批程序都比股份有限公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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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在香港的成員包括三家同為恆生指數成份股的上市公司:長實(回股份代號: 0001)、和答記黃埔 有限公司(股份代號: 0013)、長江基建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 1038)及香港電燈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 0006);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和記電訊國際有限公司(股份代號: 2332)、和記港陸有限公司(股份代號: 0715)及TOM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 2383);以及在創業板上市的長江生命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 8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