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什麼情況下銀行股東限售流通股被司法凍結,對持有股東有什麼影響
股東涉案或者欠款被起訴到法院了
所以才會被司法凍結
限售的不是高管就是原始股
涉案如果影響銀行運營,會對其他股東產生影響
㈡ 股東提有無限售流通股被司法凍結股價會大跌嗎
如果是大股東,或者是名氣比較大的股東,一般短時間內會有一點影響,但是長期基本沒有影響。如果是小股東,那麼基本沒有影響。因為股價反映的是公司的基本面,不是股東的基本面。
㈢ 大股東股份被司法凍結的公告,是利空還是利好
當然是壞事啦
大股東股份被凍結,整個公司都會受到牽連,負面影響。如果大股東占股三分之一以上,這個公司就無法決策了。
㈣ 大股東股票司法凍結,實際控制人可以發表追加股份限售承諾一年的聲明嗎
大股東已經做了事發凍結了,那麼實際控制人也應該受到這個限限制范圍,他這也沒有解決的。
㈤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凍結股權怎麼規定的
股權凍結是指人民法院通過限制股權所有者提取或轉移自己股權的一種強制措施。這種措施當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權的收益的不當流失。給上市公司 內部的利益造成的損失。
在這種股權凍結的過程中,並沒有否定股權持有者的股東身份。股票持有者同樣享受股票的收益權以及其他的各項權益。
股權凍結後股東的權利
股東基於出資享有的股權,是集合了多種權利的權利束。由自益權和共益權構成。所謂的自益權即股東專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主要包括投資收益權、剩餘財產分配權、新股認購權等。共益權是指股東為自己利益的同時兼為公司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主要包括提案權、表決權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2008調整) 》「第一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作出裁定,並送達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
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需要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協助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協助執行通知書,連同裁定書副本一並送達協助執行人。查封、扣押、凍結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時發生法律效力。」
(5)限售大股東司法凍結擴展閱讀:
股權的凍結主要是(收取股息或紅利)以及處分股權(股權轉讓或股權質押),防止股權收益的不當流失,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
而股權凍結並沒有否定股東資格。也沒有必要限制股東對於共益權的行使。股東基於股東身份可以正常行使共益權。
可見在法院凍結期間,股東仍然可以行使共益權(股東大會召集權、投票權、參加權、選舉和被選舉權、知情權、股東代表訴訟權等);此外,自益權中的新股認購權並不屬於凍結的范疇,在股權被凍結的情況下,股東仍然可以試行自益權中的新股認購權。
㈥ 大股東,被司法凍結的股權怎麼辦,不能一直凍
大股東被司法凍結了,那這個股東是不能做任何變更的。需要解決這個司法案件,才能變更這個股東
㈦ 無限售流通股被司法凍結 對股價有影響嗎
1.流通盤相對變小,容易控盤,漲跌隨庄而動;
2.股價相對而言以隨波逐流為上,因為莊稼也講究順勢而為。
㈧ 限售流通股被凍結有利還是有弊啊
限售流通股 為更好地保護流通股股東的利益
證監會對非流通股的上市交易作回了期限和比例的答限制。如《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第27條規定,改革後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12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轉讓;(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前項規定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5%,在24個月內不得超過10%。其中(二)就是針對非流通股股份股改後的「限售」規定。與限售相對應,取得流通權後的非流通股,由於受到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稱之為限售股。 有2種限售流通股,1是新股發行的時候,基金網配售的,一般限制3個月 2是股改時候非流通股東為了獲得流通權支付的對價,一般限制12個月以上 。過了期限就可以和一般的流通股一樣進行買賣了,這就是「解禁」。
㈨ 大股東股票被法院凍結是好事還是壞事
肯定不是好事,一般來說,公司的股權被法院凍結,無非是該公司借款不還,才被法院凍結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