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很龐雜,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兩種。
1.定期報告
包括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季度報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中期報告,並予公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年度報告,並予公告;
2.臨時報告
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臨時報告,並予公告,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
下列情況為應當報送臨時報告的重大事件:
(1)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2)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3)公司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4)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或者發生大額賠償責任;
(5)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
(6)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經理無法履行職責;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9)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無效;
(11)公司涉嫌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受到刑事處罰、重大行政處罰;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違法違紀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採取強制措施;
(12)新公布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業政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
(13)董事會就發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資方案、股權激勵方案形成相關決議;
(14)法院裁決禁止控股股東轉讓其所持股份;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託管、設定信託或者被依法限製表決權;
(15)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者被抵押、質押;
(16)主要或者全部業務陷入停頓;
(17)對外提供重大擔保;
(18)獲得大額政府補貼等可能對公司資產、負債、權益或者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額外收益;
(19)變更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錯、未按規定披露或者虛假記載,被有關機關責令改正或者經董事會決定進行更正;
(21)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B. 公司股東的股份應該公開嗎還是保密
不,這是公開的,你在行情軟體里,點擊F10就進入股票的基本信息,你在去查看股本結構就可以看到股東的名稱和持股數。
C. 上市公司的各大小股東的資料都是需要披露嗎
不需要。
年度報告需披露持股5%以上的股東、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情況,含前10大股東持股情況。
季度報告需披露前10大股東持股情況。
季度報告不需要披露。
上市公司根據有關法規於規定時間編制並公布的反映公司業績的報告稱為定期報告。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年度報告是公司會計年度經營狀況的全面總結。
中期總結是公司半年度經營狀況的總結。上市公司根據有關法規對某些可能給上市公司股票的市場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事件予以披露的報告稱為臨時報告。臨時報告包括重大事件公告和公司收購公告。
(3)上市公司股東信息公開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要求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經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向社會公開發行的比例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D. 如何查上市公司股東個數 以及人均持股數
查詢方法:以同花順軟體為例,按f10,查詢股東研究和股本結構 只能查大股東的變化情況。還可以查詢股東戶數和人均持股情況。
持有一定股份。當持有股份達到30%,持股可以稱為控股,如果是最大股東還可以稱為相對控股,當持股超過50%,持股可以稱為絕對控股。
對於籌碼的持股分布判斷是股市操作的基本前提,如果判斷准確,成功的希望就增加了許多。判斷持股分布主要有以下幾個途徑:
1、通過上市公司的報表,如果上市公司股本結構簡單,只有國家股和流通股,則前10名持股者中大多是持有流通股,有兩種判斷方法:一將前10名中所持的流通股累加起來,看掌握了多少,這種情況適合分析機構的介入程度。二是推測10名以後的情況,有人認為假如最後一名持股量不低於0.5%則可判斷該股籌碼集中度較為集中,但莊家有時亦可做假,他們保留前若干名股東的籌碼,如此以來,就難以看出變化,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假如第10名持股占流通股低於0.2%,則後面更低,則可判斷集中度低。
2、通過公開信息制度,股市每天都公布當日漲跌幅超過7%的個股的成交信息,主要是前五個成交金額最大的營業部或席位的名稱和成交金額數,如果某股出現放量上漲,則公布的大都是集中購買者。如果放量下跌,則公布大都是集中拋售者。這些資料可在電腦里查到,或於報上見到。假如這些營業部席位的成交金額也佔到總成交金額的40%,即可判斷有庄進出。
3、通過盤口和盤面來看,盤面是指K線圖和成交量柱狀圖,盤口是指即時行情成交窗口,主力建倉有兩種:低吸建倉和拉高建倉。低吸建倉每日成交量低,盤面上看不出,但可從盤口的外盤大於內盤看出。拉高建倉導致放量上漲,可從盤面上看出,莊家出貨時,股價往往萎靡不振,或形態剛好就又跌下來,一般是下跌時都有量,可明顯看出。
4、如果某隻股票在一兩周內突然放量上行,累計換手率超過100%,則大多是莊家拉高建倉,對新股來說,如果上市首日換手率超過70%或第一周成交量超過100%,則一般都有新莊入駐。
5、如果某隻股票長時間低位徘徊,成交量不斷放大,或間斷性放量,而且底部被不斷抬高,則可判斷莊家已逐步將籌碼在低位收集。應注意的是,徘徊的時間越長越好,這說明莊家將來可贏利的籌碼越多,其志在長遠。
E. 根據證監會有關規定,上市公司財務信息在公開披露前,不得上報所屬集團公司或者控股股東等實際控制人。
從立法本原上看,該說法是不錯的,因為如果提前報送給股東或實際控制人,難免不造成內幕交易或信息泄露的後果。只是具體表述不太准確。
關於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的監管,主要是交易所的職責,其規則,也主要由交易所制定。在上交所《上市規則》的「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則和一般規定」有以下規定:
「上市公司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同時向所有投資者公開披露重大信息,確保所有投資者可以平等地獲取同一信息,不得向單個或部分投資者透露或泄漏。
公司向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第三方報送文件涉及未公開重大信息,應當及時向本所報告,並依照本所相關規定披露。」
F. 在中國,公司/企業的股東控股信息對外公開嗎是不是屬於公司的機密信息
如果是上市公司,肯定要公開,一般的非上市公司,在工商局都是有登記的,找個律師就可以查到,一個公司的股東信息因為牽涉到投資者和債權人及其它利益相關人的利益,是不保密的。
G. 怎麼查上市公司每月的股東
這個是查不抄到的,如果要看到是需要收費的,證交所為了防範風險,對於大機構的交易信息給予保密,。以前可以看到上市公司每月的持股機構,由於機構投資者對於交易所這種做法提出不合理,增加機構投資風險,所以不予以公開,只有在每季度報表,年度報表時給予公布。
H. 上市公司的法人股東再賣出所持有的股票時有提前公示的要求嗎
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在新公司法中被稱為股份轉讓,分為記名股票的轉讓和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對於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公司不得在法定限制之外設定意定限制。上市公司股權轉讓的限制主要表現在對發起人、董事、監事、經理持股轉讓權的限制、禁止內幕交易、對收購上市公司設定法定限制以及股權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東上市掛牌交易轉讓股份的限制。
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另外,向你說的上市公司的法人股東在賣出所持有的股票時公示的要求總結如下: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發布通知進一步明確公司股份質押登記和轉讓過戶要求。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質押登記須知》規定,在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東辦理股權質押登記時,除必須備齊相關資料外,還要視被質押的股權性質,提供相關的函件或證明。如,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含5%)的股東,將其所持有的股份出質時,需提交上市公司出具的公司董事會已獲知該事項的函件。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國有股權協議轉讓過戶須知》要求,發起人股股權轉讓,上市公司須成立三年(含三年)以上,出具上市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外商企業(含三資企業)受讓上市公司境內國有股,受讓方還須出具國家經貿委的核准文件及付款憑證;轉讓股數占總股本5%以下,須提供對《股權協議轉讓申請書》、《轉讓協議書》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公證的公證書;股權變動達5%以上或持有公司5%以上的發行在外流通股的股東,其持有該種股票的增減變化每達到該種股票發行在外的總額的5%以上,須提供在指定報紙上進行信息披露的公告原件;
I. 上市公司如何信息披露才算及時
上周維權在線主持嘉賓
本報投資者維權志願團成員 四川華晨律師事務所 成鵬 律師 簡介:四川大學畢業。1991年開始執業,1994年起介入證券法律事務。曾在一起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中,通過最高人民法院法經(1998)392號函,最後撤銷了某法院作出的終審裁定,維護了消費者的權益。⊙成鵬
當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投資者在反映較多的問題之一。主要集中在個別上市公司對重大事件不能及時披露或者披露信息不完整,長期停牌;個別上市公司披露虛假信息;少數機構和個人利用未公開披露的信息進行內幕交易;個別媒體編制、傳播虛假信息擾亂證券市場等等。 由於此類問題主要涉及上市公司的臨時報告,投資者應當了解臨時報告應公布哪些重大事件。筆者認為,重大事件包括: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公司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或者發生大額賠償責任;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經理無法履行職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無效;公司涉嫌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受到刑事處罰、重大行政處罰;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違法違紀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採取強制措施;新公布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業政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董事會就發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資方案、股權激勵方案形成相關決議;法院裁決禁止控股股東轉讓其所持股份;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託管、設定信託或者被依法限製表決權;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者被抵押、質押;主要或者全部業務陷入停頓; 對外提供重大擔保;獲得大額政府補貼等可能對公司資產、負債、權益或者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額外收益;變更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錯、未按規定披露或者虛假記載,被有關機關責令改正或者經董事會決定進行更正等等。 在發生上述重大事件後,上市公司應當立即用臨時報告的形式予以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 投資者如何判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及時?及時,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觸及披露時點的兩個交易日內。根據規定,上市公司應當在最先發生的以下任一時點,及時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義務:事會或者監事會就該重大事件形成決議時;有關各方就該重大事件簽署意向書或者協議時;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知悉該重大事件發生並報告時。在時點之前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應當及時披露相關事項的現狀、可能影響事件進展的風險因素:該重大事件難以保密;該重大事件已經泄露或者市場出現傳聞;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出現異常交易情況。 上市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中國證監會將按照《證券法》處罰。對構成虛假陳述、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上市公司,投資者有權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J. 請問上市公司有哪些信息必須披露
你好,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有:
1.招股說明書。招股說明書應當根據《公開發專行股票公司信息披屬露的內容與格式准則》第一號編制,並應在承銷期開始前二至五個工作日內刊登公告,其原則是公司應充分披露與股票發行有關的信息,以利於投資者更好地作出股票認購決策。
2.上市公告書上市公告書是公司股票上市前的重要信息披露資料。
3.定期報告。定期報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持續披露的最主要形式之一,包括中期報告與年度報告兩種形式。公司應於每個會計年度中期結束後60日(2個月)內編制完成中期報告,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120日(4個月)內編制完成年度報告,在中國證監會信息披露指定報刊上公布,並報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備案。
4.臨時報告。如果上市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了某些重要事件,這些事件可能對股價產生影響,但廣大投資者卻尚未得知,這時公司應立即將該重大事件報告證監會及證券交易所,並在得到核准後,再以臨時報告的形式向社會公眾說明事件的實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