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會議管理制度怎麼寫
一、目的
為統一會議管理模式,規范公司各項會議及各類培訓流程,縮短會議時間、減少會議數量,提高會議質量,特製定本制度。
二、職責
(一)會務工作主要由行政管理部承辦;其他部門主辦或召集的會議,行政管理部應予協助。
(二)行政管理部負責會議管理,所有重要會議要在公司領導批准後到綜合部登記備案。
(三)除其他部門主辦的會議資料各自存檔外,會議資料由行政管理部整理、分發、立卷、存檔。
三、會議分類
(一)、公司部門周會制度
1、召開時間:每周一上午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的由部門主管提前通知。
2、主持與記錄:各部門助理記錄,由部門主管主持
3、參加人員:部門主管、部門員工
由於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部門主管請假。
4、會議資料:該部門上周工作總結、本周工作計劃。
(二)、公司員工周會制度
1、召開時間:每周五下午4點。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時由行政專員提前通知。
2、主持與記錄:由人力資源部召集,總經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總經理未列席會議時,由副總經理主持。
3、參加人員:為公司全體員工。由於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4、會議資料:
(1)公司日常運作狀況的總結。
(2)各部門匯報上周工作任務完成狀況,著重介紹在任務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3)全體與會人員就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進行發言。
(三)、公司工作述職會議制度
1、召開時間:每年召開兩次,分別在年中和年末召開,具體時間由人力資源部安排。
2、主持與記錄:工作述職會議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召集,總經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
3、會議資料:各與會人員各自總結、匯報半年來的工作狀況,如工作具體資料、工作任務執行狀況及所取得的業績或成效等。
4、參加人員:公司全體員工。由於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四)、其他會議
1、員工發起的會議
公司員工能夠發起必須級別的會議,員工對公司的某一制度,或者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需要多個部門協同時,能夠提請適當級別的會議。由行政管理部門將會議納入臨時會議的范圍,並由主經理批准。
2、各專題會議
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開。會議的資料主要是針對運營管理、招商工作、企劃工作、物業管理工作、預算管理及合約事宜等專項工作進行討論、布署和總結。
3、公司年終總結表彰大會
總結全年工作狀況,布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群眾及個人。此項會議由行政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
四、會議召開
(一)會議安排:
1、凡涉及到多個部門人員參加的會議或由於階段工作需要臨時召開的會議,會議召集部門應在召開前1-2天將總經理批准後的會議通知單報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進行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2、行政管理部每月統一編制例會會議計劃,與月排班表同時公布。
3、凡公司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狀況需臨時安排其它會議,組織部門應提前2天報總經理審批並報請行政管理部調整會議計劃,未經行政管理部調整的,任何人(部門)不得隨意調整正常會議計劃。
4、各部門工作例會務必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得安排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5、會議一經確定,與會人員應預先做好各項工作安排,原則上不可請假缺席或遲到,遇特殊狀況須提前向總經理請假,獲得批准後方可指派專人代為參加,會後應主動詢問會議資料及交辦事項,確保會議布署的各項工作按時保質完成並對工作結果負責。
(二)、會議的准備:
1、公司有專項主題的會議或需有投影設備演示說明的會議,應由行政管理部提前做好投影設備連接調試工作;
2、會議之前,行政管理部應有專人負責會議會標的製作和設置,並根據會議級別或性質准備好會議飲用水或其他招待用品;
3、個性重大會議,應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各項准備工作,具體包括以下資料:
3。1會議議程安排(應提前報交公司領導或主要參會者);
3。2會議資料准備(如需分發應在入場前登記分發);
3。3會議場所布置;
3。4會議服務人員的安排;
3。5會議簽到;
3。6會後事項安排。
3。7會議需要留存資料的應提前通知相關部門做好拍照、攝像工作。
(三)、會議召開及傳達:
1、應明確公司會議的目的,公司會議的目的是解決問題提高效率,因此會議應明確主題,不開無邊際的會議。
2、參會人員在會前應明確會議要研究的議題以便准備好相關文件材料。
3、與會者的發言要言簡意駭,一般發言不可過長,會議組織者或主持人在開會前就應就每個人的發言時間予以統計和控制,時間到後,無特殊狀況不予延長。每次開會中就應強調發言的時間要求。
4、重要會議決議或記錄未正式公布前,與會者不得提前透露會議資料。
5、與會人員務必用正式的會議記錄本做詳細的會議記錄,以便於會後向部門員工准確傳達會議精神,落實各項工作任務,行政管理部將不定期抽查與會人員的會議記錄。
6、公司會議的會議紀要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整理並由公司領導審閱簽發,會議紀要應分發給與會人員,必要時,分發給相關部門。其它會議由召集部門責成專人負責記錄整理,由主管領導審閱簽發並編號存檔。
7、會議結束後行政管理部或其它會議組織部門負責將問題進行匯總、分類,並將會議中對各部門工作的要求進行整理、分類、下發。公司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檢查和追蹤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根據規定的時間節點逐項跟進,並在下一次例會前將各部門完成狀況報公司領導。
(四)、會議紀律
1、要嚴格遵守會議的開始時間,提前3分鍾到達會議現場。不得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記錄人員登記到會狀況。遲到則贊助10元,遲到每超過一分鍾增加10元,依次累加。如需請假需經會議召集人批准。無故缺席者,贊助50元。
2、決策層人員共同參加的為高層會議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參會人務必到場,遲到的則繳納500元贊助費,遲到每超過一分鍾增加10元,依次累加。
3、管理級別以上人員共同參加的為中層會議,中層會議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遲到的則繳納100元贊助費,遲到每超過一分鍾增加10元,依次累加。
4、所有參會人員在開會期間應將手機等通訊設備設置為無聲或震動狀態。會議期間,所有與會人員不得看報紙雜志、聽音樂、接聽手機等做與會議無關的動作。發現有以上狀況者,一次贊助10元,成長10次。
5、會議需要表決時,原則上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方法,特殊狀況可集中,一經會議決議之事,應按期完成。管理級別未能兌現承諾的每次贊助100元。對於需要在會議上討論的問題,提前與會議發起人溝通,以便於及時通知所有參會人,在提出問題的時候就應同時提交對該問題的解決方案。
第三十三條附則: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負責解釋,如有未盡事宜,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②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怎麼寫呢有誰能幫幫我啊,謝謝
行政管理制度
一 禮儀紀律
1.行政管理部負責對公司全體員工的禮儀、辦公紀律、出勤、外出等事項的全面監督;
2.行政部主管發現不當現象,可簽發「提示單」以提示警告,並報備有關部門主管;
3.行政部確認獎懲事實,可提請有關主管研究提出獎懲申請;
4.對公司禮儀紀律現象,行政部與各部門主管均可直接向總經理提出提出。
二 工作計劃與報告
沒有計劃的行為是無效率的行為。公司強調對公司、部門、員工行為的計劃性要求,用以明確和把握我們的工作方向,同時提高工作效率與工作效益。因此,通過對計劃體系的規定,並通過相關計劃流程和計劃表格的製作,實現工作計劃的確立、執行和評估。
(一)公司、部門年度發展計劃
1公司總經理、部門主管於每一會計年度底應該制定下一會計年度的發展計劃。
2公司年度發展計劃經公司主要高層領導人討論製作,公司董事會核准同意後確定執行。
3部門年度發展計劃經部門主要領導人員討論製作,公司總經理核准同意後確定執行。
4公司、部門年度發展計劃是部門、人員月度工作計劃的基礎和依據。
5公司、部門年度發展計劃是對公司、部門經營發展的評價基礎。
(二)部門、員工月度工作計劃
1部門主管、公司員工在每月度底分別進行部門、員工下月度工作計劃安排。
2月度工作計劃通過對《月度工作計劃表》的製作來完成,在該表格中應該相應地填寫部門、員工下月工作內容安排和時間控制。
3員工月度工作計劃交部門主管核准同意後確定執行。
4部門月度工作計劃交總經理核准同意後確定執行。
5月度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將作為部門、員工工作評估的主要依據之一。
(三)員工日工作時間控制計劃
1公司員工通過《日工作時間控製表》進行日工作時間計劃與安排控制。
2公司員工應該按照「《日工作時間控製表》填寫規定」在規定的時間按照規定的項目如實填寫並上交公司行政管理部。
3在《日工作時間控製表》中體現出員工對每日工作安排的合理性與計劃性,反映員工每日工作的效益性與非效益性,因此,該表格將作為對員工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同時也是員工用於控制時間、提高效率、自我評估的依據。
4《日工作時間控製表》是公司對外服務的重要計費依據。
(四)專項市場、業務規劃
1在公司進行新市場的開拓和新業務的推廣時,該市場和業務的主要負責人應該進行專項市場、業務規劃。
2專項市場、業務規劃建立對該市場、業務的全面了解,公司主要經營人員的深入研究、探討的基礎上,同時該規劃應該結合公司、部門年度發展計劃和市場需求與競爭變化的基礎上。
3專項市場、業務規劃通過製作《市場規劃表》和《業務規劃表》來完成,並嚴格按照規劃進行市場拓展與業務推廣。
三 會議管理
會議是公司決議產生、工作明確、意見交流的正式方式與場合。公司會議區分為定期例會與非定期會議,規定的人員必須准時參與,指定人員作好會議記錄,與會人員遵守會議秩序安排同時提高會議效率。
(一)定期例會
會議名稱 時間安排 參加人員 會議內容 召集/主持人員
業務診斷會議 每工作日上午 9:30-10:00 各部門人員 對外服務中相關問題討論、日計劃 各部主管
月度總結、規劃會議 每月度第一天下午 總經理 各部門主管、工作人員 上月度工作總結月度工作規劃報告 各部主管
主管例會 每月第一天下午 總經理、各部主管 月度工作計劃協調 總經理
員工大會 每月中旬一次 總經理全體員工 經營總結、工作安排、其他相關內容 行政管理部/總經理
董事會會議 每年度一次 董事長、董事、總經理 公司重大事項決議 總經理/董事長
(二)非定期會議
會議名稱 時間安排 參加人員 會議內容 召集/主持人員
公司發展研討會 不定時 總經理、部門主管、主要經營業務人員 就市場拓展、業務推廣、公司經營等相關事項的討論 行政管理部主任/總經理
臨時會議 不定時 總經理、部門主管、其他有關人員 特殊事宜 行政管理部主任/總經理
董事會臨時會議 不定時 董事長、董事、總經理 公司經營特殊重大事宜 總經理/董事長
(三)會議安排
1.公司內會議由行政部秘書安排,部門內會議由各部自行安排
2.主會人會前一天需向秘書告知會議安排、會議內容
3.秘書須提前四小時以上書面通知與會人地址、時間、內容
4.秘書負責會場安排與整理
5.開會期中,秘書負責記錄;並於會後將會議摘要決定整理、列印、轉發給有關人員及總經理備案
四 辦公設備管理
1.電腦
1.1行政部根據公司文件類別建立完整清晰的目錄及子目錄系統;
1.2根據保密原則需要,由行政部對行政、業務文件目錄設定統一管理的電腦密碼
1.3員工在所屬部門目錄下設立個人子目錄
1.4員工不得私設電腦密碼
2.傳真機、復印機:
2.1由公司行政部統一管理與使用
2.2建立嚴格的使用登記制度
2.3未經許可,個人不得自行操作使用
3.可運用狀態維護
3.1行政部負責電腦、傳真機\復印機的檢查、保養和維修,保證設備的可運用狀態
五 文書作業
(一) 列印
1.總經理、各部門主管交由秘書列印之文函、廣告,需填寫《文書委派單》,並標明文件之性質,如傳真、公函、內部文及保密級別,急迫性程度由秘書根據其緩急確定先後秩序。
2.列印完畢後秘書先行校核並於《文書委派單》上簽字,轉交委辦單位之經辦人校核、簽字
3.對外傳真、公函秘書須復印存檔(參見收發文流程)
4.文書處理過程中,未經同意秘書不得將受託文書傳閱他人
(二) 復印
1.公司復印作業由行政部秘書統一執行
2.一般文件由各部門委託人員口頭交託行政秘書
3.客戶資料、服務文本、公司級文檔等特殊文件,需填寫復印委託單(文件名、秘級、用途、裝訂要求等)經高級主管批准後執行復印
4.秘書於復印、裝訂作業後,須填寫復印裝訂登記表(日期、內容、頁數、復印機碼、批准人、保密標識等)
六 收發文
1.文件是經營信息傳送、交流與反饋的重要信息載體。英達仕顧問管理公司的每一位員工都負有文件管理的責任或義務。
2.本公司對外文件之收發的責任者為指定專人----文秘統一辦理,她是各級文件管理的直接承擔者。附《收、發文登記表》
3.文秘在收文後必須先根據文件的分類及時編號、登記,並在公文上附「公文處理單」,分送有關部門或人員傳閱承辦,同時請傳閱人或承辦人在「收文簽字 簿」上簽收,文秘對有回復要求的文件須跟蹤閱辦人及時反饋閱辦結果,並對文本進行復印和留檔。
4.公司的各類文件均屬內部機密文件,文秘不得截留、泄露和私自外帶,違者予以警告、經濟處罰、除名或追究法律責任。屬一般業務便函,只要在「收文登記簿」上登記即可,直接分送有關人員閱辦。
5.本公司對外之發送文函按性質訂立參見《文檔管理制度》。
6.文件傳真的發文工作亦由文秘人員負責,需發文者將文稿經主管人員簽字後交文秘處登記發文摘要、分類編號、發送後歸還原稿人。凡對外報送的業務資料、協議等重要文件皆須復印備份存檔。
7.對一些機密文件,需在文件頁首加蓋印章,以防止隨意傳播。
8.每月未,文秘應將收、發文整理裝訂成冊。每半年將經各部門主管確認的確無使用價值之文、報刊可作一次銷毀,報行政管理部備查。附《檔案資本銷毀情況記錄表》
9.文件管理應參見《文檔管理制度》規定辦理。對公司所有訂閱的報刊由專項負責人將重要信息摘錄後交文秘按分類歸檔,文秘必須做好登記造冊工作。每月未,文秘應將收、發文整理裝訂成冊。
10.每半年將經各部門主管確認的確無用之文、報刊可作一次銷毀,行政人事部定期檢查檔案保管狀況,對破損的檔案進行修補、復制或作其它技術處理。
七 用印
1. 本公司以公司名義對外之行文由管理部負責蓋印。
2. 公司各部申請簽章及總經理、董事長職章,應提出申請(匯簽)經上級核准後交管理部秘書,由秘書登記於登記表。
八 文檔
(一)圖書雜志
1. 公司所屬圖書是專供相關公司內人士參閱,由行政部統一保管,於每年6月、12月下旬詳實盤點。
2. 文秘應將圖書書名、出版社名稱、數冊、金額按類型編號,各部門員工由於工作需要借閱的須在文秘處登記借期、歸還期。如遇清點期限或公務上需參考將隨時通知收閱,借書人不得拒絕。附《圖書登記冊》
3. 一般情況下,圖書只得在司內閱讀,借書冊數以三冊為限,借書期限不得超出過二周,若要續借者,重新到行政部處登記。
4. 對圖書有損壞或遺失者,要作出一定的賠償。
(二)專業資料
1.資料分類:
1.1公司搜集的各種公司業務文本、流程、企劃案、制度、顧問業理論等文件正本
及復印件;
1.2公司由政府主管部門購買的政策法規;
1.3公司各類剪報;
1.4公司搜集的各類行業(如建材、裝飾等)材料
2.公司資料只可於公司內借閱當天歸還,不得攜出司外
3.特殊情況需復印者,須填報復印申請批准
(三)客戶檔案
1.客戶檔案是公司文檔管理和商業秘密保護作業中的重要領域
2.客戶檔案包括客戶提供的各類資料,及公司在顧問服務過程中製作的各類文件、文本
3.客戶檔案只可於公司內借閱,當天歸還,不得攜出司外
4.特殊情況需復印時,須填報復印申請報批
5.服務結案前,由指定專案人員負責客戶資料管理,並承擔保密責任
(四)辦公文檔
1.行政管理部負責對公司全體員工的辦公文檔進行系統管理
2.行政人員辦公文檔設:
Ÿ工作計劃與報告
Ÿ司內行政
3.業務人員辦公文檔設:
Ÿ工作計劃與報告
Ÿ司內行政
Ÿ拓展資料
Ÿ談項目A、B、C……
Ÿ執行項目A、B、C……
九 訪客接待
1. 來本公司之賓客由秘書負責接待。
2. 接待來訪賓客須熱情、大方、並迅速與有關主管部門聯系接洽。
3. 秘書做畢接待須做訪客記錄,其中註明具體單位、姓名、來意、有否約定等事項並向有關主管匯報。
十 辦公用品
(一)文具
1.行政部負責辦公文具的采購與領用登記
2.行政部須特別注意隨時檢查復印紙、文本裝訂耗材(鐵圈、封面紙、封面薄膜)及文件夾的存量,以保證公司業務程序的正常進行
(二)茶、水
1.行政部負責茶、水等日用品的采購與使用登記
2.定時檢查飲用水、茶葉、水杯的存量,及時購買補充,以保證正常的辦公秩序
3.公司舉辦培訓、講座等大型活動時,行政部應及時了解情況,備足茶、水、杯用品,以保證活動的正常進行
十一 采購
1.公司辦公日用品和低耗品由行政管理部在為公司節約總成本和控制辦公費用總額度的基礎上統一購置。
2.辦公設備維修、郵件投遞等業務委託中行政部統一處理。
3.行政部須對固定供應商建立完整的檔案系統,以節約成本之原則,選擇、跟換供應商。
4.公司各業務部門將需要購置的固定資產以申請單形式上報行政管理部,經批准後,由行政管理部對采購物資的數量、質量、規格、供應商、價格進行統計、分析、比較,作出清單,遞交總經理批示,經批准後由行政管理部下達采購指令,予以履行同供應商進行市場詢價、報價、談判及草擬合同條款,最後確定采購價格及合同條款,委任采購人員進行其它後續工作。合同文本交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十二 固定資產管理
1. 行政管理部對公司所有固定資產進行登記注冊
2. 固定資產因價值減損擬報廢或閑置而無再使用價值者,由使用部門或管理部填制「固定資產處分申請單」一式二聯,註明申請單位、日期、財產編號、名稱、數量、購入日期、處分原因、處分方式及其他有關資料分別轉送財物部填入購買金額、累計折舊、殘值後,依核決許可權送呈簽核。
3. 「固定資產申請單」一式二聯,經核准後,由使用部門分送如下:第一聯送財務部;第二聯送行政管理部。
4. 財務部收到「固定資產處分單」後如處分方式為報廢或遺失時,應備有報廢或損失清單及有關機關之核准或證明文件,在據以轉帳及更改財產目錄。如為出售則暫時存檔。
5. 行政管理部收到「固定資產處分單」後,應依核准之方式處理資產,並將處分日期、處分原因、處分金額(出售時填)填入「財產管理卡」後抽出並「固定資產處分申請單」存檔。
6. 固定資產如遭竊盜或破壞者,管理部應提出損失清單及向警察單位報案辦理。
十三 物業
1.行政管理部負責公司辦公室的各項物業管理
2.負責與物業管理公司協調水、電、信函及安全事宜
3.負責辦公室內的照明、植物、傢具等事務管理
4.負責辦公室內的清掃保潔
5.負責辦公室的鑰匙管理
十四 公司福利
1.公司員工之福利事項由管理部執掌。
2.公司員工遇有生日、婚假等喜慶時日,行政管理部得以公司名義安排祝賀。
3.行政管理部主管參與福利基金管理及各項獎金分配之討論。
4.公司員工本人及家庭如遇重大經濟困難,得向行政管理部申請補助或救濟。
5.辦理補助程序如下:由申請人填具申請書並經部門主管核准後呈報行政管理部,並經總經理簽核後轉會財務部支付。
③ 要實現城鄉居民收入翻番目標,應完成哪些收入分配支付的改革
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實現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須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要求,深入推進「十二五」規劃實施,完善收入分配結構和制度,增加城鄉居民收入,縮小收入分配差距,規范收入分配秩序,現提出以下意見:一、充分認識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重要性和艱巨性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收入分配製度改革逐步推進,破除了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平均主義的分配方式,在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的基礎上,允許和鼓勵資本、技術、管理等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不斷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經過三十多年的探索與實踐,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基本確立,以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框架初步形成,有力地推動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極大地促進了國民經濟快速發展,城鄉居民人均實際收入平均每十年翻一番,家庭財產穩定增加,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實踐證明,我國收入分配製度是與基本國情、發展階段總體相適應的。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充分發揮再分配調節功能,加大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投入,徹底取消農業稅,大幅增加涉農補貼,全面實施免費義務教育,加快建立社會保障體系,深入推進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大力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和扶貧標准大幅提升,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持續提高,近年來農村居民收入增速快於城鎮居民,城鄉收入差距縮小態勢開始顯現,居民收入占國民收入比重有所提高,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取得新的進展。同時,也要看到收入分配領域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主要是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規范,隱性收入、非法收入問題比較突出,部分群眾生活比較困難,宏觀收入分配格局有待優化。這些問題的產生,既與我國基本國情、發展階段密切相關,具有一定的客觀必然性和階段性特徵,也與收入分配及相關領域的體制改革不到位、政策不落實等直接相關。當前,我國已經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性階段。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優化收入分配結構,構建擴大消費需求的長效機制,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迫切需要;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切實解決一些領域分配不公問題,防止收入分配差距過大,規范收入分配秩序,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與和諧穩定的根本舉措;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處理好勞動與資本、城市與農村、政府與市場等重大關系,推動相關領域改革向縱深發展,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使發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為逐步實現共同富裕奠定物質基礎和制度基礎,是體現社會主義本質的必然要求。我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發展中國家,區域之間發展條件差異大,城鄉二元結構短期內難以根本改變,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還在深入發展。要充分認識到,當前收入分配領域出現的問題是發展中的矛盾、前進中的問題,必須通過促進發展、深化改革來逐步加以解決。解決這些問題,也是城鄉居民在收入普遍增加、生活不斷改善過程中的新要求新期待。同時也應該看到,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是一項十分艱巨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利益調整,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須從我國基本國情和發展階段出發,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克難攻堅、有序推進。二、准確把握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1.總體要求。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立足基本國情,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在發展中調整收入分配結構,著力創造公開公平公正的體制環境,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堅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調節並重,繼續完善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初次分配機制,加快健全以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機制,以增加城鄉居民收入、縮小收入分配差距、規范收入分配秩序為重點,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2.主要目標。——城鄉居民收入實現倍增。到2020年實現城鄉居民人均實際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力爭中低收入者收入增長更快一些,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縮小。城鄉、區域和居民之間收入差距較大的問題得到有效緩解,扶貧對象大幅減少,中等收入群體持續擴大,「橄欖型」分配結構逐步形成。——收入分配秩序明顯改善。合法收入得到有力保護,過高收入得到合理調節,隱性收入得到有效規范,非法收入予以堅決取締。——收入分配格局趨於合理。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社會保障和就業等民生支出占財政支出比重明顯提升。三、繼續完善初次分配機制完善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初次分配機制。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擴大就業創業規模,創造平等就業環境,提升勞動者獲取收入能力,實現更高質量的就業。深化工資制度改革,完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決定和增長機制。推動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形成主要由市場決定生產要素價格的機制。3.促進就業機會公平。大力支持服務業、勞動密集型企業、小型微型企業和創新型科技企業發展,創造就業崗位。完善稅費減免和公益性崗位、崗位培訓、社會保險、技能鑒定補貼等政策,促進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青年、農村轉移勞動力、城鎮困難人員、退役軍人就業。完善和落實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等鼓勵自主創業政策。借鑒推廣公務員招考的法,完善和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在國有企業全面推行分級分類的公開招聘制度,切實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4.提高勞動者職業技能。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足額提取並合理使用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保障職工帶薪最短培訓時間。新增財政教育投入向職業教育傾斜,逐步實行中等職業教育免費制度。建立健全向農民工免費提供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制度。完善社會化職業技能培訓、考核、鑒定、認證體系,規范職業技能鑒定收費標准。提高技能人才經濟待遇和社會地位。5.促進中低收入職工工資合理增長。建立反映勞動力市場供求關系和企業經濟效益的工資決定及正常增長機制。完善工資指導線制度,建立統一規范的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根據經濟發展、物價變動等因素,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准,到2015年絕大多數地區最低工資標准達到當地城鎮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40%以上。研究發布部分行業最低工資標准。以非公有制企業為重點,積極穩妥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和行業性、區域性工資集體協商,到2015年,集體合同簽訂率達到80%,逐步解決一些行業企業職工工資過低的問題。落實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研究出台勞務派遣規定等配套規章,嚴格規范勞務派遣用工行為,依法保障被派遣勞動者的同工同酬權利。6.加強國有企業高管薪酬管理。對部分過高收入行業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嚴格實行企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雙重調控政策,逐步縮小行業工資收入差距。建立與企業領導人分類管理相適應、選任方式相匹配的企業高管人員差異化薪酬分配製度,綜合考慮當期業績和持續發展,建立健全根據經營管理績效、風險和責任確定薪酬的制度,對行政任命的國有企業高管人員薪酬水平實行限高,推廣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縮小國有企業內部分配差距,高管人員薪酬增幅應低於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幅。對非國有金融企業和上市公司高管薪酬,通過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增強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和股東大會在抑制畸高薪酬方面的作用。7.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建立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調查比較制度,完善科學合理的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適當提高基層公務員工資水平;調整優化工資結構,降低津貼補貼所佔比例,提高基本工資佔比;提高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准,抓緊研究地區附加津貼實施方案。結合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建立健全符合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的工資分配製度。8.健全技術要素參與分配機制。建立健全以實際貢獻為評價標準的科技創新人才薪酬制度,鼓勵企事業單位對緊缺急需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實行協議工資、項目工資等。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完善有利於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分配政策,探索建立科技成果入股、崗位分紅權激勵等多種分配法,保障技術成果在分配中的應得份額。完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貼制度。允許和鼓勵品牌、創意等參與收入分配。9.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加快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落實上市公司分紅制度,強化監管措施,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適度擴大存貸款利率浮動范圍,保護存款人權益。嚴格規范銀行收費行為。豐富債券基金、貨幣基金等基金產品。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拓寬居民租金、股息、紅利等增收渠道。10.建立健全國有資本收益分享機制。全面建立覆蓋全部國有企業、分級管理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國有資本收益,擴大國有資本收益上交范圍。適當提高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上交比例,「十二五」期間在現有比例上再提高5個百分點左右,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用於社會保障等民生支出。11.完善公共資源佔用及其收益分配機制。建立健全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完善公開公平公正的國有土地、海域、森林、礦產、水等公共資源出讓機制,加強對自然壟斷行業的監管,防止通過不正當手段無償或低價佔有和使用公共資源。建立健全公共資源出讓收益全民共享機制,出讓收益主要用於公共服務支出。四、加快健全再分配調節機制加快健全以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機制。健全公共財政體系,完善轉移支付制度,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大力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大稅收調節力度,改革個人所得稅,完善財產稅,推進結構性減稅,減輕中低收入者和小型微型企業稅費負擔,形成有利於結構優化、社會公平的稅收制度。全面建成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按照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方針,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重點,不斷完善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制度,穩步提高保障水平,實行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制度。12.集中財力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對教育、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保障性住房、扶貧開發等方面的支出,進一步加大對中西部地區特別是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的財力支持。嚴格控制行政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十二五」期間中央和地方機構編制總量只減不增,減少領導職數,降低行政成本。堅決反對鋪張浪費,嚴格控制「三公」經費預算,全面公開「三公」經費使用情況。「十二五」時期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占財政支出比重提高2個百分點左右。13.加大促進教育公平力度。合理配置教育資源,重點向農村、邊遠、貧困、民族地區傾斜。全面落實九年義務教育免費政策,嚴格規范教育收費行為。進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普通本科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職業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逐步提高補助標准。為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學前教育提供補助。切實解決農民工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和參加當地中考、高考問題。14.加強個人所得稅調節。加快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完善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管理和處罰措施,將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徵收范圍,建立健全個人收入雙向申報制度和全國統一的納稅人識別號制度,依法做到應收盡收。取消對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等稅收優惠。15.改革完善房地產稅等。完善房產保有、交易等環節稅收制度,逐步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細化住房交易差別化稅收政策,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擴大資源稅徵收范圍,提高資源稅稅負水平。合理調整部分消費稅的稅目和稅率,將部分高檔娛樂消費和高檔奢侈消費品納入徵收范圍。研究在適當時期開征遺產稅問題。16.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面落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十二五」期末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分類推進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研究推進公務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提高農民工養老保險參保率。健全城鎮居民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兼顧各類人員的養老保障待遇確定機制和正常調整機制。發展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發揮商業保險補充性作用。擴大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渠道,建立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制度。17.加快健全全民醫保體系。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和待遇水平,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穩步推進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門診統籌。「十二五」期末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醫保基金支付水平達到75%以上,明顯縮小與實際住院費用報銷支付比例的差距。建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全面實現統籌區域和省內異地就醫即時結算。逐步增加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水平。18.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給。建立市場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結合的住房制度,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滿足困難家庭基本需求。「十二五」期末全國城鎮保障性住房覆蓋面達到20%左右,按質量標准完成農村困難家庭危房改造1000萬戶以上,實現全國游牧民定居目標。19.加強對困難群體救助和幫扶。健全城鄉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保障標准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逐步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提高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准。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獨居、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完善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推進孤兒集中供養,建立其他困境兒童生活救助制度。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20.大力發展社會慈善事業。積極培育慈善組織,簡化公益慈善組織的審批程序,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個人和社會組織舉醫院、學校、養老服務等公益事業。落實並完善慈善捐贈稅收優惠政策,對企業公益性捐贈支出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允許結轉以後年度扣除。加強慈善組織監督管理。五、建立健全促進農民收入較快增長的長效機制堅持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針,加快完善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促進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促進公共資源在城鄉之間均衡配置、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平等交換和自由流動,促進城鄉規劃、基礎設施、公共服務一體化,建立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統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21.增加農民家庭經營收入。健全農產品價格保護制度,穩步提高重點糧食品種最低收購價,完善大宗農產品臨時收儲政策。著力推進農業產業化,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和股份合作,培養新型經營主體,支持適度規模經營,加大對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的投入,促進產銷對接和農超對接,使農民合理分享農產品加工、流通增值收益。因地制宜培育發展特色高效農業和鄉村旅遊,使農民在農業功能拓展中獲得收益。22.健全農業補貼制度。建立健全農業補貼穩定增長機制,完善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和糧食直補政策,增加農機購置補貼規模,完善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新增農業補貼向糧農和種糧大戶傾斜。完善林業、牧業和漁業扶持政策。逐步擴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范圍,適當提高保費補貼比例,進一步細化和穩步擴大農村金融獎補政策。23.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搞好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依法保障農民的土地財產權。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允許農民以多種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確保農民分享流轉收益。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征地制度,依法保障農民合法權益,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24.加大扶貧開發投入。大幅增加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新增部分主要用於支持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扶貧攻堅,加大以工代賑力度,努力實現貧困地區農民人均收入增長幅度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十二五」時期,對240萬生存條件惡劣地區的農村貧困人口實施異地扶貧搬遷;按照人均2300元(2010年不變價)的扶貧標准,到2015年扶貧對象減少8000萬人左右。25.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制定公開透明的各類城市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政策,探索建立政府、企業、個人共同參與的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把有穩定勞動關系、在城鎮居住一定年限並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農業轉移人口逐步轉為城鎮居民,重點推進解決舉家遷徙及新生代農民工落戶問題。實施全國統一的居住證制度,努力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六、推動形成公開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大力整頓和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強制度建設,健全法律法規,加強執法監管,加大反腐力度,加強信息公開,實行社會監督,加強基礎工作,提升技術保障,保護合法收入,規范隱性收入,取締非法收入。26.加快收入分配相關領域立法。研究出台社會救助、慈善事業、扶貧開發、企業工資支付保障、集體協商、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轉移支付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及時修訂完善土地管理、礦產資源管理、稅收征管、房產稅等方面法律法規。建立健全財產登記制度,完善財產法律保護制度,保障公民合法財產權益。27.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健全工資支付保障機制,將拖欠工資問題突出的領域和容易發生拖欠的行業納入重點監控范圍,完善與企業信用等級掛鉤的差別化工資保證金繳納法。落實清償欠薪的工程總承包企業負責制、行政司法聯動打擊惡意欠薪制度、保障工資支付屬地政府負責制度。完善勞動爭議處理機制,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28.清理規范工資外收入。嚴格規范黨政機關各種津貼補貼和獎金發放行為,抓緊出台規范改革性補貼的實施意見。加強事業單位創收管理,規范科研課題和研發項目經費管理使用,嚴格公務招待費審批和核算等制度規定。嚴格控制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高管人員職務消費,規范車輛配備和使用、業務招待、考察培訓等職務消費項目和標准,職務消費接受職工民主監督,相關賬目要公開透明。29.加強領導幹部收入管理。全面落實《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嚴格執行各級領導幹部如實報告收入、房產、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情況的規定,對隱報瞞報、弄虛作假等行為,通過抽查、核查,及時糾正,嚴肅處理。繼續規范領導幹部離職、辭職或退(離)休後的個人從業行為,嚴格按照有關程序、條件和要求兼職任職審批事項。30.嚴格規范非稅收入。按照正稅清費的原則,繼續推進費改稅,進一步清理整頓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堅決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費和基金項目,收費項目適當降低收費標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31.打擊和取締非法收入。圍繞國企改制、土地出讓、礦產開發、工程建設等重點領域,強化監督管理,堵住獲取非法收入的漏洞。嚴厲打擊走私販私、偷稅逃稅、內幕交易、操縱股市、制假售假、騙貸騙匯等經濟犯罪活動。嚴厲查處權錢交易、行賄受賄行為。深入治理商業賄賂。加強反洗錢工作和資本外逃監控。32.健全現代支付和收入監測體系。大力推進薪酬支付工資化、貨幣化、電子化,加快現代支付結算體系建設,落實金融賬戶實名制,推廣持卡消費,規范現金管理。完善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發票管理和財務報銷制度,全面推行公務卡支付結算制度。整合公安、民政、社保、住房、銀行、稅務、工商等相關部門信息資源,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和收入信息監測系統,完善個人所得稅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城鄉住戶收支調查一體化制度。七、加強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組織領導33.統一認識,加強領導。各地區、各部門要深入學習和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認識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重大意義,將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統籌協調機制,把落實收入分配政策、增加城鄉居民收入、縮小收入分配差距、規范收入分配秩序作為重要任務,納入日常考核。各有關部門要深入調查研究,加強工作指導,強化監督檢查,認真總結經驗,及時解決改革中出現的突出矛盾和問題。34.突出重點,強化實施。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要與國有企業、行政體制、財稅金融體制等相關重點領域改革有機結合、協同推進。各有關部門要圍繞重點任務,明確工作責任,抓緊研究出台配套方案和實施細則,及時跟蹤評估政策實施效果。各地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措施,確保改革各項任務落到實處。鼓勵部分地區、部分領域先行先試,積極探索。35.深入宣傳,注重引導。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引導全社會從基本國情和發展階段出發,正確認識當前存在的收入分配問題,深入宣傳堅持科學發展是解決收入分配問題的根本途徑,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是我們堅定不移的目標。切實做好各項改革政策的解讀工作,加深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艱巨性、復雜性的認識,引導社會預期,回應群眾關切,凝聚各方共識,形成改革合力,為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④ 求救!原公司章程要根據《融資性擔保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加入幾條規定,這種章程修正案怎麼寫啊
下附範例,僅供參考!(據新規定製定的章程)
第七章貸款擔保額度、手續及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 公司一般為被擔保企業提供貸款額度在 萬元以下、期限在12個月以內的流動資金擔保。特殊情況,報董事長或董事會審定。
第三十二條 申請貸款擔保人應具備下列條件:
1、經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並辦理年檢手續;
2、生產經營合法合規,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3、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
4、已在我公司協作銀行開立基本結算帳戶;
5、自然人應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有完全民事能力;有合法的居留身份,有固定的住所,有合法的收入來源和充足的償還能力;無逾期貸款、欠息、信用卡惡意透支等不良記錄。
6、申請擔保的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
第三十三條 貸款擔保按下列程序進行:
1、貸款擔保申請。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並確定貸款意向後,向擔保公司提出書面貸款擔保申請和公司要求提供的有關材料;
2、貸款擔保審查認證。擔保公司接到貸款擔保申請後實地考察認證,三日內給予明確答復;
3、簽訂貸款擔保契約。擔保公司同意為其提供貸款擔保後,與公司簽訂貸款擔保和擔保契約,收取擔保手續費,向貸款銀行出具擔保。未經本公司同意貸款展期,公司不負擔保責任,後果由有關方面自負。
第三十四條 擔保手續費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30-50%交納,並在擔保時一次性交清。
第三十五條 擔保企業除按規定交納擔保手續費外,視風險度不同交納擔保貸款額3—10%的保證金。如貸款不能按期歸還,除追查有關責任外,扣押全部保證金。
第三十六條 公司組成人員的工資待遇、辦公經費等在擔保手續費、擔保資金銀行存款利息中列支,開支標准由董事會決定。
第三十七條 公司實現的利潤按下列次序分配:
1、彌補上年虧損;
2、提取50%作為風險金(總數達到資本金的10%後差額提取);
3、上交稅金;
4、為股東分紅。
第八章 擔保資金的管理
第三十八條 擔保資金按規定的財務制度建賬,並以擔保公司名義存入有關金融機構。有關金融機構應經5到10倍放大擔保比例。
第一節 財務會計制度
第144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145條 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前6個月結束後60日以內編制公司的中期財務報告;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120日以內編制公司年度財務報告。
第146條 公司年度財務報告以及進行中期利潤分配的中期財務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1)資產負債表;
(2)利潤表;
(3)利潤分配表;
(4)財務狀況變動表(或現金流量表);
(5)會計報表附註;
公司不進行中期利潤分配的,中期財務報告包括上款除第(3)項以外的會計報表及附註。
第147條 中期財務報告和年度財務報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編制。
第148條 公司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另立會計帳冊。公司的資產,不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第149條 公司交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上一年度的虧損;
(2)提取法定公積金10%;
(3)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4)提取任意公積金;
(5)支付股東股利。
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後,是否提取任意公積金由股東大會決定。公司不在彌補公司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
第150條 股東大會決議將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注冊資本的25%。
第151條 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後,公司董事會須在股東大會召開後2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事項。
第152條 公司可以採取現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第二節 內部審計
第153條 公司實行內部審計制度,配備專職審計人員,對公司財務收支和經濟活動進行內部審計監督。
第154條 公司內部審計制度和審計人員的職責,應當經董事會或監事會批准後實施。審計負責人向董事會或監事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⑤ 獨立董事可以接受非獨立董事的委託參加董事會投票嗎拜託各位大神
《中小板規范運作指引》3.3.3 董事應當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因故不能親自出席董回事會的,應當審慎選擇並以書面答形式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獨立董事不得委託非獨立董事代為出席會議。涉及表決事項的,委託人應當在委託書中明確對每一事項發表同意、反對或棄權的意見。董事不得作出或者接受無表決意向的委託、全權委託或者授權范圍不明確的委託。董事對表決事項的責任不因委託其他董事出席而免除。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會會議上接受超過兩名董事的委託代為出席會議。在審議關聯交易事項時,非關聯董事不得委託關聯董事代為出席會議。非獨立董事不能接受獨立董事的委託獨立董事可以接受非獨立董事的委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