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無證上崗違章操作怎麼處罰
看是什麼情況,是自己操作還是別人安排的,如果是自己私自操作,還要分原版來進行教育沒有,如權果沒有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就要追究安全管理人員的責任,如果進行教育了,就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違章操作可以根據你們單位的制度進行處罰,如果沒有制度,應該建立相關的管理制度
Ⅱ 無證上崗後果怎麼樣
5.11日,交通運輸部官方微信發布了《關於加強和規范出租汽車行業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工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其中,存在「網路車司機」無證上崗、「網路車企業」無牌照經營、線下車輛與線上登記車輛不符、違法使用或故意泄漏乘客個人信息等6種違規情況的企業、司機將視情節輕重列入「重點關注名單」或直接列入失信聯合懲戒主體名單(以下簡稱「黑名單」)。
5.違法使用或故意泄漏乘客個人信息,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
6.對舉報、投訴其服務質量或者對其服務質量作出不滿意評價的乘客實施報復行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
來源網易
Ⅲ 對無證上崗的人員和用人單位,將按有關監管法規規定給予行政拘留.是對是錯
這是錯的
Ⅳ 無證上崗出了問題是有員工承擔嗎我是智能電表裝換推錯流程,沒有經過培訓,我需要承擔嗎
現在的工廠基本上都是無理可講,出了事一概由員工負責,如果你還想在這里專幹下去,和老闆理論沒有結果屬的情況下,把責任承擔下來,這樣老闆失去了信譽,你賺了業務能力和經驗。如果你不想做了,不承擔責任的理由多多,首先工廠在工人上崗前都要培訓的,你沒有參加培訓是你最充分的理由。
Ⅳ 電工如果無證上崗,被查出後,企業將會受到哪些懲罰,法律依據是哪些
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道路運輸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經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按照規定如實告知有關的安全生產事項的;
(四)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的;
(五)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或者未向從業人員通報的;
(六)未按照規定製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者未定期組織演練的;
(七)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
(5)上市公司用人無證上崗擴展閱讀: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處以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督的;
(二)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業人員或者特種作業人員,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者經考核不合格即從事相關工作的;
(三)未在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或者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施工現場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
(四)未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的;
(五)未按照規定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後登記的;
(六)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的。
Ⅵ 無證上崗怎樣要求補償
別的員工無證操作?跟你有什麼關系對你有申請侵害?不是你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經濟補償金的理由
Ⅶ 投訴企業違法用工無證上崗怎麼處法
政府會有處罰的,按照法律法規辦事。
Ⅷ 無證上崗辭職後可以以沒有勞動合同為由仲裁嗎
無證上崗辭職後,一般不可以以沒有勞動合同為由仲裁的。
Ⅸ 無證上崗
按照操作規章制度,你不應該單獨上崗操作特種機械,因為你現在還是個實習生,專你還屬沒有拿到特種操作證,所以你沒有資質單獨上崗單獨操作,即使工期緊老闆同意你上崗你要和他講清楚你現在是學員,不能單獨操作,一但出了事情老闆把責任會推到你身上的,到時候你就是百口莫辯
Ⅹ 無證上崗違反安全法哪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可以並處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築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經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如實告知從業人員有關的安全生產事項的;
(四)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
第九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者操作規程的,由生產經營單位給予批評教育,依照有關規章制度給予處分;造成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對於未經培訓考核,即從事特種作業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了行政處罰;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四十條生產經營單位使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可以並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煤礦企業使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依照《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