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為什麼直系親屬之間不可以輸血
即使直系親屬的血型相同,親屬間輸血後並發移植物抗宿主病的危險性比非親屬間要大得多,因為有血緣關系的人,特到是直系親屬,遺傳學差異很小。輸血本質上是一種移植,將伴隨一系列可能的免疫反應。
如果由於特殊原因,不能避免直接輸血怎麼辦?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現在出現了一種輻照技術,它可以通過輻照殺死和滅活這種活性淋巴細胞,使其在注射到體內後不再產生免疫活性。我想提醒你,雖然直系親屬之間的輸血可以通過輻射技術解決,但不建議直系親屬之間輸血。
Ⅱ 四種情形,看p2p平台爆雷後,投資人的錢去哪兒了
第一種:大家常說的「龐氏騙局」
出現旁氏現象的錢基本就是到龐氏團伙口袋了 ,可能被轉移出境外、賭博揮霍、購置產業等,而破案後還能追繳回的部分幾乎就是還沒揮霍掉以及購置產業的。
網貸行業有名的應該就是e租寶事件了,據了解,e租寶未兌付金額約500億,而目前追回的約120億,相當於每個投資人能拿回本金的20%左右。
若遇到龐氏騙局的,投資人就不要再心存僥幸了,趕緊抱團報案-等立案-偵查-追繳-判決-返還,這才有機會拿回一些本金。
第二種:發假標自融或補窟窿
目前來說龐氏騙局會比較少,但是平台通過發布假標自融或補窟窿的出現了,平台發假標一種是平台吸納投資人的錢用於關聯企業或者自有項目,比如用於房地產投資、炒幣炒股炒鏈、給上市公司股東輸血、等;另一種是部分借款人逾期形成壞賬了,平台通過發布假標來「以新補舊」,而這兩種一般都會同時存在。一旦發生資金鏈斷裂、投資人撤資、窟窿補不上平台就沒戲了。
那這個時候能追回的錢有哪些呢?就是關聯企業、股東、自有資金或資產了,這個過程基本也是得考經偵介入解決了,畢竟這個時候往往會發生平台說清盤兌付結果跑路、以及關聯企業/股東不認賬的情況。
第三種:期限錯配產生的流動性危機
有投資人說,明明這家平台資產真實,投資人的錢也確實借給了真實的借款人,為什麼還是出問題了呢?
此前監管曾發出禁止計劃類產品,就是因為會存在期限錯配問題,有些平台會設計一些計劃類自動投標產品,比方一個月、三個月、六個月對應收益率多少,而平台有可能就將12月、18月的資產放到3月里去,好處是平台賺的利差多了、投資人也能得到更好的流動性,但是底層資產期限和投資人投標期限之間就存在不匹配的坑,資金順暢的情況下還好,像近期資金緊張情況下,平台要麼引入第三方代償機構,要麼平台自身/股東出資金回購債權,而一旦現金流不足,參考近期幾個兌付展期的平台。
在此情形,投資人要穩住,等平台加緊催收腳步,很大機會是能拿回大部分本金的,甚至好的情況下還能有利息。
同時要警惕一些借款人抱團黑平台,讓投資人恐慌、擠兌,一旦這樣,那就得靠經偵介入了。
第四種:不可抗力-逾期
不說p2p,就是銀行,也會產生逾期。
因此即使平台有真實資產、不自融、採用的散標直投或者自動投標(不是所有的自動投標都是期限錯配,能看到底層資產及期限的不算)不期限錯配,投資人能通過投標協議看到自己的錢到底借給誰,但若借款人發生逾期,結果有兩種:一是平台或代償機構先墊付給投資人,後面催收;二是延期還款至投資人。這兩種情況都不會影響到其他項目的還款流程,只要平台還在,投資人最終還是能拿回本金及利息的。
只要平台的風控能將逾期壞賬率控制住一個度,平台就有能力解決,投資人就沒事。
Ⅲ 我聽說不輸血治療方法比輸血治療更好,有些什麼好處呢 希望得到對比答案,謝謝!
不知道您說的什麼情況,不過很好理解,輸血必定是別人的血,血液問題加上輸血環節上問題勢必存在不安全因素。但是如果是大出血之類的那就必須輸血了。
Ⅳ 股東股份被法人私自轉走,該股東憑什麼去到工商局調檔
具體咨詢工商局吧。上海這邊可以現場,可以網上。律師有資格證,或者公安等都可以查詢。
Ⅳ 大小非解禁下大股東減持與公司控制權結構的關系如何
大股東減持不一定造成控制權減低。這要看大股東與其與股東的持有權比較。例如大股專東從51%減到屬40%,雖然看似失去了絕對控股權,但是有可能第二大股東僅持有15%,這樣不影響大股東的控制權。相反,大股東以減持這部分股票換取的現金有可能為企業輸血,增加分紅,將來擴大股本等。所以減持和控制權不能單一劃等號。
Ⅵ 英雄聯盟是騰訊開發的嗎騰訊收購了 拳頭公司嗎
是啊 就是收購了 但是為了保證拳頭團隊的自主性 人才不流失 不幹涉任何開發版事務 就收錢權就好 算是很聰明了 然後再把lol的英雄抄到王者 滋養自己的其他子公司 騰訊真的聰明 讓外國團隊為自己打工 然後再輸血迴流 兩不耽誤 拳頭也美滋滋 但是你別搞混了 騰訊很大 騰訊控股和騰訊游戲不是一個系統 拳頭不屬於騰訊游戲部門 屬於騰訊投資收購的產業 所以騰訊游戲是沒有資格干涉任何拳頭的 只有代理lol的權利 這也是每次國服更新慢的原因
Ⅶ 為什麼央企不會破產啊
央企的股東是國家,國家行使股東權利時一般不是以利益最大化出發(這也是央企效率低版,資金積累過多的原因),權所以該破產時作為國家的股東反而經常輸血(原因比較多,一般來說我覺得是國家覺得手下企業倒了沒面子。真的,這個很重要),虧本把企業救回來
Ⅷ 那些被外行收購的汽車品牌現在都怎麼樣了
寶能成為觀致的控股股東。從那時起到2018年年中,觀致簡直傳出一個又一個好動靜很少有品牌脫穎而出,因為外行不在行的。
Ⅸ 關於輸血錯誤
第三十六條 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後,除責令醫療機構及時採取必要的醫療救治措施,防止損害後果擴大外,應當組織調查,判定是否屬於醫療事故;對不能判定是否屬於醫療事故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第三十七條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有關事實、具體請求及理由等。
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第三十八條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由醫療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受理。醫療機構所在地是直轄市的,由醫療機構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受理。
第十七條 疑似輸液、輸血、注射、葯物等引起不良後果的,醫患雙方應當共同對現場實物進行封存和啟封,封存的現場實物由醫療機構保管;需要檢驗的,應當由雙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雙方無法共同指定時,由衛生行政部門指定。
疑似輸血引起不良後果,需要對血液進行封存保留的,醫療機構應當通知提供該血液的采供血機構派員到場。
第四十六條 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四十七條 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的,應當製作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並由雙方當事人在協議書上簽名。
第四十八條 已確定為醫療事故的,衛生行政部門應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請求,可以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調解時,應當遵循當事人雙方自願原則,並應當依據本條例的規定計算賠償數額。
經調解,雙方當事人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的,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應當履行;調解不成或者經調解達成協議後一方反悔的,衛生行政部門不再調解。
第四十九條 醫療事故賠償,應當考慮下列因素,確定具體賠償數額:
(一)醫療事故等級;
(二)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
(三)醫療事故損害後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系。
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
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後果的。
具體分級標准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五十條 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准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准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准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第五十五條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事故等級和情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執業許可證,對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依照刑法關於醫療事故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對發生醫療事故的有關醫務人員,除依照前款處罰外,衛生行政部門並可以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
第五十六條醫療機構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一)未如實告知患者病情、醫療措施和醫療風險的;
(二)沒有正當理由,拒絕為患者提供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服務的;
(三)未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要求書寫和妥善保管病歷資料的;
(四)未在規定時間內補記搶救工作病歷內容的;
(五)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封存、保管和啟封病歷資料和實物的;
(六)未設置醫療服務質量監控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人員的;
(七)未制定有關醫療事故防範和處理預案的;
(八)未在規定時間內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
(九)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醫療事故的;
(十)未按照規定進行屍檢和保存、處理屍體的。
第五十七條參加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人員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接受申請鑒定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利益,出具虛假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刑法關於受賄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其執業證書或者資格證書。
第五十八條醫療機構或者其他有關機構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其執業證書或者資格證書:
(一)承擔屍檢任務的機構沒有正當理由,拒絕進行屍檢的;
(二)塗改、偽造、隱匿、銷毀病歷資料的。
第五十九條以醫療事故為由,尋釁滋事、搶奪病歷資料,擾亂醫療機構正常醫療秩序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依照刑法關於擾亂社會秩序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賠償要考慮三個方面的因素:第一,醫療事故鑒定等級,不同的等級,賠償的數額不一樣。第二,確定醫療過失與造成的後果,從醫療機構也好或者做醫生來講,他所負責任的程度。第三,要考慮到你的原發疾病,跟你這個身體損害之間還有什麼關系。由這三個因素出發,這次規定得比較細,一共是11個方面。一旦確定為醫療事故,將來的賠償應包括,醫療費,包括病人的陪護費,包括病人在醫院的就餐費,包括造成病人殘疾以後,殘疾的賠償,以及造成殘疾以後,他的殘疾用具,病人的誤工費,還有陪護人的交通費,病人從外地來的交通費,還包括了將來病人一旦死亡,或者殘疾喪失勞動能力,他的16歲以下的孩子的撫養費,喪葬費,精神撫慰費,所以這個項目規定是比較詳盡的。
精神損失,現在是在民法里有這個內容。但考慮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的醫療過失行為,對病人的身心造成損害,也包括他精神的損害,應該對他的精神損害進行賠償。其標准,一般根據當地的平均的年生活水平,根據不同情況賠償若干年。
不建議私了,還是正常途徑解決,要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