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控股股東就是第一大股東嗎有什麼 區別啊講清楚點 ,謝謝啦
1、控股股東就是第一大股東嗎:是的。
2、有什麼區別:理論上來說,控股股東就回是在公司佔有股份權答重最大的股東。控股股東分為絕對控股股東和相對控股股東兩種。
絕對控股股東的持股比例大於公司整個股份的51%;相對控股股東是指整個公司股權最大的股東
例如601009南京銀行,它的控股股東的持股比例只有13.76%,但是由於其他股東的持股比例小於13.76%,只能「委屈」地成為第二、第三大股東。
(1)百度控股股東擴展閱讀:
根據《公司法》第216條(二)的規定: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貳』 百度公司的最大股東是誰
是德豐傑公司。
網路的主要股東為德豐傑25.8%、徐勇7%、Integrity9.7%、Peninsula8.5%、GoogleIPO前2.6%,因此德豐傑公司為網路的最大的股東。
德豐傑(Draper Fisher Jurvetson, 簡稱DFJ)由Tim Draper作為第三代家族成員所創辦,總部設於矽谷,是全球著名的大型風險投資公司,旗下共管理著超過六十億美元的資本。
(2)百度控股股東擴展閱讀:
德豐傑在美國以投資互聯網領域的早期公司聞名。為了錯開內部競爭,德豐傑全球創業投資基金在美國以投資擴張期的企業為主;而德豐傑全球創業投資基金在亞洲和歐洲市場仍然以早期項目投資。
德豐傑主要是從各個層面幫助創業者制定並且執行正確的戰略來推動創業企業發展的。作為投資方DFJ的主要代表,網路公司董事符績勛表示,德豐傑一直在和Robin(李彥宏的英文名)等人探討網路的商業模式。
德豐傑的市場反應速度非常快,德豐傑在中國有30 多項投資,比如說網路、空中等等。另外,不管什麼樣的業務,我們著眼於長遠的考慮。過去二十年,世界發生了很大變化,所有的科學技術,基因工程、網路、存儲、帶寬等等都在劇烈變化。
德豐傑基金從2000年進入中國起,迄今共投資了11家企業,其中4家企業網路、空中網、分眾傳媒、龍旗通訊先後上市,獲得了令人矚目的回報;其他7家東信網路、龍晶半導體、鼎芯半導體、捷報寬頻、中國博客網、銀河傳媒、開拓天際正在成長期或者發展期。
『叄』 控股股東是什麼意思
根據《公司法》第216條(二)的規定: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專額百分之五十屬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肆』 實際控制人與控股股東的區別
控股股東與實際控制人的區別:
1、控股股東一定是大股東,但大股東卻並不一定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2、控股股東,是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
3、實際控制人可以是控股股東,也可以是控股股東的股東,甚至是除此之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4、根據證券交易所的要求,在信息披露時,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最終要追溯到自然人、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其他最終控制人。
在實踐中,社會公眾投資者往往很容易從上市公司的年報中獲知某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是誰。但是,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在某些情況下則很難辨別。
6、實際控制人可以是控股股東,也可以是控股股東的股東,甚至是除此之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根據證券交易所的要求,在信息披露時,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最終要追溯到自然人、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其他最終控制人。
例如,"德隆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可以為德隆集團或其旗下控股子公司,但其實際控制人可以追溯至唐萬新等自然人。
不弄清楚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是誰,就難以辨別由實際控制人操縱的關聯交易,也無法對其關聯交易是否公允及是否會對公司和其他股東利益造成影響作出正確的判斷,從而可能使投資人蒙受不必要的損失。
7、實際控制人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已引起監管部門的重視。2001年底至2002年初,監管部門出台的《上市公司股東持股變動報告》、《上市公司治理准則》等規章都要求上市公司在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時,必須披露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詳細資料。
證監會新修訂的年報准則亦要求各上市公司嚴格披露其實際控制人,以便為社會公眾提供更為充分的信息。
(4)百度控股股東擴展閱讀:
控股股東的定義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
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伍』 什麼叫做控股股東
根據《公抄司法》第216條(二襲)的規定: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陸』 非控股股東和控股股東的區別
非控股股東和控股股東的區別為:提名不同、持有股份不同、表決權不版同。
一、提名不同
1、非控權股股東:非控股股東不可以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候選人進行提名。
2、控股股東:控股股東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候選人進行提名。
二、持有股份不同
1、非控股股東:非控股股東持有股份有限公司30%以下的股份。
2、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持有股份有限公司30%以上的股份。
三、表決權不同
1、非控股股東:非控股股東沒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表決權。
2、控股股東:控股股東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行使股份有限公司30%以上的表決權。
『柒』 百度是日本人控股
要是是日本人的,大家一起撤走,永不登錄
回答者:ssx555 - 見習魔法師 三級
支持!
『捌』 弱弱地問一下高人:大股東和控股股東有什麼區別
1、意思不同
大股東是指股票佔比較大的股東,它表示該股東與其餘的股東相比較,它的佔比最大。控股股東一定是大股東,但大股東卻並不一定是控股股東。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2、權利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股東大會對公司合並、分立或解散公司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如果控股股東行使股東大會召集權、投票權和表決權時,如果違反法律規定和程序,那麼其他股東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變更和確認股東大會決議無效。
如果控股股東通過的股東大會決議無效,但控股股東已經實施並給上市公司造成損失的,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要求其賠償損失,如果上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不行施權利,其他股東可以提起股東代表訴訟,代表公司要求控股股東賠償損失。
3、影響不同
控股股東必需是大股東,但大股東卻不一定是控股股東,例如萬科的大股東是華潤集團,可是它的持股量卻僅有17%上下,談不上控股股東。
大股東是佔有率最高的股東。而在股東大會中每持一份股就一份表決權。而大股東全部的股票最高,其表決的票數也愈多。因此大股東對合並、分立或是散夥企業有著重特大影響的,盡管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可是這是客觀事實存在。
『玖』 百度的股權結構是什麼
2005年8月5日網路上市以27美元開盤,首日股價一度摸高150美元,市值最高達50億美元,收盤時股價為122美元,市值達40億美元,創造了一場中國互聯網的完美風暴。
網路的股權結構又如何呢?如何防止重蹈盛大收購新浪股票這種被動的局面呢?
根據李彥宏的講述,網路的股權結構非常合理,網路的發展、運營、日常決策完全掌握在管理層手中。網路成立時,就把股份分成了三部分:一部分為創始人持有,一部分由風險投資者持有,還有一部分是員工持有的股票期權。李彥宏透露,自己最初持股比例為50%,徐勇則為自己的1/3。網路IPO後,總股本擴大為3232萬股,以此為基數,網路高管持有43.5%的股份,處於控股地位,在高管中,李彥宏個人持股22.4%,徐勇7%。李為最大的個人股東。
為了防止其他公司惡意收購(主要是GOOGLE),網路採取了所謂得牛卡計劃的股權設置赴美上市。其具體實施方法是,上市後的網路股份分為A類(Class A)、B類Class B股票。將在美國股市新發行股票稱作A類股票,在表決權中,每股為1票,而創始人股份為B類股票,其表決權為每1股為10票。在這樣的股權結構下,Google在公開市場收購網路的夢想幾乎無法實現。分析人士認為,從理論上講,即使絕大部分股權均被Google收購,但只要李彥宏等創始人大股東所持的股份在11.3%以上,即可獲得對公司的絕對控制權。
另據網路招股說明書披露,在上市前的上輪私募中Google實際向網路注資499萬美金,僅獲得2.6%的股權。除Google外,DFJ(Draper Fisher Jurvetsone Planet持股為28.1%,Integrity Partners持股為11%,Penin-sulaCapitalFund持股為10.1%,IDG持股為4.9%。李彥宏作為創始人及CEO持股為25.8%,另一位創始人徐勇則持股為8.2%,其他4位高管共持有網路3.7%的股份,另有5.5%的股份為普通員工所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