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需要一份公司章程,怎麼做
格式參照下面內容:
深入學習科學發展觀
——我們在行動
一、 活動背景
科學發展觀,是對黨的三代中央領導集體關於發展的重要思想的繼承和發展,是馬克思主義關於發展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的集中體現,是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脈相承又與時俱進的科學理論,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導方針,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堅持和貫徹的重大戰略思想。科學發展觀,第一要義是發展,核心是以人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協調可持續,根本方法是統籌兼顧。2009年3月7日下午,我院在亞細亞影城召開了全院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動員大會。劉書記的動員報告共分三個部分,分別是:一、全面貫徹中央和省委要求,增強開展學習實踐活動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二、切實抓好「三個階段六個環節」工作,扎扎實實開展學習實踐活動;三、著力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確保學習實踐活動取得實效。劉書記強調,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意義重大而深遠,任務艱巨而繁重,這是事關全局,事關長遠,十分必要,十分緊迫的一件政治大事。廣大黨員幹部要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省教育工委的各項部署和要求,以更深刻的認識、更開闊的思路、更得力的措施、更扎實的行動,確保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在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務實開拓、創新發展中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努力開創我院科學發展的新局面。
二、 活動意義
為了響應我院關於深入學習科學發展觀的號召,我社團在院團委院社團聯合會的領導下以以社團幹部座談會的形式,結合我們自身實際情況,以及祖國六十年的變遷,討論學習科學發展觀對我們的意義。並以橫幅簽
名、圖片展和主題徵文的形式向全院推廣學習!同時將科學發展觀觀點與我們當今面臨的金融危機帶來的就業難問題相結合,以科學發展觀指導我們現在的學習與擇業觀,為將來畢業打下理論基礎!
三、 活動對象
常州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全體在校學生
四、 活動時間
2009年3月20日——2009年6月20日
五、 活動內容
第一部分 社團幹部小組討論學習
負責部門 翱翔協會秘書部
主要工作 發放學習教材,寫學習心得體會
活動時間 每周五晚上6:00——7:00
活動地點 西216
第二部分 「深入學習科學發展觀——我們在行動」橫幅簽名、圖片展
負責部門 翱翔協會外聯部、宣傳部
活動時間 2009年4月6日
活動地點 第一食堂南門
第三部門 「深入學習科學發展觀」主題徵文活動
負責部門 翱翔協會全體成員
活動時間 2009年4月6日——6月20日
活動地點 常州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評委 院各位資深領導
獎品 一等獎 300元
二等獎 200元
三等獎 100元
六、 經費預算
學習材料:500元 學習筆記本:300元
橫幅:200 獎品:600元
總計:1600元
七、 活動負責人及聯系方式
招新工作就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找新的時間及對象(要招具有什麼水平的同學)
二、突出社團的特色
三、人事安排
㈡ 我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每一個股東都要持有股東會決議和章程嗎
不是必須持有,股東可以要求查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股東內應容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三條條規定:
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因此,每一個股東不必持有股東會決議和章程,但是有權查閱、復制。也就是說,公司經股東要求,應當為其復制提供便利,但如果股東未要求提供,可以不提供。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關規定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後,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定期會議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㈢ 公司章程每個簽字的股東都一份嗎
在設立公司時公司章程股東簽字即可,公司成立之後章程需股東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
㈣ 只有一個股東的公司章程怎麼寫
股票上市不可能只有一個股東!因為買股票的人也是股東!希望滿意,祝你好運!^_^
㈤ 一個股東公司章程怎麼寫
隨著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選擇創業和開公司,有越來越多的公司迅速發展起來的同時,也有許多公司慢慢的被合並,或者破產倒閉,公司的發展需要公司每個員工不斷努力,下面給大家講一下 公司章程 方面的信息,一個股東公司章程怎樣寫? 一個股東公司章程怎麼寫?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章程是由公司股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法 》等有關法律 法規 及政策規定製定。 第二條 本公司依法登記注冊,是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企業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 債務承擔 責任,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三條 本公司從事經營活動,承諾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二章 公司名稱 和住所 第四條 公司名稱: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第三章 公司經營范圍 及方式 第五條 本公司的 經營范圍 是: 。 第四章 公司注冊資本 第六條 本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 第五章 股東姓名(自然人獨資)或股東名稱(法人獨資) 第七條 本公司的股東: 第六章 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及出資時間 第八條 股東出資方式、出資額及出資時間: 以貨幣出資 萬元,出資時間: 年 月 日。 第七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則 第九條 本公司下設股東、執行董事、監事、經理。 第十條 股東行使下列職權,做出決定時,應當採取書面形式,簽名後置備於公司。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任免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及支付方式; 3、任免由非職工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及支付方式; 4、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5、批准監事的報告; 6、決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式; 7、決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決定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 9、決定公司合並、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 清算 等事項;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條 公司設執行董事一人,由股東委派。 第十二條 執行董事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2、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3、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4、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5、擬訂公司合並、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6、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 執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經股東重新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四條 公司下設經理一人。經理由股東聘任或者解聘。 第十五條 公司經理向股東負責,並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的工作安排;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第十六條 公司下設監事一人。由股東委派產生,監事任期每屆為三年,經股東重新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執行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條 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東委派。 第九章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十九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公司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下列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1、資產負債表; 2、損益表; 3、現金流量表; 4、財務情況說明書; 5、利潤分配表。 第二十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 公積金 ,並提取利潤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的公積金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公司的法定公益金用於本公司職工的集體福利。 第二十六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辦法 第二十一條 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解散: 1、章程規定經營期限屆滿; 2、股東決議解散; 3、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被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關閉的; 4、破產。 第二十二條 清算辦法。本公司終止時,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一)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或者公告 債權人 ; 3、處理與清算有關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4、清繳所欠稅款; 5、清繳債權、 債務 ;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剩餘財產; 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 訴訟 活動。 (二)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三)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四) 公司清算 結束後,清算組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並報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一章 其它事項 第二十三條 本公司營業期限為十年,從《企業法人 營業執照 》簽發之日起計算,期滿後如繼續經營,須經股東決定,並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一式 份,公司存檔一份,股東一份,並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全體股東簽字(印章): 年月日 一個好的公司一定會有一個完整的章程,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章程決定了公司發展方向,也是公司所有股東的意願意思,公司的章程使公司更加規范,更加穩定,更加明確,更加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