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奇葩哦!
首先評估公司每股凈值。
如果凈值為正(盈利),他的股份佔39%,應該退還他39%股份的錢款。
如果凈值為負(負債),他的股份佔39%,他應該支付39%股份的負債。
剩下的三個股東沒有權利分他的39%的股份。
任何人(包括剩下的三個股東)有權購買他的39%的股份。
⑵ 3人制的股份制公司,如何踢出其中一個股東
按公司法規定,開股東會的時候。其他股東電話或者書面通知,他未到場三次或三次以上。法律就視為自動退出股東,就可以直接去工商局刪了他,只要其他股東簽字就好,發生法律糾紛的時候,必須有電話、書面通知到他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