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哪一年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
2010年7月30日。
2010年7月,野村證券(Nomura Securities)首席亞洲經濟學家蘇帕曼(Rob Subbaraman)說,日本曾是推動亞洲其餘地方的動力;現在,潮流在轉向,中國正成為一種影響著包括日本在內亞洲其他地方的強大勢力。中國取代日本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
這種復興正在改變一切,從全球軍事及金融力量的均勢,到汽車怎樣設計,無所不包。從某些指標來看,中國的經濟總產出已經上升到僅次於美國的水平。成為第二大經濟體,將凸顯「中央王國」在18世紀失去亞洲軍事、科技和文化強國地位過後一直未曾享有的一種輝煌。
(1)中國野村證券股東擴展閱讀
有這樣幾個事實反映了中國地位的凸顯:
第一,在金融危機條件下,中國經濟一枝獨秀,保持了高速增長。2010年中國GDP超過日本,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
第二,2010年10月,G20財長會議決定IMF將向中國等新興大國轉讓6%的投票權,其中,中國的份額將由3.72%躍升至6.39%,投票權也將從目前的3.65%升至6.07%,一舉超過英、法、德成為IMF第三大股東。
中國投票權的上升並沒有動搖美國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所擁有的否決權,也沒有動搖發達經濟體的主導權。
第三,中國研製成功世界上最快的超級計算機「天河一號」,其速度比原本位居世界首位的美國「美洲虎號」快47%,被認為是走向科技大國的重要表現。
第四,中國海軍艦隊多次遠赴亞丁灣、索馬裏海域執行護航任務。
第五,在全球治理層面,中國在聯合國安理會發揮重要作用,作為G20和「金磚四國」成員參與制定和協調國際經濟規則,作為基礎四國的成員參與氣候變化談判,中國的國際話語權顯著提升。
B. 中國哪年成為世界第二經濟大國
1,在2010年中國GDP超過日本,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經過三十年的壯觀增長,中國終於超過日本,成為僅次於美國之後的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日本內閣府發布的數據顯示,日本2010年名義GDP(國內生產總值)為54742億美元,比中國少4044億美元,中國GDP超過日本正式成為第二大經濟體。2000年,中國還是世界第七大經濟體,2007年超越德國成為世界第三。
2,中國經濟規模何時能超越日本一直是近些年來國內外經濟學家關注的話題。美國《華爾街日報》用「一個時代的結束」來形容這一歷史性時刻。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日本東京大學社會科學研究所客座教授袁鋼明昨天再次強調,國際上衡量國富國窮的指標是人均GDP,「目前中國人均GDP只是日本的十分之一,中國還是一個『窮國』的事實並沒有改變,國內媒體應該淡化這一變化,避免國際輿論借機再度炒作『中國經濟威脅論』」。
拓展資料:
一、中國經濟的現狀
總體穩中向好,表現為如下七個特徵:經濟持續穩定恢復,上半年GDP同比增長12.7%,全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利潤同比增長66.9%;經濟發展新動能指數比上年增長35.3%,各項分類指數均有提升,其中網路經濟指數增長最快,對總指數增長的貢獻最大;外貿進出口勢頭良好,增速較快,為全年外貿量穩質升奠定了良好基礎;CPI溫和上漲,PPI仍處高位;全國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農戶)增長12.6%;房地產投資穩定、房價環比略有上漲。
二、未來的發展趨勢
中長時期中高速增長,將呈現如下八大趨勢:國民經濟繼續保持中高速增長,2021年及近期因疫情政策增長較高,未來5-15年維持5.5—6.5%的增速;適度寬松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是基本基調;引領數字革命,全面進入數字經濟時代;大力發展藍色經濟,全要素生產率進一步提升;防控金融風險,建設結構合理、種類齊全、服務高效、安全穩健的現代服務體系;持續壯大實體經濟,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逐步推進;更高水平對外開放,更加關注民生福祉;居民收入不斷提高,城鄉二元結構大幅度縮減。
C. 外資券商有哪些
第1類即中金公司,其歷史沿革較久、股東成分較多。1995年中金公司由中國建設銀行與內摩根士丹利容合資設立,2010年摩根士丹利將其持有股權轉讓給GIC等4家投資方,2015年於香港上市後引入公眾股東。
第2類合資券商的股東為中管金融企業所設在港中資機構,包括中銀國際證券與光大證券。
第3類合資券商的股東均為美國、歐洲地區的大型商業銀行或投資銀行,於2004-2011年期間批設,包括高盛高華證券、瑞銀證券、瑞信方正證券、中德證券、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與東方花旗證券等6家。
D. 證券公司一般是什麼性質的公司
現在中國的證券分為類.1.國有控股(國信證券)2.私有(騰訊證券)3.外資如(日本的野村)4.中外合資
摘 要] 股權結構對公司治理具有重要影響,特別是當股權結構同股東性質結合起來考察時更是如此。但是,股權結構只是影響公司治理的一個因素,不存在最優或合理的股權比例結構。股權高度集中的治理模式與股權分散的治理模式一樣,都可能損害公眾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試圖使各股東均勻持股並適度參與公司治理的努力,實踐證明是行不通的。
一、美國投資銀行的股權結構
美國證券市場發達,法規體系完備,證券監管架構成熟。研究美國投資銀行的股權結構及其對公司治理的影響,對改善我國證券公司的治理機制,具有重要借鑒意義。美國投資銀行基本上都是上市公司,其股權結構存在以下特點:
1。股權分散。美國投資銀行的股權極為分散,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機構投資者股東合計持股佔有較大比重,但單個機構投資者持股較小。從2001年總市值計算,排名前5位的投資銀行摩根斯坦利、高盛、美林、嘉信、雷曼兄弟的機構投資者股東(加權)平均持股比重為48.1%;但排名前十大投資銀行的機構投資者股東(加權)平均持股比重為45.5%,卻是由數百個甚至1 000多個機構投資者擁有的。其中,摩根斯坦利公司的機構投資者股東持股比重為55%,這部分股權分散在1 869個機構投資者手中;美林證券的機構投資者股東持股比重為60%,分散在1 180個機構投資者手中;嘉信集團的機構投資者股東持股比重為51%,分散在1 089個機構投資者手中。
(2)個人投資者所擁有的投資銀行股權佔有重要地位。美國十大投資銀行的個人投資者持股比重平均為54.5%,其中高盛集團的個人投資者股東持股比重高達84%,沃特豪斯集團公司的個人投資者股東持股比重更是高達93%。遠遠高出標准普爾500公司的個人投資者平均持股比重 42.5%。
(3)股權集中度較低。在美國前五大投資銀行中,第一大股東持股比重超過5%的只有1家,十大投資銀行中第一大股東持股比重超過5%的也只有3家。其中高盛集團的第一大股東持股比重僅為1.74%;前五大投資銀行中只有美林證券的第一大股東持股比重較高,為13.37%。若以投資銀行前五大股東持股比重作為股權集中度的衡量指標,則美國五大投資銀行的平均股權集中度僅為15.6%,十大投資銀行的平均股權集中度為16.7%。其中高盛集團的股權集中度為5.86%,沃特豪斯集團公司的股權集中度為3.34%,摩根斯坦利公司的股權集中度為14.56%。
2.股權高度流動。美國投資銀行發行在外的股票大多是可以自由公開交易的活性股。所謂活性股,指的是在投資銀行發行在外的股票中,扣除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員工的內部持股、持股比例達5%以上的股東所持股票以及其他在交易上受到限制的股票後其餘交易比較活躍的股票。在美國前五大投資銀行中,活性股(加權)平均所佔比重為74.9%,其中摩根斯坦利公司的活性股比重高達98.2%,美林證券的活性股比重為80%。美國十大投資銀行中的活性股平均比重為68.8%,其中愛德華公司的活性股比重更是高達98.8%。股權流動性較差的是五大投資銀行中的高盛集團、十大投資銀行中的沃特豪斯集團公司,二者的活性股所佔比重分別只有21.7%和 10%,其主要原因在於這兩個公司的內部持股比重較大。
美國投資銀行的股權具有較高的流動性,主要是由公司性質和高度分散的股權結構造成的。美國投資銀行基本上都是上市公司,且股權極其分散,一旦機構投資者所持股份的投資銀行業績欠佳時,機構投資者便拋出手中的股票,從而使投資銀行的股權具有較高的流動性。
3.大量內部持股。美國前五大投資銀行平均內部持股比重為24.9%,其中高盛集團內部持股比重最高達78%;美國十大投資銀行的平均內部持股比重為30.98%,其中沃特豪斯集團公司的內部持股比重最高達90%。美國投資銀行的內部持股大多是實施長期激勵策略或員工持股計劃而產生的,這部分股權的流動大多會受到一定限制。由於存在大量內部員工持股,因此公司員工特別是高級經理人往往比較注重對公司的治理。
二、我國證券公司的股權結構
我國證券市場起步較晚,法律體系和監管架構都不完善,是「新興加轉軌」的市場。我國證券市場具有新興市場和轉軌經濟的特徵,證券公司股權結構也具有這樣的特徵。在這里筆者選取截至 2002年底的125家證券公司中總資產規模排名在前20家的公司作為樣本,對我國證券公司股權分布狀況進行研究。在比較中,筆者選取能反映公司股權集中度的「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和「前三大股東持股比例」作為指標進行衡量,並給出了全行業的平均水平,見表1。
表1 2002年國內排名前20家(以總資產計)證券公司股權分布表
證券公司
總資產(億元)
凈利潤(億元)
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
前三大股東持股比例(%)
國泰君安
銀河證券
申銀萬國
海通證券
華夏證券
中信證券
廣發證券
天同證券
大鵬證券
華泰證券
光大證券
湘財證券
招商證券
廣東證券
國信證券
東方證券
北京證券
上海證券
長江證券
聯合證券
361.72
357.15
334.29
287.16
233.8
186.4
141.73
126.23
114.32
105.72
102.42
97.96
91.62
89.42
87.35
74.14
73.41
69.77
69.61
66.99
0.19
0.37
0.03
0.73
0.05
1.1
0.23
0.05
0.13
0.01
0.02
0.58
0.05
0.03
0.58
0.06
0.02
0.01
0.12
-5.3
16.38
100.00
19.93
9.16
40.80
37.85
20.00
14.62
4.40
28.40
51.00
23.86
14.97
7.31
30.00
31.00
33.87
66.67
20.00
21.20
37.49
100.00
48.54
22.90
58.63
57.07
48.75
28.37
13.20
53.56
100.00
56.47
38.31
76.31
70.00
51.00
54.72
100.00
37.50
41.66
平均全行業平均
153.56
—
-0.047
—
29.57
36.20
54.72
63.42
通過對上述樣本證券公司股權結構分布狀況的實證分析發現,我國證券公司的股權結構有如下特點:
1.股權結構相對集中。總體上講,我國證券公司股權分布的集中度較高。從表1可以看出,在前20家證券公司中,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平均為 29.57%,遠高於美國十大投資銀行。股權最集中的是銀河證券,為100%(由財政部持有),最低是大鵬證券,為4.40%。在前20家證券公司中,前三大股東的持股比例高達54.27%,而美國十大投資銀行的前五大股東持股比例僅為16.7%;全行業股權的平均集中度更高,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和前三大股東持股比例分別為36.20%和63.42%。
2.各證券公司股權結構差異性較大。各個證券公司由於其歷史起源和發展過程各不相同,股權的具體分布狀況存在很大區別,我國證券公司的股權分布狀況可概括為三種類型:
(1)股權極度集中型。股權高度集中在少數幾個大股東手中,分布落差很大。典型的例子有上海證券、銀河證券和中信證券,前兩者的股權都集中在一個股東手中。
(2)股權均勻分布型。股權比較分散,股東個數也比較多,且前幾個股東往往同等比例持股。這一類型比較典型的例子有南方證券、大鵬證券、國泰君安、申銀萬國和招商證券。從數據上看,這些證券公司具有下列共同之處:單個股東擁有股份的比重都不大,即使是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也在20%以下,其中大鵬證券的最大股東持股比例甚至在 10%以下,最大股東不佔有絕對控制地位;前三大股東的持股總和都不超過50%,其中大鵬證券的前三大股東的持股比例甚至不到15%,這意味著公司的股東數量較多。但即使是該類公司,其股權集中程度也明顯高於美國投資銀行。
(3)股權相對集中型。股權相對集中在為數不多的少數股東手中,股權分布呈從高到低的階梯式形態,其中最大股東擁有一定的控股權。這一類型比較典型的例子有國信證券、光大證券、湘財證券、國通證券和華泰證券。在數據上它們反映出的共同點是:第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都在20%以上,最高的光大證券甚至達到51%,處於核心股東的地位;前三大股東的持股比例總和已達到60%以上,與第二種類型的前十大股東持股高限相近,表明公司股權具有相對較高的集中性;前十大股東的持股總和都在80%以上,國信證券和湘財證券甚至達到了100%,也就是說,這兩個證券公司的股東個數不超過10個。
3.國有股份占支配地位。根據2002年度113家證券公司上報的數據統計,第一大股東股份性質為國有性質的公司總計有88家,占證券公司總數的77.87%,見表2。這說明不僅國內證券公司的股東數量較少,而且性質也較為單一。由於我國證券公司基本上是在政府行為的主導下產生的,而非市場選擇的結果,因此我國證券公司所有權性質具有典型的國有企業特徵。
表2 2002年證券公司第一大股東性質
第一大股東性質
家數(家)
比例(%)
國有獨資
國有控股
其他性質
59
29
25
52.21
25.66
22.12
合計
113
100
4.個人持股極少。截至2002年底,從對118家證券公司總體股權的統計情況來看,個人股東所佔比例非常小,僅有0.52%。
近年來不少證券公司進行了增資擴股或重組改制,股權結構相應發生了變化。總體來講,這種變化呈現以下明顯特點:第一、國有資本仍居主導地位;第二、民營、外資等非國有資本開始投資證券公司,已出現少數民營資本實際控股的證券公司;第三,上市公司參股證券公司的現象比較普遍;第四,個人參股證券公司微乎其微,內部持股幾近於零。
三、中美證券公司股權結構差異比較
1.股權分布差異。
(1)股權集中度不同。美國投資銀行的股權結構十分分散,在按2001年的市值衡量排出的美國十大投資銀行中,有7家投資銀行的第一大股東持股比重不超過5%,這十家投資銀行的前五大股東持股比重的加權平均數也只有16.7%;而我國證券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大都在9%以上,最高的甚至達到100%,前五大股東的持股比例最低也都在28%以上,遠遠高於美國的水平。
(2)股東類型不同。除大量的機構法人外,美國的投資銀行還有眾多的個人投資者,美國十大投資銀行的個人投資者持股比重平均高達54.5%;而我國證券公司的股東目前基本上全部為機構法人,個人投資者所佔比例很小。
(3)股東數量存在差異。美國各個投資銀行的股東個數很龐大,僅機構法人數就超過了140個,最高的摩根斯坦利公司有1869個機構股東,除此之外,還有為數眾多的個人投資者。而我國證券公司的股東數目十分有限,除國泰君安的股東人數達到136個外,其他證券公司的股東數基本上在100個以內。
2.股權流動性差異。美國投資銀行的股權具有高度的流動性;而我國證券公司的股權除法人之間轉讓外,其流動性近似等於零。美國大型投資銀行無一例外都是上市公司,這既使其股權分布比較分散,同時也使其股權具有較好的流動性。在美國十大投資銀行中,平均有68.8%的股票屬於交易比較活躍的活性股,如果投資銀行出現公司治理上的問題,或者投資銀行的經營業績出現下滑,投資者就採用「用腳投票」的方式,拋出該公司的股票,由此對投資銀行形成一種有效的外部約束機制。
與美國形成對照的是,我國證券公司的性質決定了股權流動性很差。除中信證券、宏源證券外,絕大多數證券公司都沒有上市,股權只能在法人之間協議轉讓,不能通過證券市場這一高效透明的流通機制實現轉讓,效率十分低下。四、股權結構對證券公司治理的影響
1.股權結構對公司治理的一般影響。公司的股權結構可簡單地劃分為集中型和分散型兩種。集中型股權結構,包括極度集中和相對集中兩種形式,其典型形式表現為「一股獨大」。「一股獨大」一般是指在上市公司股本結構中,某個股東能夠絕對控制公司運作,包括:占據51%以上的絕對控股份額;不佔絕對控股地位,只是相對於其他股東股權比例高,但其他股東持股分散,而且聯合困難,使該股東仍然可以控制公司運作。分散型股權結構,包括均勻持股和極度分散兩種形式,在這類結構中沒有形成特別的控股股東。
對這兩種股權結構的評價存在著較大的分歧,同時也左右著公司治理研究發展的方向。支持集中型股權結構的人認為,盡管可能缺少來自其他小股東的約束和制衡,導致對中小股東利益的侵害,但大股東可以對經營者形成有利的監督管理,從而提高治理效率。國外成熟股票市場上集中型股權結構是比較普遍的。霍德尼斯和希恩(Hodernes and Sheehan,1988)發現,在美國非投資銀行類上市公司中,有相當多的公司最大股東持股比例超過51%。弗蘭克斯和梅耶(FranksandMayer,1995)統計,1990年德國170家最大的上市公司中, 85%的公司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超過25%。可以說,在發達的市場環境和完善的監管機制下,集中型股權結構並不一定導致公司利益和中小股東利益受到損害。施勒弗和維希尼(ShleiferandVishny,1986)的模型表明,一定的股權集中度是必要的。因為大股東具有限制管理層犧牲股東利益、謀取自身利益行為的能力,可以更有效地監督經理行為,降低經理層代理成本,提高市場運行效率。同時,股價上漲帶來的財富效應使控股股東和中小股東的利益趨於一致,大股東具有足夠的激勵去收集信息並有效監督管理層,從而避免了股權高度分散情況下的「搭便車」問題;此外,大股東在某些情況下直接參與經營管理,解決了外部股東和內部管理層之間在投資機會、業績表現上的信息不對稱問題。
主張分散型股權結構的人則假設多元化股權能夠形成股東民主,有助於對公司管理層和大股東進行制衡,減少和防止管理層浪費自由現金流的決策行為。德姆塞茨(Demsetz,1985)和拉波特(La— Porta,1999)認為,控股股東的利益和外部小股東的利益常常並不一致,兩者之間存在著嚴重的利益沖突。股權分散型公司的績效和市場價值要優於股權集中型公司,這種股權結構可以避免集中型股權結構下股東兩極分化以及大股東與經營者之間的合謀。在證券市場比較發達、股權流動性較強的情況下,分散股東可以利用發達的證券市場,低成本、高效率地對公司經營進行監督,或採用「用腳投票」方式對公司經營施加影響。但是,理論和實證研究表明,股權結構分散使任何一個股東都缺乏積極參與公司治理和驅動公司價值增長的激勵 (Grossmanand Hart,1980),導致公司治理系統失效,產生管理層內部人控制問題(Jensen, 1989),形成公司管理層強、外部股東弱的格局 (Roe,1994)。
股權的治理效應,也就是股權結構對企業治理效率的影響,其具體表現為股東如何有效地控制和監督經營者行為。分析股權結構要分析股權結構的質和量兩個方面,股權結構的「質」體現為股份持有者的特性,即誰持有公司股票;股權結構的「量」體現為公司股權結構的集中和分散的程度。由股權結構質和量的特性分化出不同的「投資者行使權利」的方式,按這種不同的方式,公司的治理結構又可分為外部型控制模式和內部型控制模式。外部型控制模式的治理結構又稱英美法系型公司治理結構(也有人稱之為新古典式公司治理結構模型)。這種模式的主要特點是,公司外部治理結構中所要求的資本市場、經理市場、兼並市場比較發達,公司股權比較分散,一般股東與企業的關系淡化,股東權利弱化,而大股東和機構投資者由於受法律的制約不能對持股企業產生直接的影響,所以「用腳投票」成為一般股東行使其權利的主要形式。在外部型控制模式下,股票的流動性較好,投資者的風險成本較低,但這種模式要對經營者形成一個強大而完備的外部制約機制,付出的治理成本較大。內部型控制模式的公司治理結構又稱為大陸法系型公司治理結構,以德國和日本為代表。這種模式的特點與前一種有些不同:公司股權較為集中,尤其存在公司之間大量持股和銀行對公司大比例持股。在這種模式下,公司內部治理結構在公司治理中發揮很重要的作用,股東有條件對公司管理進行直接控制,而對資本市場依賴較小,所以說在這種模式下公司的治理成本較低,但同時投資者也承擔了較高的風險成本。另外,如果在這種模式下存在「所有者缺位」的情況,就很容易形成較為嚴重的「內部人控制」,在這種情況下,任何治理結構形式都是無效的。
2.證券公司股權結構對公司治理的影響。在前面的研究中,我們已經看到就整個行業而言,我國證券公司股權結構的主要特徵是:股權集中度較高且股權性質基本上是法人持股,個人持股極少,內部控股接近於零,而在法人持股中,又主要是國有單位持股。
單純的股權集中或分散並不一定會加大治理成本,從國外證券公司(投資銀行)的實際情況看,美國投資銀行的股權結構非常分散,而東亞和歐洲的證券公司的股權結構就比較集中,都沒有出現大規模的公司治理困境。我國證券公司的問題在於,股權結構的集中同股東的國有性質相聯系,即國有控股權在證券公司股權結構中具有壟斷性。在我國目前證券市場尚不發達、法律不完備、外部監督安排還不健全的情況下,股權結構集中於國有性質的機構股東,一方面使大股東容易干預、控制經營者行為,通過支付特殊紅利,進行關聯交易,或者通過合理利用會計准則進行利潤操縱,甚至與經營者合謀損害小股東利益;另一方面,國有股東的虛化又使得國有股權的控制權實際上掌握在其代理人手裡,這本身就產生了新的委託一代理關系,加大了代理成本。特別是在外部監管安排和資本市場發展不配套的情況下,這種新的委託一代理關系,創造了一個尋租空間,使內部人得以控制公司,大大提高了治理成本。
股權集中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國內不少文獻的研究結果不盡相同。支持股權集中的人認為,大股東可以對管理者進行監督從而提高公司的治理效率,降低代理成本;而反對的人認為,控股股東有更強的能力和動機來為自己謀取利益,從而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的利益。其實,問題根本不在股權集中的程度,而在於同股權結構相適應的股東的性質及其行為方式。在國有股東為主導的股權結構中,股權集中度高或者說「一股獨大」現象肯定不利於提高公司的治理效率,並且對公司的業績將產生負面影響。
按照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20%和50%作為分界線,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高於50%的公司作為股權集中度高的公司,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低於 20%的公司作為股權集中度低的公司,這樣區分之後,根據CSRC的《證券公司財務分析報告》,可以得到股權集中度低的公司38家,股權集中度高的公司22家,我們來比較這兩組公司2002年的業績(用凈資產收益率來衡量),見表3。
表3 股權集中度對證券公司業績的影響
類型
均值
中值
標准差
T值
Z值
股權集中度高(第-大股東持股比例>50%)
-0.0835
-0.0648
0.093
-1.862*
-2.148**
股權集中度低(第-大股東持股比例<20%)
-0.0420
0.0021
0.077
說明:T值是用來檢驗兩組樣本的均值是否有顯著差異,Z值是用來檢驗兩組樣本是否同分布,*,**分別表示10%,5%的顯著水平。
資料來源:根據CSRC2002年《證券公司財務分析報告》加以整理而成。
實證分析表明,證券公司的股權集中度對其業績確有影響,股權集中度高的證券公司2002年的凈資產收益率為—8.35%,顯著低於股權集中度低的公司-4.20%。考慮到凈資產收益率的分布很可能不是正態分布,為了使結果更加穩健,我們進一步採用Mann-Whitney檢驗,從中值來看,股權集中度高的公司為-6.48%,也顯著低於股權集中度低的公司的0.21%。這個檢驗為我們提供了股權集中度對證券公司業績影響的實證證據,表面的結論是,股權集中度高的公司,其業績水平較低,說明公司的治理效率低下;而實際揭示的內在關系是,由於國有股權在證券公司中佔主導地位,使我國證券公司在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的委託一代理關系外,增加了國有股權所有者與國有資產代理人之間的委託—代理關系,導致公司實際控制權掌握在內部人手裡,增加了代理成本,影響了公司的治理效率,最終影響到公司的經營業績。
作者:陳共炎
來源:《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200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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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紀經濟報道
原創
2021-10-18 19:54 · 《21世紀經濟報道》官方賬號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錢奕昀報道
合資17年後,世界投行巨頭高盛終將全資控股境內券商,展開中國業務的新篇章。
10月18日,高盛宣布,中國證監會已對高盛成為旗下中國合資企業高盛高華證券有限公司(高盛高華)唯一股東的事項准予備案。高盛將收購目前尚未擁有的高盛高華股權。
獲得高盛高華的全部股權將為高盛在中國的長期發展和成功提供更佳的定位。北京高華運營的業務部門現正開始遷移至高盛高華,這個過程完成之後,高盛高華將更名為高盛(中國)證券有限公司。
高盛也成為繼摩根大通之後,第二家獲批成為外商全資控股券商的境外金融機構。
從合資到控股再到獨資,外資券商三級跳
從進入中國到全資控股,高盛等待了整整17年。
2004年,高盛和同年成立的北京高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簡稱高華證券)一同建立了高盛高華證券。高盛持股33%,高華證券持股67%。
這是因為,2012年以前合資券商的外資持股佔比不得超過33%。2012年,證監會修訂了《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設立規則》,將這一比例限制提升至49%。
然而,彼時的合資券商由於外資持股處於劣勢,話語權不足,因而也無法在日常的經營管理中發揮其長處;加上合資券商往往業務牌照受限,導致此前多家合資券商中的外資紛紛撤資,進而對券商行業的發展產生了負面影響。
破局發生在2018年。為了適應證券市場對外開放的需要,4月,證監會正式發布《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允許外資控股合資證券公司。8月,宣布將合資證券、基金管理和期貨公司的外資投資比例限制放寬至51%,三年後不再設限。
辦法一出,瑞銀、野村控股株式會社、摩根大通等多家外資機構向證監會提交設立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的申請材料。2019年3月,摩根大通證券(中國)有限公司(簡稱摩根大通證券(中國))、野村東方國際證券有限公司獲核准設立,成為首批新設外資控股券商。2020年3月,高盛宣布核准控股高盛高華,並於4月補繳出資2.39億元,將持股比例由33%提升至51%。
2019年,51%的門檻打破時間再次提前。7月,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宣布按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遲」原則,將原定於2021年取消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貨公
F. 天齊鋰業的十大股東
序號 股東名稱 持股數量(萬股) 股份性質 占總股本比例 1 成都天齊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9371.7 受限流通股份 63.75% 2 張靜 1468.8 受限流通股份 9.99% 3 中國銀行-華夏大盤精選證券投資基金 154.31 流通A股 1.05% 4 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 71.19 流通A股 0.48% 5 中國銀行-海富通收益增長證券投資基金 37.85 流通A股 0.26% 6 馬秀祥 33.38 流通A股 0.23% 7 野村資產管理株式會社-野村中國投資基金 26.51 流通A股 0.18% 8 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客戶資金 26.47 流通A股 0.18% 9 野村證券株式會社 23.72 流通A股 0.16% 10 賈惠民 21.29 流通A股 0.14% 合計 11235.21 76.42%
G. 日本股票有哪些
1.東睦股份【600114】:日本睦特殊金屬工業株式會社持有公司33.34%股份,為第一大股東內。 2.黃河旋風【容600172】:日本聯合材料公司持有公司2346萬股為第二大股東。 3.廈門鎢業【600549】:日本聯合材料株式會社持有公司6413萬股為第三大股東。日本三菱商事株式會社持有422萬股。 4.合肥三洋【600983】:三洋電機(中國)有限公司持有4905萬股,三洋電機株式會社持有9544萬股為第二大股東,三洋商貿發展株式會社1274萬股。 5.嘉麟傑【002486】:株式會社日阪製作所持有1820萬股,為第三大股東。 6.大冷股份【000530】:三洋SANYO ELECTRIC CO LTD 持有公司3500萬股,為第二大股東。 希望採納!
H. (高分求)QFII在A股市場上持股情況怎麼查
stockstar://news/info/darticle?id=GA.stockstar,而應當 復制再粘貼到地址欄,20080901.aspx?id=GA" target="_blank">http,00122183&columnid=2387
不要直接點擊/info/darticle.aspx2008年半年報QFII持股情況一覽
另外,但這7家QFII的資金量卻不亞於淮海中路營業部!
並且QFII不同於國內的基金,瑞銀集團旗下的多隻QFII就在該營業部
【中金建國門營業部】具體有幾家QFII不清楚,我們通過【贏富數據|TopView】依然能查到QFII開戶證卷公司的交易情況!目前沒有辦法查詢QFII的具體持倉情況。只是知道其資金量也不少。
以下是QFII較為集中的4家營業部
【中金淮海中路營業部】 有12家QFII駐扎在這里,其操作手法明顯不同於前幾家營業部。
不過!
至於高盛和摩根斯坦利的具體持倉情況。高盛,摩根大通旗下的主要幾只QFII就駐扎在該營業部,就更沒辦法查詢了,目前國內最大的QFII駐扎地
【申銀萬國新昌路營業部】有7家QFII駐扎在這里,在贏富數據|TopView上也沒有購買專用通道!多關注關注財經新聞。並且是這幾家營業部中最活躍的QFII很遺憾的告訴你,從而判斷QFII的買賣情況,從一些公開信息中也能看到一些關於QFII的資金流動情況,對QFII的持倉會有一定的了解的,雖然數量不如淮海中路的QFII多。
【瑞銀證券營業部】有4家QFII駐扎在這里。其帳戶類型和普通散戶的帳戶類型相同
呵呵,能把我們中國的基金是什麼個情況搞清楚你就可以做個小股王了。
QFII什麼時候進場,進場多少,只有他們的上帝知道。
進入通達軟體 點擊個股 F10 主力追蹤,就能看到這檔股票有無QFII 很多股票都有QFII的例如:新希望 益佰制葯 雲南城頭 億陽信通 中青旅都有!
如果要找一個網頁是沒有!
花錢買證交所發布的權威軟體,能看到哪些股票被QFII持有,但具體是哪個QFII公司持有,只能看到代號,不知道是哪個公司。比例是多少只有當莊家(QFII)出貨時才讓你知道。如果早早讓你看到他持股多少你還不跟庄。在說看資金多少會給散戶卡,在加上人家自己開戶。最算QF在一個股票達到控股了那怕是到80%時的流通盤人家不讓你看到你也只是看到散戶在交易。這就是莊家的能力,有錢好辦事。可是想一下自己要是莊家也會這么辦的。
如果想知道目前時間點的qfii真實持股,恐怕要認識他們的操盤手了,不管是大智慧還是操盤手軟體里的提示都是根據中報來的,已經過時,切不可以之作為操作依據,其實目前有很多網站每天都公布topview數據,可以看出資金流動情況,比那些所謂持股數據要可信些
I. 台灣巴菲特,香港巴菲特,日本巴菲特分別是誰
1、台灣巴菲特:藝人小S的公公許慶祥,從一位付不起8000元房租的小鎮醫師,靠敏銳的投資嗅覺征服股海,23年間賺得百倍身家。他的成功,來自刻苦練功般的培養毅力和耐心,每日花6到8小時讀書,20年如一日,和股神巴菲特挑好的股票賺時間財精神相通,堪稱是台灣的巴菲特。
2、香港巴菲特:香港惠理基金公司的創始人謝清海,江湖人稱「香港巴菲特」,從1993年僅管理幾百萬美元資產到目前管理資產超過40億美元,其間只用了14年時間,在香港股市的多次牛熊轉換中高速成長,而他的秘訣只有區區三點。
首先作為價值投資者,他倡導投資於業務而非股票,視自己為公司業務的投資者而非單純的股票投資者;其次採取謹慎為先的方針,注重迴避風險,原因是價值投資的宗旨是保本;最後就是逆市投資,因為成功的價值投資者往往需要勇謀兼備,逆市進行投資。
3、日本巴菲特:糸山英太郎是惟一一位連續20年名列「世界富豪排行榜」的日本富豪。在今年的《福布斯》統計中,糸山以45億美元的身家,排行「日本富豪榜」第七位。現年66歲的糸山英太郎不僅是新日本觀光集團社長、日本食物管理集團社長、日本財產服務集團社長、糸山畫廊集團社長、湘南工科大學榮譽校長及新日鐵、TV東京及野村證券的大股東,也是日本航空(JAL)、三菱重工最大個人股東。旗下產業包括10個高爾夫球場,5個高級連鎖餐館。
糸山還是一位暢銷書作家,出版過《怪物商法》、《賺錢哲學》、《吵架哲學》等多本著作。從這些稀奇古怪的書名中,可折射出這位傳奇富豪辛澀而光怪的成長路程。
J. 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的五次並購財富
8月29日,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與澳大利亞瑪納森食品公司(Manassen Foods)正式簽署協議,前者以3.975億澳元(4.22億美元)收購瑪納森75%的股權。中國食品業海外並購金額的紀錄刷新。
光明食品董事長王宗南接受本報記者專訪表示,澳大利亞將成為海外並購登陸平台。
8個月並購戰
與標的公司簽署了保密協議,對方同意打開資料庫瑪納森業務渠道橫跨零售業務、餐飲服務、工業出口等領域,其中自有品牌銷售約占總銷售額78%,代理品牌約佔22%。
王宗南介紹,2010年12月20日, CHAMP私募基金有意出售其持有的瑪納森股份,光明團隊在經過前期溝通和初步財務分析後,與標的公司簽署了保密協議,對方同意打開資料庫。但在王宗南看來,真正的收購談判始於今年4月。4月初,光明團隊會同相關中介機構對瑪納森展開了初步盡職調查。4月29日,在初步盡職調查的基礎上,光明向瑪納森發出了非約束性報價,並要求獲得項目排他期。
5月23日,瑪納森同意給予項目排他期並允許光明開展深入盡職調查。6月,該項目得到光明集團立項批復,並正式聘請野村證券為財務顧問。
7月,光明兩次赴澳就交易價格、法律文件等進行談判和討論,雙方最終在8月達成協議。
雙方在價格等問題上一度僵持不下。此前,CHAMP開出了6.36億美元的高價。最終,雙方在幾輪反復的談判中達成了協議,以5.3億澳元即5.62億美元的企業整體估值成交。
野村證券中國投資銀行部董事總經理童慷表示,最終的價格是參考了可比交易和可比公司。
通過管理層激勵等交易機制,把現有管理層留了下來。
在此之前,光明已實施了對澳大利亞CSR公司、英國聯合餅干、美國健安喜、紐西蘭信聯乳業以及法國優諾的5次並購,僅紐西蘭信聯乳業一役獲得成功。其餘的4次,或是主動放棄,或是無奈出局。
在王宗南看來,在全球資產進入一個通脹通道,且人民幣不斷升值的大環境下,中國企業走出去進行海外並購,新興市場整合成熟市場是不可阻擋的趨勢。而就食品企業來說,市場在未來5-10年內需求巨大,但另一方面,由於國內食品安全問題在現有產業結構下不會在短期內解決,因此要求中國食品企業通過並購,形成一個全產業鏈。目前,光明旗下上海煙糖集團是其海外並購最主要的操作平台,也是此次收購的實施主體。
王宗南認為,「這是一筆財富,讓我們告別眼高手低的時代。」競購也讓其了解到全球各區域融資方案差異、風險點的所在。以英國聯合餅干為例,就是因為後來發現其存在養老金的風險問題,最終選擇了放棄。
「我們總結出來五句話:符合戰略、協同效應、風險可控、價格合理、團隊優秀。」王宗南同時表示,通過前期的經歷,光明與國際金融界、投資界、律師所、各地政府形成了廣泛關系網,並形成了一套判斷項目價值體系。
而童慷透露,交易成功還在於,一開始明確了排他性談判,其次,通過管理層激勵等交易機制,把現有管理層留了下來。能夠進入中國市場也是獲得管理層支持的重要一點。
瑪納森其餘25%的股份將由其目前的股東繼續持有,包括Roy Manassen,由CHAMP管理的基金和目前公司的其他高管人員。
整合方針與難題
「這的確是更為巨大的考驗。」
在此之前,很多中國企業在海外收購後均面臨了管理、人才、文化融合等一系列問題,整合失敗的案例也層出不窮。
「這的確是更為巨大的考驗。」王宗南表示,未來,瑪納森可以和光明、煙糖在品牌和生產的互通、中高端產品集成引進,國際化采購、原材料提供、業務模式復制等開展協同。
「我們會將瑪納森的產品利用我們在中國的渠道進行分銷,並利用瑪納森在澳方的分銷渠道來銷售中國食品。」王宗南說,「我們還會把好的通路模式引入到中國。」瑪納森分銷代理業務的毛利達30%,而中國企業這一業務平均毛利僅為10%左右。
擁有糖、葡萄酒、熱帶水果資源、投資環境相對開放的澳大利亞正是光明海外並購重點。王宗南表示,光明希望在快速獲取瑪納森現有資源和市場的前提下,進一步整合澳大利亞食品資源和產業。目前,光明正在澳洲尋覓糖業、葡萄酒、乳業等相關並購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