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被證監會行政處罰過,可以進行並購重組嗎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
第三十九條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專非公開發行股屬票:
(五)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你還可以參照第39規定。
⑵ 上市公司重組己被證監會受理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上市公司重組己被證監會受理對股票有利好的影響。重組就會有新的公司或企業進入,帶來新的資金。
⑶ 上市公司再被證監會立案稽查期間可以進行資產重組嗎
正在被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進入並購重組程序問題
2007年8月13日,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上市公司立案稽查及信息披露有關事項的通知》(證監發[2007]111號),規定:
1、如果重組方提出切實可行的重組方案,上市公司將因此發生「脫胎換骨,更名改姓」,立案調查期間,並購重組可以同時進行。
2、啟動程序:由上市公司所在地證監局提出意見→報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會商證監會稽查局共同研究決定。
⑷ 上市公司收到深交所監管函說明財務造假,但並沒有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股民可以索賠嗎
炒股損失,若是因上市公司違規導致的,可以依法索賠。索賠的方法:上市公司被證版監會行政處權罰,有行政處罰決定書,這是索賠的前置條件。炒股虧損是由上市公司虛假陳述引起的,有因果關系。意思就是,在虛假陳述期間買入的股票才可索賠。索賠的計算,最高人民法院有專門規定。如果讀不懂,可以找律師。例:中捷股份因虛假陳述,被股民索賠。中捷股份總共賠了1800多萬元。
⑸ 上市公司再被證監會立案稽查期間可以進行資產重組嗎請詳細回答
立案稽查期間不影來響公司的正常生自產、經營,包括重組的談判、協商,都不受影響。立案稽查不是說公司已經違規,而是可能違規了需要查清,在查清事實前,是不能說公司有任何問題的。但立案稽查期間,資產重組不能進行實質內容,即不能轉讓、收購、兼並等具體操作,何況資產重組還須證監會批准呢。這是個最清楚不過的事,有必要拿100分出來懸賞嗎?祝你好運。
⑹ 重組股票交易所監管函補材料有期限嗎
上市公司因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應當承諾自發布進入重大資產重組專程序的公屬告日起至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者草案首次披露日前,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0個自然日。確有必要延期復牌的,上市公司可以在停牌期滿前按本所有關規定申請延期復牌,累計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上市公司申請停牌到期後未申請延期或雖申請延期但未獲同意的,本所將對該公司證券復牌。上市公司及相關方承諾不進行重大資產重組的期限未屆滿的,本所將不接受公司股票重組停牌的申請。
重組是指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屬於重組的事項主要包括:
①出售或終止企業的部分經營業務;
②對企業的組織結構進行較大調整;
③關閉企業的部分營業場所,或將營業活動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遷移到其他國家或地區。
重組還包括股份分拆、合並、資本縮減(部分償還)以及名稱改變。
停牌是指股票由於某種消息或進行某種活動引起股價的連續上漲或下跌,由證券交易所暫停其在股票市場上進行交易。待情況澄清或企業恢復正常後,再復牌在交易所掛牌交易。
⑺ 對上市公司發布監管函的機構有哪些
對上市公司有權發布監管函的機構,只有證監會和交易所,其他任何機構都無權發布監管函。
⑻ 出具警示函 對上市公司有何影響
你好,被交易所警示或者證監會處罰,肯定是上市公司有違法違規事項,這種影響偏空,非常小就是了。。
⑼ 股票收到監管函是好事還是不行
你好,上市公司收到監管函時,取決於監管函的具體內容。但對於目前的股市來說,監管函一般都是壞消息,這可能是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不真實,存在虛假交易等。
⑽ 上市公司非控股股東收到監管函影響公司重組嗎
要看為什麼收到監管函,如果和上市公司重組有關,肯定有影響。如果是與上市公司無關的事情,肯定影響不大。希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