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跟合作人簽了合夥合同個出資50%收儀50%可我給的都是現金還沒收據證明怎麼辦
作為出資方,對這種約定首先要有合法性概念,所以最好雙方擬一個簡單明了的書面約定(不必太正規的,有個書面依據就可)一般要求說明雙方經友好協商,合力從事什麼經營,利潤按各50%分成,對方收到資金以書面收條為依據,不明事項口頭約定。
⑵ 請問現金收入,不開發票,沒有收據。怎麼做賬啊。
你們公司如果是收錢開收據給別人比較簡單,直接以收據確認收入,同時計提增值稅(或營業稅)就可以,收到的錢是含稅收入
如果是付款給別人,沒有發票只有收據,是不可以入賬的.
稅法和會計制度明確規定白條不得入賬。是不可以所得稅前列支的
沒有辦法只能拿別的發票沖抵
希望可以幫助你
⑶ 給的現金沒有收條可怎麼辦呀
法律分析:給的現金沒有收據別人在不承認的情況下,只能找其他的證據,比如說聊天記錄、雙方的錄音或者是其他的證人,只要可以證明借貸關系成立的就可以,然後可以拿著證據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對於只有欠條,但沒有借款事實的,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糾紛,解決此類糾紛的方式有多種多樣,如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訴訟只是其中方式之一。其實,還有一種簡單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也是一種有效的途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