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萬科在深圳和香港上市股權怎麼分
10月13日晚,香港上市公司綠景(中國)地產投資有限公司(下稱綠景中國地產)發布公告稱,已與萬科的全資附屬公司Wkland Investments V Limited訂立認購協議,後者同意以每股2.2港元的價格認購其3億股新股,總價約為6.6億港元(約合5.4億元人民幣),每股收購價格較13日綠景中國地產收市價折讓約12.35%。在選擇創業平台的時候,一定要謹慎一些,盡量選擇規模比較大一點的平台,比如像騰訊眾創空間這種,可信度會高一點。
此次認購股份占綠景中國地產現有已發行股本約21.67%,待配售完成之後,萬科實際持有綠景中國地產擴大後股本的17.81%,為第二大股東。第一大股東黃康境仍持有綠景中國地產60.02%的股份,其餘股份由公眾股東持有。
公告透露,萬科方面承諾股份認購完成日期一年內,其將不會處置、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轉讓該股份,亦不會將認購股份作出押記、質押等。此次交易並不是萬科第一次入股房企,早在2006年,萬科即成功並購浙江南都地產;萬科也曾在2012年並購香港上市公司南聯地產,試圖借殼上市;去年,萬科亦與深圳地鐵集團就多個開發項目進行入股。
「加強合作」是目前地產行業的大趨勢,今年5月,萬科與萬達[微博]的戰略合作更是賺足了眼球。不過,目前雙方仍未公開首批合作項目,僅有部分地方公司進行了項目營銷方面的合作。
對於此次萬科直接入股綠景中國地產,第一太平戴維斯投資部董事吳睿認為,未來雙方存在合作的基礎。一方面,綠景中國地產的社區商業品牌與項目開發能力,讓這宗股權投資具有價值前景;另一方面,綠景中國地產在深圳的大量舊改儲備項目,對於缺地的萬科來說具有吸引力。
綠景中國地產在公告中表示,此次募集資金將用於此前發布的資產收購事項以及公司一般運營資金。此前,綠景中國地產「借殼」上市後注入的資產——全資子公司城隆控股,向控股股東黃康境收購其擁有的綠景控股(20.870, -0.45, -2.11%)有限公司(下稱綠景控股)全部股份,代價高達137.85億元。
黃康境曾是深圳地產十大貢獻力人物之一,同時也是廣東省人大代表。他於1995年創立了綠景控股,專注於發展深圳及珠江三角洲之城市精品住宅、社區型生活時尚購物中心及城市綜合用途物業。
『貳』 綠景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的更名綠景控股
2011年8月2日晚間,綠景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宣布,經公司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擬對公司名稱及經營范圍進行變更。
公告表示,由於公司持續發展的需要,綠景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的企業名稱變更為綠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法定名稱由「LVJING REALESTATE CO., LTD」變更為「LVJING HOLDING CO., LTD」。
經營范圍由房地產開發經營,室內外裝飾裝修工程,花木園林工程設計,旅遊項目開發,高新科技產業開發,工農業項目開發,交通項目開發變更為項目投資、礦產資源投資;房地產開發經營,室內外裝飾裝修工程,花木園林工程設計;旅遊項目、高新科技產業、工農業項目和交通項目的開發。
公告還顯示,公司證券簡稱自2011年8月3日起發生變更,變更後的證券簡稱為「綠景控股」,公司證券代碼000502不變。
『叄』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是指出資額占注冊資本金的比例,即:出資額/注冊資本金。1、絕對控制權,67%。《公司法》的規定是三分之二以上。《公司法》第四十三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條
2、相對控制權,51%。持有51%股權,除了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等外,對公司的運營等事項都有決定權,可以相對控制公司。
3、一票否決權,34%,或者大於33.3%。什麼是一票否決,《公司法》規定了修改公司章程等特定事項需要代表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反過來,如果持有公司三分之一以上的表決權,就可以否決這些事項。
4、召開會議權和請求解散公司權,10%。持有有限責任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權的股東,可以召開臨時股東會,持有股份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和董事會臨時會議。此外,在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法》第三十九條,《公司法》第一百條,《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
5、提案權,3%。股份公司的股東,如果持有公司3%以上的股份,股東會錢可以臨時提案交由股東大會審議。(《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條)
拓展資料:持股比例的計算公式
1、持股比例的計算公式:持股比例=出資額÷注冊資本金例如某公司原有注冊金90萬,現在某股東新出資10萬元,則該股東持股比例為10÷(90+10)=10%
2、持股比例是指出資額占注冊資本金的比例,即:出資額/注冊資本金。例如本來注冊資本金為90萬,出資10萬,那持股比例就是10/(90+10)也就是佔比10%。股東或者章程另有約定的除外。年底的分紅也按這個比例進行。
『肆』 萬科誰控股王石佔多少股份
王石的股份沒在十大股東裡面,他不是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萬科A控股股東與實際控制人:
控股股東 :華潤股份有限公司(14.73%)。
實際控制人 :中國華潤總公司(持有華潤股份有限公司比例:99.98%)。
最終控制人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恆大公司於2017年6月9日作為轉讓方與受讓方深圳地鐵簽訂協議,據此將持有的共15.53億股萬科A股出售予受讓方,總對價約為人民幣292億元,每股轉讓價格18.80元。預期將就出售事項產生虧損約為70.7億元,惟以最終審計為准。
本次轉讓後,恆大此前所持14.07%萬科股份全部出清,深鐵持股由15.31%變為29.38%,超寶能25.4%持股成萬科第一大股東。
目前萬科各方股東持股比例依次為:第一大股東深圳地鐵29.38%、第二大股東寶能系25.4%、第三大股東安邦6.73%。此前,3月份,恆大已經將所持萬科股份表決權、提案權及參加股東大會的權利,不可撤銷地委託給地鐵集團行使,期限一年。此次轉讓後,深圳地鐵正式成為萬科第一大股東,萬科大股東再次易主。
『伍』 股東最少持股多少
法律分析:股東最低持股比例沒有規定,有當事人自行協商確定大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股本總額4億元以下大股東持股比例上限75%,股本總額4億元以上大股東持股比例上限90%。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機制的基礎,它決定了股東結構、股權集中程度以及大股東身份、導致股東行使權力的方式和效果有較大的區別,進而對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運作及績效有較大影響,換句話說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中的內部監督機制直接發生作用同時,股權結構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受公司外部治理機制的影響,反過來,股權結構也對外部治理機制產生間接作用。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 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並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
前款規定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生爭議,實際出資人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名義股東以公司股東名冊記載、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由否認實際出資人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陸』 企業的投資人持股比例為多少比較合適
這個需要兩股東商議而定,不是你想給多少就給多少。就像股票增發,大股東有認購的權力(為保證自己佔比不被稀釋),除非他自願放棄。
『柒』 恆大地產有A股嗎綠景控股與恆大地產有關系嗎
綠景控股的控股股東: 廣州市天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2.65%);
實際控制人: 廣州內市豐嘉企業發容展有限公司(持有廣州市天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比例:89.00%)
最終控制人 :余斌(董事長) ;
綠景控股的股東中並沒有恆大地產的身影。
恆大地產的股東中也沒有綠景控股及天譽房地產等的身影。
綠景控股與恆大地產並無直接關系。恆大地產目前只在香港上市。
『捌』 綠景地產和黃康景有什麼關系
綠景地產和黃康景沒有關系。黃康景是深圳市綠景企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綠景集團)董事長。
綠景地產全稱是綠景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是余斌,公司地址是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林和中路8號海航大廈35樓,控股股東是廣州市天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也不是綠景集團。也就是說一個在深圳,一個在廣州,兩公司沒有任何關聯關系,只是名稱都有「綠景」兩字,能沾上邊的就是兩公司都搞房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