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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東承諾不履行怎麼辦

發布時間:2022-11-17 05:22:53

1. 公司股東拒不履行出資怎麼辦

一般規定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該條是對股東違反出資義務的一般規定,股東若沒有按章程約定的義務繳納出資額,則他應該承當兩種責任:1、向公司補足出資;2、向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公司法》。

2. 公司股東不履行出資義務應該怎麼辦

公司法股東不履行出資義務的辦法:公司可以要求股東按照章程的規定,繳足出資款。如股東拒不繳納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且其僅能就實繳出資分得收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3. 如果股東不履行出資義務怎麼辦

股東不履行出資義務的處理辦法:1、公司可以催告該名股東在合理期限內足額繳納出資,並且其他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也可以要求該名股東承擔違約責任;2、各方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該股東擔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4. 公司法股東不履行出資義務,應該怎麼辦

法律分析:股東不履行出資義務,可以限制該股東權利,催告繳納該股東繳納出資以及承當違約責任,情節嚴重的,可依據規定解除其股東資格。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 第十七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全部出資,經公司催告繳納或者返還,其在合理期間內仍未繳納或者返還出資,公司以股東會決議解除該股東的股東資格,該股東請求確認該解除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前款規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決時應當釋明,公司應當及時辦理法定減資程序或者由其他股東或者第三人繳納相應的出資。在辦理法定減資程序或者其他股東或者第三人繳納相應的出資之前,公司債權人依照本規定第十三條或者第十四條請求相關當事人承擔相應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5. 股東不履行出資義務應該如何辦

作為公司股東,要按照約定履行出資義務,保證公司的正常運作,那麼《公司法》股東不履行出資義務,應該怎麼辦呢?在實踐中,因股東認繳情況缺少監管,致使部分有限公司股東未按章程中約定的期限繳清出資。更有甚者,公司停業,股東仍未部分或全部履行出資義務,損害了公司債權人的利益。針對這種情況,《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三)》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該司法解釋第十三條作出了規定,以免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若發起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其可向未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進行追償。綜合上面的介紹,公司股東不按規定履行出資義務,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第三十條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十三條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公司或者其他股東請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公司債權人請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已經承擔上述責任,其他債權人提出相同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 公司股東不履行股東義務,應該如何辦

作為公司股東,要按照約定履行出資義務,保證公司的正常運作,那麼《公司法》股東不履行出資義務,應該怎麼辦呢在實踐中,因股東認繳情況缺少監管,致使部分有限公司股東未按章程中約定的期限繳清出資。更有甚者,公司停業,股東仍未部分或全部履行出資義務,損害了公司債權人的利益。針對這種情況,《最高人民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該司法解釋第十三條作出了規定,以免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若發起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其可向未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進行追償。綜合上面的介紹,公司股東不按規定履行出資義務,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第三十條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最高人民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十三條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公司或者其他股東請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人民應予支持。公司債權人請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人民應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已經承擔上述責任,其他債權人提出相同請求的,人民不予支持。

7. 公司股東不履行義務怎麼辦

(1)違反出資義務的法律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後,抽逃其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2)違反權利不得濫用義務的法律後果: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九十三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發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繳足出資的,應當補繳;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發起人補足其差額;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法》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8. 公司股東不履行義務怎麼辦

公司股東不履行義務,若是股東抽逃出資,則需要對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抽逃出資侵犯的是公司的利益。經催告仍然不補足出資的,可以解除其股東的資格。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九十三條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發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繳足出資的,應當補繳;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發起人補足其差額;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法》第八十三條
發起人不依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應當按照發起人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9. 股東不履行出資義務怎麼辦

法律分析:在實踐中,因股東認繳情況缺少監管,致使部分有限公司股東未按章程中約定的期限繳清出資。更有甚者,公司停業,股東仍未部分或全部履行出資義務,損害了公司債權人的利益。若發起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其可向未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進行追償。綜合上面的介紹,公司股東不按規定履行出資義務,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 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公司或者其他股東請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公司債權人請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已經承擔上述責任,其他債權人提出相同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0. 股東不履行出資義務怎麼辦

一、股東不履行出資義務怎麼辦
1、可以限制股東權利、變更持股份額、取消股東身份、其它股東補足出資、向法院起訴處理等,在具體情況下對於股東不履行義務的行為,是需要根據不同實際的違約行為來追責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二、公司股東的出資義務
眾所周知,公司資本是由股東出資構成的,是公司對外承擔債務的信用保障,股東應按其所認購的股份足額繳納出資。根據規定,出資是股東對公司的基本義務,也是形成公司財產的基礎。股東的出資義務有雙重性質,一方面,出資是股東之間的合同義務。在有限責任公司,數人、自然人或法人相約共同出資成立公司,作為合同一方當事人自當履行對其他當事人的承諾,按約向公司繳納出資,沒有按約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另一方面,出資是公司法上的法定義務。公司依法登記成為社會經濟活動的一個主體,公司股東即應根據登記的內容履行出資義務,以保障公司資本之真實和充實,沒有適當履行法定的出資義務的,有關主管部門可以責令他改正,公司的債權人亦可主張其在出資不足的范圍內,承擔公司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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