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該股利好消息不斷,大股東確頻頻減持到底是什麼情況
一、套現
二、利用「減持消息需提前公布」的缺口,暗示小投資者「我要減持了」,致專使小投資屬也跟著拋售,股價暫時下跌,大股東再以低價進入,因為利好的消息不斷,該股還是會重新回漲,起碼大股東有理由相信會這樣。(不過其實大股東減持是在未來一段時間之後的事)
❷ 股東一直減持意味著什麼
兩種可能:第一,他對這只股票失去信心了,才不停地減持。第二,他急著用錢投資別的項目,不得不減持套現。
❸ 大股東減持是利好還是利空
利空。
因為大股東一般在情勢好的情況下是不會減持的,大股東內的減持代表著主容力的逃跑,所以是利空的。
轉讓的對象不同,那麼所釋放的多空信號也是不同的,這個不能一概而論。 如是直接轉讓給二級市場的話,肯定是利空,建議拋出。 如果是轉讓給另外一家機構或者投資人的話就是利好,可以繼續持用。說明股權結構有變更了,但是會提升業績,是大利好。
(3)三星新材股東減持擴展閱讀:
對空頭有利,且能促使股價下跌的因素和消息。比如2010年1月12日,央行宣布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重大利空消息,導致13日滬指跌2.8%,深成指跌2.97%。存款准備金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准備的在中央銀行的存款,中央銀行要求的存款准備金占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備金率。
❹ 星源材質股東為什麼減持星源材質2021年年報發布時間星源材質千股千評證券之星
阻止全球變暖,避免人類生存環境惡化,已是全球各國共識,新能源的時代大趨勢因此孕育而生,減少碳排放佔比較高的汽車數量舉足輕重,各國大力推出新能源車新政。鋰電池實際上是屬於新能源車中的核心部分 ,而構成鋰電池的核心又由四大材料組成,即正極、負極、隔膜、電解液。下面我們要提到的,正是星源材質,它受益於新能源車大趨勢而成為了全球鋰電池隔膜行業領跑者。
在開始對星源材質做一個分析之前,我給大家分享一份鋰電池行業龍頭股名單,打開鏈接即可查看:寶藏資料!鋰電行業龍頭股一欄表
一、公司角度
公司介紹:公司是專業從事鋰離子電池隔膜研發、生產及銷售的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車領域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是鋰離子電池隔膜有關國家標准起草的牽頭單位和編委會副組長單位。主要客戶涵括寧德時代、LG 化學、比亞迪等國內外主流鋰電龍頭企業。
在簡單了解公司基礎概況後,我們來看看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在哪裡。
亮點一:實力硬核,切入全球鋰電龍頭企業供應鏈
在國外方面,公司與韓國LG化學、三星SDI、日本村田、SAFT 等國外鋰離子電池龍頭廠商合作;在國內市場方面,公司穩定向寧德時代、比亞迪、合肥國軒、中航鋰電、億緯鋰能、天津力神、欣旺達、孚能科技等主流鋰離子電池龍頭廠商批量供應鋰離子電池隔膜。
龍頭企業因為擁有更強的技術、更多的訂單等充分享受了時代所賦予的紅利,星源材質在業界有非常高的地位,打入全球鋰電的龍頭企業的各生產及流通過程,也將可以受益於行業的發展。
亮點二:四重壁壘,阻隔對手,強者恆強
隔膜行業有其特殊性,企業進入需要消除的隔閡非常多,一旦成為了龍頭企業,那麼先發優勢就會很顯著 ,繼而產生先強大起來的會一直強勢。
技術專利壁壘:隔膜生產工藝包括高分子材料、納米技術等多個技術領域,這些領域均具有高難度;此外,隔膜行業將技術專利作為主要戰略,全球只有帝人、LG、Celgard 三傢具備專利產權,國內只有恩捷、星源得到授權。
生產設備、工藝壁壘:生產隔膜需要根據不同生產工藝來量身定做設備產線,生產技術、設備、工藝的差別將會導致隔膜的穩定性、一致性和安全性存在差別,從而導致電池的循環、充放電和安全性能存在差別,生產難度系數十分大。
資金壁壘:關於資金壁壘,在鋰電四大材料中,隔膜是最強的,在正極、負極與電解液等產業中,其平均單位產線投資額是遠超的,涵蓋在重資產行業,後來者想要追趕上十分困難。
客戶認證壁壘:隔膜大客戶的認證周期最少需要2年,算上設備交期、建設、產能良率爬坡,真正形成競爭力所需的時間至少是4-5年。
正因如此,很難成功進入隔膜行業,只要龍頭格局形成後,幾乎就沒有對手了。
由於篇幅不是很長,星源材質的深度報告和風險提示的更多相關資料,我放到了這篇研報裡面,點擊就能立刻觀看:【深度研報】星源材質點評,建議收藏!
二、行業角度
國內新能源市場在碳達峰和碳中和的指引下大力發展,新能源車在雙積分政策與補貼政策的助力下景氣度也較高,又因為歐洲對碳排放的嚴苛政策和美國斥巨資推動本國的新能源汽車發展,新能源車的時代洪流無人可擋,鋰電池和鋰電池材料也能繼續受益。
總體說來,公司作為行業標桿,且發展格局具備強者恆強的特點,在以後會充分享受新能源趨勢所帶來的大好機遇。但是文章多少都會有一點滯後,對星源材質未來行情好奇的小夥伴,戳開鏈接,立刻有專業的投資顧問幫你診股,看下星源材質估值究竟是高估呢,還是低估呢:【免費】測一測星源材質現在是高估還是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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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有些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行為,是不是不看好公司的未來
我們經常會發到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股票的行為,很多個人大股東都屬於公司的高管,而高管對於公司的情況較為了解,當這部分股東減持是否代表並不看好公司的未來的發展呢,因為高管或者一些大股東能夠接觸到公司的一些核心經營狀態,如果公司的發展狀態良好,後期股價大概率還會出現上漲的情況
所以當上市公司公告大股東擬減持公告的時候,下一個交易日股價都會出現明顯的下跌,即使不下跌也會出現低開或者盤中回落的情況,但有些時候大股東減持後很多股票都是出現短暫的下跌,並不是影響其原有的趨勢和走勢,下面我們來重點講解下大股東減持的諸多原因和我們持有的個股出現大股東減持的時候,我們操作策略上該如何應對。
總結:上面通過大股東減持原因,減持細節分析後,我們在策略上也要做出改變,當股價業績較好,股價較低,減持比較較小的情況下,完全可以繼續持股,當減持比例較高,高位減持,特別是短期大幅度炒作上漲後出現減持,公司實控人或者高管減持我們要注意風險,當減持比例較小的情況,可以忽略減持。感覺寫的好的點個贊呀,歡迎大家關注點評。
❻ 如果上市公司大股東發布擬減持公告,散戶該不該立即賣出該股票為什麼
大家對於大股東減持,肯定是恨之入骨,往往感覺大股東高位套現坑害散戶投資者,市場把大股東減持稱為市場利空,那麼上市公司發布減持公告後,散戶該不該立馬賣出股票呢,下面說說我的觀點。
感覺寫的好的點個贊呀,歡迎大家關注。
❼ 控股股東減持原因有什麼方面
控股股東減持原因有以下方面:
1、控股股東對公司的前景不看好;
2、公司內部的領導權力的轉移;
3、發現新的其他投資項目,急需資金。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❽ 上市公司的股東在減持股票時若截止期到期股票還未減持完還可以減持嗎
上市公司的股東在減持股票時若截止期到期股票還未減持完還可以減持嗎?上市公司股東減持的最新規定為中國證監會在2017年5月26日公布施行的《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范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減持股份行為,促進證券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5%以上股東(以下統稱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以及股東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適用本規定。大股東減持其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買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應當遵守《公司法》《證券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證券交易所規則中關於股份轉讓的限制性規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曾就限制股份轉讓作出承諾的,應當嚴格遵守。
第四條 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可以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賣出,也可以通過協議轉讓及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減持股份。因司法強制執行、執行股權質押協議、贈與、可交換債換股、股票權益互換等減持股份的,應當按照本規定辦理。
第五條 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本規定,以及證券交易所規則,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二)大股東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3個月的。(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監高不得減持股份:(一)董監高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二)董監高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3個月的。(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計劃的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擬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減持時間區間、方式、價格區間、減持原因。減持時間區間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大股東、董監高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披露減持進展情況。減持計劃實施完畢後,大股東、董監高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未實施減持或者減持計劃未實施完畢的,應當在減持時間區間屆滿後的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
第九條 上市公司大股東在3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應當符合前款規定的比例限制。股東持有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在股份限售期屆滿後12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的數量,還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比例限制。適用前三款規定時,上市公司大股東與其一致行動人所持有的股份應當合並計算。
第十條 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並導致股份出讓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東身份的,股份出讓方、受讓方應當在減持後6個月內繼續遵守本規定第八條、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股份出讓方、受讓方應當在減持後6個月內繼續遵守本規定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
❾ 股東減持股份是利好還是利空
股東減持股份,短期內是利空,長期來看影響不大。
同時,轉讓的對象不同,那麼所釋放的多空信號也是不同的,這個不能一概而論。 如是直接轉讓給二級市場的話,肯定是利空了。如果是轉讓給另外一家機構或者投資人的話就是利好,可以繼續持用。說明股權結構有變更了,但是會提升業績,是利好。
拓展資料:
一、減持股份
在股市的交易中,因為有賣出和買入,所以才有成交,股票的價格才會不斷的上下波動,才會有所謂的上漲和下跌。減持的意思其實就是股票持有者賣出股票,但是又沒有將股票全部賣出,只是賣出一部分。如果全部賣出,就是另外一種行為,叫作清倉。
二、大股東減持
1、大股東減持在股票市場上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很多股票都有過大股東減持。大股東減持公布的原因不多,一般都是說自己資金的周轉需要,或者說投資其他項目的需要,所以賣出一部分股票,在市場是換取資金。一般大股東減持都會在市場上發布公告,說明在什麼時候之前,以什麼方式進行賣出股票。
2、大股東減持一般都會選擇在股票集合競價的時候大批量賣出,盡量減少因為個人的減持而造成對個股的影響。所以有時候會發現某隻股票突然在集合競價的時候會比較穩定,因為這時候股東集中以某一價格賣出去。
三、股份回購
1、股份回購是指公司按一定的程序購回發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為;是通過大規模買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來改變資本結構的防禦方法;是目標公司或其董事、監事回購目標公司的股份。主要方式有用現金,或是以債權換股權,或是以優先股換普通股的方式回購其流通在外的股票行為。
2、收購效果主要表現在二方面:一方面減少在外流通的股份,增加買方收購到足額股份的難度;另一方面則可提高股價,增大收購成本。此外,回購股份也可增強目標公司或其董事、監事的說話權。當然,股份回購也有可能產生另一種結果,即股份回購可能導致收購夢碎,炒作收購概念的投資者因此而失望,由此引發股價回落。
3、回購股份在實戰中往往是作為輔助戰術來實施的。如果單純通過股份回購來達到反收購的效果,往往會使目標公司庫存股票過多,一方面不利於公司籌資,另一方面也會影響公司資金的流動性。目標公司財務狀況是制約這一手段的最大因素。死亡換股即目標公司發行公司債券、特別股或其組合以回收其股票。這同樣起到減少在外流通股份和提升股票價格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