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合並報表中,借少數股東權益,貸少數股東損益,分別表示什麼是少數股東權益增加了還是減少了少數股東
這兩個少數股東權益是對應資產負債表,少數股東損益是對應利潤表;實際是當期歸屬於少數股東的損益(利潤)減少了,對應歸屬於少數股東的權益也減少了
相對應的歸屬於母公司的利潤和權益都增加了
❷ 請問少數股東權益怎麼算,是所有者權益*少數股東佔比還是期初少數股東權益加上本期少數股東收益
您好,我的理解是兩種演算法的結果應該是一樣的。正常的情況下會計科目的期專初金額+本期發屬生額=期末金額,而且理論中少數股東權益也應該等於期末所有者權益金額*少數股東持股比例。如果不一致,是否是期初金額有變動,或是當期發生額計算錯誤。
❸ 求問少數股東權益如何計算
少數股東權益計算公式為:少數股東權益=負債+股東(指母公司)權益+少數股東權益。總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含並表母公司權益和少數股東權益)。
經營凈收入=經營收入-經營費用-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生產稅+
出租房屋凈收入、出租其他資產凈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凈租金等。財產凈收入不包括轉讓資產所有權的溢價所得。
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率= (報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100%。
(3)少數股東權益增加了總資產擴展閱讀:
少數股東權益管理規定: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五年連續盈利,且符合本法規定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該條還同時對股東行使該項權利的司法救濟程序。
(四)該制度的理論基礎主要是「期待權落空理論」,也稱作「公司契約說」其主要內容是,股東一旦加入公司,就可合理地期待公司按其加入時的狀態繼續運行下去,公司結構、運營方式、章程條款等重大事項,未經其同意不可擅自變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少數股東權益
❹ 上市公司少數股東權益為什麼是增加的
新的會計准則的要來求自,對子公司會計報表的合並,不是根據持股比例,而是根據實質控制情況,只要能對子公司的經營進行實質性控制,哪怕只持有子公司1%的股份也要合並子公司報表
當公司的主要利潤來源於子公司且母公司本部嚴重虧損,而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投資比例較低時,就會出現你舉例的情況。
❺ 什麼情況會引起少數股東權益的增加
少數股東權益=子公司所有者權益×少數股東所持股權比例,所以如果所有者權益增加或者少數股東持股比例上升(也就是母公司持股比例下降),都有可能引起少數股東權益增加。
❻ 合並報表時少數股東權益要抵消嗎
不用。在母公司擁有子公司股份不足100%,即只擁有子公司凈資產的部分產權時,子公司股東權益的一部分屬於母公司所有,即多數股權,其餘一仍屬外界其他股東所有,由於後者在子公司全部股權中不足半數,對子公司沒有控制能力,故被稱為少數股權。
當母公司以非賬面價值購買子公司部分股份時,少數股東權益在合並資產負債表中應以公允價值計價還是以賬面價值計價,取決於合並報表編制所採用的理論。在母公司理論下,合並會計報表是屬於母公司的部分才能按公允價值計價,而屬於少數股東部分的凈資產應按賬面價值計價,因而少數股東權益在合並資產負債中也以賬面價值計價,並被列為一項負債。
從財務概念上看,少數股東權益,指的是子公司股東權益中不屬於並表母公司的部分。
對於少數股東權益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列示方式,新舊會計准則分別作了不同的規定。舊會計准則規定:子公司所有者權益各項目中不屬於並表母公司擁有的數額,應當作為少數股東權益,在合並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類項目之前,單列一類。
以總額反映,公司總資產的計算公式為:總資產=負債+股東(指母公司)權益+少數股東權益。新准則規定:子公司所有者權益中不屬於並表母公司的份額,應當作為少數股東權益,在合並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類項目下以「少數股東權益」項目列示,總資產的計算公式變為:總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含並表母公司權益和少數股東權益)。
❼ 少數股東權益是如何在資產負債表中增減變動的
1.首先,確定被投資單位盈餘公積中少數股東所佔的份額,即:被投資單位盈餘公積*少數股東投資份額。其次,確定被投資單位未分配利潤中少數股東所佔的份額,將被投資單位未分配利潤*少數股東投資份額。最後,確定的少數股東在被投資單位留存收益中所佔的份額就是少數股東權益。
2.其次:少數股東權益:在合並資產負債表所有者權益下單獨列示。
少數股東損益:在合並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中單獨列示
❽ 少數股東權益增加
法律分析:少數股東權益=子公司所有者權益×少數股東所持股權比例,所以如果所有者權益增加或者少數股東持股比例上升(也就是母公司持股比例下降),都有可能引起少數股東權益增加。少數股權。在母公司擁有子公司股份不足100%,即只擁有子公司凈資產的部分產權時,子公司股東權益的一部分屬於母公司所有,即多數股權,其餘一些仍屬外界其他股東所有,由於後者在子公司全部股權中不足半數,對子公司沒有控制能力,故被稱為少數股權。沒有達到控股比例的公司股東權益,即公司51%以上控股權益外的其他股東權益。公司股東在未完全控股的分公司、子公司中的權益。在合並附屬公司的財務報表時,附屬公司中的非本公司股份權益被認同為公司對外負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條 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一百零四條 本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轉讓、受讓重大資產或者對外提供擔保等事項必須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的,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股東大會會議,由股東大會就上述事項進行表決。
❾ 上市公司少數股東權益為什麼是增加的
上市公司報表附註中少數股東權益的列示是:
1、舊會計准則規定:子公司所有者權益各項目中不屬於並表母公司擁有的數額,應當作為少數股東權益,在合並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類項目之前,單列一類,以總額反映,公司總資產的計算公式為:總資產=負債+股東(指母公司)權益+少數股東權益。
2、新准則規定:子公司所有者權益中不屬於並表母公司的份額,應當作為少數股東權益,在合並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類項目下以「少數股東權益」項目列示,總資產的計算公式變為:總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含並表母公司權益和少數股東權益)。
(9)少數股東權益增加了總資產擴展閱讀:
法律保護
隨著中國經濟的飛速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上市公司紛呈 ,由於投資者、管理者缺乏法律意識以及先進的管理經驗,導致股東之間糾紛頻繁,為了使股東糾紛在法律的框架下得到解決,從而使公司正常運營,股東權益保護律師應運而生,簡稱股東權益律師。
股東權益律師必定是熟知《公司法》、 《證券法》、 《勞動合同法》、 《合同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資深律師。中國的股東權益保護比較薄弱,尤其是對於中小股東的權益保護,缺失較大,專業的股東權益律師顯然不多。
只有北京市邦道律師事務所臧小麗、任景華兩名律師打出了專業做股東權益律師的招牌,市場呼喚更多的股東權益律師。從法律的角度來講,權益是指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和利益,表示當事人由於付出某種代價,可對關系自身利益的行為施加影響,並且依法從該項行為的結果中取得利益。
❿ 如何理解少數股東權益和少數股東損益之間的關系
1、少數股東權益是合並資產負債表的凈資產中屬於少數股東的部分,
2、少數股東損益是合並利潤表中屬於少數股東的部分,
假設少數股東持股比例變為100%,那麼他們就是所有者權益和凈利潤了。
舉例:
假設有兩個人,一個叫多數股東,一個叫少數股東,他們各自都有一套常規報表,而合並報表就是將他們兩個人的報表加起來,這樣,可以認為少數股東損益相當於常規報表凈利潤的概念,只不過它屬於少數股東而已,而少數股東權益相當於所有者權益概念。
還是應該再強調一下定義,少數股東權益是合並資產負債表的凈資產中屬於少數股東的部分,少數股東損益是合並利潤表中屬於少數股東的部分,假設少數股東持股比例變為100%,那麼他們就是所有者權益和凈利潤了。
因此,在數值上,少數股東權益等於歷年少數股東損益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