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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瑞集團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22-08-26 13:36:23

Ⅰ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怎麼寫

僅供參考~

第一章 總則

1.1為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建立健全財務管理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准則》、《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制度》,特製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適用於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門、人員在財務會計工作中必須認真執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會計機構 、會計人員的管理

2.1公司設立財務部作為財務會計機構 ,財務部的職責: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全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和會計核算工作,包括:財會人員的管理、指導檢查各獨立核算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協助公司領導籌集資金、合理分配使用資金;做好與倉庫部門的對賬工作,指導倉庫保管員建賬、對賬;指導車間統計員做好工時、材料消耗額編制工作、建立車間工序流轉程序、建立適合自己企業需求與發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與控制制度;做好財務分析工作,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各種信息資料,當好領導的參謀。

2.2財務部下設財務科、供應科、倉儲科、審計科;崗位設置為:部長、科長、主管會計、各崗位會計、出納員、成本核算員、采購員、內勤管理員、保管員。

2.3各崗位人員必須具備相應任職條件和資格,持證上崗。

2.4財務會計人員調換工作時,按會計法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原材料庫、產成品庫的核算工作和車間統計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業務管理。倉庫保管員,車間統計員調換工作時,由財務部會同有關部門辦理交接手續。

2.5財務會計人員、倉庫保管員、車間統計員實行定崗、定人、定責制度,按績效考核結果,兌現勞動報酬。

第三章 流動資產的管理

3.1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存貨等。

3.2現金管理

3.2.1現金出納會計要認真執行《現金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現金的管理規定。

要嚴格控制費用報銷和個人借款,個人借款、對外付款等要實行總經理一支筆簽字批准制度,要有經辦人員簽字和部門負責人審核並註明用途。總經理外出或因生產經營急需等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授權的人員也可簽批,但是總經理歸來後補辦有關手續。

3.2.2出納員不得兼管有關債權、債務、收入、費用的賬務登記工作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憑證的內容必須完整、合法;報銷憑證必須是國家印製的發票及單據,不得使用白條或其他不規范的憑證報銷各項費用,憑證經審核後方可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

日記賬要逐日結出余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月末與總賬相核對。出現長、短款且又無法查明原因的,長款歸公,短款由責任人賠償。

3.2.3有關人員因公外出時要做好出差登記,方可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出發歸來後的三天之內及時到財務部門結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許跨月結算和幾個地方出差混合結算,對於前賬未清或跨月拖欠佔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計收利息並扣發工資。

3.2.4企業可根據業務大小核定合理的庫存現金限額(三天零用量),當日收取的現金要及時送存銀行,不得留存超限額的過夜現金,以確保財產的安全。

3.2.5企業職工報銷費用時,出納人員要及時扣除各種借款,不允許職工長期佔用企業資金,各種借款條月底必須入賬,不允許出現跨月白條頂庫現象。

3.2.6現金出納是企業的資金結算中心,企業應將營業收入、下角料變現,職工罰款等款項及時交付財務部門,以便及時處理賬務。

3.3銀行存款管理

3.3.1會計人員要認真執行《銀行結算辦法的暫行規定》,銀行支票等結算憑證和印鑒要由兩人分開保管。

3.3.2財務人員要嚴格銀行存款支出控制,銀行付款必須經總經理批准,手續齊備,不準攜帶空白支票外出,確須攜帶空白支票外出者,須經領導批准,辦理領用登記手續,要建立支票領用登記簿,空白支票必須填寫日期並在預計最高金額位畫人民幣符號,因使用支票不當造成企業損失時,應由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攜帶空白支票辦理結算後,要當天將存根和有關憑證帶回,並到財務部門及時結算,不準將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單位。凡前賬未清者,不準再領用支票。

3.3.3銀行存款日記賬逐筆逐日登記,每日結出余額,定期與銀行對賬單相核對,並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調整未達賬項,出現長期未達賬項時要查明原因,上報領導。

3.4應收賬款及預付賬款的管理

3.4.1企業要根據經濟業務的內容和戶別設置應收賬款明細分類賬,即按債務人的具體名稱設置登記明細分類賬,不準籠統的以地名代替。應收賬款的發生和確定必須有索取價款的憑據(包括合同、收到條、欠款條以及業務經辦人員的保證書等),不得單方入賬。

財務部門要會同供應、銷售部門建立健全銷售商、供應商的客戶檔案。

3.4.2各項債權,債務要定期進行清理核對,每年最少進行一次發函或派員核對,每季末要編制賬齡分析表,並上報有關領導。對發生的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等應收款項,按照誰經辦誰回收的原則,損失者或已採取各種必要措施確實無法收回的壞賬損失,由當事人按責任賠償相應損失後及時處理賬務。

3.4.3 收回的賬款要及時上交財務部門,如發現貨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3.4.4企業要嚴格控制內部職工的業務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審批制度,職工調離時財務部門應當與其他部門搞好各種債權債務的清算工作。

3.4.5支付預付賬款必須有合同、協議書等書面文件,根據合同需預付賬款時,須經辦人簽章,經領導批准後方可付款,並同時向財務部門提拱有關合同協議書等有關材料。

3.4.6本企業採用壞賬准備金制度,每年年末按應收賬款余額的5‰計提壞賬准備金,年終調整。

3.5存貨的管理

3.5.1存貨是指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為企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流動資產,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材料如鋼板、焊材、鋼管、原料油等;輔助材料如扎絲、油漆、螺栓、螺帽等;備品備件扳手等;福利勞保類如掃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類。

3.5.2存貨的計價、按實際成本計價。

3.5.2.1原材料的購入價格包括買價,裝卸費、包裝費、運輸途中的損耗,入庫前的挑選費,市外運輸費,保險費以及繳納的稅等。

3.5.2.2原材料出庫以加權平均法計算出庫材料的成本。

3.5.3原材料的購入

材料購入必須持有生產或倉庫、供應部門的購物申請單,經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到財務部門借款。嚴禁無計劃采購,超定額庫存。

3.5.4供應部門按購物申請單所購材料送達企業後,須持總經理簽批的采購單、購貨發票,購銷合同(協議)合格證等到質檢部門(化驗)進行質量檢驗,檢驗合格後簽發一式兩聯檢驗報告單隨發票到倉庫部門辦理入庫手續。

3.5.5倉庫部門在將材料驗收入庫前,應詳細核對發票所載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質量與實際是否相符,同時對照檢驗(化驗)部門出具檢驗報告,經檢驗合格後方可驗收入庫,填制材料驗收入庫單,並對無名牌的配件用口取紙載明名稱、規格、型號。

3.5.6 材料驗收入庫單一式三聯,一聯留存做為倉庫部門記賬憑證,一聯隨發票及采購單等經總經理審批後到財務部門處理賬務,一聯為供貨方證明。

3.5.7對於貨已到而發票未到的材料,倉庫部門可以根據檢驗單據辦理臨時入庫,做好入庫材料台賬登記工作,填制一式三聯估價入庫單,倉庫留存一聯據以入賬,一聯送交財務處理賬務,月初用紅字入庫單沖回估價入庫,待發票到達時填制正式入庫單。

3.5.8材料出庫管理

3.5.8.1生產部門根據生產計劃和設計預算用料開具領料單,由統計員填制,填制內容要全面、真實、准確,領料單用途要根據生產計劃填清產品批號,作為歸集成本費用的依據,領料單一式三聯,車間統計一聯,財務一聯,倉庫一聯,超出預算或計劃處的用料由生產部長簽批,月底統一報總經理審批,非生產性的用料屬售後服務的由營銷部提出申請,其他用料,由行政部提出申請,會計開票經總經理簽批後,倉庫方可發貨。

3.5.8.2月末車間統計根據材料領料單編制材料消耗匯總表,倉庫部門編制材料出庫匯總表,車間、倉庫與財務部門都要對賬並核對相符。

3.5.9產品入庫管理,車間產成品生產完畢,要會同倉庫、質檢部門填制檢驗合格單,倉庫據以填制產成品入庫單,產成品入庫單一式三聯(註明生產令號);一聯倉庫記賬,一聯送交財務,一聯送車間統計據以核算工資等各項考核指標

3.5.10產成品出庫管理,倉庫部門根據蓋有財務專用章的發貨單或提貨聯據以發貨,同時在出門聯簽字,保衛人員只有見到蓋有財務專用章並且有倉庫人員簽字的出門證方可對車輛等運輸貨車檢查放行,月末時,由保衛人員、倉庫人員將提貨聯,出門聯匯總,於每月30日前到財務部門核對相符後據以存檔。

3.5.11倉庫部門要做到見單付貨,及時登記有關賬簿,設立材料、產成品收、發、存明細賬或暫收貨台賬,嚴禁白條頂庫現象。

3.5.12月末在產品和自製半成品的管理。月末生產部和車間統計員要搞好在產品和自製半成品的盤點、登記工作,及時編制、報送盤點登記表,確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實性和准確性。

3.5.13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簽訂購銷合同,使用票據結算,各種材料采購驗收入庫後,不論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庫時填制入庫單,將發票或入庫單交財務處理賬務,以便真實反映各項債權債務,以避免發生賬外資產。

3.5.14各部門領用的低值易耗品,一律採用五、五攤銷法計入成本費用。

對於能多次周轉使用或長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辦公用品(桌、椅、檔案櫥等)各種工具等,必須在領用時由總經理簽批,行政部總務科按部門(人員)進行登記,生產用具由生產部長簽批,設備管理員及倉庫同時進行登記並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記簿,做到誰使用誰負責,誰丟失誰賠償。

3.5.15企業應加強對已銷產成品退貨、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貨、返修審批制度,實行退貨、返修產品的責任倒查制度,屬於生產部門、質檢部門、銷售部門或運輸部門、倉儲部門的責任查證屬實,落實賠償份額(原則上責任全額賠償)。

已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貨物銷後退回的,必須有購貨方當地稅務機關出具的退貨證明,否則,不予辦理退貨手續。

3.5.16企業存貨必須定期或不定期盤點,最少在年中、年末進行兩次全面財產清查,對盤盈、盤虧或報廢的存貨要分類填制盤盈盤虧表。對於出現盤盈、盤虧的材料物資要及時查明原因,報公司領導批准處理並及時調整賬務,以保證賬實相符;對於盤虧、毀損物資能查明原因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3.5.17代銷商品的管理。財務部門要建立代銷商品明細賬和保管賬,及時與對方對賬以確保賬賬、賬物相符,同時要與代銷單位簽訂代銷協議,明確相關責任。

3.5.18包裝物的管理。企業外銷產品所用包裝採用押金制度,本市區內押金期限為15天,市區外30天,過期包裝物原則上不再退款,企業轉為當期營業外收入。

3.5.19委託加工材料的管理

本公司設置「委託加工材料」會計科目核算外協加工材料的材料成本、加工費、運費、裝卸費等實際成本費用。

3.5.19.1企業需外出加工材料時,必須辦理有關出入庫手續,由業務經辦人員到財務部門開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單。通知單一式三聯,財務一聯、倉庫一聯據以發貨,受託單位一聯。財務、倉庫、供應設立專賬,月底核對。

3.5.19.2業務經辦人員到受託單位後,應將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單交由受託單位簽收後帶回財務部門。

3.5.19.3外出材料加工完畢後,由業務經辦人持發票到檢驗部門檢驗後由倉庫部門辦理委託加工材料驗收入庫手續,然後持有關單據到財務部門辦理報賬及核銷事宜。

3.5.19.4委託加工材料的買價加工費、運費以及有關稅金等計入委託加工材料成本,按實際收回數量,重新計算入庫單價。

3.5.19.5委託加工材料原則上要與受託單位簽訂委託加工合同(協議)以明確價格、質量、交期等責任。

3.5.20其他存貨物、資管理。氧氣、乙炔等出入庫手續按原材料的有關出、入庫手續辦理。

3.5.21因特殊原因,臨時借用工具或材料,屬生產用由生產部長簽批,不得帶出公司大門以外,需帶出或外單位借用時,按3.5.19.1辦理手續(註明用途、單位、經辦人、地址、電話及歸還日期),並由總經理簽批歸還時由倉庫檢驗無損,辦理有關部門核消手續,到期不還先由倉庫督促,通知二次不還時報總經理。

因業務關系需要或其他非生產需要材料出庫實行總經理簽批制。

第四章 固定資產的管理

4.1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械、設備、運輸工具;電子設備、儀器儀表等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單位價值超過1000元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必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並且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做為固定資產。

4.2企業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資產的安全使用制度,維修保養制度,定期盤點制度和折舊計提制度。

公司財務要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並制定固定資產目錄,生產車間安全設備科應當建立固定資產使用登記卡。

4.3固定資產的計價

4.3.1外購的固定資產,不需安裝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資產,以發票價格和運輸費用價格為固定資產記賬價格,對於外購需安裝、調試才可使用的固定資產,以外購價格加運輸費、安裝調試費等合理有關的費用為計賬價格。

4.3.2需外單位承建的基建工作或設備的安裝調試工程時,承建單位要搞好預算工作和合同的簽訂工作,基建合同和預決算書要送財務部門留存一份。

購置機器設備時要搞好市場調查,搞好設備的技術分析和經濟性分析。

4.3.3對已經竣工交付使用的未辦理決算的建築工程、機械設備等,要根據預算書或合同估價轉入固定資產並計提折舊,待工程決算後,再調整原估價和已提折舊。對於現已使用而沒有檔案資料的固定資產(沒有建賬)可以採取重置價進行入賬。

4.4折舊方法。我公司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管理,固定資產折舊採用平均年限法分類計提折舊,房屋、建築物折舊年限為30年,機械、設備折舊年限為10年,車輛折舊年限為7年,電子設備和儀器儀表等為5年。

4.5本公司固定資產殘值率5%.

4.6全部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由財務部牽頭生產部設備科、行政部總務科參與,具體盤點時間由財務部根據年終決算的要求決定。

第五章 負債管理

5.1企業的流動負債是指將在一年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交稅金,其他應付款以及預提費用等。

5.2企業各種流動負債應按期償還,以提高企業信譽和知名度,按期發放 工資,無特殊原因職工工資必須於次月十五日前發放,以提高職工的積極性,增加企業凝聚力。

5.3企業購進貨物應付未付的款項,業務經辦人員應及時將發票等有關單據送交財務部門,以便及時處理賬務,正確體現企業負債,正確核算材料物資等的計價和產品成本。

第六章 成本費用的核算管理

6.1本公司按照製造成本法核算產品成本。

6.2本公司產品按訂單生產,以生產部門下發的生產通知單為核算依據,以批量法為核算方法結合分步法進行成本核算。

6.3生產部門要與財務部門積極配合,產品生產通知單應按購貨單位,產品規格型號,下發生產批號。車間統計以生產批號填制領料單來領用原材物料,月末以生產批號為基本單位匯總原料、動力和人工的消耗。企業財務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分門別類地制訂科學合理的材料、動力消耗定額及計件工資和產品質量指標,制定有效措施將工資與產量、質量、消耗聯系起來,以提高勞動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消耗,逐步實行目標成本管理,加強對成本的比較與分析,為創造一個高效、低耗的企業奠定良好的基礎。

6.4成本與費用要按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計提。要正確劃分和核算各項成本費用,嚴格按規定的核算內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攤銷賬戶(待攤費用、預提費用等)。

企業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額費用和報銷制度,本企業的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都要按規定進行明細分類核算,並進入當期損益。

有關費用報銷程序和標準的制度由財務部另行制定。

第七章 收入、利潤和稅金的管理

7.1企業銷售收入實現的標志是收訖價款或取得索取價款的憑據。對於現款交易實現的銷售收入,由開票員開票後到出納會計交款後方可憑蓋有款收訖章的提貨聯及發貨清單到倉庫提貨,倉庫憑此發貨並簽發出門證。

凡賒銷產品,一律實行領導簽批制,領導簽批後方可到開票處開具產品發貨通知單辦理有關手續(寫好欠條、辦理擔保、登記好客戶檔案)。

7.2已銷產品的降價,必須由總經理等有關領導簽批後,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沖賬手續。

7.3企業要按稅法規定正確計提各種稅費,准確核算和反映各項稅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10號前將計算正確的有關稅務報表上報有關稅務部門。

7.4利潤總額可按以下公式計算

利潤總額=銷售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銷售利潤=產品銷售利潤+其他銷售利潤-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產品銷售利潤=產品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產品銷售費用-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

其他銷售利潤=其他銷售收入-其他銷售成本-其他銷售稅金及附加

7.5企業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是指與企業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和支出。

7.6企業實現利潤後應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利潤應按以下順序分配:

1、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2、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

3、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和公益金。

4、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八章 財務報表、會計科目和發票的管理

8.1根據會計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則,本公司結賬時間為每月30日下午6:00為結賬時間,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及有關附註報表應於次月8號前上報公司總經理及有關部門。

8.2XXX和各控股公司,應分別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各企業之間要實行嚴格的財務制度,嚴禁混報亂報費用現象。企業之間往來賬可設「內部往來」科目核算有關經濟業務,企業的資金、物資往來要辦理有關轉賬手續。

8.3公司所有購進貨物,原則上200元以上都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支付水、電、運輸費、油料費和維修車輛時都要利用增值稅(或合法)發票結算。

8.4企業出入庫單、收據等有關憑據採取領用登記制度,用完的有關單據存根及時交回財務部門,財務部門要認真檢查,憑舊本領用新本不得亂領亂用有關單據。

8.5銷貨發票(含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發貨通知單)要有專人到稅務機關領取。開票、制單、保管、登記實行專人負責制。財務部門要建立健全有關票據的登記制度,嚴禁向非購貨單位開具發票。

8.6本企業根據2001版《企業會計制度》建立會計科目。

第九章 會計檔案管理

9.1本企業要搞好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財務部門應於每月月末將有關會計憑證等會計檔案裝訂成冊,做好封面整理入檔。

9.2企業財務部門建立會計檔案目錄,嚴格檔案調閱手續。

9.3 企業財務人員、保管員、統計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手續,造具移交清單,分清前後責任,確保會計檔案的連續完整。

9.4 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會計憑證類15年;總賬15年、明細賬15年、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25年、輔助賬簿15年、固定資產卡片(清理報廢後)5年;月、季度財務報告3年,年度財務報告(決算)永久;會計移交清冊15年、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永久。

第十章 罰則

10.1對現金出納會計違反3.2.1之規定,一經查處每筆業務處罰現金出納會計5元。

10.2對違反3.3.1、3.3.2款責任人,一經發現或查處每次罰款10元。

10.3公司往來賬會計違反3.4.2款,對責任人每次罰款20元。

10.4對倉儲管理員違反3.5.5款,每次處罰責任人10元。

10.5對違反 3.5.8.1、3.5.8.2款,對有關責任人每次罰款20元,並限期在2天之內完成(統

計員和倉儲人員)。

10.6反3.5.10款之規定,對倉儲人員及保衛人員每次罰款20元。

10.7對倉儲管理人員違反3.5.11之規定,處罰直接責任人每次20元。

10.8對車間統計員違反3.5.12之規定,處罰直接責任人每次20元。

10.9對會計報稅人員違反7.3之規定,每次罰款20元,並自行承擔滯納金。

10.10對違反8.1款之規定處罰直接責任人每日10元。

10.11對開票人員違反8.5款之規定,每次處罰責任人20元。

第十一章 附則

11.1本管理制度自董事會批准公布之日起執行,不完善之處另行文補充規定,凡與本制度規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為准。

11.2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Ⅱ 財務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一、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製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總公司下屬的各獨立核算的公司、施工項目部、及其它獨立核算部門。
二、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三、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1、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2、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信息的及時性和准確性。
4、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企業管理部門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5、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和考核工作。
四、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部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秘密。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
第二章 貨幣資金管理
一、資金由集團財務統一管理,公司財務要做好資金的計劃、組織和協調工作,並做好信貸的組織實施。
二、實施現金核算與管理的合理分工,將經管現金崗位和記帳崗位(不包括現金日記帳)分開設置,即堅持「錢賬分管」的內部牽制原則。
三、必須在公司核定的庫存限額內保管現金,超過限額部分必須送交銀行。
四、嚴格現金收支核算,做到先憑證後收付,收付款憑證必須經稽核人員簽字後方可辦理收付款項,同時要認真審核原始單據,凡不符合制度規定或手續不完善的一律不予辦理。
五、企業的空白現金支票、轉賬支票等結算憑證,由出納在保險櫃中保管,印鑒實行分別管理,不得在空白支票和結算憑證上預蓋印鑒備用。
六、出納人員必須逐日逐筆根據現金收支業務登記現金日記賬,每天必須將庫存現金與日記賬余額核對相符。月終要與總帳核對相符,做到日清月結,確保賬款一致。
七、財務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檢查,防止白條抵庫貪污挪用,公款私存等現象發生。上述行為一經查出,將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八、任何單位一律不準私設小金庫,一切現金收入包括廢舊物資出售或其他現金收入都必須交回財務部,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準私自截留,自行處理,更不能貪污挪用,一經發現,視同貪污,依法處理。
九、銀行出納對發生的結算業務,要根據合法、正確和完整的收支憑證,依業務發生的先後順序登記入帳,每日終了應結出余額。銀行出納工作與銀行存款對帳工作不能由一人擔任。月份終了,銀行存款日記帳必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並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於未達帳項均應及時查明原因,妥善做出處理,防止差錯。
十、預付款應填制支款申請單,必須按照已簽訂的合同付款相關條款,由經辦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和企業負責人簽字後付款。
十一、凡辦理預付款手續的部門和個人,款項一經付出,經辦部門和經辦人應督促款項的落實情況。業務結算後,及時將餘款清回,否則,由此造成的呆(死)壞帳損失,要追究經辦人的責任。
十二、公司職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和單位負責人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職工因私原則上不予借款,特殊情況下,在一個月工資幅度內,按上述簽批程序辦理,並及時從工資中扣回。
十三、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工程、采購和設計等付款業務,需有雙方簽定的合同,財務根據合同中的付款條款審核後按前述付款程序辦理。
第三章 債權管理
企業債權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和預付賬款,是企業的主要流動資產之一,其管理狀況直接影響著企業的資產質量和資產應運能力。為切實加強債權管理,制定如下規定:
一、應收款項明細帳管理制度
總公司各企業須按照客戶設立應收款項明細,詳細反映內部各業務部門以及各個客戶應收款項的發生、增減變動、余額及其每筆帳齡財務信息。同時加強合同管理,對債務人執行合同情況進行跟蹤分析,防止壞帳風險的發生。
二、各項目財務管理部門需按月編制應收款項明細表,向項目管理人員和公司財務部反映應收款項的余額和賬齡等信息,及時分析應收款項管理情況,提請有關責任部門採取相應的措施,減少企業資產損失。
第四章 存貨管理
一、為了加強存貨的管理,規范存貨核算和管理行為,根據有關制度和規定,結合公司生產經營特點,須遵循以下辦法:
1、存貨分為:原材料、周轉材料和未結算的工程施工成本。
2、原材料下設二級科目主要材料和輔助材料,根據各單位具體情況下設三級四級科目;周轉材料下設二級科目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下設三級科目:模具類、管材類、扣件類、辦公類、工具類及其他類,然後再根據工作需要和不同情況下設四級科目。
3、核算辦法:倉儲部門不直接隸屬於財務部門,但須接受財務部門正常的監督管理,並配合財務部門做好各項稽核工作,同時倉儲部門應按照存貨管理規定建立台賬,對收、發、存、進行登記。財務部門進行存貨的總分類核算和「數量、金額式」的分品種二、三、四級明細分類核算,倉儲保管員進行存貨的數量明細核算並按照存貨的品名、規格反映收入、發出和結存情況。
4、財務部門每月10日前及時結出各品種存貨的結存數量和金額,以便與保管台賬進行稽核,確保賬賬相符。所有存貨均建立存貨明細賬,入庫登記應以<<入庫單>>、<<請購單>>為依據,出庫應以<<領料單>>有效的報損報告書和盤點表為依據。
二、計價方法
1、存貨成本計價的原則是按實際成本入賬。即在存貨收發憑證、存貨明細賬和總賬上均以實際價格反映存貨的收發存情況。填制的外購存貨入庫單的價格組成:買價,即發票所填列貨款金額(不含增值稅進項稅款);各項雜費(包括運輸費、裝卸費、運輸中的保險費)繳納的稅金(進口關稅等)。
2、填制的完工產品入庫單的價格組成包括:直接材料成本(生產耗用的構成產成品的材料成本),直接人工費用(第一線生產人員的工資),存貨發出按加權平均法計算確定的成本價格,計算出發出存貨的金額。
三、購貨與付款
1、存貨采購實行計劃審批制,由使用部門簽發「請購單」,列明該批擬采購存貨有品種、規格、數量、單價等,按照企業內部規定程序審批。
2、采購人員憑審批手續齊全的「請購單」,與供應商進行采購交易談判,並將采購的相關條款明確後簽定«購銷合同»,合同要將主要條款如: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單價、金額、交付地點、驗收依據和違約責任等填寫齊全。
3、采購的存貨運抵企業後,先由質量檢驗部門或使用部門對此存貨進行質量驗收和檢測,檢測的依據是«請購單»、«購銷合同»和企業內部質量管理要求,確認無誤後再「入庫單」上簽名蓋章。
4、采購人員憑«請購單»、«購銷合同»,將購入存貨移交倉庫保管員辦理入庫手續, 保管員應根據上述單據重點對購入存貨的數量、品種、規格查驗,無誤後填寫「入庫單」。如數量有不符,應按實物入庫。
5、采購人員將«請購單»、«購銷合同»、«入庫單»和合法的正式發票的相關資料按照企業內部審批手續辦理審批後,財務部門接受單據進行審核付款。
6、若月末采購的存貨已入庫但發票未到,財務應暫估入帳,待下月發票到達後紅字沖回,再根據發票作正確的會計分錄。
7、財務部門應在每次付款前與供應商進行貨款結算的核對,審核其餘額是否與企業「應付款」余額一致。
8、對於貨到款未付,存貨采購部門也應根據有關憑據及時辦理入庫手續,並於年末前將存貨入庫單交財務部門進行帳務處理,不得跨年,以便財務部門帳目與倉庫帳目相符。
9、采購存貨時采購人員和部門應做好統籌安排,合理選擇采購批量和次數,努力降低采購間接費用,經常使用的外購存貨可適當增加庫存量。
四、施工領用
1、企業施工單位、部門領用存貨時,先由領用部門指定專人填寫統一的「出庫單」,將需領用存貨品種、規格、數量等信息填寫齊全後,經部門和財務人員簽字後,到倉庫保管員處辦理領用,不得以白條抵庫。
2、每月月末,施工單位應對生產所耗用後結存的「領用存貨物資」進行盤點,同時編制盤點報表報送財務一份。
3、月終所有出入庫單(連同申購單存根聯)存根歸類建檔,裝訂成冊,以便查閱,出、入庫名稱以企業統一標准稱謂為准,有俗稱的備注俗稱。
4、退庫和退貨分別已紅字辦理領料單和入庫單。
五、存貨放置規則
1、易燃物品置放於庫房靠里邊不易接觸火源地方。
2、易潮物品置放於庫房通風較好的地方(全置放貨架之上)且不得堆放過高,不得亂碼亂放。
3、貴重物品須分類放置。
4、品種多、數量大、常用原材料應全部置放於庫房靠外邊貨架之上,貨架上應注意劃分區域,並貼上該區域存放貨物名稱標簽。
5、凡屬堆放產品,應堆放規則,整齊、嚴禁亂碼、亂堆。應根據貨物的性質採取不同的堆碼方式,便於物品的採光、透氣、以防物品霉爛、變質;易碎類的堆放要整齊,置放在不易碰撞的地方;保質期短的放在外,保質期長的放在較裡面;回收廢品、包裝物應單獨置放一個地方,遠離原材料區域,擺放要整齊嚴禁亂丟亂放,防止腐臭影響正常工作環境。
6、保持庫房清潔、衛生、整齊,注意庫房通風設備等環境設施的運行狀況。
六、周轉材料特定規定
1、除一次性用品外,必須實行「以舊換新」,否則一律不得領發新品。專業性較強的用品須經非使用者的專業人員鑒定確屬自然損壞不能使用的才能換新。
2、財務部門設相應帳進行低值易耗品(在用、在庫、報廢)反映,對報廢低值易耗品的,隨時記錄形成報廢原因,詳細列出清單;對管理不善和人為浪費及損毀造成報損的,應追究使用人和部門直接負責人責任。
3、企業員工凡個人領用的易耗品除在出庫領用單上具備齊全手續外,還必須由登記部門在台帳上登記;工作變動,個人必須辦理清退手續,財務部方能給予結算工資。
4、周轉材料的確認:
(1) 辦公類:采購單價為500元以下。
(2) 工具類:采購單價為200元以下含200元超出200元做為固定資產管理。
(3) 模具、管件、扣件類的無論采購價格為多少一律按周轉材料核算。
(4) 其他類:采購單價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如生活用品等)。
5、周轉材料攤銷;
(1) 按五五攤銷法攤銷。
(2) 攤銷年限為3年如公司內部企業有償轉讓只要未滿3年無論使用年限,攤余價值由調入單位承擔。調入單位按轉讓價採用五五攤銷直至報廢。
第五章 固定資產管理
為加強固定資產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製定本規定:
一、所成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雖不屬於生產、經營的主要物品,但是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工具、器具等,列入周轉材料管理。
1、財務部門分類核算:
(1)房屋及建築:辦公室、廠房、倉庫、宿舍、圍牆、停車場、道路和硬化場地等。
(2)交通及運輸工具設備:小轎車、客貨車、推土機、壓路機、挖掘機、裝載機、起重機、機車、手推車和叉車等。
(3)機器設備:攪拌設備、灰土拌和設備、油料拌和設備、其他生產製造和輔助設備。
(4)電器設備:輸電、配電、變電設備和照明設備。
(5)空氣調節設備:冷氣機、抽送風機和空調等。
(6)辦公設備:復印機、打字機、計算機、傢具設備、通訊設備和監控設備等。
(7)供水設備:水塔、儲水池、過濾設備、抽水機、馬達和給水配套設備。
(8)其他設備:防護設備(警衛、醫療)、裝潢設備和健身娛樂設備等。
2、固定資產由總公司統一采購、統一調撥。調入單位和部門進行管理。
總公司應設置固定資產實物台帳,詳細記錄分類編號、購建、驗收、保管、調撥、出售、報廢和定期盤點等有關事項,對每項固定資產的使用落實到人,並訂立相關的使用、交接、丟失和損壞賠償規定。
二、固定資產按類別由各企業指定部門負責管理,其管理及保養細則由各企業管理部門會同使用部門自行制定。
三、固定資產取得後,即歸管理部門管理,並會同財務部門依其類別及會計科目統馭關系,予以分類編號並貼粘標簽。
四、人員移交時,對於固定資產應規定詳列清冊辦理移交。
五、固定資產的增置、營造、修繕、報廢、出售應依照有關規定辦理。房屋及建築物等不動產取得所有權後,有管理部門統一辦理產權登記後,記入「房屋及建築物登記台賬」。
1、項目工程修造金額較大的應編列預算表和簽定工程合同,並送財務部備查復合。
2、固定資產的購置,先由使用部門填寫請購單,經企業負責人同意後,報集團批復同意,由總公司采購部門統一購買。
3、固定資產在公司內部部門之間轉移調撥,須到管理部門辦理固定資產轉移登記手續。管理部門將固定資產轉移登記情況書面通知財務部門,以便進行帳務處理。
4、固定資產如需出售處理,管理部門須申報出售處理固定資產的報告並列出明細表,註明出售處理原因,報送總經理批復同意後方可出售。
5、固定資產報廢由管理部門會同相關技術人員檢測後提出報廢申請報告,送總公司批准。
6、固定資產要按規定嚴格管理、定期維護保養,未經企業負責人批准不得外借。
7、財務部門每月按各類固定資產規定的使用年限,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列入相關的成本費用核算。
8、固定資產在企業內相互撥轉時應由調出部門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一式三聯由管理部門簽章後,由調入部門簽認,第一聯管理部門留存,第二聯送財務部門,第三聯送固定資產管理部門。
9、固定資產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門應先會同財務部門制定合同後按程序經總經理核准後始得辦理。
第六章 臨建設施
一、臨建設施科目主要核算公司下屬各施工單位,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及建築物、施工便道、水電設施等。施工單位可根據與建設方簽訂的合同清單設置二級科目;
二、臨時設施攤銷根據與建設方簽訂施工合同的施工期限按實際施工期攤銷。
第七章 負債管理
一、總公司各企業負債應遵循效益性、合理性、及時性、合法性原則。
二、應合理確定負債的規模,選擇適當機會,綜合考慮負債的總成本和總收益。
三、應盡量降低負債成本,爭取較好的負債期限,選擇最佳負債結構。
四、取得負債後經辦人員須將協議合同送存財務部門,以備記帳和還本付息時核對。
五、財務負責人要嚴格核對利息支出的合理性和正確性,發現差錯及時與金融等部門交涉。
六、總公司財務部門須建立負債資金台賬,以詳細記錄各項資金的籌集、運用和本息歸還情況。
七、總公司財務部應依據公司的經營狀況、現金流量等因素合理安排借款的償還期以及歸還借款的資金來源。
1、總公司財務部應按季分月編制資金收支預算,並每月向總公司財務總監匯報下月到期負債的資金及資金來源。
2、總公司財務部對到期資金和還款壓力較大的負債,至少提前一個月作好統籌安排,必要時集中資金專戶管理。
3、總公司及各核算單位財務部門在負債將到期時應合理控制支出項目,償付順序為:銀行到期貸款、應交稅費、應付職工工資、應付主輔材料款、應付工程款、其他負債項目。
八、負債期限的安排應也企業的經營周期相匹配,並為企業可消化,合理控制一面舉債一面還款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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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醫葯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內容有哪些

醫葯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准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准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初級經濟師考試:工商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工商企業的概念...工商企業制度的...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參考:http://wenku..com/link?url=p__

Ⅳ 財務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企業財務內部控制制度體系(以下簡稱「財務內控制度體系」)是企業內部為了有效地進行經營管理而制訂的一系列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制度、措施和方法的總稱。建立健全財務內控制度體系,對於提高企業會計信息質量,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企業規范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具體地講,企業財務內控制度體系框架可分為以下五個方面:
(一)原則性的財務、會計制度
會計核算制度:
(1)會計核算的體制;(2)主要會計政策;(3)會計科目名稱和編號;(4)會計科目使用說明;(5)會計報表種類及其格式;(6)會計報表編制說明。
財務管理制度:
(1)企業內部財務管理體制;(2)貨幣資金管理;(3)往來結算管理;(4)存貨管理;(5)短期、長期投資管理;(6)固定資產管理;(7)在建工程管理;(8)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管理;(9)其他資產管理;(10)銷售收入管理;(11)成本費用管理;(12)盈利及分配管理;(13)財務會計報告與財務評價管理。
(二)綜合性管理制度
1.賬務處理程序制度;2.財務預算管理制度;3.會計稽核制度;4.內部牽制制度;5.財產清查制度;6.財務分析制度;7.會計檔案管理辦法;8.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9.對子(分)公司等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管理辦法。
(三)財務收支審批報告制度
1.財務收支審批管理辦法;2.重大資本性支出審批與授權審批制度;3.重大費用支出審批與授權審批制度;4.財務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四)財務機構與人員管理制度
1.財務管理分級負責制;2.會計核算組織形式;3.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4.內部會計人員管理辦法;5.對違反財經紀律及企業財會規章制度事項的處罰規定。
(五)成本費用管理制度
1.費用報銷管理辦法;2.成本核算辦法;3.成本計劃管理辦法;4.成本控制管理辦法;5.成本分析管理辦法;6.成本費用考核管理辦法。

Ⅳ 有關集團的財務管理制度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 1.1**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是根據《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准則》和行業財會制度,財政部《關於工交企業制定內部財務管理辦法的指導意見》,結合集團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並報主管財稅機關審核備案。
1.2本辦法是規范集團公司及其所屬分公司和全資子公司(上述單位以下簡稱企業)的會計核算程序和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辦法。
1.3各企業按照本辦法規定,並結合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具體的適合本企業的財務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報集團公司批准後執行。
第二章 財務管理組織機構2.1集團公司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內部財會管理體制。
集團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其投資形成的子公司實行獨立核算,但經營、財務上實行統一管理。獨立核算的企業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
2.2集團公司的分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下屬的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上級企業承擔。這類單位應配備專職的財務人員。
2.3企業法人代表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主要責任:
1、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具體確定企業內部財會機構的設置,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3、組織擬定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辦法,按規定程序報批後執行;
4、根據企業預算方案組織企業生產經營;
5、接受財政、稅務、審計機關的監督。
2.4企業財務負責人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權責是:
1、主持本級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提請聘任或解聘財會人員;
2、對公司和各經營單位財務部門下達並落實財務、費用、利潤等考核指標;
3、參與公司發展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財務意見;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組織清產核資;
5、貫徹國家有關財經政策和規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7、 調各單位、各部門與財務部門的關系。
2.5、企業財會機構的主要職責:
具體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包括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切財務核算、會計核算;如實反映本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國家稅收並向有關方面報送財務決算;參與企業經營決策,統一調度資金,統籌處理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組織、指導屬下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
2.6企業各級財會機構和財務人員按規定對本單位實行財務會計監督,主要內容是:
1、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2、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時候,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當立即向本單位領導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3、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企業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企業財務部門應分3個環節對本企業的支款與用款,包括費用支出記投資性或貿易;的用款進行全過程監管:
1、事前環節:主要檢查動用款項的依據如業務合同、用款計劃和批准手續是否完善無誤;檢查用款額、付款方式與期限是否與合同、計劃相符。
2、事中環節:主要檢查款項是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匯出並進入對方合法賬戶;檢查用途是否被改變等。
3、事後環節:主要檢查資金效益是否與合同目標相符;檢查資金回收或回籠狀況等。
2.7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2.8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企業財會機構負責人、財會主管的聘任應當經過上一級單位同意。
集團公司董事會可視實際情況決定直接聘任或解聘所屬分公司和全資子公司的財務總監、財會機構負責人。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消、合並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單,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企業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所在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經理進行;財務部經理的交接,由集團公司財務部經理會同所在單位領導進行;集團公司財務部經理交接由總經理監交。
2.9財會人員的後續教育制度:
1、財會人員的後續教育時間不少於68小時;
2、集團公司每年將組織不少於3個工作日的業務培訓,聘請有關專家就企業財會人員應解決的業務和新的財會知識進行培訓。
3、集團公司下屬企業財務機構應組織本單位財務人員的崗位培訓。
第三章 會計核算的原則3.1企業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准則》和分行業會計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等事項的規定。下列事項應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1、有價證券的收付;
2、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3、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4、資本、基金的增減和經費的收支;
5、收入、成本、費用的計算;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等。
3.2記帳方法,一律採取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採取權責發生制。
3.3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資本保全的原則。
3.4企業採取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後各期必須一致,非經集團公司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3.5凡與企業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體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存入開戶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帳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並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帳依據,有關資產應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還應辦理產權手續;
(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為記帳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準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後,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6、企業向其它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入帳,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收益科目反映。
7、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不同確認利息歸屬。
8、年末應按應收帳款余額計提5‰的壞帳准備。
第四章 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的管理1、庫存現金的管理
①現金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和以白條抵庫,財務部領導及有關人員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以保證帳實相符。
②出納人員到銀行提取現金,必須同時有兩個人前往辦理。
③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項不得支付現金。
④現金的支出必須由財務部總監(經理)簽字方可付款,財務部總監(經理)短暫離崗,則由財務部總監(經理)書面委託人簽字。
⑤現金支付范圍:發給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等。
⑥差旅費的借款,必須由出差人員填寫借款申請單,寫明出差時間、地點、申請金額[按「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出差天數」計算申請借款金額]。按借款審批程序審批,經財務部總監(經理)核准簽字後,方可按集團公司規定借款。出差人員回企業後必須在一周內報銷清帳,不報銷者由財務人員從工資中扣回。
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寫申請單,經公司經理級以上領導簽字,並由簽字人負責此款的歸還,如不能按期歸還或出現損失,全部責任由簽字人負責。
⑦、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證,嚴禁口說為憑。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帳套現和大額度(1萬元以上)支付往來或貿易現金。
2、銀行存款的管理
1)、銀行帳戶必須按國家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2)、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集團公司各管理部門原則上不許開設銀行帳號,確因工作需要開設帳戶的,需報集團公司財務部批准,已經開設的,需向集團公司財務部補辦備案手續。
3)、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3章分管並用制;即:財務章由會計保管,另外2枚由各自本人保管,不準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4)、銀行支票的使用規定:
a、業務人員到財會機構領用銀行支票,必須憑付款審批單,經主管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寫明用途、金額、日期;
b、會計人員出單後,出納才能簽發銀行支票,同時要求業務人員在銀行支票使用簿上簽字,登記銀行支票號碼、金額、收款人;
c、簽發銀行支票必須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寫金額、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簽發空白支票、空頭支票。如特殊情況需簽發空白支票,必須在小寫金額欄恰當幣位寫上「¥」。
d、支票用於轉帳的,必須在支票左上角劃兩條斜線;
e、業務人員收到支票應到財會機構辦理入帳手續,一般應先確認收到款項後,才發貨或提供勞務。
f、借出支票後,必須在十日內報銷清帳,不得轉借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報帳的,應到財務部說明原因,限定報帳時間,否則前帳不清,後帳不借。
g、支票報銷是必須附發票、入庫單,對於分期付貨款的,必須按每次付貨款金額開具發票方可報銷。
5)、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的銷售收入(營業收入)按集團公司指定帳號進帳。
6)、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
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
同一項目(含同一貿易)應按合同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報批、支付。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
7)、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託,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
8)、嚴禁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集資。
9)、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全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
10)、有關資金使用的審批,如審批人員出差時,由其指定代理人代為審批。批件必須附入有關發票、單據後面入帳備查。
3、應收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預付帳款明細帳必須根據經核對的工程合同和購銷合同(附出庫單)及匯款(付款憑證)為依據予以記帳,應按照不同的應收帳款或供應單位名稱設置明細。
2)應收款明細帳調減必須要有分管領導書面批准。
3)建立應收款內部管理報告制度。
①分管應收帳款的財務人員在每月20日前對上月帳中的應收帳款進行清理,並根據工程(購銷)合同及企業應收貨款規定進行應收帳款帳齡分析,對拖欠貨款(工程合同超過2個月,購銷合同超過1個月)理出清單不得拖延,並理出潛在核銷帳款交主管領導,由合同簽訂單位提出解決辦法,經主管領導批准之後執行。
②分管其他應收款的財務人員在每月10日前對上月末按集團公司規定歸還借款的單位和個人帳中的應收帳款進行清理,對不按規定及時還款的個人扣發當月工資,並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催收;對超期一個

Ⅵ 財務管理制度有哪些

一、總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准則》制定本制度;

2、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於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細則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徵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准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恆瑞集團財務人員管理制度擴展閱讀:

1、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2、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3、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准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

4、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5、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Ⅶ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度內容有哪些

財務管理復主要制包括財務管理的基本理論和籌資,投資,運營,成本,收入與分配管理,其中涉及預算與計劃、決策與控制、財務分析等環節。

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有:

1、籌資管理 2、投資管理 3、營運資金管理 4、利潤分配管理

財務管理是指運用管理知識、技能、方法,對企業資金的籌集、使用以及分配進行管理的活動。主要在事前事中管理、重在「理」。會計是指以資金形式,對企業經營活動進行連續地反映、監督和參與決策的工作。主要在事後核算,重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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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應該怎麼制定啊

第一節總則 第1條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3條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4條公司及全資下屬公司、企業(含51%股權的全資、內聯企業)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
其他中外合資合作及內聯企業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5條公司及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
非獨立核算的單位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第6條公司部會計師。
公司設計劃財務部。
計劃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財務部。
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計劃財務部及各財務部,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
第7條總會計師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對全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
總會計師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並簽署公司的財務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並報告工作; 2.審查公司基建、投資、貿易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3.負責全系統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後執行。
4.審核下屬公司、企業投資和效益的計算方案; 5.編制公司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方案和股東分紅派息方案; 6.監督全系統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7.監督全系統的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 8.對各級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9.負責搞好全系統財務人員的培訓工,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10.簽署下屬公司、企業的100萬元以下貸款擔保書。
第8條計劃財務部是公司的財務主管部門,除做好本部門各項業務工作外,負責從業務上對下屬各級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進行領導、指導、檢查、監督。
第9條計劃財務部部長領導計劃財務部的工作,在總經理和總會計師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
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計劃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執行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向總會計師、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3.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會計人員對下屬公司、企業進行財務檢查,監督下屬公司、企業執行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 5.協助總會計師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6.參與公司發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條計劃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公管的財務管理工作。
第11條下屬公司、企業的財務部設部長,在經理領導下主持本單位的財務工作。
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的工作; 2.制訂財務計劃,搞好會計核算,及時、准確、完整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考核計劃執行情況,定期提供數據、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 3.參與投資、重大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 5.執行財經法令、制度、決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第12條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分管的財務工作。
第13條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14條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准確,帳目清楚,日清月潔,按期報帳。
第15條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16條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
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上級財務部門報告。
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辦事。
嚴禁任何人對敢於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
公司對敢於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17條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銷、合並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立、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移交交接必須監交。
下屬公司、企業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本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部長進行監交;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計劃帳務部部長會同本單位領導進行監交;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總經理會同總會計師進行監交。
第三節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報表 第18條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准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第19條公司採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並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第20條記帳方法採用借貸記帳法。
記帳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
以人民幣為記帳位幣。
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
海外企業應選定一種貨幣為記帳本位幣。
第21條合資企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收益和費用等應按實際收付的貨幣記帳,同時應選用一種貨幣為本位幣,將所有外幣摺合成本位幣記帳和編制財務報表。
第22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必要時可用外國文字旁述;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
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23條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
第24條公司各單位收益與費用的計算,實行分級核算,按部設帳。
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後。
第25條公司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後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26條凡與公司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
具體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顧入開戶銀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帳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並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帳依據;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為記帳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後,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第27條公司向其他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記帳,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帳,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
第28條公司對境外的投資或在境外購置房屋等固定資產,必須經董事會批准後方可行。
第29條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計算利息。
第30條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5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手提程式控制電話機、復印機、電傳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第31條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築物35年; 2.機器設備(含室內裝修)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
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第32條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
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關稅及工商稅等。
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第33條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減累計折舊後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後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後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並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34條凡單項債權(不論境內外)帳齡超過1年仍未回收時,各核算單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壞帳准備金。
第35條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損益表(年、季、月); 3.股息紅利分配方案(年度); 4.財務狀況變動表(年度); 5.專用基金明細表(半年); 6.固定資產增減變化表(月); 7.銀行貸款增減變化表(月); 8.現金出納月終盤存表(月); 9.提取壞帳准備金明細表(月); 10.應收、應付和預付款項明細表(月)。
第四節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第36條計劃財務部和各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第37條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
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第38條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第39條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3章分管並用制。
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經理私章和會計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不準由1人統一保管使用。
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第40條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記帳,也不準以收頂支記帳。
各單位應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表逐筆調節平衡。
第41條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
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
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
會款審批許可權如下:屬預付貨款、定金的,10萬元以下的(含1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財務部部長共同審批;10萬元以上至30萬元的(含3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30萬元以上至50萬元的(含5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的(含1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
屬貿易貨款的,100萬元以下的(含10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財務部部長共同審批;100萬元以上至200萬元的(含20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200萬元以上至300萬元的(含30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3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的(含5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5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
屬自帶匯票的,10萬元以下的(含1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財務部長共同審批;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的(含5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的(含10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100萬元以上至200萬元的(含2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2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
屬購置、維修固定資產的,3萬元以下的(含3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財務部部長共同審批;3萬元以上至10萬元的(含1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10萬元至100萬元的(含1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
屬房地產開發和工業項目的,按已批準的合同的規定付款。
匯出境外的資金,外貿企業的經理、副經理和財務部部長可共同審批5萬美元的(含5萬美元)資金,其餘:10萬美元以下的(含10萬美元 )由總會計師審批;10萬至20萬美元的(含20萬美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20萬至50萬美元的(含50萬美元)由總經理審批;50美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
同一項目(含同一筆貿易)應按合計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報批、支付。
報上級審批的項目,上報單位應先提出初審意見;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先報總會計師審查。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且必須拒絕支付,並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
第42條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付款的,應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現正式委託,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凡委託其他單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報總經理批准。
第43條各單位應建立資金回籠情況的跟蹤制度。
凡付出款(物)5萬元以上的,各單位財務必須逐項跟蹤基1資金回籠情況,並按月匯總後上報計劃財務部、總會計師和總經理。
對到期的應收資金,各單位應督促經辦人員及時催收;發現問題的,應及時上報請示處理。
第44條各單位庫存現金不得超過3000元,超過部分當天下午存入銀行。
禁止坐支營來收入現金。
第45條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據,嚴禁口說為憑。
第46條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帳套現和大額度(5000元以上)支付往來或貿易現金。
嚴禁各單位私設小錢櫃。
第47條嚴禁將公款存入私人帳戶,違者按貪污論處。
第48條現金日記帳必須用固定一本帳,嚴禁使用兩本帳或帳外有帳。
第49條各單位會計每月終要會同出納員盤點現金庫存一次,保證鈔帳相符。
盤點表應隨同會計報表一起上報。
第50條領用空白支票,必須註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並視金額大小按第六十四條審批規定報批。
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櫃內。
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第51條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驗收人簽外,經經理或其授權人批准後方能報銷付款。
第52條商品運雜費、保管費、包裝費、介紹費、手續費等,必須註明商品批次及購銷發票號碼,經經理批准後才能報銷。
其中對介紹費和手續費,經辦人還須另付合同書和說明報批:2000元以下的由下屬公司、企業經理審批,2000元至1萬元的由總會計師審批,1萬元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
第53條業務費實行包干制,按實現利潤的比例提取,由經理掌握使用。
提取的比例由總經理確定。
提取後應專款專用,不得私分、貪污。
公司本部各部、室的業務費,由各部、室部長(主任)審核,1000元以下抒總會計師審批報銷,1000元以上的由總會計師簽署後報總經理審批報銷。
公司本部員工的差旅費,由各部、室部長(主任)審核,2000元以下的由部會計師審批報銷,2000元以上的由總會計師簽署後報總經理審批報銷。
第54條探親旅費、醫療費等按國家的規定報銷。
第55條非生產性的特殊開支,如贊助金、會費等在福利基金列支,2000元以下由下屬公司、企業經理審批,2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由總會計師審批,5000元以上由總經理審批。
第56條各單位購置固定資產(包括維修、租用),必須先立項、作出預算,報經批准後才能購置。
其中,屬專控商品的,還必須報經專控部門批准後才能購置;非專控商品,按第六十四條審批許可權規定經批准後才能購置。
第57條各單位對中、長期投資要選好投資項目,節約投資費用,縮短投資回收期,提高投資效益。
各單位財務必須對投資的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並加強對投入產出資金的管理。
任何投資,均須按第六十四條審批許可權規定經批准後才能投入。
第58條各單位所創的外匯限於進出中貿易使用。
其他外匯買賣的價格由總會計師根據市場情況審定一個最低、最高價,所進行的外匯買賣均不得低於審定的最低價、最高價。
第59條下屬公司、企業生產經營所需資金原則上自行解決。
其貸款需公司擔保的可報計劃財務部審查。
金額100萬元以下的(含10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的由總經理審批,5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
下屬公司、企業如資金周轉困難需向公司臨時借調的,應先報計劃財務部簽署意見後,50萬元以下的總會計師審批,50萬元以上的由部經理審批。
借款按期參照銀行貸款計收本息。
本系統內的相互借款均計收本息。
第60條嚴禁下屬公司、企業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第61條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
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
否則按違章論處並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62條有關資金使用的審批,台審批人員出差時,由其指定代理人代為審批。
批件必須附入有關發票、單據後面入帳備查。
第五節工資及獎金 第43條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製度。
第44條公司員工年度工資及資金總額,由總經理按章程的規定擬訂。
第45條員工的工資標准和獎勵方法,由總會計師提出方案,報總經理審定。
第46條下屬公司、企業實行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的工資制度,具體辦法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第47條下屬公司、企業的資金按下達的利潤基數及實際完成的利潤額分別提取,採取平時預提、年終結算的方法,提取比例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第48條實行全員抵押承包經營與經理任期目標責任制的下屬公司、企業,其工資及獎金的提取和分配,按《承包合同書》的規定執行。
第六節稅收及利潤分配 第49條公司及下屬公司、企業依法向國家繳納稅金,不準偷稅漏稅。
第50條稅後利潤的分配按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七節利潤上交和庫存物資財務管理 第51條下屬公司、企業應上交公司的利潤(含基數利潤和分成利潤),必須在當年12月底前上交70%,餘下30%在下年3月底前交清。
對不按時全額上交的單位,公司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最高利息率加30%計收利息。
第52條倉庫必須建立嚴密的出入庫制度和保管規范,每月向財務部門報送一次庫存報表,報表同時抄送上級財務部門。
第53條倉庫每月由會計會同倉庫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實物盤點,並編制出庫存物資盈虧表,盈虧表同時抄報上級財務部門。
第54條對庫存物資的盤盈盤虧,倉庫不得自行作財務處理。
盤虧在1000元以下者(含1000元),由所在單位財務部審核,報經理審批後處理,1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含5000元)須呈報會計師審批後處理,5000元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後處理。
第八節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第55條各下屬公司、企業必須加強對發票的管理,安排專人負責發票的登記、領用、清理、核對工作。
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開發票,違者處發票額15%以上的罰款和扣發1-2個月的獎金,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第56條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准確、不得塗改、挖補,如事後發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劃雙紅線並蓋章進行更正。
第57條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保存15年。
採用電子計算機記帳的,機器儲存和輸出的會計記錄視同會計帳簿,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至少15年。
第58條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需銷毀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董事會、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同意後,才能銷毀。

Ⅸ 大家,作為一個財務部門,應制度哪些制度

這個答案會非常長,盡可能簡單回復你吧!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本1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徵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准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並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准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後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並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余額;每工作日結束後。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後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後,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並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於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Ⅹ 集團財務管理制度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集團公司財務工作行為、完善財務管理體系、加強公司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准則》和公司《章程》,特製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上品公司總部和成員公司,其他參股公司可參照執行本制度。
第二章財務工作組織體系

第三條 公司財務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各級人員根據所擔任的職務承擔相應工作責任。

第四條 財務總監根據總經理授權組織、領導公司財務工作,對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以及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領導責任。

第五條 公司設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簡稱財務負責人)一名,負責和組織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對財務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以及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六條 公司會計機構負責人在財務總監的直接領導下,組織開展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對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會計資料和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直接管理責任。

第七條 公司財務部負責人在公司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組織開展所在公司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對所在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以及會計資料和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直接管理責任。

第八條 財務人員根據財務部門負責人安排,在部門工作職責內具體負責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對所負責工作結果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具體責任。

第九條 財務部在財務負責人的領導下,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政策,建立健全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內部體系。

2、向公司委派財務人員,制定並優化財務人員崗位職責,組織財務人員日常考核工作,定期組織財務人員專業培訓。

3、組織公司的會計核算工作並編制報送財務報告,負責檢查、指導、考核各財務部門會計核算工作,保證會計信息和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

4、審核監督公司總部財務收支,參與審核公司重要經營決策方案、擬定重要財務事項實施方案、參與並監督重大經濟合同或協議的簽訂過程。

5、參與公司對外投資管理,對投資實施過程進行財務監控,向公司管理層提供投資收益分析報告。

6、根據公司發展需要,按公司資金結算管理要求統籌調配公司資金;擬定公司融資方案並組織實施,保證資金安全,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7、建立和完善公司預算管理體系,組織公司年度預算編制工作,跟蹤分析預算執行情況並提出建議。

8、完善內控管理體系,檢查內控手冊執行情況,根據管理要求和業務發展變化定期更新內控手冊內容。

9、指導監督公司財務管理工作,參與審核集團成員公司重大財務事項。

10、推進並完善集團財務 IT 管理平台,實現集團范圍內財務信息化管理。

11、組織財務部門配合審計監管部門的審計檢查工作。

12、配合公司經營業績指標的擬定和考核工作,組織做好檔案管理、依法申報納稅等其他工作。

第十條 公司設財務部,屬公司派出機構,工作直接對財務部負責,在財務部的領導下,同時接受所在公司經營班子日常工作方面的領導和管理,並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統一財務管理制度,根據所在公司管理需要在公司管理制度框架內建立完善財務管理規定或實施細則。

2、完善所在公司財務部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協助財務人員日常考核工作,組織財務人員學習專業知識和公司管理制度。

3、組織所在公司的會計核算工作並編制財務報告,按照集團公司職能部門和所在公司管理層要求提供各類財務信息,保證會計資料和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

4、負責審核所在公司財務收支,依據公司授權對所在公司經營活動實施財務控制和會計監督,對超越審批許可權的事項,須取得公司書面批准文件後方可辦理財務手續。

5、協助參與審核重要經營決策方案、擬定重大財務事項實施方案、參與並監督重大經濟合同或協議的簽訂過程。

6、配合公司總部做好所在公司對外投資管理工作,對投資實施過程進行財務監控。

7、負責組織編制所在公司的財務預算,按集團公司預算管理制度對公司經營活動實行預算控制。嚴格執行公司資金結算管理制度。

8、負責組織所在公司的實物資產清查盤點工作,不定期盤點現金,加強債權債務管理,保護公司資產安全、完整。

9、督促相關部門嚴格執行內控手冊管理要求,負責完善所在公司內控管理體系,協助財務部定期更新內控手冊內容。

10、配合公司總部和外部審計監管機構的審計、檢查工作。

11、做好會計檔案管理、納稅申報工作,配合財務部做好所在公司的其他財務工作。

第十一條 公司對財務人員實行定崗定編管理,除會計機構負責人外,其他崗位可以按「一人一崗」、「一人多崗」、「一崗多人」且不相容職位分離的原則安排財務人員。財務人員在財務部工作職責范圍內開展財務工作。

第十二條 公司對深圳區域內全部財務人員、深圳區域外財務部經理和副經理實行委派管理,集團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對深圳區域外成員公司委派其他財務人員。

第十三條 財務部負責制定《財務人員管理制度》,具體規定財務人員管理要求,經公司總裁辦公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第三章會計核算管理

第十四條 財務部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結合公司業務和管理需要制定《會計核算管理制度》,規定會計科目和會計賬簿的設置、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會計差錯更正等會計核算工作規定,經公司董事會批准後執行。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重大會計差錯判斷標准等涉及變更時,須經董事會批准並對外披露後執行。

第十五條 公司統一執行公司《會計核算管理制度》。
第四章資產管理
第十六條 資產包括貨幣資金、應收款項、實物資產、對外投資、無形資產等。資產管理是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

第十七條 公司總部的資產按以下分工確定管理責任部門,由財務部進行統一核算並對其他部門的資產管理工作履行會計監督職責。

1、貨幣資金、應收款項、其他流動資產由集團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

2、長期股權投資、在建工程由戰略運營中心負責管理。

3、固定資產等實物資產由行政人事中心負責管理。

4、商標、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由證券法務中心負責管理。

第十八條 公司總部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建立健全相關資產的管理制度,經總經辦公會審議通過後執行。成員公司根據資產管理制度和經營特點建立健全所在公司的資產管理辦法,規范資產管理行為,依法管理和經營公司資產,保證公司資產的安全和完整,促進資產的保值增值。

第五章負債管理

第十九條 負債包括對外借款、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應交稅金、預計負債等,負債管理同樣是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

第二十條 財務部制定公司《融資及對外擔保管理制度》,明確對外借款及對外擔保的管理要求,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在公司范圍內統一執行。

第二十一條 公司應根據本行業的經營特點,制定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的管理規定,報公司審核同意後執行。

第二十二條 公司應按稅法規定計提應交稅金,並在稅法規定期限內完成申報繳納事項。
第二十三條 財務部應根據或有事項合理預計公司范圍內可能發生的債務,不得遺漏重大或有債務;成員公司根據財務部要求反映預計負債。具體執行公司《預計負債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 財務部門應定期清理各項債務,合理調配資金償還債務,避免形成債務糾紛。

第六章 成本費用控制
第二十五條 公司通過預算管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財務部門根據歷史成本費用數據、同行業數據以及年度經營考核目標,合理編製成本費用開支預算,通過預算、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實現成本費用控制目標。

第二十六條 公司應制定本公司成本控制制度,明確成本控制要求和審批支付程序;各成員公司財務部根據公司總部《費用報銷管理制度》制定所在公司的費用報銷管理規定,明確主要費用項目的開支標准和審批流程。

第二十七條 公司財務部應嚴格執行成本控制制度和費用報銷管理規定中的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和標准,不得隨意改變成本費用的確認標准或者計量方法,不得虛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成本費用。財務部要重點控制未列入預算或超預算開支的成本費用,嚴格按照成本費用控制管理制度的規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

第二十八條 捐贈性支出必須根據授權經公司總經辦公會或董事會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二十九條 財務部門應實時監控成本費用開支情況,對可能偏離預算的開支項目提出警示;並將成本費用開支情況作為財務分析報告的重點內容進行分析。

第三十條 公司應根據考核目標將成本費用開支分解到相關責任部門,通過建立成本費用考核制度,對相應的成本責任主體進行考核和獎懲,促進各責任部門合理控製成本費用開支。

第七章利潤分配管理

第三十一條 公司應按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利潤分配。

第三十二條 公司應當在公司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後,方可按審計結果進行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 擬進行利潤分配的公司在擬定利潤分配預案時,應保證實施利潤分配後的留存現金能夠滿足本公司持續經營和長期發展的需要。

第三十四條 公司股東已經佔用或因或有事項導致很可能佔用公司資金時,應當暫緩支付該股東金額相當的應分配利潤。

第八章預算管理

第三十五條 公司逐步推行經營預算、資本預算和財務預算等各種預算管理,並最終建立全面預算管理體系。首先推進年度經營計劃、資金計劃的預算管理,在條件成熟時逐步推行包括資本預算和財務預算在內的全面預算管理。

第三十六條 財務預算以銷售預算為起點編制生產預算、人工預算、原材料消耗及采購預算、經營及管理費用預算、投資預算及資金預算等,形成預算財務報表。

第三十七條 公司財務部在集團財務管理中心的組織下,在每年12月份開始啟動財務預算編制工作,根據公司擬下達的經營計劃和目標,組織所在公司相關部門編制下一年度財務預算,年底前完成合並財務預算報告的編制與審核工作報財務部。

第三十八條 財務預算是公司經營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成員公司應將預算分層級分解為相關部門的量化考核指標,督促各部門完成層級預算。

第三十九條 公司財務部是財務預算的日常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月度預算分解、執行、預算調整和執行分析工作。

第九章 財務報告

第四十條 財務部是編制財務報告的責任部門,根據真實的交易事項和完整准確的賬簿記錄等資料編制財務報告,確保財務報告數字准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

第四十一條 財務報告分為法定財務報告和內部財務管理報告。法定財務報告按照會計准則規定和證券監管部門的管理要求編制並對外報送、披露,具體要求統一執行公司《財務報告管理制度》;內部財務管理報告根據公司內部管理要求編制並對內報送。

第四十二條 公司定期對外信息披露的法定財務報告,須經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核、董事會審議通過,年度財務報告必須經過由股東大會同意聘任的外部審計機構進行審計並出具報告。
對外披露或報送的法定財務報告須經公司法人代表、財務負責人、財務管理中心總經理簽章,對其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負責,保證沒有虛假、嚴重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四十三條 財務部協助證券法務中心做好定期財務報告對外信息披露工作,在正式對外公告之前,財務人員應嚴格保密有關信息。

第四十四條 相關職能部門根據經營管理需要規定內部財務管理報告編制、報送要求,由財務部門負責編制並按規定報送所在公司總經理、公司職能部門;財務部同時應根據所在公司管理要求編制內部財務報表,經總經理審閱後報送相關經營部門。
第四十五條 財務部在《財務報告管理制度》中規定財務人員的財務報告編制職責和許可權、報送時間和報送對象。公司負責人和財務部負責人對其報送的財務報告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負責。

第十章財務信息系統管理

第四十六條 公司採用統一的財務軟體進行會計核算,公司財務信息化建設須由公司統籌安排。

第四十七條 財務部指定專人作為集團公司財務信息系統的管理員,對公司財務信息系統進行管理與維護;工作需要時可聘請軟體公司提供技術支持。

第四十八條 公司財務部負責人為所在公司的財務信息系統管理員,在公司財務信息系統管理員的指導下負責所在公司的信息系統管理工作。

第四十九條 財務部須根據會計電算化規范工作要求,制定《財務信息系統管理辦法》,經公司總經辦公會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五十條 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會計資料備份光碟、重大合同或協議、納稅申報書面材料、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財務軟體安裝程序、網路報稅安裝軟體視同會計檔案保管。

第五十一條 公司總部和成員公司須設置專門的會計檔案室,並指定財務人員負責保管會計檔案。

第五十二條 核算會計應根據公司《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列印裝訂記賬憑證等紙質會計資料,整理保管會計檔案,在次年 5 月底前編制上年度會計檔案清冊,移交給會計檔案管理員。
企業合並時,會計應將會計檔案移交並入單位保管;企業分立時,會計應將會計檔案移交財務部指定單位保管;企業撤銷時,會計將會計檔案移交財務部保管。

第五十三條 未經財務負責人批准,會計檔案原件不得外借;除外部監管檢查以及內外部審計需要外,未經財務部總經理批准,公司內部人員及外單位人員不得查閱會計檔案。

第五十四條 會計檔案保管年限執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具體規定;保管期滿後需要銷毀時,由所在公司財務部提出銷毀申請、公司負責人同意後,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將《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進行銷毀。

第十二章財務監督

第五十五條 公司實行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的財務監督機制,對公司的經濟活動、財務收支、會計記錄進行檢查和監督,以保證會計資料和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准確性、完整性。

第五十六條 內部監督包括監事會、審計監察中心及公司總部其他職能部門實施的監督和檢查;外部監督包括會計師事務所、證券監管、稅務等機構對公司的審核、檢查和指導。

第五十七條 監事會可根據章程規定監督、檢查公司的財務工作,對公司董事、經理人員違反財務紀律的行為進行監督,也可委託審計監察中心或社會中介機構對公司財務工作進行不定期的審計檢查。

第五十八條 審計監察中心負責對公司財務收支和經濟活動進行內部審計監督;財務部負責督促集團成員公司財務部嚴格執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並協同審計監察中心和戰略運營中心定期、不定期檢查集團成員公司經營活動的合法性、會計資料和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財務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五十九條 公司各級部門和人員應積極主動配合外部監督檢查工作,嚴肅認真對待外部監督檢查結果,提出整改方案並嚴格執行。

第六十條 財務部結合內部及外部監督檢查結果,加強公司財務人員的日常考核,並將內外部監督檢查結果作為核定財務人員薪酬調整和職務升降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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