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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集團公司的壞處

發布時間:2022-07-26 19:24:23

⑴ 公司控股公司的壞處

如股權轉讓稅負加重;持股個人為了消費買賣股票自由度降低;分紅、買賣回股票的收答益必須通過控股公司分紅才能到實際控制人手中,時間變長;設立控股公司意味著需要增加管理人員,且其不能在上市公司中兼職,必須新聘任,管理成本增加等。

⑵ 小型企業加入集團的好處和壞處

可以利用更多的有效資源,優化資源整合,缺點是有可能收到大集團的經營風險。以上內容僅供參考謝謝!

⑶ 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成立後,對我們這樣原來就持續虧損的修造來說,會有什麼樣的好處或壞處嗎

會有好處的,以後都是自產自銷,集團公司會進行一定的統籌協調,為了沖刺500強,不會讓你的單位倒閉!大樹底下好乘涼啊!

⑷ 集團公司的優點和缺點各有哪些

集團公司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以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共同組成的企業法人聯合體。

按照母子公司管理集權與分權的程度,大體可以劃分為以下三種類型:

(一)集權經營體制

集權經營體制,是指企業的一切生產經營活動都要集中在母公司的統一指揮下進行,子公司的供、產、銷、人、財、物都由母公司統管,整個企業實行統一核算,垂直領導,各子公司在財務上沒有獨立性,在經營管理方面沒有自主權,在母公司設立職能部門協助總經理管理各子公司的業務工作。

實行這種管理體制的優點是:
1、有利於整個集團的人、財、物的統一分配和調度,可以最大限度地集中各種力量搞好集團的重點項目;
2、能更好地確保各項方針、政策在子公司的貫徹執行;
3、可以增加集團整體競爭能力;
4、有利於提高集團的決策能力和決策速度;
5、有助於培養集團職工的集體主義和全局觀念。

這種管理體制的缺點是:
1、不利於調動子公司在經營管理方面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2、容易形成下級人員一切都聽上級安排,影響職工責任感的發揮;
3、造成集團管理機制呆板,條條框框過多,影響經營活動的有效性;
4、分配上容易產生吃「大鍋飯」,搞「平均主義」等弊端。

(二)分權經營體制

這種體制是在統一領導下,實行分級經營、分級核算,不僅母公司獨立核算,各子公司也是一級內部獨立核算的單位,有經營管理自主許可權。

實行這種管理體制的優點:
1、可以充分調動企業下層組織在經營管理方面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2、有利於企業上層領導從繁忙的日常業務中解脫出來,集中考慮企業的重大問題;
3、有利於企業經營環境的適應性,實行小批量多品種生產;有利於克服平均主義的傾向。

這種管理體制的缺點是:
1、這種體制容易產生分散主義和本位主義,企業的人才、物資和設備調配困難,影響集中優勢打殲滅戰。甚至產生只顧眼前利益,忽略長遠目標的傾向。

(三)統分結合體制

這是一種由總廠(公司)統一核算,由所屬單位分級管理的管理形式,它是集權管理與分權管理相結合的產物。採用這種管理體制的企業,總廠(公司)對整個企業的經營好壞和盈虧負全責;在經營管理職能方面,總廠(公司)與分廠(分公司)則各有分工。供、產、銷和人、財、物的重要經營管理權力集中在總廠(公司),而生產和銷售等具體業務下放給下屬單位,並擁有一定相對獨立的權力。

這種半集權型的管理體制和經營組織,集中了分權與集權兩種體制的優點,對推行現代化管理有較強的適應性。

設計母子公司體制的集權與分權關系是企業內部管理體制的重要環節.母公司對子公司統的過死,會嚴重挫傷子公司的經營積極性;母公司對子公司分權過多過濫,又會喪失母公司的集中優勢。

⑸ 和兒子成立家族公司有哪些壞處

家族企業就是指資本或股份主要控制在一個家族手中,家族成員出任企業的主要領導職務的企業。家族式企業的弊端有:
1、組織機制障礙;
2、人力資源的限制;
3、不科學的決策程序導致失誤。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應答時間:2021-03-0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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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注冊香港公司的優勢和弊端分別有哪些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注冊香港公司的優勢:
1.公司名稱沒有限制
與內地公司不一樣,注冊香港公司的名稱非常自由,除了必要的後綴詞外(中文名稱後綴必須是有限公司,英文名字必須是Limited),幾乎沒有任何限制。
2.經營范圍
香港公司對於經營范圍沒有任何的約束或限制,只要符合香港法律,幾乎可以經營任何業務。
3.稅率低、稅種少
香港主要有利得稅、薪俸稅、物業稅三種,但香港公司主要涉及到的還是利得稅,自從2018年香港實施利得稅兩級制後,公司盈利在200萬港幣以下,稅率按8.25%計算,超過200萬港幣,按16.5%計算。另外,公司利潤如果是來自香港,那麼是需要繳稅的,但如果利潤不是在香港本地產生,那麼則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請豁免離岸所得稅。
4.允許空殼公司
只要符合法律,空殼公司在香港是合法存在的
5.貿易自由
香港是世界上最自由的商業和貿易港口,貨物的進出口基本上不需要繳納任何關稅。
6.無外匯管制
與內地不同,在香港是沒有外匯管制的,除了可以自由兌換外幣之外,對資金的流動也是不受限制的。
7.注冊資本低
香港公司對於注冊資本這一塊是沒有強制性要求的,雖然一般默認都是1W港幣,但不用實繳。
8.提高品牌
香港是知名大都市、著名的金融中心,在香港成立公司可以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司品牌和國際形象。
9.允許離岸操作
同國內公司不同,香港公司可以進行離岸辦公,不用在香港有實際辦公處。
注冊香港公司的弊端:

1.無法處理人民幣業務
由於香港屬於境外,在香港注冊公司屬於境外公司,所以是無法辦理人民幣業務的。
2.無法在內地經營
由於香港屬於境外,香港公司是屬於外資企業,所以是不適用於內地的法律,也無法在內地經營。如果想在內地經營,則需要辦理一定的手續,比如設立代表處、成立外商投資,或者品牌授權。
3.沒有增值稅發票
在香港是沒有增值稅的,所以也就沒有增值稅發票,這對於有做國內市場的商客來說會有非常大的影響。
4.後續維護費用
成立香港公司之後,每年需要進行年審和審計兩項維護事宜。兩事項會根據公司實際流水情況產生幾千或上萬的費用。
以上回答就是注冊香港公司的優勢和弊端了,希望可以幫到您。

⑺ 成立集團公司的利弊有哪些

  1. 對公司前進方向,難而決策。

  2. 對利益瓜分,難而平衡。

  3. 對公司制度,人才篩選,難而決斷。

⑻ 成立集團公司的利弊

成立集團的利弊

A、集團化具有單體公司簡單加總無可比擬的諸多優勢:

①.規模效應:集團企業的規模效應利用連鎖,全球化,產業組合,平台搭建,產業鏈鏈主,控制標准等多種手法來追求規模效應

②.稅務籌劃降低稅費。各個子公司可能在不同地區從事不同業務,可以把集團內部各業務利潤轉移到稅率較低的子公司,達到繳納最低稅費之目的。正式登記集團,如果原來各公司沒有股權關系即母子公司關系,是獨立的各個公司,則需要進行股權變更形成母子公司,這會涉及股權轉讓所得

稅的問題(20%所得稅),在不同的地方,稅收政策差異較大,有的地方為支持企業做大做強或者上市,會有稅收優惠,各企業在組建集團過程中需要盡力爭取。

③.提高銀行授信額度。集團內部各業務合並報表,塊頭大了,更能贏得銀行的重視,必然提升與銀行談判能力,獲取銀行支持,提升資信等級。

④.速度效應:集團可以通過資金流控制和集團以自身的能力,資源和商譽用聚焦式灌注的手法高位整合的手法,來加快子公司的周轉,發展速度,攻克瓶頸的時間,以集團之全力協助子公司解決片段的問題.

⑤.組合效應:集團對多元化,產業組合的駕馭和利用.母公司對不同產業,產業之間的互補,共享,協同,內部交易的管理。交叉補貼產生的競爭力:以賺養虧,以虧克敵.以負傷敵,以盈養負.

⑥.學習效應:創新的平台化,制度平台化與復制化,知識與制度的內部流動,學習曲線的降低,管理經驗的流動與共享。

⑦.空間效應:利用空間的延伸來拉大產品應用空間,在不同進化梯次市場來延長和重復使用.

⑧.時間效應:利用不同投資形態的時間價值組合,以及利用不同子公司的產品銷售的時間差,回款周期差,不同產業的投資周期差和投資密度差,以及回報周期差,進行撮

合和對沖管理。

⑨.母合效應:總部利用各個子公司之間的可能的各種關聯,進行挖掘,強化與整體管理。發揮「母合效應」。集團總部統一指揮,為各子公司進行價值創造活動,如統一政府公關、統一采購、統一營銷、統一人力資源調配等。

⑩.資本放大效應:母公司利用在子公司的控制權,將子公司的無形,殼資源,各種資產進行集中管理,以較小的資產來控制更大的資產總量,甚至有意識利用多層次控制,在子公司放大控制權

B、集團化也會產生一些弱勢和負面影響:

企業集團分支眾多,組織層次復雜,管理鏈條長,有的企業集團因兼並、資產重組而成、各成員經濟效益不一,財務管理的歷史基礎不一。採用完全分權型財務管理機制雖有利於分公司的靈活經營,但財力分散,如果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和監督,容易造成資產流失,會計信息失真;完全集權型財務管理機制即由總部全面直線管理各分公司和子公司財務機構的人事、預算核算和監督評價,雖利於防範資產流失和會計信息失真,但較適於經營單一、產銷合一、規模較小的集團公司。企業集團規模龐大、經營方式繁雜時,則疲於應付大量財會人員的選拔、培訓、委派和輪換,不利於各分公司和子公司財務管理的獨創性和積極性。因此應取長補短,健立一種有效的分權集權型財務管理機制。當前一些企

業集團建立資金結算中心或內部銀行,在授予分公司和子公司大量人事和經營核算等權利的基礎上,強調資金的統一調度和管理,這是企業集團健全分權集權型財務管理機制關鍵所在,利於資金內部融通、增收節支和擴大信用的功能等,但在實行過程中,一些企業集團資金管理的深度不夠,限於統一調度和內部融通,對撥付各分公司和子公司資金的運行質量和安全性缺乏跟蹤監控,加之一些分公司和子公司會計信息失真,資金預算和經營績效評價不實,造成資金浪費、資產流失嚴重,因此企業集團有必要在資金的統一調度和管理的基礎上,再嘗試一種科學的約束機制,實行財務人員委派制度,完善企業集團分權集權型財務管理機制。

⑼ 注冊公司的好處和壞處都有哪些呀

一、注冊公司的好處:

1、公司具備合法經營主體,日常經營活動中可以應付政府檢查,不是懼怕檢查、東躲西藏,享受國家政策更廣泛性的保護。

2、與客戶合作的需要,持證經營。開公司無疑是經營正規化、合法化的第一步。試想一下,相同價格,相同條件下,大家一般都會選擇資質齊全的公司作為合作商,一定程度上對企業信譽度和創業者誠信度有相當的提升作用。

3、承擔有限的法律責任,股東以其出資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相應償還責任。將股東經營風險降到最低。

二、注冊公司的壞處:不注銷不年檢最終會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被吊銷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股東會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單,在3年內無法使用自己的名義再注冊公司。稅務則永久被列入監控黑名單,如再注冊公司,將被稅務機關追溯補稅罰款;公司法人、股東將進入人民銀行個人信用徵信系統,限制銀行貸款、出國、移民、領取養老保險等。

(9)成立集團公司的壞處擴展閱讀:

注冊公司注意事項:

1、公司名稱通過不一定意味著商標注冊也通通過,這是兩個審查系統。公司名稱不是馳名商標的不同地域或行業可用同一個名字,如河北國智知識產權公司、河北國智商貿有限公司、北京知識產權公司,而商標在全國只有一個,如果在各國都注冊,那麼全世界就只有一個。

2、注冊資本是體現一個公司責任的標准,多少注冊資本就需要承擔多少責任,一般來說客戶都會選擇注冊資本比較大的公司,因為通常大部分人覺得注冊資本大的公司實力也大,這樣可以規避和減少業務上遇到的風險。

3、非中國籍的人士投資注冊公司,其性質屬於外商投資公司,而不是內資公司,辦理注冊手續在工商局外資處進行注冊即可。

⑽ 設立子公司是有哪些好處和壞處

法律分析:一、優點

1、只負有有限的債務責任,對母公司不承擔全部債務責任;

2、子公司向母公司報告企業成果只限於生產經營活動方面,不用向總公司報告全面情況;

3、子公司是獨立法人,其所得稅計征獨立進行。子公司可享受新建企業各項優惠政策;

4.子公司利潤上交母公司要比分公司靈活的多,這等於母公司的投資所得、資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經選擇稅負較輕的時候上交,得到額外的稅收利益。

5、企業集團設立子公司,可以使集團公司長期戰略中需重點發展的業務領域得到長足發展,使整個集團在這些領域得以做強做大,從而強化集團的核心競爭能力。同時通過確立子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可以將子公司經營風險有效地限制在一定范圍以內,集團公司只在出資范圍內對其承擔風險,不會因為子公司在經營中的失誤而遭受更多損失,更不會侵害到集團公司其他業務部門和其他子公司的利益。

6、子公司通過自身經營和努力,在其業務領域中形成商譽、品牌等無形資產,有助於提升企業集團的整體形象。

二、弊端

1、由於是獨立法人,因此子公司無論是虧損或者是盈利都不能直接沖減或彌補母公司的盈利或虧損;

2、子公司向母公司交納的利潤或者分紅以及母公司向子公司收取的管理費等各項費用,母公司不允許在稅前扣除,亦即均要計稅;

3、母、子公司發生的資產轉移,均需征稅;

4、母、子公司發生的關聯交易不好處理,不能按內部往來處理,不能按照總分公司模式合並報表。

5、由於集團公司與子公司一方面同屬同一企業集團,都要服從整個企業集團戰略規劃和利益目標;另一方面作為獨立經營的法人,企業集團內的母子公司都要追求本公司利益最大化,在子公司不是集團公司全資公司的情況下,子公司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為可能會影響到母公司的整體利益。即便是全資子公司,作為獨立經營的法人,其高層決策層在決策時有時也會迫於適應集考核機制的需要等因素,從子公司本位出發,圍繞母公司的考核指標來確定自身經營發展的目標,這種追求有時與整個集團的利益是不一致的。這樣,母子公司的模式勢必存在著整個企業集團利益、目標與成員企業單個獨立法人利益、目標的矛盾,這個矛盾同樣反映在企業集團母子公司在融資方式的取捨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准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第八條 依照本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

依照本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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