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東退出要做工商變更,但是發現退出的股東企業名稱變更了,怎麼辦
股東名稱變更了說明發生了股權轉讓,當然需要在工商、稅務做變更。
㈡ 工商股權變更,一股東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場,怎麼變更
該股東可以簽署授權委託書給指定代理人,由代理人代表其到場辦理股權變更事宜。注意,代理人的許可權僅限於授權書內容範圍。
㈢ 股東不配合工商變更怎麼辦
法律分析:公司的登記義務,是指發起人繳納出資或受讓人繼受取得股權之後,公司負有在公司章程、股東名冊或者在工商部門登記,記載股權取得或者股權變更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章程應當載明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三十二條 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置備股東名冊,將股東的基本情況記載於股東名冊,並到工商機關將公司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進行登記。股權繼受取得的,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並到工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完整取得的股東資格,包括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記載於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出具出資證明書和進行工商登記,均屬於取得股東資格的形式要件。在實質要件的作用下,股權的產生和存續,並不因登記行為的行使與否而受到影響,但是,股權的登記與否的,在形式要件作用下,會產生善意第三人能否對當事人主張權利的影響。
㈣ 情況說明怎麼寫公司股東變更,去工商局辦理時說原股東簽字和現在簽法不一樣,要求寫個 情況說明表(同一人
那是因為公司成立的時候,有公司章程所有股東簽字的預留印鑒。你現在變更股東,股權也要變更肯定簽字一致呀!不然說明不是同一人嘛。為避免法律責任最好讓原股東簽字。
㈤ 我們公司股東變更 工商局讓我股東決定里寫下轉讓情況說明 我應該怎麼寫
也就是股東會決議,就是某某公司什麼時候在哪裡成立,注冊資金是多少,甲方佔多少股權 乙方佔多少股權 已投資人民幣多少萬,其中甲方佔多少股權 已投資多少人民幣 乙方佔多少股權 已投資多少人民幣 ,現甲或乙願意將其占公司的多少股權轉讓給甲或乙,甲或乙願意接受
㈥ 向原股東證明他們所簽的材料是用作工商變更的說明該怎麼寫
XX股東敬上:
公司經研究決定做營業執照XX項變更 按工商局要求提供相關文件,需原股東簽字
請在所附文件相關位置用簽字筆簽字 並請將原件寄回XXX處
謝謝配合工作.
XX公司辦公室 年月日
㈦ 公司股東失聯,無法正常報稅記賬及辦理工商業務,該如何解決可不可以把失聯的股東變更出去呢
這種情況說明,公司納稅申報所需一證通或者密碼、財務賬簿以及工商營業執照等證書回、證照被失聯股東答所控制或丟失。缺少了這些東西,公司任何變更事項都辦不了。要想把把公司激活,最好的辦法是找到股東,把這些相關的證照索取回來,如果實在找不到,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下達尋人啟事或通緝令;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判定失聯股東死亡或失蹤。然後再履行相關的程序,將公司激活。
㈧ 到工商局進行變更股東需要哪些資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登記附表股東出資信息》(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許可權、授權期限。
4、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的,提交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的文件;或同意股權轉讓的股東會決議 ;
或其他股東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復的,提交擬轉讓股東就轉讓事宜發給其他股東的書面通知 及徵求意見的說明 。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外資轉內資的,提交原外資企業有權機構同意轉讓股份的決議)。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無須提交本材料。
5、股東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 或者股權交割證明。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7、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以及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股東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如股份轉讓涉及外資轉內資的,提交外經貿部門的批准文件);
㈨ 到工商局辦理公司股東變更需要帶哪些
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股東大會會議記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文件。
4、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證明。
企業提交名稱《准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復印件。事業法人、社團法人、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有關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
6、股東或發起人更名後新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9)股東缺席情況說明工商變更擴展閱讀:
股東權變更特徵:
因股權有其自身的特徵,不同於物權和債權,是一種獨立的民事權利,所以其變動也不同於物權和債權。分析股權的特徵,有助於認識股權變更的特殊性。下面對股權的特徵以及與物權、債權的區別作簡要分析:
1、股權的特徵
股權是一種自成一體的獨立權利類型,股權是作為股東轉讓出資財產所有權的對價的民事權利。作為獨立民事權的股權是目的權利和手段權利的有機結合,團體權利和個體權利辯證統一,兼有請求權和支配權的屬性,具有資本性和流轉性。
2、股權不同於物權
①從內容上看,股東權是一束權利,既含有財產性的權利,也含有非財產性的權利。如股利分配權,剩餘財產分配權即為財產權;表決權,董事選任權即為非財產性的權利,而物權只是財產權。
②從客體上分析,股權的權利客體具有抽象性,不是具體的物,股東對公司出資後,其資產轉化為抽象的資本,同時也相應地被法律擬定為相應的額度的股份,而物權的客體一般為物,除知識產權外,物權的客體具有直觀性。
③股權與物權的性質不同。從其權能分析,股權多數權能為請求權,如股利的分配,剩餘財產的分配等;而物權為支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