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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組前大股東不能減持

發布時間:2022-07-09 15:43:45

❶ 重整重組前大股東減持正常嗎

正常
股東減持很大一方面原因就是因為他自己了解公司的運營現狀,當他認為公司的市值已經超過公司的實際價值的時候就會選擇減持套現。
股東減持原因眾多,比如發現更好的投資對象、套現還債、對公司的成長能力沒有信心等。因為地位特殊,上市公司大股東的減持尤其引人注意。大股東一般都是公司的控制股東,主營業務也與其絲絲相關,大股東持續不斷的減持,一般是看淡公司前景的表現,這也是大小非減持讓市場恐慌的原因。但是逆向分析,大股東減持可能引起實際控制人變化,上市公司主營業務轉換從此脫胎換骨
拓展資料
重整和重組的區別在於定義,自主性,司法保護程度,成本,對企業經營現狀的影響,計劃方案的通過條件,以及時間效率上的不同。
重組是指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
重整是指破產重整,是現代破產制度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又名「重組」、「司法康復」,或者「重生」。
資產重組分為內部重組和外部重組。
外部重組是以資產買賣(收購、合並)、掉期等形式剝離不良資產,並在企業或企業之間分配優秀資產,以便充分發揮現有資產的好處,從而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在這種形式的資產重組中,企業買賣部分資產,或者企業失去獨立主體的資格。事實上,資產的所有權僅在不同的法律主體之間轉移。因此,這種形式的資產轉讓的法律本質是出售資產。
內部重組是指企業(或資產所有者)根據優化組合的原則調整和分配其內部資產,以充分發揮現有資產的部分和整體利益,從而為運營商或所有者帶來最大的經濟利益。在這個重組過程中,只有企業的內部管理機制和資產配置發生了變化,資產所有權沒有轉讓,這屬於企業的內部運營和管理行為。因此,不會產生與他人的法律關系。

❷ 大股東減持股票規定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解釋新規時表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計劃在版解除限售後六個月以內通權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股份達到5%以上的,應該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擬出售的數量、時間、價格區間等;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後六個月以內暫無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計劃的,應該承諾:如果第一筆減持起六個月內減持數量達到5%以上的,他們將於第一次減持前兩個交易日內通過上市公司對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規定,:即當買入股份比例首次達到5%時,必須暫停買入行為,並及時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在上述報告、公告的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份;對於持股比例已達5%以上的投資者,股份每增加或減少5%,均應及時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在報告期及報告後兩日內不得再進行買賣。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❸ 大股東什麼時候可以減持

大股東在3年以後以後可以進行股票減持。
1、 大股東減持也是資本運營和參與資本退出的重要方式。該指標在市場的不同時期也應得到不同的對待。具體分析取決於減持目的、減持規模、減持方式、接收機構以及減持期間的股價走勢。減持有多種目的,但只不過是:一些是資本利得和撤資;一些是大股東,目的是改善他們的生活並使現金正常化;有的對公司發展不樂觀而退出;有的積極進行市場價值管理;當然,一些人正在退出股權斗爭。
2、有幾種常見的方法可以減少二級市場的持股、減少大宗交易的持股和轉讓股權,但每種類型的減持對市場的影響不同。① 二級市場減持,這種方法是最簡單也是最常見的。由於二級市場上投機者和散戶較多,信息不對稱。他們往往將大股東減持視為蔑視公司的表現,有時也會跟風,直接導致公司股價波動;② 大宗交易,為了防止公司股價波動,大股東有時會選擇大宗交易作為減持的重要方式。大宗交易的接受者一般為機構基金,相對穩定,但降價規模、降價價格和訂單結構應事先協商;③ 股權轉讓,股權轉讓和並購也是大股東減持股份的方式之一。它往往涉及更深層次的資本運營,減持是資產剝離或重組的一部分。嚴格來說,資產重組減少和二級市場現金減少的性質和目的是不同的。如果成功,它可能會改善公司的估值、融資或財務報表中的亮點,然後使股票上漲。
拓展資料:
大股東減持股份意味著什麼?大股東減持低持股是指大股東在股票低位拋售二級市場持有的大量股票的行為。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可能如下:1。大股東對個股並不樂觀,認為個股如果繼續下跌會晚一些,那麼大量的股票會在低水平上賣出,以減少股票持續下跌造成的損失。這樣的降價將引起市場投資者的恐慌。大量庫存將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市場。短期訂單導致股票價格下跌。

❹ 資產重組前關聯方股東為什麼減持股份

資產重組前,關聯方股東減持股份,是為了降低重組風險的。
資產重組的不確定因素很多,且只有財務困難的企業才會進行資產重組的。

❺ 大股東減持的規定

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


第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 6 個月的。


(二)大股東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 3 個月的。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監高不得減持股份:


(一)董監高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 6 個月的。


(二)董監高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 3 個月的。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 15 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計劃的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擬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減持時間區間、方式、價格區間、減持原因。


減持時間區間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大股東、董監高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披露減持進展情況。


減持計劃實施完畢後,大股東、董監高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未實施減持或者減持計劃未實施完畢的,應當在減持時間區間屆滿後的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


第九條上市公司大股東在 3 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 1%。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應當符合前款規定的比例限制。


股東持有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在股份限售期屆滿後 12 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的數量,還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比例限制。適用前三款規定時,上市公司大股東與其一致行動人所持有的股份應當合並計算。






操作流程


一、堅決迴避基金重倉的高價股。

股價越高,大小非減持慾望越強。譬如減持壓力較大的浦發等銀行股遭基金瘋狂「空襲」,中小散戶應躲進「防空洞」,買入一季報大幅預增的低價股。這類股票業績剛剛走出低谷,大小非不僅不會拋,可能還會逢低買入,所以有可能走出獨立行情。


二、買入已經全流通的股票。


譬如像股改第一批的三一重工等,全流通,大小非想減持的早已在6000點高位拋光了,更多的是考慮在低位回補。當然,前提是上市公司業績呈增長勢態。


三、買入脫胎換骨的重組股或更名摘帽的ST股


ST股沒有大小非減持之虞,一是重組時,股權剛剛經過了置換,大股東不會再去減持;二是ST公司股改較晚,離減持時日尚早;三是ST股價低,大多跌破了發行價、配股價和增發價,在大股東成本之下,大股東想減持都下不了手。


譬如像重組的ST天橋,想買都沒門,誰願減持呢?還有ST羅牛市盈率不到15倍,已申請摘帽,漲勢可期;ST科龍因外資並購縮量封漲停等等。


四、買入剛上市不久的新股。


新股沒有大小非減持之憂,大小非要減持也是三年後的事,特別是那些上市後跌破發行價或接近發行價且網下申購機構已解禁的新股可以作為首選,譬如中煤能源、中國太保等。


五、買入三無板塊。


不需過多解釋,三無板塊早已全流通,與大小非無任何瓜葛。然而,三無板塊因數量小且良莠不齊,難成氣候,因而要擇優介入。譬如像已控股煤礦的愛使股份反彈強勁且已步入上升通道、參股風電的申華控股等都有較大機會。


六、買入袖珍盤的中小板超跌股票。


中小板里總股本在一億股以下的袖珍股比比皆是,這些股票成長性好且無懼大小非減持,就是全流通了也還是小盤股,同樣擁有大比例送股優勢。這類股票隨大盤超跌嚴重,投資機會已凸顯。譬如方正電機,流通盤2000萬,總股本才7700萬,每股收益0.54元,股價從最高30元跌到14元。大小非若盲目減持定會是螳螂捕蟬,黃雀在後,連公司一起被收購。


以上針對大小非減持的六大操作策略,應靈活運用,切忌生搬硬套。應波段操作,大漲時賣,大跌時買。如此,才能在反彈中取得收益的最大化。

❻ 控股股東減持期能啟動資產重組嗎

控股股東減持期應該能啟動資產重組。

❼ 大股東減持和重組的關系

一般股票市場上認為大股東減持就很有可能認為公司要發生重組。
舉例鼎盛天工,重組前控股股東5次減持,重組後鼎盛天工置入中國進口汽車貿易有限公司100%股權後,短短一個月,股價從停牌前的8.18元摸至近20元。
但是注意:大股東減持並不等於公司重組。2015年出台的新規對大股東減持有了很明顯的限制。
相關知識:
大股東 (Substantial Shareholder) 任何人士擁有股本的10﹪或以上的權益。 大股東是公司存在的基礎,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沒有股東,就不可能有公司。從一般意義上說,股東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資者。.

❽ 大股東增持股份是不是半年內不得停牌重組

大股東的股份,是年底內,不得減持股份,

❾ 大股東減持與重組有關嗎

無關,大股東減持是因為對股價後市沒有信心,本源是對公司業績沒有信心,所以減持套現。而重組對於公司是利好,優質資產置換和注入都屬於重組范疇,所以大股東減持和重組關系相反。

❿ 請教股票重組前公司大股東為何減持 他在重組之後原本可以賣更高的價格,為什麼減持還有為什麼減持最

如果公司要重組,要麼用現金,要麼轉讓股份。你說的大股東減持很可疑。一般出現減持,原回因是股價明答顯高估,股東趁機套現。好多情況都是趁利好出貨。你說的重組,這個消息如果提前大家都知道,那麼股價就已經被推高了。減持最高不高於5%,是證監會明文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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