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執行董事和董事之間有什麼區別,有沒有實權。首董事長的控制嗎請各位詳細回答謝謝
1.董事
董事是由股東大會從所有股東中選舉產生的。公司董事會的組成成員,以公司代理人和公司財產委託人的身份代表公司對公司事務進行管理。按照董事與公司的關系來劃分,可分為內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內部董事也稱執行董事,主要指擔任董事的本公司管理人員,如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等;外部董事亦稱外聘董事,指不是本公司職工的董事,包括不參與管理和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外股東和股東大會決議聘任的非股東的專家、學者等。
2.董事長
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由董事會全體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從各國的公司立法看,董事長的權利不是由股東大會授予的,而是由公司法直接規定的。一般來說,董事長擁有如下幾種權利:
1)主持股東大會和召集、主持董事會會議;
2)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並向董事會報告;
3)簽署公司股票、公司債券;
4)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在董事會閉幕期間行使董事會的部分職權;
5)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6)除章程規定須由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決定的事項外,董事長對公司重大業務和行政事項有權做出決定。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需要設立懂事和監事,具體規定條款如下面的附錄。
至於是否違法這點,從公司法違法責任裡面可以看到,並無為設立懂事和監事之違法責任,也就是說,如果沒有設立懂事和建設,並不承擔違法責任。公司法之所以這樣要求要設立懂事和監事,是從保護公司法人正常經營這個角度來說的,這些內容,在公司章程中都有體現,如果沒有體現,工商登記的時候將不能通過。
第四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條另有規定的除外。
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第五十一條 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
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
第五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三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監事會。
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第五十四條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五條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並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B. 正海生物實際控制人秘波海為什麼不當董事長了
現在很多公司都是這樣的。幕後的大老闆有其他的打算吧。畢竟錢是永遠賺不完的。家族企業很多都是這樣的啦。這個現象是很正常的,不用大驚小怪的。
C. 法人代表,實際負責人和實際控制人的區別
1、職位上的不同:法定代表人是企業的代表,是企業的負責人。實際控制人是企業的主要投資人或者間接但具體控制權的人。實際負責人可能只是一個掛名人物,不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公司實際上的管理者,就是實際負責人。
2、義務上的不同:單位負責人是單位會計行為當然的責任主體,將有利於從根本上確保單位內部約束機制的健全、完整與有效。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實際控制人則是實際控制上市公司或其他組織。
3、責任上的不同:法律規定單位負責人的具體責任形式,主要是發揮法律的威懾作用,促使單位負責人更好地貫徹落實《會計法》的各項規定,切實履行保證單位會計資料真實性和完整性的責任。
企業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場合要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種類多樣。
譬如,在代表該企業的場合,其個人簽名即導致企業承擔責任的後果;如果企業破產並負有個人責任,法人代表會受到將來再辦企業時的諸多限制;如果企業觸犯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會受到限制,例如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會受刑事處分,等等,以上只是列舉,不完全。
實際控制人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已引起監管部門的重視。2001年底至2002年初,監管部門出台的《上市公司股東持股變動報告》、《上市公司治理准則》等規章都要求上市公司在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時,必須披露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詳細資料。
(3)上市公司董事長和實控人不同擴展閱讀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
法人代表,也可稱為法人的授權代表,這個代表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決於法人的授權,這個授權可以一事一授權,也可以是一攬子事項的授權。
法定代表人,必須是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能夠代表法人行使職權。《民法通則》規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廠長、經理擔任,也可以由董事長、理事長擔任,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規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權利。法定代表人在企業內部負責組織和領導生產經營活動;對外代表企業,全權處理一切民事活動。
D. 上市公司是什麼意思
上市公司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的批准在版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權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一般來說,上市公司最大的特點是可以在證券市場融資,廣泛吸收社會閑置資金,如公開上市增發股票,從而迅速擴大企業規模,提高產品競爭力和市場佔有率。
E. 是小米科技的董事長,還是這幾家知名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小米公司的創始人雷軍,2010年4月,雷軍與原Google中國工程研究院副院長林斌(曾參與微軟專亞洲工程院創建屬並任工程總監), 摩托羅拉北京研發中心高級總監周光平(主持設計「明」系列手機)、原北京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系主任劉德、原金山詞霸總經理黎萬強、原微軟中國工程院開發總監黃江吉和原Google中國高級產品經理洪峰六人聯合創辦小米科技並於2011年8月公布其自有品牌手機小米手機[
F. 美國國籍的董事長、實際控制人公司可以掛牌新三板嗎新三板有沒有外籍人員擔任董高監的實例在線等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在新三板掛牌,不受股東所有制性質的限制,符合專條件的境內股份屬公司包括民營企業、國有企業和外資企業均可申請掛脾。如申請掛牌的股份公司存在外資股東,申請掛牌材料除常規材料以外,還需增加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外資股確認文件。
G. 法人代表與實際控制人的關系
H. 公司實際控制人能撤換上市公司的董事長或總經理嗎
一般可以。但不能直接撤換。
所謂實際控制人,就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版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權,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實際控制人可以通過股東大會提議撤換董事長,通過董事會提議撤換總經理。
因實際控制人一般對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都具有較強的控制力,所以上述提議一般都能獲得通過。
I. 擬掛牌新三板公司董事長同時是控股股東公司的董事長會對掛牌造成實質性影響嗎
1、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合法合規,最近24個月內不存在涉及以下情形的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內(容1)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受刑事處罰;(2)受到與公司規范經營相關的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情節嚴重的界定參照前述規定;(3)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總的原則是:不強制要求企業在申報時提供環保、質檢、安監等官方證明或核查文件,但需要企業日常經營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並做好相關信息披露工作。
2、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和遵守《公司法》規定的任職資格和義務,不應存在最近24個月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被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情形;
3、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近2年不能違法。對於實際控制人變更可以有條件接受,前提是變更不影響公司業務穩定和持續經營能力。公司報告期內不應存在股東包括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資產或其他資源的情形。實際控制人佔用公司資金的必須歸還,資金佔用的視具體情況進行整改或提出改進措施,但應披露信息。
J. 銀行的實際控制人是行長還是董事長
應該這么說,股份制銀行對該行實際擁有者是股東,一般股份持有最多者擔任董事長,或回者由董事會投答票產生,股份制銀行董事長行使的權利是最大,但並不是實際控制人,因為董事會成員對董事長的決定擁有投票否決權,所以從職位上來說,銀行的董事長職位比行長職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