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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統股份減持完畢了嗎

發布時間:2022-06-29 12:45:49

A. 減持股份計劃已實施完畢是什麼意思

減持股份計劃已實施完畢是什麼意思:

表示減持計劃股票已經全部賣出。

B. 上市公司股東在減持股票時若截止期到期股票還未減持完還可以減持嗎

上市公司的股東在減持股票時若截止期到期股票還未減持完還可以減持嗎?上市公司股東減持的最新規定為中國證監會在2017年5月26日公布施行的《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范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減持股份行為,促進證券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5%以上股東(以下統稱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以及股東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適用本規定。大股東減持其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買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應當遵守《公司法》《證券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證券交易所規則中關於股份轉讓的限制性規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曾就限制股份轉讓作出承諾的,應當嚴格遵守。

第四條 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可以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賣出,也可以通過協議轉讓及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減持股份。因司法強制執行、執行股權質押協議、贈與、可交換債換股、股票權益互換等減持股份的,應當按照本規定辦理。

第五條 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本規定,以及證券交易所規則,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二)大股東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3個月的。(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監高不得減持股份:(一)董監高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二)董監高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3個月的。(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計劃的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擬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減持時間區間、方式、價格區間、減持原因。減持時間區間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大股東、董監高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披露減持進展情況。減持計劃實施完畢後,大股東、董監高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未實施減持或者減持計劃未實施完畢的,應當在減持時間區間屆滿後的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

第九條 上市公司大股東在3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應當符合前款規定的比例限制。股東持有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在股份限售期屆滿後12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的數量,還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比例限制。適用前三款規定時,上市公司大股東與其一致行動人所持有的股份應當合並計算。

第十條 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並導致股份出讓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東身份的,股份出讓方、受讓方應當在減持後6個月內繼續遵守本規定第八條、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股份出讓方、受讓方應當在減持後6個月內繼續遵守本規定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

C. 減持完畢是利好還是利空

1.大部分投資者認為減持利空出盡就會出現利好的情況,其實並不然,減持完畢不一定是利好。
2.比如,大股東通過減持來彌補上市公司的漏洞,在減持完畢之後,如果公司漏洞得到彌補且經營狀況出現好轉,大部分股民對該股的後市看好並買入,可能會導致股價的上漲,在這種情況下是一種利好的消息。
3.如果通過減持並未完全彌補上市公司的漏洞,經營情況也沒有得到改善,在減持完畢之後股價可能會繼續下跌,這種情況是一種利空消息。
4.雖然減持在一定程度上會增加公司的現金量,從而發展主營業或者投入產業的創新,但是在減持完畢之後可能會因為當時的市場行情影響出現短暫的股價下跌影響,比如所處的行業出現大量的回調現象。
拓展資料:
1.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2.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3.基本概念
股票是股份制企業(上市和非上市)所有者(即股東)擁有公司資產和權益的憑證。上市的股票稱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級市場)自由買賣。非上市的股票沒有進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買賣,稱非上市流通股。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標准、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金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

D. 對於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減持股份,《實施細則》有何規定

本所2016年1月發布的減持通知,對協議轉讓的最低受讓比例、轉讓價格下限及後續義務等事項作出了規定。《實施細則》在保留原有規定的基礎上,就本次新增的特定股東減持等事宜作出了補充規定。

一是繼續明確協議轉讓中單個受讓方受讓股份的比例不得低於總股本的5%,轉讓價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規定執行。

二是新增規定通過協議轉讓受讓特定股份的股東的後續義務。要求其在受讓後6個月內,繼續與出讓方共同遵守細則關於減持比例的要求。6個月後,則不受此限,但如果受讓方構成5%以上股東或者減持特定股份的,仍應遵守《實施細則》相關規定。

三是進一步明確因協議轉讓導致持股比例低於5%的股東的後續義務。要求其與受讓方在隨後6個月內,繼續共同遵守細則關於減持比例的要求,並按照規定履行減持信息披露義務。

為強化相關股東的合規意識,本所將要求轉讓雙方在辦理協議轉讓業務時,書面承諾在轉讓完成後6個月內繼續遵守細則關於減持比例以及信息披露的要求。

例如:股東A原持有上市公司甲股份總數15%的股份,擬協議轉讓12%的股份給B,轉讓完成後,A持有甲公司的股份降至3%。對此,交易完成後,雖然股東A已不再具有大股東身份,但根據上述規定,在此後的六個月內,股東A與B應當共同遵守「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在任意連續九十日內,減持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一」規定中有關1%的減持比例的要求。而且,股東B在交易完成後屬於持股5%以上的大股東,其還應當遵守《實施細則》其他有關大股東減持的規定。

E. 公司股東減持股份計劃完畢足利好還是利空

這個應該是利好,一般減持計劃要提前公告這個是利空,減持完畢之後,那就,應該是利好,最起碼是中性的

F. 大股東減持完畢是利好還是利空

減持完畢是指大股東在二級市場上進行減持的股份已經全部賣出,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市場上的空方力量減少,是一種利好消息,會刺激市場上的投資者買入,推動股價上漲
拓展資料
在股票交易市場中,常常有上市公司公布減持公告,但減持期滿後依然沒有股東減持的情形,可能說明了:
減持計劃只是為了配合主力資金吸籌。股東減持,會影響二級市場股東拋售股票,拋售後主力資金就能吸籌。從長遠來看,公司股價未來上漲的概率大。
減持需要提前公告,股東見形勢不好就提出減持公告,但由於股價大跌,此時減持會減少收益,因此見股市不好就不減持了。
股價在低位的時候大股東宣布減持,二級市場股東會表示不滿,因此不減持。加上在低位宣布減持,很可能是為了配合主力故意打壓股價,為以後拉升做准備。
股東減持期滿後未減持,在未來一段時間就不能減持了,所以長遠來看,股東依然看好公司發展潛力。
股東減持可能是因為當時需要資金周轉,但突然不需要資金周轉了就不會再減持了。
減持是股票和期貨市場中使用的術語,減持就是減少股票或期貨指標的數量。在非流動資金可以流動之後,他們拋出現金呼籲減少持有。
在股票市場上,減持是指持股比例較高的股東,包括出售其股份的大股東。降低持股比例被稱為減持,這對股價的影響遠遠大於中小零售股的減持。
股東減持會稀釋二級市場的資本總額,因為大股東減持1%往往會導致數千萬甚至數億元資本流出證券市場,尤其是那些從金融投資角度減少籌碼的大股東。此外,股東持股的大幅減少表明,公司領導層認為公司未來的盈利能力將大幅下降,這對股價構成了巨大壓力。
減持,是股市與期貨市場專用術語,指減少持有股票或期貨指標的數量
股票減持就是股票持有者賣掉股票,也就是賣掉一部分原來持有的股份。

G. 300869減持結束時間

2022.3.15。
康泰醫學300869:康泰醫學系統股份有限公司於2021年8月24日披露了關於持股5%以上股東、部分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擬在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其中,持股5%以上的股東綏芬河市康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董事王桂麗擬減持公司股份分別不超過12,000,000股,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寇國治、付春元擬減持公司股份分別不超過810,000股、750,000股。
上述減持計劃期限內,公司按照相關規定於2021年9月29日披露了關於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計劃減持數量過半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1-064,2021年11月26日披露了關於公司部分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計劃減持數量過半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1-0712021年12月1日披露了關於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公司股份超過1%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74,2021年12月17日披露了關於5%以上股東及部分間接持股監事股份減持計劃進展情況暨減持時間過半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76,2021年12月31日披露了關於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公司股份超過1%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78關於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份減持計劃實。

H. 股票減持後的一般走勢

一般的走勢是一般會略微出現上升趨勢
原因是:股票減持完是指大股東在二級市場上進行減持的股份已經全部賣出,一般來說,當個股減持完畢之後,說明市場上的空單減少,是一種利好的消息,市場上的投資者會陸陸續續地買入,在買入單的推動下,個股會出現上漲的情況。
拓展資料:
(一)統計數據顯示,在近期A股市場各大股指新高迭創的同時,上市公司重要股東減持套現也在創出新高。數據顯示,農歷新年以來,滬深兩市共有350家公司的股東減持,累計減持36.83億股,累計套現406.97億元,刷新年內新高。
(二)減持只要遵循三個原則:
一是適量有序;
二是提前預告、穩定預期,這一點尤其重要,因為證券市場最擔心的是不確定風險,確定了的信息,對股價影響就會降至最低;
三是為了上市公司的發展。那麼適量有序的減持不但不會對二級市場股價產生壓力,反而有利公司股價上漲。」
(三)現行減持制度也暴露出一些問題:
一是大股東集中減持規范不夠完善,大宗交易轉讓股份成為繞道監管的「後門」;
二是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解禁後的減持數量沒有限制;
三是對於雖然不是大股東但持有首次公開發行前的股份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的股東,在鎖定期屆滿後大幅減持缺乏有針對性的制度規范;
四是有關股東減持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夠完備,一些大股東、董監高利用信息優勢「精準減持」;
五是市場上還存在董監高通過辭職方式,人為規避減持規則等「惡意減持」行為。
(四)減持的原因:
大股東對公司未來發展不看好,公司業績可能要走下坡路,導致股價一直陰跌不止,而大股東對於公司業績提升沒有信心,只能想辦法把二級市場的股份兌現,不然等公司業績出現大幅虧損的時候會跌更多,所以會提前減持。

I. 股東減持完畢公告是好是壞

是不好的。原因如下:
1.稀釋了二級市場的資金總量,因為大股東們減持1%,往往也會帶來數千萬元甚至數億元的資金流出證券市場,尤其是那些從財務投資角度減持籌碼的大股東們更是如此。
2.股東大量減持說明公司的領導層已經發現未來該公司的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股價在近期可能成為很長時間無法超越的高點,對股價有非常明顯的打壓。
3.盤活了股市市場的籌碼,提升了股市市場的籌碼流動性。畢竟部分大股東的減持並非是因為股價嚴重高估,而是控股股東為財務問題而做出的減持動作。
4.股東們的減持股票籌碼一旦被市場所消納,且股價再度積極走高,那麼極有可能強化股市市場的牛市氛圍,在持續減持聲中一路上漲一樣。
【拓展資料】
股票減持說明公司的領導層已經發現未來該公司的盈利能力下降,股價在近期可能成為很長時間無法超越的高點,對股價有非常明顯的打壓。
盤活了股市市場的籌碼,提升了股市市場的籌碼流動性。畢竟部分大股東的減持並非是因為股價嚴重高估,而是控股股東為財務問題而做出的減持動作。
股東們的減持股票籌碼一旦被市場所消納,且股價再度積極走高,則極有可能強化股市市場的牛市氛圍,在持續減持聲中一路上漲。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減持比例達到5%的,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並在公告後的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5%以上大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其持股比例低於5%的,應當在二個交易日內公告;公司控股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的,應當公告權益變動報告書;已實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東每增減1%時必須公告。
購買方的信息披露義務包括: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達到5%的,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權益變動報告書)且不得再行買賣該公司股票;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後,每增減5%,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並在公告後的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30%時,繼續增持的,應當進行要約收購,並應當編制要約收購報告書,並就要約收購報告書摘要作提示性公告。中國證監會在15日內無異議的,收購人可以公告要約收購報告書。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收購人,也可以向中國證監會申請要約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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