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陳鴻道的成功故事
說到陳鴻道,很多人並不熟悉,但如果說王老吉,沒聽過的佔少數,畢竟它曾經是涼茶的第一品牌,但如果說沒聽過加多寶,那隻能說您out了,《中國好聲音》把這個品牌可以說是推向了宣傳的高峰,但對於他們之間的關系,很多人肯定並不了解,下面小編就向您介紹陳鴻道與他的兩個品牌!
陳鴻道,廣東東莞人,「涼茶大王」,現為加多寶集團及香港鴻道(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他經營的紅色易拉罐裝王老吉涼茶的銷售額超過100億元人民幣,帶領王老吉成為「中華第一罐」。
陳鴻道,從廣葯集團取得紅色易拉罐裝王老吉涼茶在內地的獨家經營權。
陳鴻道篤信佛教,在香港是知名的慈善人士,他甚至要求管理團隊每天早上一定要吃麵包、喝牛奶,周末沒事一定要去爬山[1]。
「王老吉」與陳鴻道。
王老吉的老闆陳鴻道行事卻極為低調,即使在億元捐款這樣重大的社會活動上,陳鴻道也並未現身。
「王老吉」商標之爭。
備受關注的王老吉之爭,因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裁決廣葯收回紅色罐裝及紅色瓶裝王老吉涼茶的生產經營權,香港加多寶集團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這一結果,似乎已塵埃落定。
5月11日晚間,廣州葯業發布公告稱,5月11日,廣葯集團收到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日期為2012年5月9日的裁決書:廣葯集團與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有限公司簽訂的《「王老吉」商標許可補充協議》和《關於「王老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補充協議》無效;鴻道(集團)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該裁決為終局裁決,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講過陳鴻道一手打造出來的「王老吉」如今已經不能夠為他所用了,然而只要有著同樣的拼搏精神,相信「加多寶」照樣會火爆當前市場。經過這個夏天,經過《中國好聲音》這個平台,陳鴻道和加多寶無疑取得了一個令人驕傲的成績!
⑵ 加多寶集團的集團發展
於一九九五年創立,曾經代理紅色罐裝「王老吉」,現商標被廣葯集團收回。一九九九年,集團以外資形式在中國廣東省東莞市長安鎮設立首個生產基地。其後,為滿足全國及海外市場擴展的需要,集團繼廣東後,分別於浙江、福建、北京、湖北、青海等地設立生產基地。
加多寶集團是一家以香港為基地的大型專業飲料生產及銷售企業。1995年推出第一罐 紅色罐裝「王老吉」,1999年以外資形式在中國廣東省東莞市長安鎮設立生產基地。為配合開拓全國市場策略,集團分別在北京、浙江、福建、廣州設立生產基地。
加多寶旗下產品包括紅色罐裝涼茶飲料和昆侖山雪山礦泉水。該公司生產的涼茶由純中草葯配製,清熱降火,功能獨特。銷售網路遍及中國大陸30多個省、市、自治區,並銷往東南亞、歐美等地。
集團分別在1999年在廣東省東莞長安鎮設立「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2003年底投資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成立「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2004年中在浙江省紹興市成立「浙江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2005年中在福建省石獅市投資成立福建「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
1995年推出第一罐紅色罐裝涼茶,1999年以港資形式在中國廣東省東莞市長安鎮設立生產基地。2003年1月1日,加多寶集團委託成美營銷顧問公司,制定了紅罐王老吉的品牌定位戰略,將其定位為預防上火的飲料,並且確立了'怕上火,喝王老吉'的廣告語。同時,為配合開拓全國市場策略,集團先後在廣東東莞、浙江紹興、福建石獅、北京、浙江杭州、湖北武漢、廣東佛岡、四川資陽、湖北仙桃成立涼茶生產基地,並有多處原材料種植生產基地。
集團董事長:陳鴻道,加多寶集團及香港鴻道(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陳鴻道,2012年涉嫌行賄當時廣葯集團董事長李益民三百萬元,2013年5月29日消息,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今日表示,仍在依法追捕加多寶母公司香港鴻道(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陳鴻道。據了解,廣州檢察院於2004年對陳鴻道涉嫌行賄犯罪立案偵查,2008年一度中止偵查,2012年6月恢復偵查。
⑶ 加多寶與王老吉之爭:究竟誰才是中國紅罐涼茶
加多寶和王老吉大家都是很熟悉了,經常會把他們這兩個品牌的涼茶扯到一起去,那麼他們兩個誰才是紅罐涼茶呢?
最高人民法院開庭合並審理上訴人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簡稱加多寶公司)與被上訴人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簡稱大健康公司)、廣州醫葯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廣葯集團)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糾紛上訴兩案。該案被稱為「中國包裝裝潢第一案」。究竟是誰的「紅罐涼茶」,再次引發社會關注。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加多寶公司對大健康公司的訴訟請求,同時認為,加多寶公司生產、銷售的一邊標注「王老吉」、一邊標注「加多寶」和兩邊均標注「加多寶」的紅罐涼茶,構成對廣葯集團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權的侵害,加多寶公司應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在相關媒體上刊登聲明消除影響,並賠償廣葯集團經濟損失1.5億元及合理支出26萬余元。
⑷ 鴻道國際集團旗下的品牌產品品質怎麼樣呢
產品品質還是很有保障的。我當時買到他們的產品的時候都非常驚訝,竟然這么好。
⑸ 加多寶和王老吉是一個老總嗎
老吉後人香港鴻道集團想重新再發展大陸市場,所以有了向大陸方廣葯集團買商標內許可的案件。王老吉容是廣葯集團旗下的一個牌子, 王付生是品牌所有人,目前是價值1080億的
中國第一商標品牌
1997年,廣葯集團旗下的廣州羊城葯業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食品飲料分公司與香港鴻
道集團簽訂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把紅色裝的租給鴻道集團的加多寶使用,
2000年雙方第二次簽署合同,約定香港鴻道集團對「王老吉」商標的租賃期限至2010年。
2002年至2003年間,鴻道集團又與廣葯集團簽署補充協議,租賃時限延長至2020年。
去年12月29日,王老吉商標案進入仲裁程序,原因是鴻道集團重要人物陳某就通過
賄賂廣葯集團原副董事長、總經理李益明300萬港元的手段,低價獲得了第三
次10年商標租賃合約,將合約從2010年延長至2020年,此事東窗事發,李益明
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2012年5月11日商標判回給廣葯集團了!
但本人還是支出加多寶,讓他再次獲得「王老吉」的輝煌。支出多加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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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陳鴻道有什麼罪
1997年,廣葯集團旗下的廣州羊城葯業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食品飲料分公司與香港鴻道集團簽訂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2000年,作為王老吉商標的持有者,廣葯集團與鴻道集團簽署了正式合同,約定香港鴻道集團對「王老吉」商標的租賃期限至2010年。
此後的2002年至2003年間,鴻道集團又與廣葯集團簽署了兩份補充協議,將商標租賃時限分別延長至2013年和2020年。在此期間,廣葯集團原總經理李益民曾收受鴻道集團董事長陳鴻道共300萬港幣賄賂。
廣葯集團認為,正是因為李益民受賄,王老吉商標才會被「嚴重賤租」。從2000年到2010年,紅罐王老吉已從2億元銷售額增加到了160億元,而同期加多寶給廣葯的年商標使用費僅從450萬元增加到506萬元,即便到2020年也只有537萬元。
廣葯方面給出的信息,李益民從陳鴻道方面獲得的300萬元港幣,是陳鴻道在2001年8月、2002年8月和2003年6月分三次送給李益民的。對送重金給李益民的原因,陳鴻道在其證詞中說,早在上世紀90年代,加多寶公司就租用「王老吉」商標,到2003年的時候商標使用權就到期了,陳鴻道要求廣葯集團把商標使用權加簽10年,這個時候李益民以女兒出事為由向他索要300萬港幣,陳當時雖然覺得有些為難,但是因和李益民所在廣葯集團有業務往來,擔心不給錢會影響公司業務,只好分三次給他。對陳的證詞,李益民氣沖沖地表示,他從來沒有主動向陳要一分錢;李益民的律師也認為,陳出具這份證詞是為了推卸責任。
「2004年6月,檢察院對陳鴻道涉嫌行賄進行調查,陳鴻道供認其行賄是為了延長『王老吉』的使用權。2005年10月2日,廣東公安邊防部門將犯罪嫌疑人陳鴻道抓捕歸案,當月19日,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陳鴻道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但陳鴻道棄保潛逃,至今未能將其抓捕歸案。」廣葯集團高層如是稱。
2005年7月1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益民做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李益民收受賄款人民幣20.9萬、港幣329萬、美元2.5萬,對其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李益民對此表示不服,遂提出上訴。同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對李益民做出15年有期徒刑的終審判決。
律師稱陳鴻道最高可判無期
昨日,中國經濟網記者就陳鴻道棄保潛逃案采訪北京一陳姓律師,陳律師告訴記者,依據我國刑法第389條規定:行賄罪是指行為人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而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的行為;第390條規定: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陳律師表示,陳鴻道屬於多次行賄,且行賄數額特別巨大,根據行賄罪量刑標准,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其棄保潛逃又屬從重處罰情況之一,情節特別嚴重,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記者隨後以簡訊方式采訪加多寶企業傳訊首席代表田威,請他就陳鴻道行賄且棄保潛逃最高可判無期徒刑發表看法,但截至記者發稿時,未收到田威的任何回復。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行賄受賄是一對孿生姐妹,兩者相互推波助瀾,是最嚴重、最惡劣的腐敗現象之一,短期內可致兩敗俱傷局面的出現。而廣葯、加多寶確確實實都為行賄受賄這個「大便宜」付出了沉重代價:不僅兩名行賄受賄的直接當事人一人被判重刑,一人棄保潛逃長達七年,「加多寶紅罐王老吉」王國也轟然坍塌,「廣葯王老吉」前路漫漫。
⑺ 加多寶判賠廣葯14億多元是什麼原因
7月30日報道,上市公司白雲山近日發布公告,稱目前持有「王老吉」商標的公司控股股東廣葯集團收到了廣東高院的一審《民事判決書》,廣葯集團就「王老吉」商標起訴加多寶侵權案件一審勝訴。根據判決結果,加多寶需向廣葯集團賠償超過14億元,對此,加多寶昨天表示將提起上訴。
之所以加多寶會存在侵權使用「王老吉」商標的情況,是因為雙方在一定時期內對於商標授權期限存在爭議。據了解,2000年5月2日,廣葯集團曾簽訂協議授權鴻道集團使用「王老吉」商標至2010年5月1日,後又分別於2002年11月及2003年6月簽訂兩項《補充協議》,最終合同期限至2020年5月1日止。不過後來雙方出現糾紛,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於2012年5月9日作出裁決,認定兩項《補充協議》無效,這也意味著鴻道集團能夠合法使用「王老吉」商標的最終期限是2010年5月1日。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此次廣葯集團向加多寶索賠的損失發生時期幾乎就是與第一份《授權協議》到期後至後兩份《補充協議》被認定無效之間的時間段相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