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東能否不按出資比例決定表決權
法律分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不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方式行使表決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大會在選舉董事、監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決議,實行累積投票制。
累積投票制,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或者監事時,每一股份擁有與應選董事或者監事人數相同的表決權,股東擁有的表決權可以集中使用。
股東會的內部治理絕大多數內容均可由股東自行決定。股東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充分體現各自的利益訴求。
❷ 公司股東表決權怎麼規定的
法律分析:相關法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才有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