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員工持股是公司改制的時候出錢從大股東那兒轉過來的,或者直接就是出錢合資的原始內股份,上市完成後容會在中登公司登記報備,等到鎖定期過了就可以出售了。還有種就是上市公司上市之後為了鎖住核心員工,定向發行股票給那些核心技術人員以低於市價的優惠價格來約束員工共享企業的成長。也有鎖定期,企業盈利達標之後才能賣出。
❷ 員工持股計劃回購股份對員工好么
員工持股計劃復回購股份對制員工好么?股份公司推出員工持股計劃、回購股份等措施通常是該股份公司具備較好的經營發展勢頭,大股東對該企業有充分的信心。在股市上有利於提高購買者的熱情使該股票的價格上行。員工因股票價格上升獲得股票價差收益自然是好事。但是在股票市場低迷時員工持股也會出現虧損,但是這應該認為是短期的市場現象不會長期存在。
❸ 華為員工持股:是投資分紅還是薪酬激勵
是薪酬激勵。
華為公司對員工的內在激勵:
1、體現在工作內容、文化氛圍和工作生活平衡度上的精神方面的感知。具體就是工作內容的挑戰、培訓發展的機會、文化氛圍的和諧、公平透明的機制、同事的互助友愛等等一系列非物質方面的因素。
2、通常來說,五種主要的薪酬組成部分對員工在吸引加入、繼續留任和激發激勵三大功能上分別起著高、中、低三個不同作用。對保留員工影響最大的薪酬組成項屬於長期激勵,即股票認購。華為在每個財年開始之際,華為各個部門的高層管理人員開始確定新的年度符合認購股票資格的員工名單。
(3)控股股東贖回員工持股擴展閱讀:
華為公司的文化:
1、聚焦:新標識更加聚焦底部的核心,體現出華為堅持以客戶需求為導向,持續為客戶創造長期價值的核心理念。
2、創新:新標識靈動活潑,更加具有時代感,表明華為將繼續以積極進取的心態,持續圍繞客戶需求進行創新,為客戶提供有競爭力的產品與解決方案,共同面對未來的機遇與挑戰。
3、穩健:新標識飽滿大方,表達了華為將更穩健地發展,更加國際化、職業化。
4、和諧:新標識在保持整體對稱的同時,加入了光影元素,顯得更為和諧,表明華為將堅持開放合作,構建和諧商業環境,實現自身的健康成長。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經濟網-華為業績漂亮逆市漲薪 中興形勢預警犒賞高管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❹ 員工持股計劃涉及的股份支付怎樣計算
為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關於「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的精神,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中關於「允許上市公司按規定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員工持股計劃」的要求,中國證監會於2014年6月20日發布《關於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2014年8月14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發布《關於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開戶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了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賬戶開設辦理流程。2014年9月22日、2014年11月2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分別發布員工持股計劃相關信息披露業務指引,對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信息披露予以明確。
本文主要就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情況予以分析,並對實施過程中個別問題予以思考。
一、實施要素
根據《指導意見》,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主要包括以下幾點內容:
二、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情況
1、案例統計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5年3月27日,共有102家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
根據各上市公司實施情況,分類統計如下:
2、實施特點
(1)資金來源方面,以自籌資金居多。多種方式並存,指通過自籌資金和股東低息/無息借款(如科力遠、安利股份等)、自籌資金和業績獎勵基金(如星宇股份、科達潔能等),其中以自籌資金和股東低息/無息借款居多。
(2)股票來源方面,以二級市場購買居多。多種方式並存,主要指二級市場購買和股東贈與(如三六五網)或者草案出具時暫未確定採取何種方式(如龍凈環保、科達潔能等)。
(3)上市公司性質方面,以非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居多。
3、實施方式比較和選擇
由於上市公司通過回購本公司股份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流程較為復雜、持續時間較長,目前我國上市公司暫無採取此方式的情形。目前,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主要採取二級市場購買、非公開發行和控股股東贈與等三種方式。上述三種方式綜合比較如下:
通過上表比較,上市公司在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時,可作出以下選擇:
(1)如不希望稀釋控股股東控股權,可通過二級市場購買方式;同時可通過向控股股東借款或者上市公司支取一定的業績獎勵基金來緩解員工資金負擔較大問題。此外,可通過資管計劃設置優先順序和劣後級,放大收益。
(2)如需募集資金,可以選擇非公開發行方式進行;同時可通過向控股股東借款或者上市公司支取一定的業績獎勵基金來緩解員工資金負擔較大問題。此外,通過非公開發行方式進行員工持股計劃募集資金可作為一種現金支付方式,用於上市公司並購重組運作。如為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可選擇非公開發行方式。
(3)如無需募集資金且員工無需承擔任何資金,在控股股東持股比例較高情況下,可選擇控股股東贈送方式;同時可設置一定的員工持股計劃達成條件。
三、關於員工持股計劃的幾個問題的思考
1、員工持股計劃和股權激勵是否可以同時實施
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和股權激勵適用法律法規不同,兩者在參與對象、發行定價、資金來源、股票來源等多個方面存在差異。
但根據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和股權激勵所適用的法律法規,兩者不存在排斥情形。目前,上市公司中大北農先後、上海家化同時推出了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劃。
2、員工持股計劃的會計處理
下面按不同實施方式分別進行分析:
(1)二級市場購買。上市公司無需進行會計處理。
(2)非公開發行。按照企業會計准則進行會計處理。
(3)控股股東贈與。目前,關於採取控股股東贈與方式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會計處理方式並無明確規定;同時,對是否適用《上市公司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監管問題解答》(2009年第1期,證監會會計部函[2009]48號)並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進行會計處理仍存在較大爭議。
3、員工持股計劃的稅務處理
下面按不同實施方式分別進行分析:
(1)二級市場購買。員工持股計劃通過二級市場買賣股票時,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2)非公開發行。員工持股計劃因認購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而鎖定的股份應不屬於《關於個人轉讓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67號)中規定的股改限售股和新股限售股,也不屬於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限售股,所得收益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3)控股股東贈與。目前國家稅務總局對於員工持股計劃無償獲贈股份是否按照「財產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政策尚不明確。
4、集團員工是否可以參與員工持股計劃
根據《指導意見》規定,「員工持股計劃的參加對象為公司員工,包括管理層人員」。
對於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根據《關於規范國有企業職工持股、投資的意見》(國資發改革[2008]139號),「職工入股原則限於持有本企業股權。國有企業集團公司及其各級子企業改制,經國資監管機構或集團公司批准,職工可投資參與本企業改制,確有必要的,也可持有上一級改制企業股權,但不得直接或間接持有本企業所出資各級子企業、參股企業及本集團公司所出資其他企業股權。」
因此,根據上述規定,不建議集團員工參與上市公司(包括國有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
對於非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集團員工可參照陽光城(000671)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014年9月13日,上市公司公告「陽光集團及其附屬企業(指子公司,不包含公司)員工委託興證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資產管理計劃,擬通過二級市場購買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14年9月17日,上市公司公告《2014年員工持股計劃(草案)》;目前,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及集團員工增持均正在進行中。
5、新三板掛牌企業是否可以實施員工持股計劃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關於「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的精神,並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6號)、《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細則(試行)》等全國股轉系統業務的相關規定,新三板掛牌企業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無法律障礙。
同時,根據《指導意見》中「法律禁止特定行業公司員工持有、買賣股票的,不得以員工持股計劃的名義持有、買賣股票」。而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證券經營機構參與全國股轉系統相關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2014年12月26日發布),「支持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通過全國股轉系統進行股權轉讓。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可以通過全國股轉系統探索股權激勵,建立、健全員工激勵與約束機制」。那麼,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是否可以實施員工持股計劃以及如何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可作進一步的探討。
❺ 國有控股公司股東代持部分股份搞員工持股合法么
如果代持部分符合法律規定,並且合同不存在無效的情形,則這種行為合法。
需要注意的是,代持部分要看合法的具體約定,如果約定沒有收益權卻將收益進行分成,則是屬於侵害國有資產,或將涉及刑事犯罪。
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並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
前款規定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生爭議,實際出資人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名義股東以公司股東名冊記載、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由否認實際出資人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❻ 員工持股計劃出售完畢是利好還是利空
員工持股計劃的發布通常是被認為是利好。
因為員工對於公司的生產經營最清楚,如果內部的員工 都願意去購買自己公司的股票,說明對於公司的未來是非常看好的,所以這對於上市公司股價來說也是一個利好消息。至於短期會不會給股價帶來一個上漲,還需考慮員工持股的比例、股價和市場環境等因素。員工持股計劃的股票,一般來自公司增發的股票,而且發行價格相對比較便宜,權益和普通股票的是一樣的。不過發行的數量較多,因此有限售規定,一般12個月內不能賣出。
員工持股計劃出售完畢是指員工全部認購完畢,簡單理解就是員工購買自己公司股票。員工持股計劃在上市公司中非常的普遍,通過員工持股計劃可以讓員工擁有企業的部分產權和一定的管理權,促進企業的發展。通過這種方式還可以保持公司的員工穩定,並調動員工工作的積極性,保持公司的人力資源形成比較好的優勢。
【拓展資料】
利好是指刺激股價上漲的信息,投資者在對一隻股票進行分析時,不應只對單一的因素進行分析,還需結合其它的因素進行分析。比如,上市公司的業績、銀行利率、市場環境、經濟政策等等。當一家公司長期處於虧損狀態,進行員工持股計劃,並不會刺激該公司的股票大幅上升。嚴格的說,利好是指能刺激股價上漲的信息披露。利空是指能夠促使股價下跌的信息,如股票上市公司經營業績惡化、銀行緊縮、銀行利率調高、經濟衰退、通貨膨脹、天災人禍等,以及其他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方面促使股價下跌的不利消息。
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❼ 上市公司回購股票實行員工持股計劃,對員工是利好嗎員工是不是需要出資購買
也要看股價的走勢,不是所有員工都可以買,要一定級別以上的
❽ 上市後員工持股公司股東如何退股
這個要辦手續,很麻煩
❾ 員工持股相關法律
員工持股是公司來的行為源,沒有相關法律。
員工持股計劃(Employee Stock Option Plan,簡稱ESOP)是指通過讓員工持有本公司股票和期權而使其獲得激勵的一種長期績效獎勵計劃。在實踐中,員工持股計劃往往是由企業內部員工出資認購本公司的部分股權,並委託員工持股會管理運作,員工持股會代表持股員工進入董事會參與表決和分紅。
ESOP(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s)即員工持股計劃,又稱之為員工持股制度,是員工所有權的一種實現形式,是企業所有者與員工分享企業所有權和未來收益權的一種制度安排。員工通過購買企業部分股票(或股權)而擁有企業的部分產權,並獲得相應的管理權,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目的,是使員工成為公司的股東。
主要作用
(1) 奠定企業民主管理的的基礎。
(2) 擴大資金來源,增加員工收入。
(3) 留住人才,為員工提供安全保障。
(4) 調整企業收益權,轉變企業約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