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累計投票制度
累積投票制(Cumulative Voting System) 累積投票制指 股東大會 選舉兩名以上的 董事 時, 股東 所持的每一 股份 擁有與待選董事總人數相等的投票權, 股東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權集中投票選舉一人, 也可分散投票選舉數人, 按得票多少依次決定董事入選的表決權制度。
B. 累積投票制的適用范圍是什麼
法律分析:累積投票制是股東實行選舉權的形式之一。是指在公司的選舉會上,實行每個股份持有者按其有表決權的股份數與被選人數的乘積為其應有的選舉權力,選舉者可以將這一定數的權力進行集中或分散投票的選舉辦法。無論是《公司法》還是其他規范性文件中對累積投票制仍屬於任意性條款,即法律僅作出一種指引性的規定,不具有必然的強行性。據此,公司可以選擇在章程中規定或不規定累積投票制,但只有在公司將該制度寫入公司章程或由股東大會做出決議時,這一制度才能真正發生效力。我國《公司法》引入累積投票制,對於完善公司治理具有重要作用。公司高管作為公司的日常事務決策者和執行者,更應當關注這項制度。我國《上市公司治理准則》 第三條 在董事的選舉過程中,應充分反映中小股東的意見。股東大會在董事選舉中應積極推行累積投票制度。控股股東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上市公司,應當採用累積投票制。採用累積投票制度的上市公司應在公司章程里規定該制度的實施細則。」因此,對於上市公司而言,如果其控股股東的控股比例達到了30%以上,那麼應當在公司章程中規定累積投票制度。
法律依據:《上市公司治理准則》 第三條 在董事的選舉過程中,應充分反映中小股東的意見。股東大會在董事選舉中應積極推行累積投票制度。控股股東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上市公司,應當採用累積投票制。採用累積投票制度的上市公司應在公司章程里規定該制度的實施細則。」因此,對於上市公司而言,如果其控股股東的控股比例達到了30%以上,那麼應當在公司章程中規定累積投票制度。
C. 我國公司法的投票制度當中的累計投票是怎麼規定的
法律分析:這種權利的特別之處主要表現在:表決權的數額。在實行累積投票時,股東的表決權票數是按照股東所持有的股票數與所選舉的董事或監事人數的乘積計算,而不是直接按照股東所持有的股票數計算。簡單地說,股東的表決權票數等於股東所持有的股票數乘所選舉的董事或監事人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零六條 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監事,可以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決議,實行累計投票制。本法所稱累計投票制,是指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或者監事時,每一股份擁有與應選董事或者監事人數相同的表決權,股東擁有的表決權可以集中使用。
D. 什麼是累積投票制
累積投票制指股東大會選舉兩名以上的董事時,股東所持的每一股份擁有與待選董事總人數相等的投票權,股東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權集中投票選舉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選舉數人,按得票多少依次決定董事入選的表決權制度。這樣做的目的就在於防止大股東利用表決權優勢操縱董事的選舉,矯正「一股一票」表決制度存在的弊端。
按這種投票制度,選舉董事時每一股份代表的表決權數不是一個,而是與待選董事的人數相同。股東在選舉董事時擁有的表決權總數,等於其所持有的股份數與待選董事人數的乘積。投票時,股東可以將其表決權集中投給一個或幾個董事候選人,通過這種局部集中的投票方法,能夠使中小股東選出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避免大股東壟斷全部董事的選任。
舉個例子:某公司要選5名董事,公司股份共1000股,股東共10人,其中1名大股東持有510股,即擁有公司51%股份;其他9名股東共計持有490股,合計擁有公司49%的股份。若按直接投票制度,每一股有一個表決權,則控股51%的大股東就能夠使自己推選的5名董事全部當選,其他股東毫無話語權。但若採取累積投票制,表決權的總數就成為1000×5=5000票,控股股東總計擁有的票數為2550票,其他9名股東合計擁有2450票。根據累積投票制的原理,股東可以集中投票給一個或幾個董事候選人,並按所得同意票數多少的排序確定當選董事,因此從理論上來說,其他股東至少可以使自己的2名董事當選,而控股比例超過半數的股東也最多隻能選上3名自己的董事。可以看出,採取累積投票制度確實可以緩沖大股東利用表決權優勢產生的對公司的控制,增強小股東在公司治理中的話語權,有利於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
E. 累積投票制 名詞解釋
累積投票制是股東實行選舉權的形式之一。是指在公司的選舉會上,實行每個股份持有者按其有表決權的股份數與被選人數的乘積為其應有的選舉權利,選舉者可以將這一定數的權利進行集中或分散投票的選舉辦法。
累積投票權是一種表決權。它是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在投票表決一些重要事項時,實踐中主要是在選舉董事或監事時,給予全體股東的一種與表決公司的其他一般事項所不同的特別表決權利。
(5)股東大會累計投票制度擴展閱讀:
累積投票制的目的就在於防止大股東利用表決權優勢操縱董事的選舉,矯正「一股一票」表決制度存在的弊端。按這種投票制度,選舉董事時每一股份代表的表決權數不是一個,而是與待選董事的人數相同。
股東在選舉董事時擁有的表決權總數,等於其所持有的股份數與待選董事人數的乘積。投票時,股東可以將其表決權集中投給一個或幾個董事候選人,通過這種局部集中的投票方法,能夠使中小股東選出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避免大股東壟斷全部董事的選任。
F. 什麼是股票的累積投票制
你好,累積投票制指股東大會選舉兩名以上的董事時,股東所持的每一
股份擁有與待選董事總人數相等的投票權,股東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權集中投票選舉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選舉數人,按得票多少依次決定董事入選的表決權制度。這樣做的目的就在於防止大股東利用表決權優勢操縱董事的選舉,矯正「一股一票」表決制度存在的弊端。按這種投票制度,選舉董事時每一股份代表的表決權數不是一個,而是與待選董事的人數相同。股東在選舉董事時擁有的表決權總數,等於其所持有的股份數與待選董事人數的乘積。投票時,股東可以將其表決權集中投給一個或幾個董事候選人,通過這種局部集中的投票方法,能夠使中小股東選出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避免大股東壟斷全部董事的選任。
G. 在股票市場上,累積投票制是什麼意思
其實很多人也會了解到這樣一個問題,就是我們自己在股票投資的市場上也是有積累投票制這樣的一種概念。那麼對於這樣一種概念來說,大家也不是特別的了解,對於這樣一種問題來說,我們可以發現股東大會的積累投票是就是我們自己在股票市場當中的一些積累的投票。而且對於這樣的一個積累的投票來說,也是能夠給我們自己的一些盈利或者是負擔帶來非常嚴重的一些打擊的。
我們自己在持有這樣的一些股票的時候,通常也會讓我們感覺到這樣的一個待選董事的總人數,所持的股票非常的相同。這樣的一個投票權可以直接影響到這樣的一些股東,他們所使用的一個股投票權當中選取哪一個人,他們可以成為這樣的一些新股東,對於這樣一個問題來說,也是會影響到這樣的一個公司下一步的發展和運營。
H. 直接投票制和累積投票制的區別
一、方式不同:
1、直接投票制:
按一股一票原則直接進行的投票。
2、累積投票制:
實行每個股份持有者按其有表決權的股份數與被選人數的乘積來進行投票。
二、特點不同:
1、直接投票制:
股東只能將其持有股份代表的表決票數一次性直接投在這些決議上。
2、累積投票制:
選舉者可以將這一定數的權利進行集中或分散投票。
(8)股東大會累計投票制度擴展閱讀
在實行累積投票時,股東的表決權票數是按照股東所持有的股票數與所選舉的董事或監事人數的乘積計算,而不是直接按照股東所持有的股票數計算。簡單地說,股東的表決權票數等於股東所持有的股票數乘所選舉的董事或監事人數。
而在直接投票制中,由於在選舉公司的董事、監事過程中,候選人只需獲得簡單多數 (即超過50%) 的票數就可當選,所以,在直接投票制下,大股東可利用股份數量多的優勢,使自己的候選人比較容易地入選。
I. 什麼是累積投票制
法律分析:累計投票制,是指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或者監事時,每一股份擁有與應選董事或者監事人數相同的表決權,股東擁有的表決權可以集中使用,可以防止控股股東完全操縱選舉,避免一股一票表決制度存在的弊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零五條 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監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決議,實行累積投票制。本法所稱累積投票制,是指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或者監事時,每一股份擁有與應選董事或者監事人數相同的表決權,股東擁有的表決權可以集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