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優化我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
【摘要】資本結構與上市公司經營績效直接相關,它不僅影響上市公司的資本成本和總價值,還影響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以及經理行為,進而影響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總體經濟增長和穩定。優化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直接影響其素質和投資價值,增強投資者信心以及有效促進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
二、資本結構優化的評價標准 優化上市公司資本結構,需要一個普遍適用的標准來衡量。 現代 資本結構理論認為,企業的最優資本結構就是使其市場價值最大化,這一標准最早是由Modigliani(莫迪)和Miller(米勒)提出,現已被廣泛接受。這一標準是否適合我國的企業實際,理論界及實務界對此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在我國,關於企業的最優資本結構是否標准,有以下幾種觀點。
1、企業最優資本結構是使股東財富最大化的資本結構
當投資者投資於企業的時候,希望能獲得高額的投資收益,能從企業獲得最大的利潤分紅,這就要求企業投資項目的收益率高於資本成本,使企業凈資產達到最大。但兩權分離制度的產生(即企業的經營權和所有權分離),在企業的經營過程中,經營人員為了使企業利益達到最大化,總是希望盡可能保留盈餘,實現企業的資本保值增值,而不向股東分紅或盡量少分紅,以增加企業的留存收益。因此,在股東財富最大化的目標下,股東即使投資於優質公司,也無法享受到豐厚的投資收益,這樣必然會打擊投資者的信心,長此以往,公司的財富增長 自然 會受到影響。
2、企業最優資本結構是使企業利潤最大化的資本結構
財務上的利潤是指企業利潤表中的利潤總額,它反映了企業一年的經營成果。從使用者及閱讀者的角度看,都只能看到企業一年以內的經營狀況,除非有意識地進行盈利趨勢分析,否則無法注意到以往年度的盈利狀況及未來的盈利能力。但這種贏利趨勢分析通常是由專業人士進行的。因此,在衡量企業最優資本結構時如果只注重企業當年的利潤表,就容易忽略風險、資本成本及貨幣時間價值對企業財務決策的重大影響,忽視企業的長遠利益。在企業資本的所有權和經營權達到完全分離的現代企業里,經營人員為了保有自己的既得利潤,而出現拼設備、拼人力的短期行為,使企業發展後勁不足。
3、企業最優資本結構是使得相關利益者利益最大化的資本結構
企業相關利益者是指投資者、債權人、職工、顧客、供應商等。該模式是企業在權衡相關利益者利益條件下的企業價值最大化。但由於企業各相關利益者的利益沖突比較大,影響各方利益的因素也非常多,把這幾方面關系人的利益最大化,而且要量化,其實是無法做到的。
資本結構完善的標志是:功能強,各種資本都能發揮應有的作用;周轉快,在經營中各種形態資本能較快的依次轉換其形態;增值多,通過經營能實現較多的資本增值;抗風險,能抵禦異常情況而減少損失或帶來收益。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的非合理性表現,是由多種環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三、優化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的途徑 我國上市公司的資本結構不僅包括股權資本和債權資本等財務概念上的物質資本,還應包括人力資本等非物質資本。只有充分意識經營者人力資本在企業中所起的作用,才能解釋為什麼同樣的企業由不同的經營者經營會產生不同的經濟效益。本文從股權結構、債權結構、人力資本三個方面提出了優化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的途徑。
1、優化上市公司股權結構
(1)完善上市公司股票的發行考核制度。應增加上市公司發行新股、增發新股和配股資格的難度,從源頭上控制上市公司偏重股權融資的傾向。讓上市公司根據自身的實際經營情況和資本市場狀況決定是否進行股權融資, 並讓其獨自承擔風險。用一個指標體系取代單一的凈資產收益率指標作為考核上市公司取得配股、增發新股資格的標准,使股本擴容更具合理性。
(2)規范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製度。我國上市公司股利分配製度不規范,股息較低,從而造成了股權融資成本低於債權融資,損害了廣大股東的利益,因此應規范我國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製度。一是加強對信息披露的要求,對於不分配股利的上市公司,證監會應要求其在年報中披露不分配的具體理由;對於送股的公司,可要求其在年報中披露轉作股本的可分配利潤的用途和投資方向等方面的信息。二是加強對我國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 法律 約束,應加強對股利分配請求權的保護;應加強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3)解決股權分置,形成多元的股權結構。解決股權分置,完善資本市場改善股權結構應考慮適當降低國有股比例,減少非通股比率,減少國家股比重,實現股權所有者多元化。作為 歷史 遺留的制度性缺陷,股權分置在諸多方面制約 中國 資本市場的規范發展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根本性變革。首先,股權分置扭曲了證券市場定價機制,非流通股票客觀上導致單一上市公司流通股本規模相對較小,股市投機性強,股價波動較大。其次,股權分置導致公司治理缺乏共同利益基礎。非流通股東與流通股東、大股東與小股東的利益沖突相交織,客觀上形成了非流通股東和流通股東的「利益分置」。再次,不利於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國有股權不能實現市場化的動態固執,不能形成對上市公司強化內部管理和資產增值能力的激勵機制。目前很多上市公司實施了股份制改造,直接體現實證研究中的結果就是國有股比例對上市公司資本結構影響的下降。可預見,通過正在進行的改革,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的選擇將更多的由市場而不是由政府行政命令決定。
(4)完善市場的法制體系,加強外部監督。依法規范市場秩序,建立信息披露動態監管機制,對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跟蹤核查,提高監管水平,提高違法違規行為的機會成本,積極維護中小投資者利益,推進資本市場監管體系的社會化。加大監管及打擊力度,規范上市公司經營行為來實現。一是要不斷健全和完善相關法律體系,對《公司法》中不完善的地方進行修訂,從法律上約束上市公司在股權融資時的弄虛作假行為。證監會要切實依法把好關,杜絕不符合條件的公司上市,同時要對上市公司的增發和配股進行嚴格審批。二是加強各種管理制度的建設和完善,強化制度監管的力量。股票交易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信息的正當披露,而我國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很多問題。信息不對稱,或披露虛假信息,使股民在很大程度上懷疑上市公司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因此,應加強對上市公司、中介機構行為的公開評價,加強社會公眾對其行為的公開監督,使品牌聲譽成為與上市公司、中介機構的長期利益和價值高度相關的重要因素。
2、優化上市公司債權結構
(1)明確上市公司債券在資本市場中的地位,提高債權集中度。國家應該從政策上、立法上改變投融資者對公司債券的偏見,為上市公司債券市場的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的政策環境和法律環境。使得上市公司投資者合理使用籌集的資金,監督經營風險,安排好足夠的現金流量,向市場顯示自身防範風險的能力,增強投資者對公司還本付息的信心,降低融資成本,提高債權集中度。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的協調發展是上市公司多渠道、低成本籌集資金的市場基礎,也是平衡債權約束和股權約束,形成有效公司治理結構的必要條件。完善資本市場特別是促進公司債券市場的發展,建立通暢的融資渠道和合理的融資機制,是改善公司治理最根本的措施之一。
② 上市公司的注冊資本如何分配是按照股東的股權佔比出資嗎
股權如何分配的問題,最關鍵不在於出資比例,而在於A、B、C之間是否能夠就公司經營控制權方面達成一致意見?因為目前通過提問者的表述可以發現,A對於公司的經營狀況並不滿意,其起初的退股要求已經初步顯露人合性可能喪失的可能。而C入股之後要求自己佔有絕對主導權,A是否同意?B是否能夠同意?這是關鍵。
現狀:A認繳50萬(實繳5萬)、B認繳50萬(實繳30萬)、C欲實繳100萬且希望擁有控制權而且有過產業經驗。
不過無論哪一種方案有吸納新股東入股,增加註冊資本都需要股東會決議多數表決通過才行,而目前A、B各持50%的局面下,任何一方不同意時,那麼這個就難以形成有效決議獲得通過。所以在此友情提醒創業者們,在初創公司初期最好不要把股權比例按照五五的比例設置,容易形成僵局。
③ 關於國內上市公司最低注冊資本是怎麼規定的
您要查詢的問題規定在新《公司法》的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中的第八十一條,即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其餘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在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這一條第二款的中間部分明確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也就是說,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由原來的1000萬元降低為500萬元。
而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這一條規定在新《證券法》第50條第(二)項中。
④ 中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的特點是什麼存在什麼問題解決這些問題的思路是什麼
跟發達國家相比,我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不合理,資產負債率偏低,負債結構中短期流動負債比例過高,債權融資很少,股權方面總體來說比例有點高,內部股權流通股與西方比偏少,優先股什麼的更少,並且還經常派發股票股利,這與我國「股市強,債市弱,國債強,公司債弱」的原因有關,因此解決起來最主要的還是國家加強銀行貸款審批力度,大力發展債權特別是公司債券市場等措施來解決,另外公司在決定自身資本結構是還要綜合考慮自身行業以及所處生命周期等因素。
⑤ 上市企業怎麼融資
當今社會企業融資活動是企業經營過程中的重要內容,作為上市公司,資金來源主要包括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兩種。內源融資主要是指公司的自有資金和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資金積累部分,是在公司內部通過計提折舊而形成現金和通過留用利潤等而增加公司資本;外源融資包括向金融機構借款和發行公司債券的債權融資方式;發行股票、配股及增發新股的股權融資方式以及發行可轉換債券的半股權半債權的方式。簡而言之,三種融資方式分別是增發、配股和可轉換債券。按照融資時否需要中介機構劃分,上市公司融資可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直接融資包括IPO,增發股票(增發,配股),公司債券,可轉債,分離交易可轉債,權證等。間接融資包括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其他機構或個人借款。《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條上市公司的定義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據】
《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實施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所列行為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一)集資後不用於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用於生產經營活動與籌集資金規模明顯不成比例,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二)肆意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三)攜帶集資款逃匿的;(四)將集資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的;(五)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返還資金的;(六)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逃避返還資金的;(七)拒不交代資金去向,逃避返還資金的;(八)其他可以認定非法佔有目的的情形。集資詐騙罪中的非法佔有目的,應當區分情形進行具體認定。行為人部分非法集資行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對該部分非法集資行為所涉集資款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非法集資共同犯罪中部分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其他行為人沒有非法佔有集資款的共同故意和行為的,對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行為人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⑥ 一個上市公司的注冊資本要多少錢才能算是上市公司
3000萬,其實注冊資金是個小事情,只能把關系都走到,注冊資金只不是走走過場,增資還不容易嘛。關鍵是管理部門要搞定,上市就沒問題。實在不行還可以境外上市。
⑦ 我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現狀
我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現狀
我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偏好股權資本。從長期資金來源構成看,企業長期負債比率極低,有些企業甚至無長期負債。特別是在連續數次降息,在債務成本不斷下降的背景下,長期債務比例不升反降,並一直維持在低水平上,這不能不說明我國上市公司具有明顯的選擇股權融資方式的偏好。西方現代資本結構理論提出,企業融資次序應遵循內源融資優先,債務融資其次,股權融資最後的順序。然而,從我國近幾年上市公司的資本結構看,則是盡量避免借債,在企業上市時,多剝離負債,在再融資時,多推薦配股。
從內源融資與外源融資的關系看,我國企業具有強烈的外源融資偏好。1995-2000年對於未分配利潤大於0的上市公司,內源融資平均只有不到15%,85%以上是外源融資,而未分配利潤小於0的上市公司,外源融資更是在100%以上,內源融資為負。在外源融資結構中,股權融資又占優勢,典型地表現為股權融資偏好,融資的順序一般表現為:股權融資、短期負債融資、長期負債融資 中國企業上市之前有著極其強烈的沖動去謀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成功上市;上市之後在再融資方式的選擇上,往往不顧一切地選擇配股或增發等股權融資方式,以致形成所謂的上市公司集中性的「配股熱」或「增發熱」;大多數上市公司一方面保持很低的資產負債率,而另一方面目前1000多家上市公司幾乎沒有任何一家會主動放棄其利用再次發行股票融資的機會。我們將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上述特徵稱為股權融資偏好。這是與國外成熟融資市場的「啄食次序」所不同的,我國企業在外源融資時,表現出強烈的股權融資慾望和行動。自1990年股市成立,市場規模不斷擴大。1990年,我國上市公司只有10家,到2004年已達1377家;1991年,我國股票籌資額只有5億元,2004年達到1510.94億元,企業對公開發行股票的願望仍然十分強烈,對上市資格和上市後股權融資資格的爭奪一直沒有停止過。從1991年-2004年我國企業債券與股票融資額的比較中可以看到,股權融資的金額遠遠高於債權融資。
⑧ 上市公司資本結構對其財務風險的影響——基於華為公司的案例分析
摘要 第一,招投標不規范;
⑨ 上市公司的資本變動主要包括哪些情況
上市公司資本遵循資本維持等關於資本運用的一般原則,但並非一成不變。公司資本會隨著公司經營活動的發展變化而發生變化,當公司為適應擴大生產經營規模、拓展公司業務之需要時,往往會增加公司資本;反之,當公司資本過剩或嚴重時,則會減少其資本。此外公司的合並、分立、增發、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股份轉換以及贖回等也均會引起公司資本的變動。總之,引起資本變動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但增資和減資則始終是改變公司資本的兩種最基本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