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格力電器2020年賬齡
公開數據統計顯示,自1996年上市以來,格力電器截至2020年已實施現金分紅22次,累計分紅金額超高達800億元。
根據公告,會議2月28日審議通過了《關於選舉公司第十二屆董事會董事長的議案》,與會董事一致同意選舉董明珠連任董事長。同時,審議通過《關於聘任公司經營管理人員的議案》,與會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董明珠為公司總裁,任期與公司第十二屆董事會一致。
當日,格力電器股東大會還審議通過了規模達55.37億元的格力電器2021年中期分紅方案,以及《未來三年股東回報規劃(2022年-2024年)》(以下簡稱《規劃》)。此前的2月14日,格力電器公告擬實施2021年中期分紅:暫以2022年2月11日享有利潤分配權的股份總額55.37億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10元(含稅),不送紅股,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共計派發現金股利55.37億元。
⑵ 股東和機構為什麼要持有從不分紅的上市公司的股票有什麼作用
1、投資股票,收益來源有兩塊,一是分紅派息,二是買賣差價。
2、上市公司從不分紅,有三種情況。一是虧損,沒有達到《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分紅標准,都沒賺到錢,怎麼拿出來分給股東呢;二是公司處於高速發展期,市場廣闊,處於開疆拓土的階段,未來一兩年有重大投資,需要公司重金投入,要把賺取的錢留在公司,用於擴大再生產,搶占市場,這是從公司可持續發展的角度考慮的。三是有能力分紅,但卻不分。
3、每個上市公司都制定了分紅規劃的,在《公司章程》或《未來三年股東回報規劃》中明確規定了分紅的標准、比例、條件、審議程序等。如果達到了分紅的條件,但卻不分紅的,這就明顯違背了公司制度,且也是會被交易所或證監會重點關注、重點監管的。有分紅能力但卻多年不分紅的「鐵公雞」更是證監會重點監管對象。
⑶ 誰有萬科企業2017-2019年的股東回報規劃
董事會和財務部門有。回報規劃屬企業內部工作范疇!
⑷ 前鋒股份(600733)有什麼最新消息
該股近期沒有什麼最新的消息,最近的消息如下:
【2015-06-12】
S前鋒:未來三年(2014-2016年)股東回報規劃
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成都前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利潤分配政策,增強利潤分配的透明度,保證投資者分享公司的發展成果,引導投資者形成穩定的回報預期,根據證監會《關於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指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等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等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公司特製訂《未來三年(2014-2016年)股東回報規劃》。
一、制定本規劃的基本原則
(一)合理回報投資者,保證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二)進一步增強公司利潤分配特別是現金分紅的透明度,以便投資者形成穩定的回報預期;
(三)保持利潤分配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四)嚴格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利潤分配的有關規定。
二、制定本規劃的主要考慮因素
本規劃是在綜合分析股東的回報要求和意願、公司所處發展階段及發展規劃、盈利能力、社會資金成本及外部融資環境等因素的基礎上,充分考慮公司目前及未來的盈利規模、現金流量狀況、項目投資的資金需求、資本結構及融資能力等情況,平衡股東的合理投資回報和公司持續發展的資金需求而做出的利潤分配安排。
三、未來三年(2014-2016年)的具體股東回報規劃
2014至2016年,公司根據《公司法》等有關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利潤分配。
(一)公司利潤分配預案由董事會在充分考慮公司的盈利情況、資金需求和股東回報規劃等因素的前提下制定;制訂現金分紅具體方案時應當認真研究和論證現金分紅的時機、條件和最低比例、調整的條件及其決策程序要求等。公司獨立董事應當對利潤分配預案發表明確意見。
公司當年盈利且累計未分配利潤為正但董事會未制定現金分紅預案的,公司應當在年度報告中說明未進行現金分紅的原因及未用於現金分紅的資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獨立董事應發表意見。
(二)公司董事會應當綜合考慮所處行業特點、發展階段、自身經營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區分下列情形,提出具體現金分紅政策:(1)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80%;(2)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40%;(3)公司發展階段屬成長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20%。公司所處發展階段由公司董事會根據具體情形確定。公司所處發展階段不易區分但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本項規定處理。
(三)公司利潤分配應當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利潤分配政策應保持連續性和穩定性。
(四)分配條件:
1、公司當年實現的凈利潤為正數且當年累計未分配利潤為正數的情況下,且不存在影響利潤分配的重大投資計劃或現金支出事項發生,公司應採取現金方式分配利潤,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於當年實現的可供分配利潤的10%。公司最近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可以少於三年實現的年均合並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的百分之三十。
重大投資計劃或現金支出事項是指公司未來十二個月內有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現金支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除外)即對外投資、收購資產或者購買設備的累計支出達到或者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30%,且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的。
2、公司母公司報表未分配利潤為負,不進行現金分紅,留存資金用於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五)分配時間:公司原則上按年進行利潤分配,可以進行中期利潤分配。
(六)現金分配條件:公司可以採取現金、股票或者現金股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利潤分配。公司將積極採取現金方式分配利潤。
(七)股票分紅條件:除非不符合利潤分配條件,否則公司每年度應當至少以現金方式分配利潤一次。
(八)公司根據盈利情況和現金流狀況,為滿足股本擴張的需要或合理調整股本規模和股權結構,可以採取股票方式分配利潤。
(九)對於公司全資、控股、參股的企業(非上市公司),公司應通過行使股東權利,促使其及時進行利潤分配且利潤分配的金額應滿足公司當年現金分紅規劃的需求:
1、對於公司下屬全資企業,通過作出股東決定來決定其利潤分配方案;
2、對於公司控股企業,充分發揮公司對該企業的控制力,通過在該企業股東會、董事會等內設決策機構行使提案權及表決權等,決定其利潤分配方案;
3、對於公司參股企業,屬新設企業的,應在制定新設企業章程時,明確該企業的分紅水平;屬續存企業的,應在每年年度董事會及年度股東會召開前向公司決策機構提出分紅建議。
公司應通過實施上述措施,確保下屬全資、控股、參股企業及時進行現金分紅,保證公司在合並報表未分配利潤為正時,母公司報表有足額的未分配利潤和現金流進行股利分配。
四、利潤分配的監督
監事會對董事會執行現金分紅政策和股東回報規劃以及是否履行相應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況進行監督,發現董事會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發表明確意見,並督促其及時改正:
(一)未嚴格執行現金分紅政策和股東回報規劃;
(二)未嚴格履行現金分紅相應決策程序;
(三)未能真實、准確、完整披露現金分紅政策及其執行情況。
五、規劃執行過程中對中小股東意見的聽取
(一)董事會在擬定利潤分配預案時,應當通過多種渠道主動與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進行溝通和交流,可採取通過公開徵集意見或召開論證會等方,充分聽取中小股東的意見和訴求,及時答復中小股東關心的問題,與中小股東就利潤分配預案進行充分討論和交流。
(二)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進行審議時,應鼓勵中小股東行使質詢權,並及時答復中小股東關心的問題。
(三)公司在特殊情況下無法按照既定的現金分紅政策或最低現金分紅比例確定當年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年度報告期內盈利且累計未分配利潤為正,未進行現金分紅或擬分配的現金紅利總額(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現金紅利)與當年歸屬於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之比低於30%的,公司董事長、獨立董事和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年度報告披露之後、年度股東大會股權登記日之前,在公司業績發布會中就現金分紅方案相關事宜予以重點說明。如未召開業績發布會的,應當通過現場、網路或其他有效方式召開說明會,就相關事項與媒體、股東特別是持有公司股份的機構投資者、中小股東進行溝通和交流,及時答復媒體和股東關心的問題。
六、本規劃的制定周期
公司董事會至少每三年重新審閱一次股東回報規劃,對公司即時生效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適當且必要的修改,確定該時段的股東回報計劃,並由公司董事會結合具體經營數據,充分考慮公司目前盈利規模、現金流量狀況、發展所處階段及當期資金需求,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紅方案。
七、本規劃的調整機制
因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和長期發展的需要確需調整利潤分配政策的,應以保護股東利益為出發點,調整後的利潤分配政策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利潤分配政策調整方案需事先徵求獨立董事和監事會的意見,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獨立董事應該發表獨立意見,並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八、關於本規劃的未盡事宜
本規劃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實施,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規定執行。
⑸ 恆瑞醫葯股東回報規劃
恆瑞醫葯是我國一家優秀的上市葯企,它對股東的回報也是非常豐厚的。
⑹ 未來三年股東回報規劃是必須的嗎
可根據公司實際經營情況進行股東回報規劃,如長時間沒有股東回報,難免對於投資者的信心會受到打擊,投資者會對公司的經營情況產生懷疑,一般情況下,對於投資者的回報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在符合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關利潤分配規定的基礎上,充分考慮對投資者的穩定、合理的回報,兼顧公司的長遠利益及可持續發展,建立對投資者持續、穩定、科學的回報規劃與機制,保持公司利潤分配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1、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採取現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現金股票相結合等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保證公司現金流能夠滿足正常經營和長期發展的前提下,公司優先採用現金分紅的利潤分配方式。
2、最低分紅比例
公司每年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應不低於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X(一般是5-10)%。公
司最近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少於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X(15-30)%的,不得向社會公眾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或向原股東配售股份。
如果未來三年內公司凈利潤保持持續穩定增長,公司可提高現金分紅比例或實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對投資者的回報力度。
3、分配期間
公司董事會可以根據公司盈利情況及資金需求狀況建議公司進行年度分配或中期分配.
⑺ 華東重機2021年目標價多高
華東重機2021年目標價多高暫時還不能預估,不過第一季度的凈利潤已經達到兩千多萬元。
一、華東重機:2021年第一季度凈利潤約2469萬元
華東重型機械(SZ 002685,收盤價:3.84元)4月27日晚間公布一季度業績,稱2021年一季度營收約16.21億元,同比下降7.09%;凈利潤約2469萬元,同比下降13.79%。基本每股收益為0.0245元,同比下降13.73%。2020年半年報顯示,華東重型機械的主營業務為不銹鋼貿易和起重運輸工具製造,分別占營收的92.92%和7.08%。
二、華東重機:未來三年(2021年-2023年)股東回報規劃
1、制定本計劃應考慮的因素。公司從長遠和可持續發展的角度,綜合分析公司發展的實際情況和股份情況,股東的要求和意願、社會資本成本、外部融資環境等因素,充分考慮了公司目前以及未來對利潤規模、現金流狀況、發展階段、項目投資資金需求等。來建立為投資者提供持續、穩定、科學的回報規劃和機制,確保公司利潤分配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2、規劃的原則。本方案的制定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利潤分配的規定。既要注重對投資者的穩定合理回報,同時又要充分考慮公司的實際經營狀況。可持續發展,兼顧短期利益和長期發展,充分維護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總而言之,華東數控發展的時候,也邁出了「走出去」的一步。該場外基金還在深圳,雲南,上海,香港、成都設立,積極推動在北京,台灣,矽谷,等地設立專業化、區域化投資基金,完成從涉足山東到放眼海外的戰略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