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今天海南海葯停牌利好還是利空、
海南海葯股份有限公司擬籌劃控制權變更事項,根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和版《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號——停復牌業務》的有關規定,經公司申請,公司證券(證券簡稱:海南海葯,證券代碼:000566)於2019年4月29日開市起臨時停牌,待公司通過指定媒體披露相關公告後復牌,敬請投資者
密切關注。
控股權變更,應屬於利好消息。
② 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草案的預計披露時間有何規定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號——員工持股計劃》第七條規定,預計披露員工持股計劃草案的時間為自披露提示性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
③ 上市公司首次披露重組方案後,應多久披露一次重組進展公告進展公告應包括哪些內容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號—重大資產重組》第十八條規定,上市公司首次披露重組方案後,應當每30日公告一次本次重組的最新進展情況,直至發出召開股東大會通知。
重大資產重組進展公告內容至少應當包括:相關審計、評估或估值的具體進展和預計完成時間,有關協議或者決議的簽署、推進情況,有關申報審批事項的進展以及獲得反饋的情況等。同時,公告應當以特別提示的方式,充分披露本次重組事項尚存在的重大不確定風險,明確說明是否存在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或者交易對方撤銷、中止本次重組方案或者對本次重組方案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相關事項。
④ 上市公司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時間較長,且終止籌劃重組的,是否需要召開投資者說明會說明相關情況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號—重大資產重組》第四十五條規定,上市公司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時間較長,且終止籌劃重組的,本所鼓勵公司召開投資者說明會,並視情況可以要求公司召開投資者說明會。上市公司應就終止重組事項的具體原因、決策過程以及對公司的影響等內容作出說明,並披露投資者說明會的相關情況。
⑤ 上市公司應披露股東哪些信息
您好!《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2號——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信息披露》規定: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上市公司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應立即通知上市公司並配合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一)上市公司股東持有的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託管或者設定信託; (二)上市 公司股東或實際控制人進入破產、清算狀態; (三)上市公司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持股或控制公司的情況已發生或擬發生較大變化; (四)上市公司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對上市公司進行重大資產或債務重組; (五)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小張老師
⑥ 關於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號——交易與關聯交易》的通知
深證上〔2020〕451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交易與關聯交易信息披露行為,優化完善規則體系,提升規則適用效能,降低市場主體負擔,充分激發市場活力,本所結合監管實踐和調研情況,制定了《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號——交易與關聯交易》,現予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主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2號——交易和關聯交易(2018年3月修訂)》《主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6號——資產評估相關事宜》《主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8號——上市公司與專業投資機構合作投資(2017年10月修訂)》《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1號:土地使用權及股權競拍事項》《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2號:上市公司與專業投資機構合作投資(2017年10月修訂)》《創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21號:上市公司與專業投資機構合作事項(2017年10月修訂)》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⑦ 關於發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披露業務指引》的通知
上證發〔2019〕122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進一步落實並購重組市場化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強化並購重組全流程監管,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分析評估了近年來市場變化及相關政策調整,對並購重組業務規則進行了全面梳理,對《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披露及停復牌業務指引》進行了修訂、完善,形成了《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披露業務指引》(詳見附件),現予以發布,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披露及停復牌業務指引》(上證發〔2015〕5號)同時廢止。
本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辦理重大資產重組相關業務,適用《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披露業務指引》,但有關重組審核和注冊程序等事項,適用科創板業務規則的相關規定。
特此通知。
附件: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披露業務指引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_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⑧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號——停復牌業務》對停牌期限的例外條款進行了哪些調整
一是取消有權部門審批、跨境交易和重大無先例事項的例外情形,將例外條款明確為「國家有關部門對相關事項停復牌時間另有要求的」;二是新增例外條款的原則停牌期限,對於適用例外條款情形的,連續停牌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25個交易日;三是明確上市公司存在重大風險事項且中國證監會或本所認為有必要的,可以申請停牌。
⑨ 關於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文件、制度、准則、政策等。
看是深交所還是上交所的了,具體是深交所或上交所上市規則,以及證監會發布的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各版塊的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深交所或上交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
⑩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共有多少號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共有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