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大會什麼人可以參加怎麼參加
你好,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無論人持有公司多少股票都是屬於公司的回股東,都有權出席公司的股東答大會。
參加股東大會的方式:
(1)會前准備工作:股東參加股東大會,要先查詢公司公告的股東大會通知,查看自己持股情況。在上市公司公布的股權登記日持有股票的股東才有參會資格。計劃現場參會的股東,按照公告中的說明進行參會登記。
(2)現場參會:現場參加股東大會,股東要攜帶股票賬戶卡、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委託他人參加會議,受託人除了上述材料,還要攜帶授權委託書和個人有效身份證件。現場參會可以與上市公司董監高直接接觸,不僅能行使表決權,還可以現場行使質詢權、建議權,更直觀地了解上市公司。
(3)網路參會:為方便股東投票,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必須開通網路投票。股東既可以去現場參加會議,也可以在股東大會通知中載明的網路或其他方式參與投票,網路投票通常通過交易所交易系統(需登錄證券公司交易客戶端操作)、交易所或中證登的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路投票。網路投票為時間、地域不便的股東提供了便捷的行權通道。
2. 請問參加股東大會持股憑證指什麼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06年新發布的《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不再要求股東帶「持股憑證」。
《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第二十四條:
股東應當持股票賬戶卡、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或證明出席股東大會。代理人還應當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和個人有效身份證件。
3. 股份有限公司為股東出具什麼證明來證明股東身份呢
《中華抄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十六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將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記錄、監事會會議記錄、財務會計報告置備於本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4. 開股東會時代持人沒有來參加,實際出資人可以參加嗎需要什麼手續會上有什麼權利
您好,
1、原則上是不可以的,因為實際出資人並不是記載於股東名冊與公司章程上的股東。但是當事人對股東資格有明確的協議約定,公司內部股東知道或應當知道這一事實,隱名股東(即實際出資人)在事實上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和資產收益,已實際以股東身份行使權利,應確認其股東資格,保護其應有的股東權益,對內承擔法定股東責任。在此種情況下,代持股人未參加股東會,實際出資人可以參加,不需要履行手續,享有與其他股東相同的合法權利如表決權、利潤分配請求權等。
2、若雙方未約定實際出資人為股東或者承擔投資風險,且實際出資人也未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管理或者未實際享受股東權利的,顯名股東實際行使和操縱因隱名股東出資帶來的股東受益,公司其他股東對隱名股東的股東受益存在事實不知情。實際投資人的股東身份不能被認可,因此不能參加公司的股東會。在此種情況下,實際投資人若想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的股東會,只有經過超過半數的公司其餘股東的認可、同意才可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
3、法律依據:
《公司法解釋(三)》第25條第3款規定:「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准確的法律意見。
5. 參加股東大會要具備什麼條件
是該公司股票的實際持有人,且持股比例在一定比例之上,比如5%或者以上,或者由股民推選出代表一定數量的股民參加也可以。但咱們國家除了少數幾只全流通股票以外,你是永遠也不會有這種資格的,因為你根本不可能佔到那個比例。
6. 為什麼港股通股東不能參加股東大會呢
目前通過A股的港股通渠道是沒法報名現場參會的,但是可以通過網上行使投票的權利。
不過還有一個方法:
1、看公告記住時間地點,提前一周通過港股通買入,然後通過券商APP列印出來持股證明(具體操作流程參考100股散戶「硬闖」5000億安防巨頭股東會)
2、然後拿著身份證和持股證明直接去就行了。
7. 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的規則
1、上市公司年度股東大會每年召開一次,應當於上一會計年度結束後的6個月內舉行。臨時股東大會不定期召開。公司在上述期限內不能召開股東大會的,應當報告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公司股票掛牌交易的證券交易所,說明原因並公告。
2、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應當聘請律師出具法律意見並公告。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有權向董事會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董事會應當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在收到提議後10日內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書面反饋意見。
除公司法有規定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的決議方法,也因決議事項的不同而不同。普通決議事項須經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特別決議事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方可作出。依公司法規定,特別決議事項指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並、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
根據《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有關規定,股東會的決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期、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情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4、會議決議情況:
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並、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8. 股份持有證明書
http://publish.sina.com.cn/show.php?p_id=52&t_id=2337
現在都是虛擬的,都在你的帳戶里存著,所以沒有實際的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