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董事會哪些人是出席,哪些人是列席
董事會會議列席人員的規定:1、公司監事和總經理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中介機構經會議主持人同意,其他董事未提出異議的,可以列席會議。董事會秘書未兼任董事的,應當列席董事會會議。2、董事原則上不得攜隨同人員參加會議。確有必要的,應當徵得參會董事一致同意,並提交有效的身份證明。隨同人員不得代表董事發言或提問,不得代表董事進行表決。董事會審議事項涉及公司商業秘密的,會議主持人可以隨時要求隨同人員離開會場。3、中國保監會可以委派監管人員作為會議視察員列席會議。公司應當向觀察員提供所有會議資料。觀察員列席會議時,不得對會議討論或決議事項發表意見,並對公司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責任。
『貳』 南京明商集團是國企還是民企
根據天眼查查詢南京明商集團最終控制人是個人,屬於民營企業。
『叄』 集團公司高層領導包括哪些人
《公司法》第217條第一項的規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回務負責人,上市公答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經理、副經理指《公司法》第50條和第114條規定的經理、副經理。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對董事會負責;副經理由經理提請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財務負責人是指由經理提請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的財務負責人員。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是《公司法》第124條規定的上市公司必設的機構,負責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東資料的管理,辦理信息披露事務等事宜。「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則是為了賦予公司自治的權利,允許公司自己選擇管理方式,聘任高級管理人員,但是,這些人員(職位)必須在公司章程中明文加以規定。
『肆』 公司董事會任命高管。被任命人拒絕接受,該任命能否生效
該任命侵犯了當事人的知情權,更違反了當事人的「人身自由權」。如果是強行任命,有「拉人抵包負責」的犯罪嫌疑……其任命自始至終均為無效!
『伍』 董事會和股東會有什麼區別,兩者是怎麼成立的
前提假設: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就是所有投資入股的人組成的公司權力機構,就看你們有沒有股東名冊或者成立時候有沒有在章程中寫清楚股東的明細資料。
股東會可以授權成立董事會,設置董事會要在公司章程里寫明,不單單是一個董事會決議就可以了事,(我們這邊工商是這樣要求的)董事會行使股東會所授權的公司管理事項。
『陸』 公司成立董事會要在工商注冊嗎
注冊手續:
一、新的公司法2006年1月1日施行,到時候可以注冊一個人的公司,在這之前公司必須是兩人及以上才能設立
二、取一個公司名稱,然後到當地工商局辦理名稱核准手續,工商會給你出具《公司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三、名稱核准後仍舊到工商局領取公司設立的表格,這些表格裡麵包括:《委託書》、《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你就按照表格事項填好
四、自己准備股東會決議,內容:有那些人出資,注冊資本多少,辦公住所在哪裡,選舉哪些人為董事,哪些為監事等等,董事會決議:選舉誰為董事長,監事會決議:選舉哪些為監事。
五、公司章程:網上有模式可以去下載
六、請會計師事務所出驗資報告,證明你在銀行里確實為公司開了戶頭,存了這么多注冊資本
七、租一個辦公地點,租房合同和該房子的產權證復印件也是注冊手續之一,必須是出租方有產權的房子
七、將以上這所以手續交到工商局公司設立窗口去登記就可以了
八、需要多少費用你要到工商注冊窗口去問一下
去工商局領取名稱登記書.
身份證明
個人不能成立公司.可以成立獨資企業或工商戶.
最低成立公司資本為10W元
謝謝,~~
具體辦法:
設立有限公司登記應提交的文件:(1)公司董事長或執行董事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託書》;(3)公司章程;(4)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5)驗資報告;
(6)董事、監事的任職文件;(7)經理的任職文件;
(8)董事長或執行董事的任職證明;(9)公司董事、監事、經理身份證復印件;(10)住所使用證明;(11)《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1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審批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13)公司的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前置審批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許可證件。臨時身份證可以作為身份證明。名稱預先核准請在辦事大廳工商局窗口辦理。
公司名稱是按照《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程序》登記的。
『柒』 外商獨資不設董事會行嗎
外商獨資不設董事會是可以的。投資公司成立時一般可以設董事會,當然也可以不設董事會,如果不設董事會的話,需要設一名執行董事。外資公司董事或執行董事既可以聘請大陸居民也可以委派外國個人擔任外資公司注冊時,董事則需要出具身份證明材的材料。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四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條另有規定的除外。
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