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市公司高管包括哪些人,高管持股怎樣計算請指教
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秘。持股看看交易所,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誠信檔案知道了。
❷ 為什麼A股很多上市公司的董事會成員,監事會,高管,都沒有持股,比如雲南白葯,只有一個副總經理和一個
如果管理者持有大量的股票,就有可能操控股市。這也是股市所不允許的,最多是這些管理者通過他們的親戚來買賣股票
❸ 公司高管不持股與持股,有什麼好處或壞處,不持有說明該股垃圾嗎求高手解答
高管作為最了解企業經營狀況的一類人,他們大量持股時,多數對於上市公司股價構成利好。
❹ 問一下,公司的管理層可不可以持有公司股票
可以,合法的
❺ 對於股票來說,公司高管持股越多越好嗎
股權結構設計是有很多題外話可以聊的。
馬雲持股很低,為什麼控制阿里?因為在簽雅虎和軟銀投資的時候,條款明確標注這種大股東只有獲取分紅的權利,不得干預公司的發展和戰略決策。也就是說,你出錢,其他事你不用管。這是一個類型。
比如阿里有沒有持股比例比馬雲多的?有非常多。但為什麼董事長是馬雲呢?因為只有馬雲能讓大家的股價更值錢,因為只有馬雲能統領十八羅漢,因為只有馬雲能讓阿里系越來越龐大。這是個人能力強大,能代表企業的發展理念,而一般創始人是最具備這種能力的,所以創業當董事長似乎一直是正常現象。這是一個類型。
股價制企業最高權力機構是股東大會。股東大會選舉董事局,董事局選舉董事長。按照這一邏輯,哪怕只持千萬之一,萬分之一的股份都是可以當董事長的,因為他代表是企業的發展方向和未來。所有人都信服他。控股公司,是他帶領的集團佔用足夠的股價達到說一不二的實力,並不是他自己的持股比例可以支撐他說一不二。
如題,如果我們有足夠的實力吸二級市場或者私下交易吸納TCL的股價,達到51%。這里的問題:一,是你自己的財力嗎?肯定不是,這組財力背後一樣也是一個集團,一個公司,一個團隊,不可能是一個人。到時新的董事長選出來以後,他自己的持股比例也高不到哪裡雲。二,即使財團拿下51%,在決策企業發展的時候,這51%里的人會不會意見統一?如果2%不贊同,而剩下的49%正好和這2%意見一致呢?
企業上市,體量放大以後,誰說的算沒什麼意義,因為上市以後本質上企業屬於全體股東,企業的發展也是全體股東的意志表現。但不可能一個個出來說話,總要選出代表的。這叫管理!而有錢,不一定勝任管理。如果這樣,那麼多風投機構光委派管理人員就吃不消了。
回歸正題:
為什麼很多上市公司的董事長個人持有公司的股份非常少:很可能是稀釋給了員工鼓勵員工努力工作獲取分紅,也可能是大的投資分走了股價。這有很多種可能的,但股東持股多少,並不能決定他在公司決策中的領導權。
公司持股的股份跟股東有什麼關系,公司也是法人,法人股東跟普通個人股東本質一樣都是股東。只是公司的財力能力可能會佔有更多的股份獲取更多的分紅。
❻ 上市公司高管為什麼能持有原始股
因為上市公司高管是股東,所以他們持有原始股。
公司高管可通過股東轉讓進行申購原始股。
原始股認購途徑
1、通過其發行進行收購。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是指由公司發起人認購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而設立公司。由於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三年內不得轉讓,社會上出售的所謂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
2、通過其轉讓進行申購。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票為記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一年之後的轉讓應該在規定的證券交易場所之內進行,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則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轉讓。一些違規的股權交易大多數是以投資咨詢公司的名義進行的,而投資咨詢機構並不具備代理買賣股權的資質。
原始股
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 在中國證券市場上,「原始股」一向是贏利和發財的代名詞。在中國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級市場上以發行價向社會公開發行的企業股票,投資者若購得數百股,日後上市,漲至數十元,可發一筆小財,若購得數千股,可發一筆大財,若是資金實力雄厚,購得數萬股,數十萬股,日後上市,利潤便是數以百萬計了。這便是中國股市的第一桶金。
❼ 上市公司,高管不持股證明此股不能關注對嗎
不完全是。
高管持股只是股票基本面考察的一個方面,要綜合的看待。
❽ 有關公司法中上市公司高管持股轉讓的規定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制定本規則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
份以下轉讓規則: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二)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
(三)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承諾一定期限內不轉讓並在該期限內的不得轉讓;
(四)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本公司股總數的25%,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的除外。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股份不超過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不受前款轉讓比例的限制。
(六)因上市公司公開或非公開發行股份、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因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二級市場購買、可轉債轉股、行權、協議受讓等各種年內新增股份,新增無限售條件股份當年可轉讓25%,新增有限售條件的股份計入次年可轉讓股份的計算基數。
(七)上市公司章程可對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規定比本規則更長的禁止轉讓期間、更低的可轉讓股份比例或者附加其它限制轉讓條件。
(八)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發生變動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2個交易日內,向上市公司報告並由上市公司在證券交易所網站進行公告。
(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證券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違反該規定將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又買入的,由此所得收益歸該上市公司所有。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買賣本公司股票違反本規則,中國證監會依照《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❾ 董事長和高管直接持股的企業好嗎
選擇直接持股還是間接持股需要企業根據實際情況以及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目的去判斷。持股方式沒有對錯之分,只有哪種模式更適合。
對於核心的高管如CEO,創業元老等對公司貢獻大且忠誠度高的員工,可以考慮直接持股,增強被激勵對象的成為股東之後的身份感。
而對於絕大多數被激勵對象,從公司治理結構以及稅收籌劃的角度。放在持股平台間接持股通常更合適。
持股模式|直接持股和間接持股優劣勢比較X
企業無論選擇直接持股還是間接持股,兩種模式各有利弊:
從激勵的范圍來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最多為50人,股份公司的發起人不得超過200人,否則就會影響上市。因此,直接持股可以激勵的人數不能太多,而間接持股可以設立多個持股平台,這樣就放大了激勵對象的范圍。
從公司治理結構的角度來看,直接持股模式下,如果被激勵對象人數較多,則股東數量眾多,開起股東會比較麻煩。如修改公司章程需要全體股東簽字才能生效,要想湊齊這些簽字非常困難。間接持股模式下,被激勵對象通過持股公司或有限合夥企業來持有標的公司的股權,只需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代表持股平台行使標的公司的股東權利,標的公司的股東人數較少,管理起來更方便。
從套現的便利性考慮,如果是上市公司,直接持股模式下,被激勵對象作為上市公司的股東,套現需遵守禁售期的有關規定。間接持股模式下,管理層要想套現,通過持股公司進行。持股公司套現後,要想把套現凈所得分給該管理層,必須通過股權回購、注 銷股本的方式來進行,操作起來比較麻煩。從這個角度來看,也有助於穩定管理層。
從股權穩定性角度看,直接持股模式下,一旦有管理層離職或發生意外而死亡,協議進行股權轉讓,公司的股權結構處於不穩定的狀態。且將來上市後,管理層減持的信息披露會影響股東對公司的信心。間接持股模式下,一旦出現管理層離職或意外死亡,只需變動持股公司的股權結構,擬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是不變的。這有利於公司的發行上市。
從將來上市公司負擔來看,直接持股模式下,管理層減持需要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間接持股模式下,管理層減持不需要進行信息披露。
股權激勵,看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如果在股權激勵方面,您有這樣或者那樣的疑惑,與其自己摸索不得要領,不如讓專業的人給你帶帶路:
❿ 怎麼看一個上市公司是不是採用了股權激勵有高管持股是不是就是股權激勵
看一個上市公司是不是採用了股權激勵:可看公司公告。
高管持股也是股權激勵。
股權激勵模式:
(1)業績股票
是指在年初確定一個較為合理的業績目標,如果激勵對象到年末時達到預定的目標,則公司授予其一定數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獎勵基金購買公司股票。業績股票的流通變現通常有時間和數量限制。另一種與業績股票在操作和作用上相類似的長期激勵方式是業績單位,它和業績股票的區別在於業績股票是授予股票,而業績單位是授予現金。
(2)股票期權
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激勵對象可以在規定的時期內以事先確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也可以放棄這種權利。股票期權的行權也有時間和數量限制,且需激勵對象自行為行權支出現金。目前在我國有些上市公司中應用的虛擬股票期權是虛擬股票和股票期權的結合,即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是一種虛擬的股票認購權,激勵對象行權後獲得的是虛擬股票。
(3)虛擬股票
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種虛擬的股票,激勵對象可以據此享受一定數量的分紅權和股價升值收益,但沒有所有權,沒有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企業時自動失效。
(4)股票增值權
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如果公司股價上升,激勵對象可通過行權獲得相應數量的股價升值收益,激勵對象不用為行權付出現金,行權後獲得現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
(5)限制性股票
是指事先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公司股票,但對股票的來源、拋售等有一些特殊限制,一般只有當激勵對象完成特定目標(如扭虧為盈)後,激勵對象才可拋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6)延期支付
是指公司為激勵對象設計一攬子薪酬收入計劃,其中有一部分屬於股權激勵收入,股權激勵收入不在當年發放,而是按公司股票公平市價折算成股票數量,在一定期限後,以公司股票形式或根據屆時股票市值以現金方式支付給激勵對象。
(7)經營者/員工持股
是指讓激勵對象持有一定數量的本公司的股票,這些股票是公司無償贈與激勵對象的、或者是公司補貼激勵對象購買的、或者是激勵對象自行出資購買的。激勵對象在股票升值時可以受益,在股票貶值時受到損失。
(8)管理層/員工收購
是指公司管理層或全體員工利用杠桿融資購買本公司的股份,成為公司股東,與其他股東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從而改變公司的股權結構、控制權結構和資產結構,實現持股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