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問題屬於《公司法》范疇。
首先,我國《公司法》並未設置有關股權贈與的直接相關條款。但實際上,股權贈與、股權繼承等可以看作特殊形式的股權轉讓,股權贈與應當看成是一種無償的股權轉讓。股權作為一種財產性權利,也可贈與。
另外,股權贈予也不是毫無條件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司法問題比較復雜,若能提供進一步的信息,則能為您提供更准確的法律服務。如果我的答案對您有幫助,請點贊並採納。
若您還有更多問題,歡迎前來咨詢。
『貳』 在一個公司當股東,又在另一個從事相同行業的公司擔任股東,這樣可以嗎 公司法有類似的規定嗎
這樣子是可以的,公司法沒有類似的規定,我國的其他法律、法規也沒有禁止股東向多家公司投資的規定。可見,股東可以向多個公司投資成為股東。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其中的第(五)項是關於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會計師等)的規定,對於股東沒有類似的規定。
《公司法》
第九十八條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第九十九條 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職權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
第一百條 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董事人數不足本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法 網路
『叄』 3個股東其中一個股東想無償贈送給另外一個股東,有什麼規定嗎
去工商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並繳納所得稅。
『肆』 大股東八十萬,另外兩個每個人十萬,怎麼分股,分紅
大股東八十萬,另外兩個每個人十萬,總額一百萬。
股份按投資多少,占總額的比例,這是正常的。
分紅可以按投資人是否參與經營,占股份相應增加或減少。
『伍』 股東要買股向另外的股東發函怎麼發
雙方商定後,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即可。
『陸』 三個股東,一個股東要放出一部分股,另外兩個股東都想要,既是店長又是法人的可以有優先購買權嗎
合伴人都有同等的優先購買權,可以股東之間平分,也可以股東之間競價購買,公平競爭,誰的價位高,就賣給誰。網友建議,僅供參考。祝你好運!
『柒』 股東另外擁有的一家公司,與本公司有銷售關系,請問涉及什麼法律法規的規定
這可能涉及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法並沒有禁止股東與公司進行交易,所以這種行為是法律允許的,但是,如果有股東利用自已股東身份與公司進行不公平交易的,則其他股東可要求其違法行為承擔賠償責任。
『捌』 什麼是內部股東和外部股東在公司擔什麼的職位
1.內部股東是在公司里有職務的股東,日常中會處理一些事務。
2.外部股東是沒有公司內部職務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