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果股東股權被凍結
股東股權被凍結的,可以通過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申請執行人放棄債權、債務人已經清償債權等行為,來向法院申請解除凍結措施。法院經審查後,能夠予以解除凍結。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
(二)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或者放棄債權的;
(三)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流拍或者變賣不成,申請執行人和其他執行債權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債的;
(四)債務已經清償的;
(五)被執行人提供擔保且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記方式實施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❷ 華映科技大股東的股票如果三次流拍怎麼處置
華映科技大股東的股票如果三次流拍通過公司資產的市場價格折價處理。
❸ 股東之間的股份轉讓需要什麼手續
股權轉讓制申報以下資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3、股東會決議。4、股權轉讓協議書。5、股權向公司股東以外轉讓的,還應提交新股東會(股權轉讓後的股東)決議。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章程。7、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股東是企業的需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合夥企業營業執照》、《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由企業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股東是事業單位法人需提交《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股東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由本人簽名並署明與原件一致)。8、原營業執照正副本。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以及其他股東即可。
❹ 股份公司股東股權轉讓流程有哪些
一、目標公司情況調查
注意事項:
1、應當查清目標公司的股權結構、資產狀況、負債狀況、欠稅情況、或有負債等情況。特別應當注意的是,目標公司因為對外擔保而形成的或有負債並不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中。
2、還應當查清目標公司章程的內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對股權轉讓的限制性規定。一般情況下受讓方應當與出讓方共同聘請律師事、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等中介機構對目標公司的法律狀況、財務狀況、重要資產等事項進行盡職調查,將盡職調查報告作為股權轉讓合同附件。
二、 出讓方與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意向書》
注意事項:
1、《股權轉讓意向書》中應當約定兩項特有條款:
(1)生效條件附款:本意向書在目標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公司法規定的條件)本次轉讓並放棄優先購買權,或/並符合目標公司章程規定的相關條件後生效;
(2)出讓方的通知義務:本意向書簽訂後一定時間內出讓方應當通知目標公司其他股東。
2、轉讓價格的確定
目前實踐中常用的確定股權轉讓價格的方法有:
(1) 直接以出讓方在目標公司中的出資額為轉讓價格;
(2) 以目標公司賬面凈資產與出讓方持股比例的乘積為轉讓價格;
(3)以審計、評估的目標公司凈資產與出讓方持股比例的乘積為轉讓價格;
(4)通過招標、拍賣等競價交易方式確定轉讓價格。上述第一、二種方法失於簡單,只能針對新設立的公司使用。第四種方法通常能夠比較准確地確定股權的市場價格,但缺點是程序復雜,交易成本較高。而第三種方法通常只能確定目標公司廠房、機器設備等資產的簡單靜態價值,沒有反映公司作為一個有機體的成長、發展因素。
對於轉讓價格確定問題,筆者的意見是:對於新設立的公司,可以考慮按第一、二種方法確定股權轉讓價格;對於大型公司或者涉及國有資產的公司,應當採用第四種方式;對於一般性公司,交易雙方可以在審計、評估凈資產價值的基礎上,參考目標公司未來的盈利前景、市場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轉讓價格。
三、出讓方通知目標公司其他股東
注意事項:
出讓方應當在意向書規定的時間內書面通知目標公司其他股東,要求他們在一定時間內(公司法規定至少30天)就是否同意此次轉讓、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進行表態,或/並者履行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
四、目標公司其他股東表態
注意事項:
1、根據新《公司法》第72條的規定,其他股東不同意轉讓的,自己應當購買出讓方擬轉讓的股權,否則視為同意轉讓。即其他股東只能通過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方式阻止出讓方對外轉讓股權。
2、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不能分割行使。即其他股東對出讓方擬轉讓的股權只能全部購買,否則必須全部放棄購買,而不能只購買其中的一部分。
3、其他股東要注意防止出讓方與受讓方通過陰陽合同損害自己的優先購買權。實踐當中比較有效的方法是其他股東要求轉讓雙方共同對轉讓價格進行書面確認,並監督轉讓合同履行。
五、出讓方與受讓方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合同》
注意事項:
1、除股權轉讓價格不能改變之外,付款條件、付款期限等內容與意向書也不能有實質性變化,否則就可能因為構成陰陽合同而受到其他股東的異議,甚至被法院撤銷或者認定無效。
2、如果目標公司其他股東認為自己的優先購買權受到侵害,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這種訴訟應當將股權受讓方列為第三人。
3、為了保護受讓方的權利,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目標公司因股權轉讓之前的行為被國家機關處罰或者被他人索賠時,受讓方在一定期限內有權解除合同,並應當明確約定違約金標准或者損害賠償的計算方法。
六、辦理公司股東名冊變更和工商登記變更
注意事項:
1、僅簽訂《股權轉讓合同》並不意味著受讓方取得目標公司股東資格,新《公司法》第33條規定了公司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在確認股東資格方面的對內、對外效力。從履行《股權轉讓合同》,合理保護出讓方、受讓方權利的角度考慮,這兩項工作都應當盡快進行。
2、辦理公司股東名冊變更和工商登記變更都需要目標公司及其他股東配合,如果目標公司及其他股東拒不配合有關工作,受讓人可以提起確認股東資格之訴。這種訴訟應當列其他股東和目標公司為共同被告
❺ 拍賣股權利好還是利空
股權拍賣是利好還是利空要分情況來看,如果是轉讓給其他機構或是投資人的話就是利好。如果是上市公司股東轉讓出售股份就是利空好。、如果是轉讓給另外一家機構或者投資人的話就是利好,可以繼續持用。說明股權結構有變更了,但是會提升業績,是利好。
公司有計劃的轉讓股權可以改善財務結構,提升現股東每股權益,那麼可能構成利好。
上市公司轉讓子公司股權是利空,還是利好,不能一概而論。主要看是對什麼人轉讓。
定向轉讓,引入大資本,那就是利好。
拓展資料
一、公司資產由拍賣機構召開拍賣會進行交易的主要流程是:
(1)選定拍賣機構。出讓方同意中心以拍賣方式組織交易的,中心可以指定具有合法拍賣資格和信譽良好的拍賣機構作為拍賣人。
(2)出讓方辦理委託拍賣手續。中心選定拍賣機構後,書面通知出讓方到選定的拍賣機構辦理委託拍賣手續;拍賣機構(拍賣人)負責接收和核實產權出讓的有關材料,並與出讓方簽訂拍賣委託合同。
(3)組織拍賣會交易。轉讓方經拍賣會拍賣成交後,買受人和拍賣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拍賣人將該拍賣資料交中心1份留存。
(4)簽訂產權交易合同。拍賣成交確認後,交易雙方應憑拍賣成交確認書到中心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二、股權繼承的法律規定
按照《民法典》、《公司法》的規定,股權繼承的法律規定有以下幾點:
1、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其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為有限責任公司具有資合性和人合性的特點,故如果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一致認為,股權繼承會影響公司的經營,可以在章程中明確約定股權不得繼承。同時必須對相應股權繼承人的財產性權利予以保護,支付給繼承人合理的價款。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繼承是當然繼承;
——股份有限公司只具有資合性的特點,並不存在股份繼承的障礙問題。這也是我國公司法只在有限責任公司章節部分規定股權繼承,而沒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節部分規定股份繼承的原因。
3、公務員不能繼承股東資格;
——根據《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禁止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因此,公務員不得繼承股權成為公司的股東。繼承人如果是公務員,其依法可以繼承的是被繼承人所擁有的股權相對應的財產權益,不能繼承股東資格。
4、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未成年人可以繼承股權;
——如果公司章程對股權的繼承人資格沒有規定限制性條件的情形下,無完全行為能力人或者未成年人可以繼承人的身份繼承股權,由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權利。
5、多個繼承人時,應等額繼承股權;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股權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6、確定繼承人是否具有繼承權;
—一般的順序是遺囑和遺贈優先,然後才是法定繼承。法定繼承人又分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二順序繼承人。
7、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流程召開股東會,記載於股東名冊,修改公司章程,到公司登記機關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至此,股權繼承程序才完成。
❻ 公司股票被拍賣以後,股票會不會大漲呢
這得看誰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1.小股東
如果是小股東,持有的份額不多,而且因為小股東自身的原因,使得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被拍賣,像這種情況是個人行為,對上市公司的股價而言影響不大!
但是如果是很一般的企業或個人拍得了此類股票,而且成交價遠低於二級市場的流通價,這會引起二級市場投資人的恐慌,股價會遭遇拋壓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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