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上市公司退市」
一:主動性退市
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回》,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答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二:被動性退市
是指上市公司連續3年經營不善、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股票價格連續20個交易日低於1元等原因。
⑵ 怎麼理解上市公司退市
退市,指上市公司因未能滿足交易所的上市標准,而終止上市的情形版。退市一般有兩種類型權,即主動退市和被動退市:
一般來說,上市公司營業期滿,或因發展需要進行重組或調整結構,抑或股東會決定解散時,公司可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向相關監管部門主動申請退市,得到批准後,即可進入退市流程。
但上市公司存在重大違規違法行為,或因經營不善造成較大風險,而被交易所強制終止上市的,就屬於被動退市。以我國的A股市場為例,如果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交易所將在其股票名稱前冠以「ST」標記,發出退市風險警告。若該公司第三年仍然虧損,則會被交易所暫停上市。此時公司需在相關部門監督下進行整改,若一年後仍無起色,就會被交易所強制退市。
總之,退市制度是維持證券市場平穩健康運行的重要保障,是相關部門監督管理證券市場的重要手段之一。不過對投資者來說,如果持有的股票不幸退市,還是盡快出手較好。
⑶ 上市公司為什麼要退市
退市有的是因為私有化。有的是連續三年以上虧損沒有辦法,被退市。
⑷ 上市公司什麼情況會退市
一:主動性退市
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二:被動性退市
是指上市公司連續3年經營不善、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股票價格連續20個交易日低於1元等原因。
⑸ 上市公司主動退市怎麼退
一般來說這種情況鮮少發生,若是發生了則有一下兩種情況:
1、如果公司還在,散戶還回是這個公司的股東,同樣享有答原來的權利和義務,可以以這些股票為憑證獲得分紅。
2、如果公司破產,則公司的資產將進行清算,用於還貸。還貸之後若是有剩餘資產,則剩餘資產清算後散戶手中仍然有一份,若是如果不夠還貸,也不用散戶再自掏腰包去還貸。
退市之後,股票被放到三板市場去,每周開市一天,可以在那裡交易,但是價格就更低了。如果股民不去理睬的話,最後價格會變成零。 原持股的股民需到證券營業部去辦一個託管手續才能進行交易。每周五一次,用競價方式,漲跌5%。
⑹ 上市公司主動退市的好處
主動退市和強制退市的區別:1、主動退市公司可以隨時向交易所提出重新上市申請,強制退市公司在交易所規定的間隔期屆滿後、才可向交易所提出重新上市申請。2、無論是被動強制退市公司、還是主動退市公司,若要申請重新上市,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但是,上市公司退市到新三板之後同樣可以進行重大資產重組、甚至被「借殼」,若實施重組或「借殼」,借殼主體可能符合三年凈利潤等指標要求,主動退市公司可以隨時申請重新上市的這個政策優惠,就可轉變為真正的現實紅利。3、主動退市的政策優惠不僅體現在重新上市的申請時間間隔上,交易所對主動退市公司在重新上市條件、程序、信息披露、交易安排等方面也有優惠,對此會區分主動退市公司與強制退市公司,以及強制退市公司所觸及強制退市指標的不同作出差異化安排。4、主動退市的好處如下:一是顯著降低成本,不再需要滿足證監會、交易所對信息披露的要求,如定期申報等,公司在法律和會計上所花的費用顯著降低,並消除為遵守相關規定而產生的內部成本(其中包括高級管理人員為遵守有關規定所花費的時間與精力等);二是當公開市場不能給公司一個恰當的估值時,退市能幫助公司實現全面的價值並提高公司基於其現金流、收入預測和現金余額來獲得外部融資的能力,而非基於其可能被低估的股票價格來獲得外部融資;三是私有化讓管理層專注於長期發展目標和策略,而不是迎合市場的短期期望;四是避免公司的業務被公眾審查並最大限度地減少公司披露那些競爭對手可以利用的敏感信息;五是增加對公司股東來源的認識和控制,防止惡意收購,並減少對其他小股東提供服務所花費的成本;六是其他企業管理的靈活性;七是減少代理成本,通過退市,公司的股權往往會集中在管理層或少數大股東手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公司所有權和控制權結合,從而有效解決代理成本問題。八是為不屬於收購方的股東提供了一個讓股票在市場低迷的時候實現價值最大化的機會。
⑺ 上市公司為什麼會退市為什麼會停牌
第五十五條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三)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四)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條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停牌是由於有重要事項公布!
⑻ 20家企業主動退出上市!上市即可暴富,為什麼卻在這一刻主動選擇退市
因為證監會又開啟了一輪企業抽查,這些被抽中的企業,知道自己的資質肯定不合格,所以選擇主動退出了上市申請。有媒體報答,與去年不同的是,今年以來,IPO的申請時間明顯延長,與之前兩,三個月完成IPO不同的是,從去年四季度開始的IPO,基本要三個月以上,甚至更長,證監會對申請IPO企業越來越嚴格,尤其是這段時間,開始看抽查活動,抽查過關率極低,很多企業被抽中後,避免產生惡劣影響,直接選擇退出。
⑼ 股票什麼條件會被要求強制退市
根據證監發【2000】號文《關於修改《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的決定》,強制退市的情形如下:
(1)上市公司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
(2)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且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3)上市公司社會公眾持股比例不足公司股份總數的 25%,或者公司股本總額超過 4 億元,社會公眾持股比例不足公司股份總數的 10%,且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4)上市公司股票在一定期限內累計成交量低於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最低限額
(5)上市公司股票連續 20 個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股票面值
(6)上市公司因凈利潤、凈資產、營業收入、審計意見類型或者追溯重述後的凈利潤、凈資產、營業收入等觸及規定標准,其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公司披露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顯示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凈利潤孰低者為負值
(7)上市公司因凈利潤、凈資產、營業收入、審計意見類型或者追溯重述後的凈利潤、凈資產、營業收入等觸及規定標准,其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公司披露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顯示期末凈資產為負值
(8)上市公司因凈利潤、凈資產、營業收入、審計意見類型或者追溯重述後的凈利潤、凈資產、營業收入等觸及規定標准,其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公司披露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顯示營業收入低於證券交易所規定數額
(9)上市公司因凈利潤、凈資產、營業收入、審計意見類型或者追溯重述後的凈利潤、凈資產、營業收入等觸及規定標准,其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公司披露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者保留意
(10)上市公司在證券交易所規定期限內,未改正財務會計報告中的重大差錯或者虛假記載
(11)法定期限屆滿後,上市公司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依然未能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
(12)上市公司因凈利潤、凈資產、營業收入、審計意見類型或者追溯重述後的凈利潤、凈資產、營業收入等觸及規定標准,其股票被暫停上市,不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年度報告
(13)上市公司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恢復上市申請
(14)上市公司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其向交易所提交的恢復上市申請材料不全且逾期未補充
(15)上市公司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其恢復上市申請未獲證券交易所同意
(16)上市公司被法院宣告破產
(17)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來源: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1807/P020180727777898792722.pdf
⑽ 從上市公司的角度來看,為什麼會有退市
大家好,我是老徐,一個在努力奮斗的金融民工,請大家關注我,共同探討財經問題!
目前我國的股票市場已經開始實行注冊制,注冊制的實施是我國股票市場進步的重要標志,通過注冊制的實施,也就是對於企業上市的門檻和審核要求降低了,更多是要求企業對自身的經營情況進行自主申報,監管機構更多是對這些資料進行審核。如果企業上市後,監管機構發現企業存在信息虛假或者欺詐的行為,那麼就會對相關企業進行嚴格的處理,情節嚴重的會讓企業退市,離開股票市場。
為了減少數據造假的出現,監管機構加大了對企業退市的力度,對於信息披露出現嚴重問題的企業,堅決不給機會,直接予以退市,要求企業披露真實的經營數據,不得通過虛假的數據來誤導投資者。企業退市是對上市企業管理的要求,也是為了保證投資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