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募集資金不能隨便亂用,只有用於募集前規劃的項目,項目變更或後置需申報。
2. 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用途有哪些
上市公司融資資金用途:
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原則上應當用於主營業務。除金融類企業外,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不得為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以買賣有價證券為主要業務的公司。
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可進行現金管理,其投資的產品須符合以下條件:
1、安全性高,滿足保本要求,產品發行主體能夠提供保本承諾。
2、流動性好,不得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
(2)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可以買非保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的融資方式:
目前上市公司普遍使用的再融資方式有三種:配股、增發和可轉換債券,在核准制框架下,這三種融資方式都是由證券公司推薦、中國證監會審核、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確定發行規模、發行方式和發行價格、證監會核准等證券發行制度,這三種再融資方式有相通的一面,又存在許多差異。
融資方式優缺點比較:
1、增發。增發是向包括原有股東在內的全體社會公眾投資者發售股票。其優點在於限制條件較少,融資規模大。
增發比配股更符合市場化原則,更能滿足公司的籌資要求,同時由於發行價較高,一般不受公司二級市場價格的限制,更能滿足公司的籌資要求,但與配股相比,本質上沒有大的區別,都是股權融資。
2、配股。配股,即向老股東按一定比例配售新股。由於不涉及新老股東之間利益的平衡,且操作簡單,審批快捷,因此是上市公司最為熟悉和得心應手的融資方式。
但隨著管理層對配股資產的要求越來越嚴格,即以現金進行配股,不能用資產進行配股。同時,隨著中國證券市場的不斷發展和更符合國際慣例,目前將逐步淡出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歷史舞台。
3. 募集資金是否可以理財
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版,允許上市公司使用權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的產品應滿足下列條件:安全性高、滿足保本要求、產品發行主體應提供保本承諾;流動性好,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比如固定收益類的國債、銀行理財產品以及其他投資產品。
4. 上市公司首次發行股票的募集資金,短期或長期內可以用於購買銀行低風險類理財產品嗎
募集資金相當於是公司的錢,理論上可以。
5. 上市公司的募集資金是否可以購買,資產證券化所發行的產品謝謝
不是這樣的。資產證券化與債完全不是一回事。資產證券化的主體沒有限制,債一般是央企或者地方發行的債券,與國外的債券范疇不同。資產證券化相當於將未來的收益提前現金化,可改善資金狀況;債則是一種債權融資形勢,會增加負債。
債券(bond),是一種金融契約,是、金融、工商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人們對債券不恰當的投機行為,例如無貨沽空,可導致金融市場的動盪。在中國,比較典型的債券是國庫券。
6. ipo募集資金可以到非監管戶買理財嗎
你好,這種行為不合規,也不允許,
ipo募資必須專款專用,獨立賬戶,全程受到監管。
7. 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不得用於哪些投資
除金融類企業外,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不得為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借予他人、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不得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以買賣有價證券為主要業務的公司。
8. 上市公司能直接把募集資金給子公司用么
不能
要根據上市時公告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來使用募集資金內。如果募集資金項目中有以子公司為容主體實施的,那要通過向子公司增資的形式將募集資金投入子公司。如果沒有,那子公司想用錢,要麼變更募投項目,要麼用超募的資金投入子公司。
9. 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可不可以用於非主營業務(有沒有使用范圍)
公司上市的募集資金,那分兩個部分,一部分是計劃內的募集資金,這部分募集專資金的計劃用途在上屬市之前就是已經確定的了,一部分是因為發行價比較高實際募來的資金超出計劃的部分(也就是超募資金),計劃內的只能用於主營業務,創業板已有明確規定,超募資金只能用於主營業務,不能用於開展證券投資、委託理財、衍生品投資、創業投資等高風險投資以及為他人提供財務資助等,主板暫無規定,但監管層是傾向於只能用於主營業務的。主板和創業板的超募資金都可以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銀行貸款。有的公司打擦邊球,用超募資金去置換銀行貸款,這樣置換出來的錢就可以自由使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