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定向增發定價基準日的確定 和定向增發價格的確定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進行定向增發,「發行價格專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屬公司股票均價的百分之90」。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進一步規定,上述「基準日」可以是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發行期首日。
Ⅱ 定向增發定價基準日的確定 和定向增發價格的確定
根據抄《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襲辦法》,上市公司進行定向增發,「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百分之90」。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進一步規定,上述「基準日」可以是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發行期首日。
Ⅲ 定向增發 預案 到 批復 很久 價格 變動很大 怎麼 定基準日
2006年5月8日證監會公布的《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專上市公司非公開屬發行股票應當滿足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百分之九十。但《管理辦法》沒有對定價基準日作出明確界定。
從目前已經公布的定向增發預案看,定價基準日有四種:
1.採用最多的是董事會決議公告日;
2.股東大會召開日;
3.董事會召開日;
4.還有索性未確定定價基準日的。
因此以哪天為基準日由上市公司自定,有很大的伸縮性。
Ⅳ 求答案:股票定向增發價格的基準日是以哪天為基準日
根據《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過實施細則》規定非公開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的第一天為准。
發行價格由參與增發的投資者競價決定。發行程序與公開增發相比較為靈活。一般認為,該融資方式較適合融資規模不大、信息不對稱程度較高的企業。中國在新《證券法》正式實施和股改後,上市公司較多採用此種股權融資方式。
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包括:發行對象不得超過35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80%,發行股份6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則為18個月)不得轉讓,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
(4)定增股價不得低於定價基準日擴展閱讀:
定向增發的作用
1、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場化估值溢價(相對於母公司資產賬面價值而言),將母公司資產通過資本市場放大,從而提升母公司的資產價值。
2、符合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監管要求,從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與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實現了上市公司在財務和經營上的完全自主。
3、對於控股比例較低的集團公司而言,通過定向增發可進一步強化對上市公司的控制。
4、對國企上市公司和集團而言,減少了管理層次,使大量外部性問題內部化,降低了交易費用,能夠更有效地通過股權激勵等方式強化市值導向機制。
5、時機選擇的重要性。當前上市公司估值尚處於較低位置,此時採取定向增發對集團而言,能獲得更多股份,從未來減持角度考慮,更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