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自貿區成立的目的
為下一步全國性的經濟改革進行試點。如利率和匯率市場化,還有對外資管制的放開。
㈡ 我國設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目的是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是國家戰略,是先行先試、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重大舉措,意義深遠。這項重大改革是以制度創新為著力點,重在提升軟實力,各項工作影響大、難度高。
建設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是順應全球經貿發展新趨勢,實行更加積極主動開放戰略的一項重大舉措。
對於上海而言,自由貿易試驗區獲批推行,獲得機會的不僅是貿易領域,對於航運、金融等方面均有「牽一發而動全身」的作用。將使上海突破已有的條框,放寬稅收、外匯使用等優惠政策,有利於跨國公司內部的全球調撥、會有更多的金融機構在上海注冊開業。
(2)上海自貿區根本目的擴展閱讀:
上海自貿區的位置
上海自貿區在上海市浦東新區內,位於上海市東部,長江三角洲東緣。范圍涵蓋上海市外高橋保稅區、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洋山保稅港區和上海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等4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
擴展區域包括陸家嘴金融片區、金橋開發片區和張江高科技片區。其中,陸家嘴金融片區,共34.26平方公里,東至濟陽路、浦東南路、龍陽路、錦綉路、羅山路,南至中環線,西至黃浦江,北至黃浦江。
金橋開發片區,共20.48平方公里,東至外環綠帶,南至錦綉東路,西至楊高路,北至巨峰路。張江高科技片區,共37.2平方公里,東至外環線、申江路,南至外環線,西至羅山路,北至龍東大道。
㈢ 上海自貿區的作用和意義
2013年上海自貿區將推進國際貿易結算中心、融資租賃、期貨保稅交割功能版、擴大保稅權船舶登記試點規模、研究建立具有離岸特點的國際賬戶等十項功能先行先試,即:深化國際貿易結算中心試點運作、融資租賃功能全面發展、以期貨保稅交割功能促進大宗商品產業集聚、擴大保稅船舶登記試點規模、推動機場區港一體化邁出實質性步伐、做大洋山保稅港區國際中轉集拼業務、全面推進亞太營運商計劃、探索「前店後庫」聯動模式、試點全球維修檢測業務、研究建立具有離岸特點的國際賬戶。
㈣ 如何評價上海自貿區自貿區的戰略意義是什麼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上海建設自貿區,就是「造香港」,中國再回造幾個香港,表明答中國不僅不怕自由貿易的新趨勢,而且將利用自己的獨特優勢,在國際經濟格局的變動中,占據有利位置。
從這個角度來看,中日韓自貿區的談判,也值得關注,雖然中日之間、日韓之間的政治關系都不正常,但日本經濟界與政界的有識之士都很清楚,中日韓自貿區對日本經濟帶來的好處。但中日韓自貿區的建立畢竟不完全取決於中國,而上海自貿區是中國主權范圍內的事。
中國內地,再加上台灣、香港、澳門這三個關稅區都與內地有非常緊密的經貿聯系,這一巨大的市場,向自貿區的方向發展,其對中國企業、外國企業的吸引力,對世界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可以預期。
㈤ 政府設立自貿區的初衷是什麼
根據商務部部長高虎城表述:建立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是我國全面內深化改革和進一步擴大容開放的大背景下採取的一項重大舉措,根本目的是為了下一輪的擴大開放做一個試驗,也是為下一輪的改革開放形成可創造、可復制、可推廣的體制機制的試驗田。 試驗區主要是通過制度的創新釋放制度的紅利和開放的紅利。試驗區的一個主要目的和中心也是圍繞著轉變政府職能,放開投資領域的審批,投資貿易便利化特別是服務貿易方面的准入和金融改革方面進行試點。其中關於外商投資領域的一個主要的管理方式是以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方式提出來的
㈥ 為什麼要談談上海自貿區
假期中,我給團委的部分學生幹部布置了作業,第一次作業是讓大家去找找資料,談談國務院設立上海自由貿易區的決定,談談這個事件的意義。 第一次的作業其實有些難度,但目的卻是很明確,希望大家關注正在發生的國家大事,不要讓自己成為國家發展的局外人。過去我們都知道十一屆三中全會,主要都從書本上了解;我們知道小平同志畫了一個圈,也是從書上或者歌曲中了解;浦東開發開放,幾乎就是與90後的你們是同齡的,而現在,重大的變化就在發生中!上海自由貿易區的設立,被人譽為是上世紀開發浦東所遠不能及的,而下半年即將召開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又將為我國新一輪全面改革吹響號角。作為歷史的見證者和未來改革的參與者,我們有什麼理由置之不理呢? 從全球來看,設立自由貿易區的目的主要是發展對外貿易、繁榮地方經濟、擴大本國就業。主要功能包括進出口貿易、轉口貿易、出口加工、倉儲流轉、批發零售和商品展示等。我國過去層次最高的對外經濟開放區域是保稅區,是一種特殊的推行改革開放戰略的試驗基地。經過一段時間的艱苦實踐,區內基礎設施和政策法規逐漸完善,現在來看,在引進大量外資、技術方面效果顯著,逐步形成了許多貿易、生產和服務功能。自由貿易區相對於保稅區有著較大不同,可以說是全面升級。功能上,比保稅區更加全面;管理體制上級別更高,通常由本國政府直接管理,貿易區內設管理機構,代表國家行使管理職權,相對的,保稅區通常是地方政府派設機構;此外,自由貿易區內的公司或企業將當然擁有外貿經營權,而且從世界范圍看,有些自貿區不僅可以批發,甚至還允許零售,這些都是保稅區所不具備的功能。 有些同學在報告中提到了RCEP和TPP。TPP的全稱是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即跨太平洋夥伴關系協議,也有說成泛太平洋夥伴關系協議,其前身是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系協定(Trans-Pacific Strategic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是由紐西蘭、新加坡、智利和汶萊等四國發起,所以又叫Pacific 4,簡稱P4。本來的意思是要建立一組多邊關系的亞太自由貿易區,成員之間彼此承諾在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知識產權以及投資等領域相互給予優惠並加強合作。2008年起,美國不再願意成為旁觀者,隨後就開始談判並加入TPP。之後TPP實際上就被強大的美國所主導,其游戲規則也對美國等發達國家更為有利,發展中國家要加入其中將受到較大沖擊。中國沒有加入,也沒有受到其邀請。日本正在進行談判,但國內反對聲不小。
㈦ 上海自貿區是幹嘛的
主要就是招商引資,擴大貿易交易和渠道,集中管理便捷交易手續等。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China (Shanghai) Pilot Free Trade Zone),簡稱上海自由貿易區或上海自貿區 ,是中國政府設立在上海的區域性自由貿易園區,位於浦東境內,屬中國自由貿易區范疇。
2013年9月29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正式成立,面積28.78平方公里,涵蓋上海市外高橋保稅區、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洋山保稅港區和上海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等4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2014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授權國務院擴展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區域,將面積擴展到120.72平方公里。
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范圍涵蓋上海市外高橋保稅區、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洋山保稅港區和上海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金橋出口加工區、張江高科技園區和陸家嘴金融貿易區 七個區域。
截至2014年11月底,上海自貿試驗區一年投資企業累計2.2萬多家、新設企業近1.4萬家、境外投資辦結160個項目、中方對外投資額38億美元、進口通關速度快41.3%、企業盈利水平增20%、設自由貿易賬戶6925個、存款余額48.9億元人民幣。
2015年,上海自由貿易實驗區已成為世界自由貿易區聯合會榮譽會員。
㈧ 上海自貿區的設立原因和意義是什麼
上海自貿區設立的原因:
(1)對內,推動政府從審批型向監管服務型的轉變,要素價格市場化(包括利率、匯率等),推動央企和國企改革。
(2)對外,盡快完成從2008年開始的中國雙邊投資協定談判 (BIT談判),促使發達國家認可中國市場經濟地位 ,盡快加入到新一波區域資本、貿易和服務的協定談判中去,包括提問者所說的TPP協議,以及另一個重要的PSA協議。
上海自貿區設立的意義:
對內:
(1)外資和民資進入原來壟斷或者審批門檻很高的行業,帶來新的活力和商機。
(2)降低政府審批權,減小權力尋租的空間,改變政府職能。
(3)摸索出一套可以推向全國的改革模式,從而使得國企和央企面臨劇烈的競爭,逼迫既得利益集團放棄壟斷權,倒逼國企和央企改革創新。
對外:
(1)加快中美雙邊貿易談判,獲得美國承認的市場經濟地位。
(2)獲得進入Tpp和Psa談判的機會,從而獲得進入下一輪以服務和資本為主的全球游戲的入場券。
㈨ 上海自貿區的性質和意義是什麼
上海自貿區是繼城鎮化之後的,一個新的炒作熱點。不過我覺得市場的期望過高了。現在,上海自貿區的相關法律政策逐漸出台,情況逐漸明朗,市場對自貿區的預期很可能會降溫。
要政策還是要改革,上海選擇改革。政策是各種好處,改革是硬骨頭。改革成功了,硬骨頭啃下來,會有新的紅利。到時,上海將向自貿區靠攏,全國都將向自貿區靠攏。但如果失敗了,自貿區和上海其他地方不一致的法律體系,經濟環境,就是擺在眼前很麻煩的問題。兩套班子,以及中間的銜接,都需要更多資源維護。很可能從經濟效益考慮,非常不劃算。最後如何融合,能否成功,都是未知數。失敗了,成本會很高,即使成功,紅利可能也有限。上海市政府的壓力很大,大家對硬骨頭期望不能太高。
我對這個自貿區還存在很多疑問。新聞說:
新華視點:【4部法律有關規定擬在上海自貿區暫停實施】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近日獲批設立,為解決有關法律規定在試驗區內的實施問題,據26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相關決定草案,外資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文物保護法4部法律的有關規定,擬在此區域暫停實施,時間為3年。陳菲
我很疑惑,這些與外資有關的企業法停止實施了,那用什麼企業法呢?要給外資國民待遇,還得試點嗎?文物保護法又和自貿區有什麼矛盾呢?想允許外資經營文物拍賣,不是什麼原則性問題吧?為什麼不能直接在全國實行呢?
從之前各部委的反對聲音看,我本來以為,在自貿區,主要是一些關於金融的法律會停止實施。就我看歐債危機時的感覺,金融體系中的法律是很復雜的,監督管理執法許可權等,金融犯罪,還要涉及刑事,得有自己獨立的司法系統。自貿區不會使用獨立貨幣,金融體系的建立很復雜,想和其他地方銜接,更是大問題。軟制度的建設,不是三、五年能搞成功的。
如果只是匯率自由,利率自由,資金自由流動,其實國內現在已經很接近這個目標了。即使自貿區在這些方面有所突破,可獲得的紅利也有限。如果是制度方面的徹底改變,其實已經有香港了。是不是可以照搬香港那套呢?或者直接推廣香港經驗,會不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