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保繳費基數與實際工資不符怎麼辦
先核定基數個人簽字認可,再有沒有繳費的先做增加業務然後再辦新的核定基數工作。
Ⅱ 賬面工資人數與實際交納社保人數不一致,怎麼辦
如果同樣都是在用人單位賬戶裡面的員工身份繳納,社保繳費的多少是依據用人單位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的具體繳費基數確定的,應當是用人單位為你和相對比的那位員工申報的繳費基數不一樣,產生的數額就不一樣。
如今我國要求用人單位必須要為員工繳納社保,至於實際繳納社保的基數,這就要根據單位的情況來確定了,但對於繳費的比例,法律方面有要求,可供單位自由選擇的餘地不大。
要是單位不按照規定為員工購買社保,主要是在轉正之後才開始購買社保的,這些都是屬於違法的行為,此時可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投訴,責令用人單位改正。
解決辦法:社保繳費比例由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組成,社保繳納額度每個地區的規定都不同,基數是以工資總額為基數。社保基數存在基數差,可以到單位社保所在區縣社保局更改繳費信息,補足差額。
(2)上海工資與社保帳面數不符擴展閱讀
對用人單位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瞞報、漏報少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侵害勞動者社會保險合法權益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或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投訴。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國務院令第423號)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責令其改正,並處瞞報工資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參保單位應以報盤方式申報繳費基數,社保經辦機構提供拷盤服務;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A級信譽單位等社會保險誠信度較好的參保單位可實行繳費基數網上申報。
自由職業者於7月1日起到繳費銀行進行繳費基數申報,當年不申報,銀行不予扣款,已參加醫保的就會中斷繳費,將會影響其個人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Ⅲ 社保繳納基數與實際工資不符,辭職賠償金如何計算
經濟補償金跟社保基數無關吧!?各人意見:應可比照《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二款之「月工資」方式處理!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三款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十一條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 前款所稱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後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實行計件工資、提成工資或者其它績效工資制的職工。日工資收入的計發辦法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執行。
Ⅳ 社保基數與工資薪金基數不一致,賬務處理該怎麼做
工資基數大於社保基數部分走其他應付款時,大於部分不能入成本費用賬,如果偶專爾超過這么屬走還行,如果時間長,數額又大的話,將來也是個事。公司注銷時,地稅局負責查社保部分,查賬時就看應付職工薪酬工資部分同繳社保部分是否吻和,如果是的話,就不需補交。如果被查出來,即使虧損,資不抵債也得補交,他才不管那些呢,而且還有滯納金呢,否則就不會讓你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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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個稅申報工資與社保申報基數不一致,會給公司帶來什麼後果
社保的計費工資一般一年一變動,確定一個基數,一年之內都不改變,但一年的總額應該和申專報個人所屬得稅的計稅工資一致。但實際工作中往往不一致,這是社保這一塊的工資基數管理監督還不到位,很多單位總是以最低基數繳納社保,而勞動部門大多也不查
計算社保費用的工資基數與用人單位申報的職工工資數額在實踐中往往不一致,其也是為了少繳納社保費用與企業所得稅。但社會保險法從今年七月一日起實施後,這種現象應當有所改變,至少在重慶會有改變的。因為幾個行政部門會聯合執法了,若發現有問題可能會對企業年檢造成影響的。
Ⅵ 社保和工資不符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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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數與個人所得稅繳費基專數不符具體指社屬保基金和應交的稅不相符。社保基數是每年核定一次,一般按照上一年度的月平均收入核定,而個稅是當月上報,最多延遲一個月上報上個月的,因此兩者不同是有可能的。
Ⅶ 請問,公司賬面上的工資必須與申報社保的社保基數一致嗎兩者存在什麼必然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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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基數大於社保基數部分走其他應付款時,大於部分不能入成本費用賬,如果偶爾超過這么走還行,如果時間長,數額又大的話,將來也是個事。公司注銷時,地稅局負責查社保部分,查賬時就看應付職工薪酬工資部分同繳社保部分是否吻和,如果是的話,就不需補交。如果被查出來,即使虧損,資不抵債也得補交,他才不管那些呢,而且還有滯納金呢,否則就不會讓你廢業。
Ⅷ 實際發放的工資與社保繳費基數不一致,年檢怎麼辦
只要是事實,社保認可去年領取過工資的部分人員今年已經離職造成這種情況的。專
關於補充屬問題:就是社保說的這種處理結果的。
你只能向社保作出誠懇、合理的解釋,請求他們放你們一馬了,且不可弄虛作假,社保可不是吃素的。
祝好
Ⅸ 實際工資與社保繳納基數不一致 單位這樣的做法是否合法
一般情況下,統籌地區內繳納社保費用是存在一個最低基數的,本市和外地的不同。單位為了方便繳納所以按照最低標准繳納,是不合法的。應該按照實際工資水平計算。
Ⅹ 工資發放繳納社保和稅務扣的數不一致怎麼做賬啊
解決:首先因為沒有跨年的問題,親愛的可以在扣款當月補提超出部分,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和銀行科目金額保持一致。
1.如果是一次性的懲罰性質增長建議計提的費用科目為「營業外支出-罰沒支出」。整體的分錄應為:
借:營業外支出-罰沒支出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如果是長期性的就和正常計提社保一樣計入「管理費用-工資-職工保險」即可,整體的分錄應為:
借:管理費用-工資-職工保險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往後的月份也按照調整後的技術進行計提和繳納即可。
簡潔易懂版參考資料如下:介紹了各種情況的社保計提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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