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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國圖書版權貿易分析報告

發布時間:2021-02-26 12:24:59

❶ 版權貿易的二 版權貿易的特點

把版權貿易從實物貿易的概念中單列出來,當然是因為版權貿易有其自身的相對復雜的因素。版權是屬於知識產權這種無形財產權概念范疇內的,與物權相比有許多獨特之處,從事版權貿易工作,就必須了解版權貿易過程中有關的版權法律知識。
找到版權所有人是版權貿易的第一步。實物貿易中當然首先要找到該貨物的所有權人,然後談判如何以最低價格購入並利用該貨物最大限度獲利;要開展版權貿易,第一要著也是去找版權所有人,而後才能談到如何從其手裡購得其作品的版權,或者是徵得其作品在本地的許可使用,或者乾脆買斷,令其轉讓作品的版權到自己手裡,然後再通過對獲得了版權的作品充分開發來獲得最大利潤。
按照我國的著作權法和世界上多數國家的版權法、以及《伯爾尼公約》中的規定,通常情況下版權歸作者所有,在作品上署名的應當是作者。按照《世界版權公約》、《羅馬公約》的有關規定,在圖書版權頁上,在符號以及出版年份後的就是版權所有人名稱,錄音製品的外包裝上跟在符號以及出版年份後的是版權所有人名稱。
但是未必作品的版權就一定在作者手裡。英美法系國家中版權不在作者手裡的情況很普遍,比如美國的電影公司通常會按照法律將某部暢銷小說的版權獨家買斷,從而成為該作品的版權所有人,英國的一些作家會根據法律將自己的作品完全轉讓給某代理人,從而使代理人可以完全行使該作品版權的經濟權利,作者自己只一次性從代理人那裡獲得高額報酬而已。我國2001年10月通過的新著作權法中增加了版權可以轉讓的規定,意味著作品的作者可以依照法律將自己的作品版權賣斷給他人,作品使用者也可以通過買斷方式從作者手裡獲得其作品版權的獨家所有。
另外,即使該作者是版權所有人,卻又不一定是唯一的版權所有人,或者不是完全的版權所有人。比如多數國家法律規定合作作品的版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作為共同版權人之一並無權利單獨簽訂版權的許可或者轉讓合同,再比如演繹作品,即使取得了演繹作品版權人的許可,在取得原作品版權所有人的雙重許可前仍不能使用該作品,至於錄音製品的復制發行權利許可轉讓等,還要考慮到該製品權利人之外的原作品版權所有人、表演者等人的權利制約。假使國內某唱片公司想出版發行國外某歌星唱片專輯,不但要取得該唱片公司的授權,還要確認該唱片公司是否可以代行專輯內的詞曲作者、演唱者的權利,否則該唱片公司是無權與你簽訂許可合同的。
找到版權所有人後,便要開始考慮如何簽訂版權許可或轉讓合同。
目前與我國版權貿易往來比較頻繁的國家地區都准許版權完全轉讓,我國的新著作權法中也有了關於轉讓的相應規定,目前只有極少部分大陸法系國家的法律規定版權不可以轉讓或者只可以部分轉讓。對於版權許可,幾乎獲得了所有國家法律的准許。
比較版權的許可與轉讓,獲得版權轉讓當然有一定的有利之處,獲得版權轉讓後,當事人可以獨家享有所獲得的原版權人全部或部分權利,而許可行為則通常可以是版權所有人一方向多方發放的;獲得版權轉讓後,當事人可以在發現受到侵權時盡快以版權人的身份直接採取訴訟等措施,而僅僅獲得許可的當事人是不能享有此種訴訟權利的;在有「著作權可以抵押」的法律規定的國家裡,只有獲得轉讓後,才能享有此項抵押權,僅僅獲得許可的當事人是無法將還是別人的版權進行抵押的。
包括我國在內的多數國家都規定簽訂版權許可或轉讓合同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書面合同不僅限於明文規定的格式合同,也可以有各種靈活形式,比如書信往來、傳真往來、電子郵件往來等都可以形成版權許可轉讓合同。由於以其他形式達成版權許可或轉讓合同過程中,必然會出現雙方的意思表達不夠完整,該說的話沒有說盡,責任如何承擔規定不細等情況,所以在版權貿易過程中簽訂正規的明確的版權貿易合同是必要的。
針對如何簽訂版權許可使用合同,我國著作權法24條中規定了此種合同必備的條款內容,包括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該權利是否專有、許可使用的地域范圍、許可使用的期間、付酬標准和方法以及違約責任的規定。此外,24條中還有一項伸縮條款,即當事雙方可以將其他認為應當約定的內容寫進條款。針對版權轉讓合同,我國著作權法25條同樣規定了六項內容,包括作品名稱、轉讓的權利種類與地域范圍、轉讓價金、交付價金日期方式、違約責任以及同樣的伸縮條款。
在實踐中,除24條、25條中列舉的內容外,根據伸縮條款規定還應當考慮的重要內容有二,一是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許可人或轉讓人的權利所有擔保責任,要求許可人或轉讓人保證不侵犯其他人的版權以及其他諸如名譽權、肖像權等民事權利,同時規定如果使用者在使用作品過程中由於許可人或轉讓人的這種行為而引起侵權訴訟時,應當由許可人或轉讓人承擔一切責任,並賠償使用者的一切損失;二是在糾紛解決條款的規定中,應當爭取將來發生糾紛時的仲裁、訴訟地在中國,同時適用中國法律或者有關的國際條約,盡量避免直接適用對方國法律,到對方國的仲裁委員會、法院去解決糾紛。

❷ 能不能買台劇家和萬事興的版權

《家和萬事興》為2010年三立台灣台的辛亥革命百年紀念備檔長壽劇,是劉建律、吳蒙恩、陳俊任執導,黃少祺、謝承均、陳冠霖、六月、韓瑜、陳佩騏主演。該劇講述了夫妻要同心、兄弟要相挺、晚輩要孝順長輩的故事。

版權引進流程:
(一)獲取版權信息
要引進適合的版權作品,首先就必須擁有充足的信息來源。了解各國的出版情況,了解各出版機構和版權人擁有版權的情況,這些需要做大量細致的工作。
(二)進行圖書選題論證
在收集版權信息的同時,還要對版權信息進行分析和鑒別,也就是選題論證。就某一個專題深入開發,使選題越做越深,形成規模和特色,這樣才會使出版社形成自身選題的品牌效應。通過選題論證,出版機構可以確定版權引進的對象。
(三)確定版權所有人
確定了要引進的圖書後,下一步就是要確定版權所有人。在圖書版權貿易中,一部作品的權利人往往不只是一個。除作者以外,其他依法享有版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也可能成為作品的權利人。因此,確認作品的真正權利人是至關重要的。根據《世界版權公約》的規定,成員國作者的作品,需要在圖書的版權頁上標明版權人姓名、出版者、印刷者的名稱和首次出版的時問。通常根據它就可以確定圖書的權利人,但是圖書版權貿易中,非創作者是版權權利人的現象是很普遍的,所以實踐中一定要注意這一點。
(四)向版權所有人發出申請
在明確了版權所有人,並對其版權和商業信譽進行調查後,就可以對其發出申請。申請函中應包括以下內容:首先,要詢問對方該書的版權是否可以授權,並索要樣書,樣書通常是免費的;然後,要明確向對方表示自己想要獲得的版權的類型;第三,如果是首次與對方聯系,需要向對方詳細介紹我方的情況,如果我方曾經和其他國外出版機構有過版權貿易,應將相關情況作以簡單介紹。
(五)進行可行性分析
版權所有者在收到我方申請,並明確版權可以授權時,會給我方寄送樣書,並規定一個圖書版權的選擇期限。期限通常為三個月,在這三個月中,我方要對引進該版權的市場前景進行充分的預測,也就是做好版權引進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分析要盡量准確,這樣可以避免決策失誤和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六)進行談判磋商
在確定可以引進版權作品後,版權貿易的雙方就需要對該作品版權貿易中的涉及的具體事宜進行談判磋商。談判的過程就是雙方消除分歧、求同存異的過程。在談判中的一項重要事項就是要確定版權引進的價格。談判雙方需要進行反復磋商才能最終達成一致,談判後形成的就是合同。
(七)簽訂版權引進合同
在上述程序完成後,版權貿易的雙方需要簽訂正式的版權貿易合同。該合同是雙方共同協商後達成的,在貿易的過程中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合同中的規定。
(八)履行合同
版權貿易合同簽訂後,雙方應按照合同中的具體規定履行合同。在合同生效後,成為有效的法律文件,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❸ 科學出版社的國際合作

現代科學技術發展日新月異,更新速度十分迅速,為了及時將國外先進科技成果引進國內,將中國優秀著作推向世界,在以往對外合作基礎上,根據「形成國際戰略合作,爭取海外出版資源,開發國際出版市場」的目標,科學出版社進一步加強了對國外科技出版現狀的跟蹤研究和版權貿易,開展了更廣泛的國際合作,構建了新的國際戰略夥伴合作格局。合作機構從以往的幾十家發到200多家。引進外文版圖書翻譯出版或影印出版。1996~2002年有1049種外文版圖書列入選題出版計劃,其中翻譯844種,影印205種。一些經典名著,如《分子克隆實驗指南》現已達到跟蹤同步出版。雲集國際知名專家、學者400餘人的大型叢書《材料科學和技術科學叢書》共23卷,也全套叢書同時引進。引進版圖書的規模和數量超過了科學出版社歷史上任何時期,其中醫學和生命科學領域已形成規模和市場。2001年科學出版社被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授予「全國圖書版權貿易先進單位」。2003年更上一層樓,共引進版權312種;全年接待64個出版公司24批百人次來訪,出訪40家出版公司,實現60多個合作項目。
科學出版社的國際聲譽不斷提升,出版資源豐富,國際STM出版商協會在中國首選我社加盟,德國最大的威卡集團把我社作為中國的惟一合作夥伴。如今通過圖書、期刊、繁體字版等出版資源的優化配置,確立了科學出版社在引進和輸出科技出版市場的主導地位。

❹ 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的歷史沿革

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成立於1985年,坐落於美麗的海濱城市大連。建社以來,專出版社高舉「屬財經教育國際化」的旗幟,率先與國際著名出版商進行廣泛合作,出版了數百部引進版權的國際權威財經管理類標准教材,並向境外輸出了數十種優秀經管類圖書,極大地推動了國內財經專業的雙語教學和財經教育的國際化進程。2001年被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評為「全國圖書版權貿易先進單位」。

❺ 圖書發行公司的發展前景、發展戰略應如何制定

看平衡收支表,看利潤等.先去這個公司看其報表.看利潤,要從其銷售收入來看版.
比如利潤占的權比例是多少.從毛利潤的大小可以知道一個公司的進貨商如何.
如果毛利潤與銷售額的比例大,說明其進貨便宜.從分紅可以看出公司是注重投資,
還是注重短期的獲利.從流動資金和流動負債的比例可以看出公司償還他人的能力。
如果過低,可以從側面說明公司的管理,效率不高,如果太高,又說明公司不善於投資.
其他方面,你可以從公司的管理人員來看,了解其背景,評估他的能力,以及是否適合這個公司.或者從過去的業績來看,然後要看這個公司的貸款如何。如果太多,就有風險,或者說底氣不足.用凈利潤除以銷售額可以知道公司在其他方面的消耗的管理,比如水電,辦公用品等.如果結果比較高,說明公司節省,管理有序,如果比較低,說明公司的效率不高.最後,把公司的每一年的業績都比較一下,
如果是明顯上升,就可以說明公司的方向是正確的.

❻ 中國圖書進出口(集團)總公司 中國國際圖書貿易總公司 區別

中國圖書進出口(集團)總公司(以下簡稱"中圖公司")是一傢具有50多年歷史的集報刊、圖書、文獻資料、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等文化信息產品進出口貿易、版權貿易以及出版、印刷、物流快遞、投資、信息技術、物業、展覽和廣告等業務於一體的國有重點骨幹企業,現有總資產20多億元。在財政部2000年對169家中央企業(集團)效績評價綜合排序中,中圖公司列為第11位,在46家商貿企業中名列第4位。
中圖公司的前身是1949年11月建立的原國際書店,1964年進出口業務劃歸中國外文書店經營,1973年1月中國外文書店改名為中國圖書進口公司,1981年正式更名成立中國圖書進出口總公司,1999年改為現名。公司始終堅持"社會效益是公司發展的生命線"的經營宗旨,為國家科研、國防、教育、文化和經濟等領域的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中圖公司每年進出口書報刊幾十萬種,音像製品5,900餘種;累計出版圖書3,000餘種,其它科技資料2,600餘種;累計購買國外科技期刊版權近400種,圖書版權4,000多種。
中圖公司總部設在北京,由報刊、圖書、文獻等8個業務部門及經理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計劃財務部等9個職能管理部門組成。公司分別在上海、廣州等地設有20多家國內分支機構,在美、英、德、日、俄等國家和地區設立7個境外分支機構。現有在職員工2,330人。
為迎接入世帶來的挑戰,中圖公司確立了以傳統進出口和出版業務為基礎,資本運營與實業經營相結合,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推動產業升級的"一個基礎,兩個拳頭"的發展戰略和"十五"發展規劃。圍繞文化信息這一主線,按照相關多元化的方向發展,逐步整合企業的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縱橫交錯地構建一座極具創新意識的超級"天羅地網"。

中國國際圖書貿易總公司(原名中國國際書店)成立於一九四九年十二月,是中國最大的專業性書刊進出口公司之一,始終以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促進中國和世界各國之間的文化交流、擴大書刊和其他文化產品的國際貿易為己任。

五十多年來,她不斷拓寬經營范圍,努力開發國際市場,在美國、德國、英國、比利時、日本、香港等國家和地區設有分公司或辦事處,業務網路遍及一百八十多個國家和地區,與海外千餘家發行機構、書店、出版社及數十萬讀者有業務往來。

改革開放以來,公司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積極開拓創新,不斷拓寬發展空間,目前,已形成朝華出版社的出版業務,圖書出口部、報刊出口部的書刊出口業務,中國圖書進口中心、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書刊進口業務,以北京國圖信達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為依託的電子商務平台,以北京國際書店為龍頭的連鎖經營,以現代商業和地產建設業為主的資本運營等互動互進,共同發展的完整的文化產業,成為一個具有技術創新能力和雄厚經濟實力的公司。

中國國際圖書貿易總公司遵循重友誼,守信譽的原則,願進一步加強與國內外書業界的友好合作,願通過書刊貿易和信息產業,架起一座文化交流的橋梁,使中國出版物更多、更快地走向世界,使世界更加了解中國。

業務方面內外有別

❼ 【求助】關於版權貿易的畢業論文我遇到了問題 , 我是學國貿的學生

知識產權

你可以從知識產權這方面入手,也是世界貿易越來越重的服務貿易中的一種,而且,現在服務貿易也細分了,知識產權我記得已經單獨分出來了。

你如果是國貿專業應該對這個有所了解,從這方面入手可將國貿與版權聯系起來,希望能幫到你

❽ 版權貿易與圖書貿易的區別

以上網友說的非常詳細,可以參考

❾ 幫我找幾篇關於圖書版權現狀的調查報告:採納後加至少20分!!

中國圖書版權貿易現狀分析
2004-10-02 《出版廣角》

作者:王艷
版權引進「星星之火已經燎原」
十多年前,「版權貿易」在中國絕對是個陌生的概念。國外的作品拿來就譯之並出之,似乎天經地義。因為中國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才正式頒布《著作權法》並加入兩個國際性的版權公約。之後,隨著中國加強對著作權的保護,中國出版社和國外出版公司之間的圖書版權貿易從無到有,逐漸升溫。1995年之前,可統計的圖書版權貿易項目還寥寥可數。1995-1998年,根據國家版權局的統計,全國出版社四年的引進版圖書累計為14500種。而到了2002年,該年全年的圖書引進數量已達到了10235種;2003年,盡管受到SARS影響,全國引進版圖書數量也達到了近萬種。從開展版權貿易的省市來看,除了內蒙、西藏和青海,全國各省市出版社均有開展版權貿易的記錄。版權貿易這把火已經是越燒越旺。它的迅猛發展同時帶來的一些問題必須引起我們的關注。
遵守版權貿易規則,樹立自身的品牌形象。當今的世界,歐美文化仍是主流文化。中國的出版社為了優化自身的出版結構,積極投入版權貿易,採取「拿來主義」,這本身也無可厚非。可是,出版社萬萬不能為了眼前的經濟利益,而採取短期行為。比如沒有得到合法授權而出版,或者抱著僥幸心理出版匯編作品,又或者欺瞞印數不結版稅。孰不知,這些行為能得一時之利卻是砸了自己的牌子。國內外出版圈子其實並不大,國外出版商或其代理人選擇合作夥伴的時候,你以往不尊重版權的態度也許早就被他們耳聞而被列入了他們的「黑名單」。去年,筆者碰到一個真實的事例,一家地方出版社和英國培生出版集團幾年來陸續簽約出版了二十多本經濟管理方面的書。去年該社突然決定調整出版方向,提出終止所有和英國培生已簽約的合同的執行。英國培生憤怒地宣稱:這是他們從未遇到過的最嚴重的毀約行為。他們會把這事情轉告英國同行,今後再沒有人會願意和這家中國出版社進行版權貿易。所以中國出版社在版權引進過程中應該以優良的圖書品質和自身誠信的形象使本社的版權貿易邁上長期良性循環的軌道。所謂「口碑在外」,版權貿易尤其要靠品牌和長期信譽的積累。國外有信譽的出版商和版權代理商大都很重視老客戶,版稅率高低不是惟一的標准,必須注重維護與合作夥伴的長久合作關系。
這里,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履行和不適當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都屬於違約行為。國外對合同非常重視,大公司有自己的格式文本,小公司會採納代理人提供的合同文本。筆者曾經代理的一位美國作者,她在我方提供的常規版權授權合同的基礎上又讓本國律師把合同增加到厚厚的十幾頁。一旦出版社簽字認可了,就必須嚴格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例如:遵守支付預付版稅的時間、出版時間、提交銷售報告的時間、寄送樣書時間等等。哪怕是很小的義務,只要是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就必須履行,否則不但造成違約,還影響出版社的信譽和對外形象。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除了常規問題,還有一些容易被大家忽略的。例舉如下:
1.原版作品的封面裝幀設計不可以隨便拿來就用,應該先徵求國外權利人的意見。
2.現有少數國外出版公司提供的是無固定期限合同,也就是以授權作品的國外版本的市場壽命為授權期限。這種情況下,一旦國外同本書有了最新的修訂本,他們就可以重新授權。原被授權方(國內出版社)雖然對新版本有優先購買權,但如果你放棄了,新版本的版權由其他國內出版社購得。你的舊版本在中國市場上就自然歸於失效。
3.關於分授權的約定。如果合同約定著作權人授予出版社為期若干年(不超過合同有效期)的「分許可」權,以及收益的具體分成比例,出版社就有權向其他出版社發放分許可並獲得「分授權」可能帶來的利益。如早期台灣出版社或代理人對大陸分授權海外的翻譯作品,是因為大陸的版權貿易起步晚,他們搶先購得了全球中文版權。現在大多西方國家已知道中文有簡體字和繁體字版本的區分,授權也已分開。但對於和中國版權貿易不熟悉的國家及出版社,我們大陸的出版社仍可爭取全球中文版權,以維護自身的利益。
4.關於出版前提供外方樣稿審譯。少數國外的出版公司或作者,對自己作品的翻譯版本要求特別嚴格,會要求中方在正式出版前,提供譯稿給他們審核。這種情況下,我們的出版社可不要對此「視同兒戲」或採取「先斬後奏」或抱著僥幸心理,蒙騙「老外」。否則的話,你就等著對方的律師函吧。
在我們的出版社沒有對外版權貿易經驗、沒有專業人員從事版權貿易業務時,委託國內權威的版權代理機構運作不失為開展版權貿易的一條捷徑。
避免惡性競爭,以致「鷸蚌相爭,漁翁得利」。由於引進圖書的競爭日趨激烈,導致中國出版社在版權貿易的購買條件(預付金和版稅率)方面都呈水漲船高之勢。其實,除了已在中國設立辦事處的外國大型出版公司,大多國外出版商對中國圖書市場不甚了解。國外版權所有人(尤其是初次和中國做版權貿易的)常常簡單地將中國人口數量和圖書市場購買力結合起來,對中國市場給予樂觀的預期,而忽略了中國圖書定價和西方圖書價格水平的巨大差距。通常情形下,如果中國出版社對國外出版商客觀分析一下中國真實的圖書市場情況,爭取到一個合理的版稅價格是可能的。問題是,現在部分國內出版社對引進外國圖書採取的是盲目的一哄而上的態度,「拿到籃子里都是菜」。尤其是在一些比較緊俏的圖書的版權競爭中,一些出版社不顧自身承受能力而哄抬版稅,導致版稅率被人為抬高到了非正常的水平。在這種情況下花高價買到版權的同時實際上也買到了高風險。更嚴重的結果是,國外出版商會認為,你們中國出版社既然有人能出到這個價錢,我抬高價格就是理所當然的事了。前不久就有一家美國出版公司對筆者說,以前他們賣給中國的書都只要1000—1200美金的預付,但他們聽說出版同類書籍的一家澳大利亞公司賣給中國的書每本預付金都是在1500美金以上,於是大感吃虧,因為他們認為自己的圖書的質量和澳大利亞公司出版的圖書位於同一檔次。現在這家美國公司已明確表示,今後他們的圖書版權賣給中國也要抬高價格。這活生生的事例真應了「鷸蚌相爭,漁翁得利」這句中國老話,吃虧的最終是中國出版社。惡性的版權貿易競爭不僅有損於中國出版界的整體形象,同時也助長了部分海外權利人漫天要價、趁火打劫的氣焰。
版權輸出「路漫漫其修遠兮」
在一方面中國版權引進如火如荼的同時,版權輸出的明顯逆差已是不爭的事實。綜觀這兩年的數據,比如2002年全國版權輸出1297項,2003年1317項。其中絕大多數的是輸出到港台和亞洲國家的,如果再詳細統計輸出到歐美國家的數字,恐怕就佔一二個百分點而已。這樣的話,中國每年版權引進和輸出的比例是9:1,而事實上引進和輸出到歐美國家的比例約為400:11
版權輸出真的那麼困難嗎?盡管各級領導早就重視這個問題,也再三強調要重點落實版權輸出工作。可是由於中文目前在世界上所處的文化地位的弱勢,翻譯語言的障礙和不完善的輸出渠道,做好版權輸出工作常常是「雷聲大,雨點小」。
首先就文化隔閡來說,筆者每每在國際書展上和國外出版商談及在他們國家讀者所能看到的或者感興趣的中國圖書題材,多是一些多年生活在海外的華人作家為了迎合西方讀者口味所寫的小說,而且讀者的主體也還是華人華裔。現在的問題是我們了解世界很多,但世界了解中國太少!這固然和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以及綜合國力有關。隨著中國日益成為世界矚目的熱土,「中國元素」在西方國家也逐漸升溫,現在已有一些西方作家跑到中國來尋找寫作素材。我們的國內的代理機構也可以考慮組織國際上對中國感興趣的作家或出版人,邀請他們到中國來親身體驗,與中國的作家面對面溝通,以此創造機會,讓中國本土的作家和文化真正走向世界,逐漸為世人所熟悉。
其次就語言障礙來說,凡是作過嘗試的出版社或代理人都知道,輸出版權的工作,之所以港台地區容易成功是因為沒有語言的障礙。而同樣的書,如果要推薦到歐美國家,難度要大得多。因為語言問題,事先要進行大量的翻譯工作,且不論翻譯質量如何,這翻譯費由誰承擔呢?作者本人、出版社還是國外出版公司?其結果:翻譯費的投入往往是「打水漂」。周期長,投人大,見效差。久而久之,出版社或代理人對版權輸出到歐美國家的工作也就不那麼「執著」了。借鑒法國、韓國等國家輸出本國文化的機制和模式,他們通常是由政府出資組織成立官方或半官方或民間的海外出版基金會,通過贊助翻譯者,補貼版權購買者或贊助出版發行的形式幫助本國圖書在海外出版發行。
還有關於推薦渠道的問題。國外的大型出版集團在開展版權輸出業務時往往會將自己出版物交由權威的專業版權代理機構處理,從而集中精力從事出版工作。在選題的挑選和決策上,國外出版公司的編輯也往往是在專業的代理機構或代理人的推薦下考慮是否出版。這就意味著,我們要把中國的書稿推薦到國外去出版,除了要有準確的翻譯,還必須要「找對人」——就是願意推薦書稿的版權代理機構或願意出版翻譯書稿的外國出版公司。阿來的《塵埃落定》之所以版權輸出到美國能取得較大的成功,除了小說本身的西藏題材較吸引西方讀者之外,美國的一家版權代理機構對這本書的成功推薦和運作是功不可沒的。
我們國內的版權代理機構如果能夠及時准確地傳導海外市場對中國出版物的需求信息,而出版社在版權輸出上則「集中授權」,由代理機構「統一運作」,中國版權輸出工作中的橋梁就真正建立起來了。在此,也呼籲國家在稅收、資本等方面制定優惠政策,扶持國內一兩家大的版權代理機構,以推動中國版權輸出事業的發展。
版權代理「朝陽還是夕陽」
在國際上,按照社會化、專業化分工的要求,版權代理人在出版界非常活躍,往往在版權貿易中承擔著重要的角色。例如版權貿易最活躍的美國有600多家版權代理公司。英國有200多家。即使在版權代理公司相對較少的德國、日本、法國和俄羅斯等國家,他們的版權集體管理制度也很健全,某種程度上,那些版權集體管理組織也在實施著版權代理人的角色。
那麼在中國版權代理行業的狀況如何呢?目前,經國家批准成立的專業版權代理機構有28家,從業人員不過百餘人。即使再加上行業協會、文化公司和熱衷於文化交流的海歸人士,版權代理人隊伍總共也就幾百人而已。從版權代理分布的領域看,上述28家機構,除了有5家專業從事電影、電視、音像產品的代理,其餘23家都限於圖書版權的代理。而其中真正能在版權貿易中發揮作用的也就屈指可數的三四家。從服務內容看,版權代理機構的主要業務可分兩大塊:一塊是國際版權貿易,例如代理引進和輸出版權;另一塊是國內版權代理,諸如聯系出版、提供版權咨詢,代理解決版權糾紛和代理訴訟等等。
從版權代理機構在國際版權貿易中的角色看,在國外,除了大型出版集團設有自己專門的版權貿易部門,大多數的中小型出版公司的版權貿易都是通過專業的版權代理機構去實現的。而中國的現實情況是,出版社無論大小都分別跟不同的海外出版商或海外版權代理機構進行業務往來,效率和效益低下不說,還耗費了大量的人力財力物力。當然這里有個客觀情況,就是版權代理行業在中國的發展也就短短的十來年,中國版權代理機構的競爭力與海外中介機構相比,相對較弱。這種情況下,海外中介機構利用他們多年的資源優勢,階段性地壟斷了海外的一大批優質的版權資源,並高價在中國兜售。這對中國出版社的涉外版權貿易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在這個問題上,比較理想的狀態是中國出版社對國內自己的版權代理機構「集中授權」,把版權的引進和輸出交給專業、權威的版權代理機構去做,自己則集中精力全身心地投人到出版工作。這一方面是對國內年輕的版權代理機構工作的支持,支持他們和海外版權中介機構的競爭;另一方面也是節省出版社在人力,財力方面的開支,充分利用版權代理機構已有的人才專、渠道廣、協調能力強等優勢,有效維護自身的利益,避免版權貿易中的不正當競爭。
從版權代理機構在國內版權貿易的角色看,中國的代理機構在提供版權咨詢,代理解決版權糾紛和代理訴訟等領域已有所涉及,但代理國內作者的工作幾乎沒有開展起來。最好的概括就是「心有餘而力不足」。作家代理是國外版權代理公司活躍在出版舞台的最重要角色。國外作家大多是由其代理人與出版社簽約,並承擔一攬子與其作品相關的版權事務。這樣,作家可以更專心的投入到創作中去。但是目前在中國,作家代理這塊業務沒有能夠有聲有色地開展起來。從作家角度而言,出於中國傳統觀念,更多的人喜歡親力親為,認為自己的稿費本來就不多,哪裡願意再給別人提成?就知名的作家來說,他們的作品一誕生就是「香餑餑」,哪裡需要經紀人再去給出版社推薦稿子?所以很少有作家主動與國內的版權代理公司聯系版權代理事宜。從版權代理公司角度而言,處於最基本的經濟角度考慮,若以作家所應得稿費的10%作為代理傭金,大多數情況下是人不敷出,能出名的暢銷作家和暢銷書鳳毛麟角,靠常規的稿費提成哪裡能養活自己?所以積極性也不高。
出版和版權行業是公認的「朝陽行業」,版權代理盡管目前在中國困難重重,挑戰大於機遇,也沒有理由是「夕陽行業」。關鍵是中國的版權代理機構應當改變只為出版社服務的狀態,要善於向版權的深處和廣處挖掘潛力、求取效益。版權代理機構在激烈的市場競爭大潮中能否站穩腳跟,關鍵要看其擁有多少版權權利資源,如何去經營、盤活這些資源。沒有這些資源,代理機構就等於在為「無米之炊」,無法為文化產業界提供服務,當然也就無法生存下去,更不要說發展了。
版權代理機構,通常被稱作一座橋梁,一頭連接著著作權人,另一頭連接著著作權使用者。當前對國內的版權代理機構而言,當務之急是要開掘並抓住國內外兩頭的版權資源,積極嘗試影視作品、計算機軟體、美術攝影作品、實用藝術品和信息產業的版權市場;培養人才,找好定位,創立品牌,建立起具有國際競爭力、具備全方位代理能力的版權代理公司。

❿ 中原大地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的重要業務

2004年以前,河南省新聞出版局下屬的河南省中小學教材出版中心負責中小學教材的出版、印製和發行工作。河南出版集團成立以後,按照政事、政企分離原則,河南省中小學教材出版中心業務職能劃歸河南出版集團。2007年中原出版傳媒集團在原河南出版集團的基礎上改制設立,直接承繼了由河南出版集團承擔的中小學教材出版、印製和發行工作。 中原出版傳媒集團內設教材出版部,負責中小學教材業務的具體經營。中小學教材的出版業務模式分為原創出版和代理出版印製兩種。原創出版是出版社自己組織編寫教材,自行出版印製;代理出版印製是代理出版單位與教材原創出版社通過簽訂代理協議方式取得原版權的代理權,由代理出版單位出版印製。集團公司教材出版部的出版業務模式屬於代理出版印製模式。 教材出版部在崗職工20人,其中,出版印製人員10人,市場推廣和教材培訓人員10人;負責教材市場推廣、教師培訓、教材印製、質量控制等工作。按學歷結構及職稱,碩士3人,高級職稱2人。
中原出版傳媒集團教材出版部不從事教材研究開發,而是採用代理或代印代發的形式取得教材原創出版社的代理權,主要由中原出版傳媒集團下屬的印刷單位負責印製,通過中原出版傳媒集團下屬的新華書店發行,向河南省各地中小學校供應教材。與中原出版傳媒集團建立代理關系的教材原創出版單位有人民教育出版社、教育科學出版社、中國地圖出版社、星球地圖出版社、上海科技出版社、語文出版社等。中小學教材代理出版業務的主要市場為河南省內;其中,義務教育階段教材佔有河南省內50%以上的市場份額,高中教育階段教材佔有河南省內70%以上的市場份額。 中原出版傳媒集團擁有主要包括河南省內131家新華書店和1家外文書店組成的圖書發行系統,擁有河南省內最大的印刷企業,為河南省各地中小學校提供了優質的教材產品和售後服務。相對於一般圖書出版,中小學教材出版具有特殊性,對經營單位在管理水平、經營規模、資金實力、業務能力等方面有較高的要求,中原出版傳媒集團教材出版部所經營的中小學教材出版業務在河南省內中小學教材市場中處於重要地位。 經營范圍:教材、教學參考書、教學科學理論學術著作、《尋根》(憑許可證經營);從事社會科學、教育內容互聯網出版業務;國內廣告代理、製作、發布。 大象社的前身為河南教育出版社。經文化部文出字(83)第2399號《同意成立河南教育出版社》文件批准,河南教育出版社成立於1983年12月28日。經新聞出版署新出圖[1996]708號《關於同意河南教育出版社更名為大象出版社的批復》文件批准,河南教育出版社於1996年10月10日更名為大象出版社。2008年12月25日,大象社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
大象社現擁有《圖書出版許可證》[新出圖證(2004)字HN03號]、《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新出發豫批字第SZ00007號);擁有《互聯網出版許可證》[新出網證(豫)003號];擁有《期刊出版許可證》(豫期出證字第1209號),期刊名稱:《尋根》,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批准公開發行,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CN41-1209/K;擁有《廣告經營許可證》,以自有的《尋根》為載體發布廣告;擁有《商標注冊證》(證書編號:第1448812號)。 大象社設有尚品和高等教育兩個圖書分社,考試、北京兩個圖書事業部,教材、教輔兩個編輯中心,以及市場營銷中心、圖文設計工作室、質檢校對科、出版科等12個業務和經營部門,6個職能部門。大象社在崗職工182人;其中:編輯111人,管理人員19人,財務人員7人,銷售人員45人。按照學歷和職稱,碩士14人,本科140人;高級職稱 30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2人。 根據大象社最新經備案的《章程》,中原出版傳媒集團持有大象社100%股權。 為保證大象社經營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本次交易前後,大象社的主要高管人員不發生重大變化。
大象社擁有圖書、互聯網、期刊出版經營資質。擁有三報兩刊。已經基本形成書、報、刊、網路、數字出版良性互動的跨媒體運營的多元化發展格局。業務以大中小學各類教材、教學參考書、教學輔助讀物及教育理論著作、工具書等教育類出版物為主,以學術著作、大眾讀物等圖書出版為輔。主要產品包括教材、教輔、學術理論著作、大眾讀物等。大象社相繼被評為全國良好出版社、全國新聞出版系統先進集體、全國優秀出版社。《尋根》雜志獲得第二屆國家優秀社科期刊獎,進入全國社科期刊百強。 大象社自成立以來,共出版圖書8,000多種,印數超過20億冊,有400多種圖書獲得省、部級以上優秀圖書獎。其中《著名中年語言學家自選集》、《中國科學技術典籍通匯》、《中國音樂文物大系》、《走向海洋叢書》等獲國家圖書獎,《中國音樂文物大系》等獲中國圖書獎,《河南人口環境資源叢書》、《鄧亞萍》、《當今博物館叢書》等獲國家「五個一工程」獎,《中國傳統工藝全集》獲中華優秀出版物獎,《天邊的彩虹》獲中國最美圖書獎。
大象社推出的《基礎訓練》、《學習指導》等教輔類圖書已經成為暢銷全國的知名品牌,除教材、教輔外,逐步在大眾讀物和學術專著方面形成了以現代文化名人系列、國際漢學研究系列、科技史系列、博物考古系列和收藏系列等為代表的出版品牌。 大象社積極參與國際出版市場,與多家海外出版機構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系,多次參加有影響的國際書展,版權貿易活躍。截至2009年底,共引進海外圖書50餘種;向海外出版機構輸出圖書40餘種。 2007年—2009年,大象社分別出版圖書794種、834種、927種,其中新版圖書分別為302種、425種、381種,重印圖書分別為492種、409種、546種;出版圖書重印率分別為62%、49%、58%。 2006年,全國圖書出版業競爭力研究課題組從反映出版社的五種能力(生產力、銷售力、盈利力、組織力、資源力和成長力)對全國572家出版社進行綜合排名,大象社在全國出版社競爭力排名中列第40位。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大象社不存在對外擔保,也不存在即將到期的大額負債。 經國家出版事業管理局(80)出版字第602號《同意成立河南科技出版社》文件批准,河南科學技術出版社成立於1980年8月30日。科技社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 科技社現擁有《圖書出版許可證》(新出圖證(2004)字HN02號)、《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新出發豫批字第ZZ00254號)。 科技社設有醫衛、農業、工業、教材、生活、高教一、高教二、對外合作八個編輯室及其他職能部門。科技社在職職工137人;其中:編輯52人,管理人員14人,銷售人員56人。按照學歷和職稱,博士1人,碩士15人,本科45人;高級職稱23人,中級職稱20人。 根據科技社最新經備案的《章程》,中原出版傳媒集團持有科技社100%股權。 為保證科技社經營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本次交易前後,科技社的主要高管人員不發生變化。
科技社擁有圖書出版經營資質。業務以醫療衛生、農業科技、工業技術、各類科普讀物、中小學教材、高職高專教材等出版物為主,主要產品包括科技類圖書、教材、大眾讀物等。 科技社自成立以來,共出版圖書近4,000種,印數達5.6 億冊,有400多種圖書獲得省、部級以上優秀圖書獎。其中《中國蝶類志》獲第五屆國家圖書獎提名獎,《中國鳥類圖鑒》、《中國蝴蝶分類與鑒定》、《中國瑚珀昆蟲圖志》、《中國大型真菌》、《中國蝶類志(修訂版)》等獲中國圖書獎。
參與組編的普通高中新課標教材《通用技術》(一套14冊)已由教育部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查通過,並由廣東、江蘇、遼寧、湖南、湖北、河南、陝西、北京等地教育部門選用;已經出版了護理、醫學、畜牧、機電、藝術、旅遊等十幾套200餘種高職高專教材,形成了具有特色的職業教育教材體系。科技社在醫學、情趣手工等方面形成了出版品牌特色。科技社多次被評為全國良好出版社。 1998年以來,科技社積極開展對外版權貿易,與英國、日本、美國等30家海外出版機構建立了穩固的業務聯系,引進了醫學類、時尚生活類、情趣手工類共計上千種圖書。 2007年—2009年,分別出版圖書 379種、443種、458種,其中新版圖書分別為202種、219種、289種,重印圖書分別為177種、224種、169種;出版圖書重印率分別為47%、51%、37%。 截至2010年12月31日,科技社不存在對外擔保,也不存在即將到期的大額負債。 經營范圍:國內廣告業務;計算機圖文設計;企業管理策劃;銷售;辦公設備、文教用品、其他化工產品(除危險化學品)、電子產品、感光材料。 2009年7月8日,通過股權收購,該公司成為科技社的全資子公司。該公司成立以來,主要從事紙張銷售、版面設計、排版製版等業務。科技社持有該公司的100%股權。
公司擁有印刷許可證,從事封面設計,圖書、雜志、報紙的排版製版。 經營范圍:少年兒童讀物,少年兒童輔導讀物,少年兒童刊物;國內版圖書、電子出版物零售(限分支機構憑證經營)。設計、製作、發布、代理國內廣告業務。
海燕社前身為河南少年兒童出版社。經文化部文出字(82)第1493號《同意成立河南少年兒童出版社》文件批准,河南少年兒童出版社成立於1982年11月16日。經文化部文出字(85)第744號《同意河南少年兒童出版社改名為海燕出版社》文件批准,河南少年兒童出版社於1985年5月14日更名為海燕出版社。經河南省省屬國有企業改革工作聯席辦公會議[2008]19號《關於中原出版傳媒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所屬單位改制總體方案的批復》文件批准,2008年12月25日,海燕社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 海燕社現擁有《圖書出版許可證》(新出圖證(2004)字HN04號)、《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新出發豫批字第SZ00215號);擁有《互聯網出版許可證》新出網證(豫)002號。 海燕社內設學前兒童讀物、學齡兒童讀物、動漫讀物、教育讀物、綜合編輯、市場銷售、儲運部等七個編輯出版業務部門和綜合管理、計劃財務、總編室、出版等四個管理部門。海燕社本部及下屬子公司設有《故事世界》、《金色少年》、《理財》、《幼兒智力開發畫報》4個期刊編輯部。 海燕社在崗職工141人;其中:編輯、校對56人,管理人員13人,財務人員8人,生產、銷售人員43人。按照學歷和職稱,碩士9人,本科48人;高級職稱23人。
根據海燕社最新經備案的《章程》,中原出版傳媒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有海燕社100%股權。 為保證海燕社經營的穩定性和持續性,本次交易前後,海燕社的主要高管人員不發生變化。
海燕社的主營業務為中小學教材、教輔、幼兒讀物、面向青少年的科普類知識讀物、科幻及少兒文藝類圖書的出版,主要產品有教育類讀物、各類未成年人讀物、國內外兒童文學名著、電子類圖書等。海燕社多次被評為國家良好出版社。
海燕社成立以來,共出版圖書、電子出版物1.1萬余種,出版物發行數量達16.8億冊(張、盒),有500多種圖書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其中《中國嬰幼兒網路》等獲國家圖書獎,《彩圖版中國通史》等獲中國圖書獎,《神奇的雅魯藏布江大峽谷》等獲國家「五個一工程」入選作品獎,《災後青少年心理援助指南》獲中華優秀出版物抗震救災特別獎,《小巴掌童話》獲全國優秀少兒圖書獎。
海燕社推出的《中國通史(少年版)》、《中國科學家探險手記》、《棒棒仔品格養成圖畫書》、《笨笨熊學成語故事》、《小學生校園派》、《家有兒女》、「漫畫國學系列」、「小女生系列」、「文學大師經典繪本」、「小學生工具書系列」等圖書和叢書已經成為暢銷全國的知名品牌,並逐漸形成了以低幼讀物和適應青少年需求的科普、科幻、文藝作品類圖書為主的產品特色。 海燕社在國際圖書版權貿易市場日漸活躍,與瑞典、俄羅斯、德國、日本、韓國等國家及香港、台灣地區的數十家出版社建立了業務合作關系;輸出圖書版權五十餘種,引進圖書版權一百餘種。其中,《非常名人》、《小兔湯姆》等獲得引進版優秀社科類圖書獎。 2007年—2009年,海燕社分別出版圖書591種、688種、758種,其中新版圖書分別為294種、256種、238種,重印圖書分別為297種、432種、520種;出版圖書重印率分別為50.3%、62.8%、68.6%。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海燕社不存在對外擔保,也不存在即將到期的大額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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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2010年全國圖書版權貿易分析報告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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