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產稅真的來了,房價會因此下跌嗎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關於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中提到「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撥動了大家敏感的神經。
房產稅真的要來了嗎?房價會因此下跌嗎?房產稅對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會有哪些影響?筆者嘗試從經濟學的角度進行解讀。
千呼萬喚始出來,猶抱琵琶半遮面
首先需要澄清一下。在現實生活中,討論「房產稅要來了嗎」是一個偽命題,因為房產稅其實一直都存在於你我身邊,只不過根據目前的政策,對於「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的房產稅暫時免於徵收而已。
我國當前的房產稅徵收依據是1986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根據《條例》,除了包括「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等若干類免稅房產,其他的房產每年都應該「依照房產余值」的1.2%,或者「依照房產租金收入」的12%計算徵收相關的房產稅。生活中,大家經常逛的綜合性商超,上班出入的寫字樓和車庫,都屬於房產稅的征稅范疇。
根據北京市財政局的數據,1999年到2019年20年時間里,北京市地方財政中房產稅收入從14.53億元增長到354.43億元,增長超過24倍。
至於為什麼對「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的房產稅暫不徵收,這與1986年《房產稅暫行條例》立法時的社會和市場狀況有關。一方面,當時改革開放方興未艾,房地產市場和交易並不成熟,大部分城鎮人口還是住在單位分配的房子里,並不擁有產權,向個人住宅徵收房產稅的基礎並不存在;另一方面,當時個人收入水平有限,也不具備徵收個人住宅房產稅的條件。
時過境遷,34年後的今天,我國房地產市場已經今非昔比,日漸成熟。
在法律體系方面,以2007年頒布的《物權法》為首的一系列法律規范和司法解釋,為個人住宅確權和保護,交易過程中的定紛止爭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市場服務方面,除了政府主導的市場監管機關、登記機關外,滲透入社區的各類房地產中介機構、房產價值評估機構、發放房地產貸款的金融機構等為房產交易進行了有效支持。
在市場規模方面,根據央行前不久發布的研究報告,中國城鎮居民家庭戶均總資產317.9萬元,家庭資產以實物資產為主,住房佔比近七成。
最後,居民不動產登記系統的信息化和全國聯網,也為房產稅的徵集提供了基礎設施方面的保障。
另外,從房產稅收入占財政收入的比例來看,我國的比例偏低。以北京為例,2019年354億元的房產稅收入,僅佔北京地方財政收入的6%,而相關佔比在美國則超過40%。
綜合以上分析,從目前房地產市場發展的成熟度,結合國際上的經驗,目前已經具備了向個人住宅征稅的基本條件,但是,「千呼萬喚始出來,猶抱琵琶半遮面」,何時開征,如何設計征稅政策是一個需要立法者們探討和研究的問題,房產稅的立法和落地還需要一定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