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對金融衍生工具中的遠期和期貨進行簡要介紹並說明兩者區別
金融衍生工具,又稱「金融衍生產品」,是與基礎金融產品相對應的一個概念,指建立在基礎產品或基礎變數之上,其價格隨基礎金融產品的價格(或數值)變動的派生金融產品。
目前最主要的金融衍生工具有:遠期 、期貨、期權和互換等。
金融衍生產品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零和博弈:即合約交易的雙方(在標准化合約中由於可以交易是不確定的)盈虧完全負相關,並且凈損益為零,因此稱"零和"。
2、高杠桿性:衍生產品的交易採用保證金制度(margin)。即交易所需的最低資金只需滿足基礎資產價值的某個百分比。保證金可以分為初始保證金(Initial margin),維持保證金(maintains margin),並且在交易所交易時採取盯市制度(marking to market),如果交易過程中的保證金比例低於維持保證金比例,那麼將收到追加保證金通知(margin call),如果投資者沒有及時追加保證金,其將被強行平倉。
可見,衍生品交易具有高風險高收益的特點。金融衍生產品的作用有規避風險,價格發現,它是對沖資產風險的好方法。但是,任何事情有好的一面也有壞的一面,風險規避了一定是有人去承擔了,衍生產品的高杠桿性就是將巨大的風險轉移給了願意承擔的人手中,這類交易者稱為投機者(Speculator),而規避風險的一方稱為套期保值者(hedger),另外一類交易者被稱為套利者(arbitrager)這三類交易者共同維護了金融衍生產品市場上述功能的發揮。
遠期 遠期合約是一種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一確定時間,以確定的價格買賣一定數量的某種金融資產的合約。合約中要規定交易的標的物、有效期和交割時的執行價格等項內容。
期貨 期貨與遠期十分相似,買賣雙方透過簽訂標准化合約,同意按指定的時間、價格與其他交易條件,交收指定數量的現貨。
期貨與遠期的區別有:
1、標准化程度不同。遠期交易遵循「契約自由」的原則,合約中的相關條件如標的物的質量、數量、交割地點和交割月份都是根據雙方的需要確定的。期貨合約則是標准化的。期貨交易所為各種標的物的期貨合約制訂了標准化的數量、質量、交割地點、交割時間、交割方式、合約規模等條款,只有價格是在成交時根據市場行情確定的。由於開展期貨交易的標的物畢竟有限,相關條件又是固定的,因此期貨合約滿足人們各種需要的能力雖然不如遠期合約,但標准化卻大大便利了期貨合約的訂立和轉讓,使期貨合約具有極強的流動性,並因此吸引了眾多的交易者。
2、交易場所不同。遠期交易並沒有固定的場所,交易雙方各自尋找合適的對象,因而是一個無組織的效率較低的分散的市場。在金融遠期交易中,銀行充當著重要角色。由於金融遠期合約交割較方便,標的物同質性較好,因此很多銀行都提供重要標的物的遠期買賣報價供客戶選擇,從而有力推動了遠期交易的發展。期貨合約則在交易所內交易,一般不允許場外交易。交易所不僅為期貨交易提供了交易場所,而且還為期貨交易提供了許多嚴格的交易規則(如漲跌停板制、最小價格波動幅度、報價方式、最大持倉限額、保證金制度等),並為期貨交易提供信用擔保。可以說期貨市場是一個有組織的、有秩序的、統一的市場。
3、違約風險不同。遠期合約的履行僅以簽約雙方的信譽為擔保,一旦一方無力或不願履約時,另一方就得蒙受損失。期貨合約的履行則由交易所或清算公司提供擔保。交易雙方直接面對的都是交易所,即使一方違約,另一方也不會受到絲毫影響。交易所之所以能提供這種擔保,主要是依靠完善的保證金制度和結算會員之間的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來實現的。可以說,期貨交易的違約風險幾乎為零。
4、價格確定方式不同。遠期合約的交割價格是由交易雙方直接談判並私下確定的。由於遠期交易沒有固定的場所,因此在確定價格時信息是不對稱的,遠期交易市場定價效率很低。期貨交易的價格則是在交易所中由很多買者和賣者通過其經紀人在場內公開競價確定的,有關價格的信息較為充分、對稱,由此產生的期貨價格較為合理、統一,因此期貨市場的定價效率較高。
5、履約方式不同。由於遠期合約是非標准化的,轉讓相當困難,並要徵得對方同意(由於信用度不同),因此絕大多數遠期合約只能通過到期實物交割來履行。而實物交割對雙方來說都是費時又費力的事。由於期貨合約是標准化的,期貨交易又在交易所內,因此交易十分方便。當交易一方的目的(如投機、套期保值和套利)達到時,他無須徵得對方同意就可通過平倉來結清自己的頭寸並把履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在實際中,絕大多數期貨合約都是通過平倉來了結的。
6、合約雙方關系不同。由於遠期合約的違約風險主要取決於對方的信用度,因此簽約前必須對對方的信譽和實力等方面作充分的了解。而期貨合約的履行完全不取決於對方而只取決於交易所或清算公司 ,因此可以對對方完全不了解。在期貨交易中,交易者甚至根本不知道對方是誰,這就極大方便了期貨交易。
7、結算方式不同。遠期合約簽訂後,只有到期才進行交割清算,其間均不進行結算。期貨交易則是每天結算的。當同品種的期貨市場價格發生變動時,就會對所有該品種期貨合約的多頭和空頭產生浮動盈餘或浮動虧損,並在當天晚上就在其保證金賬戶體現出來。因此當市場價格朝自己有利的方向變動時,交易者不必等到到期就可逐步實現盈利。當然,若市場價格朝自己不利的方向變動時,交易者在到期之前就得付出虧損的金額。
B. 商品期貨是金融衍生工具嗎
是的,屬於金融衍生工具。
常見的衍生工具有:
(1)期貨合約。版期貨合約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權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實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標准化合約。
(2)期權合約。期權合約是指合同的買方支付一定金額的款項後即可獲得的一種選擇權合同。目前,我們證券市場上推出的認股權證,屬於看漲期權,認沽權證則屬於看跌期權。
(3)遠期合同。遠期合同是指合同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以約定價值,由買方向賣方購買某一數量的標的項目的合同。
(4)互換合同。互換合同是指合同雙方在未來某一期間內交換一系列現金流量的合同。按合同標的項目不同,互換可以分為利率互換、貨幣互換、商品互換、權益互換等。其中,利率互換和貨幣互換比較常見。
C. 期權,期貨和其他衍生品的幾個版本有什麼區別
期權又稱為選擇權,是一種衍生性金融工具。是指買方向賣方支付期權費(指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特定商品的權利,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即期權買方擁有選擇是否行使買入或賣出的權利,而期權賣方都必須無條件服從買方的選擇並履行成交時的允諾)。
期貨,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
望採納~
D.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
E. 誰有期貨及衍生品基礎和衍生品分析及應用的電子版啊
淘寶上可以買到的
F. 期貨算衍生品嗎
是的。只要是依賴基礎資產價值變動的合約都是金融衍生品。
G. 當今大學中對期貨和金融衍生品比較有水平的教授有哪些
朋友真是一個有志向的人。不過說實話,想把當今大學中對期貨和金融衍生品都比較有水平的教授全部羅列,這是非常難的,因為大家不太可能知道所有高校的情況。
我是江蘇南京的,只對南京的高校相對了解一些。我也是從事這一行的。你看看我回答的同類問題就知道了。我向你推薦南京大學金融學院。金融學院的名師比較多,裴平院長就不提了,他講得課和朗咸平不相上下。他的許多觀點令我眼界大開。
除了裴院長之外,還有一位實踐經驗豐富的老師,叫林輝。你可以師從他的門下,他的課我聽過,受益匪淺,有許多基金經理都是他的學生。
我的導師對我說過:能夠站在南大金融學院講堂上的老師,沒有一個是徒有虛名的。所以還有好些其它的優秀老師,他們雖然不是股票或者期貨方面的高手,可是他們在公司理財、國際金融等各學科上也各有專長。
南京大學是一所非常低調卻又務實的學校,你如果不信,可以在網上查找各大名校的廣告,包括四大名校(北大、清華、交大、復旦)和浙大,都有形形色色的培訓班賺錢,而南大,非常少。特別是金融這一領域,更少。我們院主任曾經對我說過:要想讀南大,無論他是窮還是富,他必須能夠考進來!
朋友,考研是一件需要付出很大努力的事情,但願我的回答能供你參考,如果你想詳細了解,可以查看南大的網站。http://www.nju.e.cn/cps/site/newweb/foreground/祝你成功!
H. 什麼是期權、期貨和其他衍生品(第5版)
本書是一本在西方金融界廣泛流傳的名著,被譽為「華爾街的聖經」。本書全面而系統地講解了衍生品定價與金融風險管理的基本理論和方法,在這一新版中又增加了4章新內容,涵蓋了新的衍生工具和研究前沿。通過閱讀本書,可以系統掌握現代金融學的核心理論和基本方法,尤其是對有志於學習金融工程和投身於資本市場業務的讀者來說,閱讀本書是非常有價值的。本書可作為大專院校金融學及相關專業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學用書,也可供金融業界人士用作業務手冊以備查閱。
I. 期貨、期權等衍生品對股價的影響
期貨代表了一個行業,股票代表了一家公司,結合期貨的分析,預測一個行業的發展,然後在這個版塊中挑選個股。期權和期貨差不多吧。
J. 金融衍生工具里的期權的概念及它和期貨的區別
期權是指購買方支付期權費,獲得期權規定權利,而期權賣出方獲得賣出期權的費用,但是有履行期權合約的義務
期權的權利和義務是不對等的,購買方有權利,沒有義務,到期是否行權,由購買方自己決定,而期權賣出方只有義務沒有權利,到期,購買方要行權,賣出方就必須履行義務
期貨不一樣,期貨的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