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微信群里都在說,去往廣東簽署一個審前返回同意協議,P2P團貸網賬戶裡面的錢就可以提前返回了
這你也信呀,不經過法院審判你怎麼可能提前拿回錢呢。只有存管余額的錢,如果警方解凍。那個錢是可以提現的。沒回款的錢,就等待警方辦理通知吧。
Ⅱ 為什麼微信群凡是關於團貸網的都活不過1天PONY馬是依據什麼法律法規葑群可以起訴他么
一、罪抄名的定性
非法集資犯罪,襲包含了數個具體的犯罪罪名,其具體范圍包括以下七種具體罪名:
1.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刑法第176條);
2. 集資詐偏罪 (刑法第192條);
3. 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 (刑法第160條);
4. 擅自發行股票、債券罪 (刑法第179條);
5.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刑法第224條) ;
6. 非法經營罪 (刑法第225條);
7. 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 (刑法第174條第1款)。
根據團貸網事件,該可能的非法集資定性要麼是1要麼是2,一般1是立案初級罪名,2是程度很深的罪名。集資詐偏的首要條件是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的主觀目的,虛構子虛烏有的事情,誘導公眾。個人認為唐軍也沒有非法佔有欠債不還的主觀目的,17年2月兩年期的安盈寶也剛結清了,並且到現在為止一直在還款,沒有逾期兌付,更沒有不還甚至跑路,集資詐偏罪構不成,所以是非吸,以下都圍繞非吸來考慮。
Ⅲ 團貸網微信報案,需提供平台登錄賬號,平台登錄賬號是什麼
就是你注冊團貸網的賬號啊,也就是你注冊團貸網的手機號,並且用於出借的那個賬號,這個你都不明白,可能你壓根就沒注冊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