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7月1日前未申請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成績將作廢嗎
根據相關規定,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成績有效期為四年,在四年內通過規定的兩個科目就可以申請基金從業資格證書,超過四年期間,成績將會被作廢。
『貳』 2016基金從業資格考試什麼時間考
第一次預約式:報名 2016年2月1日-3月8日;考試 2016年3月19日
第二次預約版式:報名權 2016年4月18日-5月10日;考試 2016年5月21日
第三次預約式:報名 2016年6月13日-7月5日;考試 2016年7月16日
第四次預約式:報名 2016年11月7日-12月6日;考試 2016年12月17日
第一次全國統考:報名 2016年2月1日-4月1日;考試 2016年4月23日
第二次全國統考:報名 2016年7月25日-8月30日;考試 2016年9月24日
第三次全國統考:報名 2016年9月19日-11月4日;考試 2016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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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7月1日前未申請基金從業資格,成績作廢嗎
也不算完全作廢?這要看您的考試成績有沒有超過4年了。
考生已參加證券業協會組織的從業資格考試的,已通過《證券投資基金》、《證券市場基礎》或《基金銷售基礎知識》科目考試,並成績合格的,按照證券業協會成績長期有效原則,基金業協會2017年7月1日前認可其每一科的成績,自2017年7月1日後,成績認定受四年有效期限制。
『肆』 7月21日基金從業考試成績幾點可以查詢
基金從業預約式來考自試成績查詢時間:考試結束7個工作日,登錄基金業協會報名主頁查詢成績。參考3月-6月基金從業考試成績查詢時間從今年3月、4月、5月、6月結束的四次基金從業成績出來時間看,都是周五齣來成績,具體查詢成績的時間點不一。最常見的是10點,也有16點、18點查分的情況。 3月17日基金預約式考試成績查詢時間:3月23日(周五)16點起; 4月21日-4月22日基金統考成績查詢時間:4月27日(周五)18點起。 5月26日基金預約式考試成績查詢時間:6月1日(周五)10點起。 6月23日基金預約式考試成績查詢時間:6月29日(周五)10點起。
『伍』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7月改革後之前過了一科怎麼辦
一門基礎來,四門專業。自 考試科目分為基礎科目和專業科目,基礎科目為證券基礎知識,專業科目包括:證券交易、證券發行與承銷、證券投資分析、證券投資基金。單科考試時間為120分鍾。 基礎科目為必考科目,專業科目可以自選。 通過基礎科目及任意一門專業科目考試的,即取得證券從業資格,並可根據《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向中國證券業協會申請執業資格。 通過基礎科目及兩門以上(含兩門)專業科目考試的或已經持有兩種(含兩種)以上資格證書的,可獲得一級專業水平級別認證證書;通過基礎科目及四門以上(含四門)專業科目考試的或已經持有四種資格證書的,可獲得二級專業水平級別認證證書。
『陸』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通過後一直在信託公司,現在去券商想得到證券從業資格和基金從業資格還需要重新考試嗎
來個詳細的:
已通過證券從業資格改革前的五個考試科目,改革後基金從業資格是否有效?
之前申請的基金從業資格是有效的,改革前的資格考試科目由基礎科目和專業科目組成,基礎科目為《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專業科目包括《證券交易》、《證券發行與承銷》、《證券投資分析》和《證券投資基金》,改革後《證券投資基金》科目考試已移交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考生已參加證券業協會組織的從業資格考試的,已通過《證券投資基金》、《證券市場基礎》或《基金銷售基礎知識》科目考試,並成績合格的,按照證券業協會成績長期有效原則,基金業協會2017年7月1日前認可其每一科的成績,自2017年7月1日後,成績認定受四年有效期限制。
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後可以申請基金從業相關資格:
1、通過證券業協會組織的《證券投資基金》,並已在相關機構任職的,可以申請基金銷售業務資格;
2、通過證券業協會組織的《證券投資基金》及《證券市場基礎》,並已在相關機構任職的,可以申請基金從業資格;
3、通過證券業協會組織的《證券投資基金》,同時通過基金業協會的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並已在相關機構任職的,可以申請基金從業資格。
自2017年7月1日後,上述科目的考試成績均按照四年有效期規定執行(四年有效期指首科科目通過四年內),超過四年未通過所在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從業資格的,需重新參加考試兩個科目(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兩個科目)或補齊最近兩年的規定後續培訓學時。
『柒』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多長時間出成績
基金考試一般可以在考後的七個工作日查詢成績,一旦考試成績可以查詢時,考生可以登錄中專國投資基金協屬會,考生可以從報名入口進入,進行考試成績的查詢。
為了適應新形勢下的行業發展,基金業協會借鑒境內外經驗,根據歷年各方反饋的意見,對考試內容進行了調整。調整後的考試側重實際應用,主要考核基金從業人員必備的基本知識和專業技能。
考試內容涵蓋基金行業概覽、法律法規與職業道德、投資管理、運作管理、銷售管理、內部控制和合規管理、國際化等七部分基本知識。
(7)基金從業資格7月成績擴展閱讀:
基金成績合格證和資格證書
基金從業資格成績合格證不是基金從業資格證書,合格證是單科成績或兩科成績合格的證明。成績合格證列印網址:
基金從業資格證書是從事基金行業的資格證書,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成績證書並不等同於從業資格證書。這就意味著如果你順利通過了基金從業資格考試,你的首要目標是登陸基金業協會網站自行列印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
如果你要想申請到基金從業資格證書的話則還需要由基金從業人員所在機構統一列印資格證書,並取得所在機構加蓋的公章。
『捌』 如何取得基金從業資格門檻有哪些
建議你應該詳細地閱讀有關基金從業資格的法律條文,具體如下
基金從業人員資格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託管部基金從業人員資格的管理,規范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的運作,切實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基金業健康發展,根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基金從業人員包括下列人員:
(一)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託管部的高級管理人員及其助理人員;
(二)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託管部內設基金業務部門的正、副經理人員;
(三)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經理;(四)基金管理公司的督察員;
(五)基金管理公司中從事研究開發、市場推介、銷售、交易、基金財務、監察稽核、電腦管理等業務的專業人員;
(六)基金託管部中從事研究開發、清算交割、基金財務、交易監控、監察稽核、電腦管理等業務的專業人員;
(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人員。
前款(一)項所稱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託管部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人員;(三)項所稱基金經理是指在基金管理公司中專門負責基金投資的專業人員;(四)項所稱督察員是指在基金管理公司中負責公司監察稽核工作,並可以就監察稽核情況獨立向公司董事長、中國證監會行使報告權的專業人員。
第三條中國證監會依照本規定,負責對基金從業人員資格進行監督管理。
前款所稱基金從業人員資格,包括基金從業資格、基金經理資格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
第四條基金從業人員申請基金從業資格、基金經理資格的,應當由擬聘用單位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向中國證監會提交申請材料。中國證監會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核准其基金從業資格和基金經理資格,發給其資格證書。
申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中國證監會除對其申請材料進行書面審核外,還可以對申請人進行考察、面談。
第五條中國證監會向社會公布取得基金從業人員資格的基金從業人員名單。
第二章 基金從業資格
第六條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託管部正式聘用的基金從業人員,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第七條基金從業人員申請基金從業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但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除外;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行業規范,熟悉有關證券、金融法律、法規;
(四)品行良好,誠實信用,忠於職守,保守機密;
(五)具有大學財經、法律等證券相關專業專科以上學歷;或具有其他專業專科以上學歷,並有從事二年以上證券業務或三年以上其他金融業務的工作經歷,具備證券、金融、法律等專業知識;
(六)通過中國證監會或其授權的機構組織的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七)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基金從業資格:
(一)受過刑事處罰或重大行政處罰的;
(二)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或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董事、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並對以上結果負有個人責任的;
(三)個人所負債務到期尚未清償,且數額較大的;(四)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證券市場禁入者的;
(五)中國證監會認定的不適合從事基金業務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基金從業人員申請基金從業資格,應當由擬聘任單位向中國證監會報送下列材料:
(一)中國證監會統一印製的申請表;(二)學歷、學位證明復印件;(三)身份證復印件;(四)基金從業資格考試證明復印件;(五)擬聘任單位對申請人的推薦意見;(六)中國證監會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 基金經理資格
第十條擬任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經理的基金從業人員,除具有基金從業資格外,還應當取得基金經理資格。
第十一條申請基金經理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基金從業資格;
(二)有從事三年以上基金業務或五年以上證券業務的工作經歷,具有豐富的證券分析、證券投資經驗和良好的工作業績;
(三)通過中國證監會或其授權的機構組織的基金經理資格考試;
(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基金從業人員申請基金經理資格的,擬聘任單位除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九條(一)、(二)、(三)項規定向中國證監會報送材料外,還須提交下列材料:
(一)基金從業資格證書復印件;(二)基金經理資格考試證明復印件;(三)中國證監會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
第四章 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第十三條基金從業人員擬任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託管部高級管理人員的,應當由其擬聘任單位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向中國證監會報送材料,經中國證監會審核符合條件的,方可任職。
第十四條基金從業人員申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基金從業資格;或具有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從事證券工作經歷;
(二)有豐富的專業管理知識和經驗,較強的管理工作和業務工作能力以及良好的管理工作業績;
(三)擬任基金管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應具有從事三年以上基金業務或五年以上證券、金融業務工作經歷;
擬任基金託管部高級管理人員的,應具有三年以上銀行工作經歷;
(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五條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託管部擬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除應當按照本規定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第九條(一)、(二)、(三)項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基金從業資格證書復印件或從事基金業務、證券業務工作經歷的證明;
(二)擬聘任單位推薦申請人員任職的意見;(三)中國證監會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
第五章 日常管理
第十六條中國證監會對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託管部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的資格進行年檢,對基金從業人員的從業行為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
第十七條基金從業人員的基金從業資格、基金經理資格不因本人辭職、改變受聘單位等行為而失效;但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基金經理資格的人員連續十八個月未從事基金業務活動的,其資格自動失效。重新從事基金業務,應當按本規定要求的程序重新申請相關資格。
第十八條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託管部需解聘高級管理人員的,應當事先經中國證監會同意並推薦新的人選;未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任職資格的人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託管部不得委任其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
第十九條基金從業人員應遵守國家有關規律、法規及行業規范,誠實信用、勤勉盡責,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一)越權或違規經營;(二)違反基金契約或託管協議;
(三)故意損害基金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關機構的合法利益;
(四)在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的資料中弄虛作假;
(五)拒絕、干擾、阻撓或嚴重影響中國證監會依法監管;
(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
(七)泄漏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
(八)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中國證監會禁止的行為。
第二十條基金從業人員不得在其他經營性機構兼職,不得從事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其他任何以盈利為目的的活動。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在非經營性機構兼職的,應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其他從業人員在非經營性機構兼職的,應當報聘任單位備案。
第二十一條基金從業人員改變聘用單位,自其離開受聘單位之日起的三個月內,不得在新聘用單位從事基金投資業務。
第二十二條基金從業人員離開原聘單位後,不得泄露原聘單位的未公開信息,不得為他人或自己侵佔原聘單位的商業機會;高級管理人員和基金經理在離開原單位三個月內不得為自己或他人買賣原單位所管理、託管的基金仍持有的股票。
第二十三條基金管理公司總經理離任時,公司董事會應當對其進行離任審計,審計結果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其他高級管理人員離任時,聘任單位應當對其進行離任檢查,檢查結果應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基金託管部的高級管理人員離任時,基金託管人應當對其進行離任檢查,檢查結果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第六章 罰則
第二十四條取得基金從業人員資格的基金從業人員,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除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外,中國證監會可依照本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下列處罰:
(一)警告;(二)暫停基金從業人員相關資格6個月至12個月;
(三)取消基金從業人員相關資格,自取消其基金從業人員相關資格之日起3年內不予受理其基金從業人員相關資格的申請;
(四)取消基金從業人員相關資格,並永久性不予受理其基金從業人員相關資格的申請。
第二十五條基金從業人員有本規定第八條所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取消其基金從業人員相關資格。
第二十六條基金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因涉嫌違法、違規受到有關行政部門或者司法機關調查或審訊的,在調查和審訊期間,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託管銀行應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證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託管部的正常運作,確保基金資產的安全,中國證監會也可根據情況暫停其基金從業人員相關資格。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長的任職資格參照本規定對高級管理人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基金管理公司董事的任職應當經過中國證監會審核。
基金管理公司督察員的任免應當報中國證監會核准。
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託管部的總經理助理、部門經理及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經理的任免應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由中國證監會負責解釋。第三十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玖』 2015年7月前通過了證券基礎和基金兩門考試,能換現在的基金從業資格證嗎還是必須重新考試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成績有效期為四年,如果之前考過的話,現在就不用考了。(普華在線)
『拾』 考7月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科一和科三,零基礎的考試,需要推薦精編書籍及學習資料
考7月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科一和科三,零基礎的考試,需要推薦精編書籍及學習資料如下: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所用教材為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組編的《證券投資基金》,分為上下兩冊,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科目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所用教材為《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要點與法律法規匯編》,由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
關於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科目,主要有三科,分別是: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科目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
其中科目一必考,科目二和科目三可以選考一科,因此考生可以選擇通過科目一+科目二或科目一+科目三或三科全考的組合,獲得申請資格證書的資格。
從考試難度來看,科目一最簡單,也是必考科目,建議先學習,科目二相比科目三要更難一些,通過以下幾點進行比較:
考試內容: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科目共十四章,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共十章。
科目二特點,需要理解的內容較多,偏理,考查綜合計算和分析的能力。涉及投資理論和大量的計算,需要具備一定經濟學和金融學理論基礎,所以對於非經濟類專業的學員來說,難度大一點。需要具備計算分析能力,學習方法和方向正確,都是可以克服的。
科目三特點:科目三與科目二比較起來就簡單很多,理論和概念較多,偏文。以記憶性概念為主,有少量計算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