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基金投資 > 私募基金可行性報告

私募基金可行性報告

發布時間:2020-12-20 15:43:10

❶ 國有企業能否成立基金管理公司

一、國有企業投資設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制、有限合夥制私募基金的特殊注意事項
(一)國有企業投資設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制、有限合夥制私募基金需履行特殊審批、備案及相關決策程序
無論是《中央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還是各級地方政府制定的關於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備案制度,都強調加強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管理,重大投資項目需要經過本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審批或備案,對於重要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的重大投資事項,甚至需依法律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國有企業在決定全資子企業的重大事項或對其重要子公司的重大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前,應按規定徵求國有企業本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意見。審批需報送有關投資的決議、有關事項的說明、可行性研究報告、法律意見書等其他證明投資項目合理性和合規性有關文件。
《中央投資企業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國資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監管要求,建立發布中央企業投資項目負面清單,設定禁止類和特別監管類投資項目,實行分類監管。列入負面清單禁止類的投資項目,中央企業一律不得投資;列入負面清單特別監管類的投資項目,中央企業應報國資委履行出資人審核把關程序;負面清單之外的投資項目,由中央企業按照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自主決策。中央企業投資項目負面清單的內容保持相對穩定,並適時動態調整。」
因此,在國有企業對外投資設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制或有限合夥制基金實體及投資私募基金時,通常需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要求報本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或者所屬國家出資企業批准或備案。
(二)國有企業對外投資需開展盡職調查、進行可行性分析、制定風險應對方案
《中央投資企業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中央企業應當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按照國資委確認的各企業主業、非主業投資比例及新興產業投資方向,選擇、確定投資項目,做好項目融資、投資、管理、退出全過程的研究論證。對於新投資項目,應當深入進行技術、市場、財務和法律等方面的可行性研究與論證,其中股權投資項目應開展必要的盡職調查,並按要求履行資產評估或估值程序。」各級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也建立了關於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要求對規定的重大事項需報送有關投資的決議、有關事項的說明、可行性研究報告、法律意見書等相關材料,各級地方國有資產管理機構主要審核國有企業重大事項是否符合國有資產布局與國有企業結構調整規劃、是否符合該企業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是否符合該企業年度經營計劃、其決策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並對項目的可行性進行審核。
2016年8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的意見》(國辦發63號)規定:「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范圍包括:固定資產投資、未按規定進行可行性研究或風險分析;投資並購未按規定開展盡職調查,或盡職調查未進行風險分析等,存在重大疏漏等。」
因此,為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障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國家不斷加強對國有企業對外投資、並購、擔保等重大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國有企業在投資發起設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之前需進行詳盡全面的項目盡職調查工作,對項目可行性論證,合規性調查,以及風險預測和風險應對策略等。對項目的全面調查工作不僅有利於國有企業科學投資,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同時這也就是國有企業履行國有資產內部審批程序的最為重要的前期工作。
(三)國有企業非貨幣財產對外投資的評估程序
依據《企業國有資產法》第47條,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資本控股公司以非貨幣財產對外投資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應當進行資產評估的其他情形的,應當按照規定對有關資產進行評估。因此,該三類國有企業以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應當對有關資產進行評估。
(四)「三重一大」決策程序
根據2010年7月16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意見》的規定,凡屬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運作(簡稱「三重一大」)事項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作出決定。

❷ 農村商業銀行(信用社)招聘(計算機類)考什麼

過去幾年以來,我國經濟改革事業最令人興奮的"狂飆突進"事件發生在金融業。可惜的是,銀行業的改革雖在推進,步子也不能說不大,但仍然基本上在原來的國有銀行部門內部打圈圈,所有制歧視問題很嚴重。與此對比,證券業改革的大踏步邁進卻給人以深刻印象:私企上市限制和股份制銀行上市限製得到放鬆,《基金法》正在起草,開放式基金和私募基金行將推出,諸如此類,不一而足。
為什麼銀行業的創新就不如證券業?原因之一應該是銀行業一直由國有銀行壟斷,受巨額呆帳、呆滯帳之累,已經到了身染沉痾、積重難返的地步。與之相比,證券業簡直是一張白紙,可以寫最美的文字,畫最美的圖畫。當然證券業從一開始就走了彎路:上市公司都必須是國有企業(特權化);股票得分a股和b股(市場分割),或者國家股、法人股、個人股(等級化);只要有風險,就棄用或者不啟用某項金融工具--比如我們的國庫券回購市場曾經一度關閉,股指期貨遲遲未推出(單方面強調防範風險)。但是,證券業較年輕,病症相對而言要比銀行業輕了許多,只要葯方對頭,不僅可以痊癒,而且可以輕裝上陣。
銀行業的改革主要集中在國有銀行內部的調整。從方法論角度看,領導者所遵循的解決問題思路是結構-行為-績效範式(structure-behavior-performance paradigm):即局限於先從銀行結構看各銀行的現有功能及其行為,然後看其行為所實現的績效。對於銀行改革來說,遵循這種範式是有其局限性的,它主要著眼於原有結構內部的修修補補、拆拆裝裝,或者把雜牌軍收編到正規軍系列當中,比如把城市信用社改頭換面為城市銀行,把農村信用社看作為准國有銀行。這樣,銀行改革舉措不少,老問題卻還沒有改掉。此外,這種改革思路導致有大一部分需要發揮的功能還沒有銀行或者其他信用機構去發揮。舉一個例子:在我國農村地區,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基本上在從農村收縮業務,農村合作基金會去年已經清理撤並,農村信用合作社是發放三農貸款的最主要機構,但已經基本失去合作金融的性質。根據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所課題組對全國五個省中五個村的金融服務需求最新調研結果,這些現有正式金融機構已經不能滿足農民的金融服務需求。五個村中,唯獨溫州的一個村的金融服務需求滿足得好,其原因是當地的地下錢庄和非正式金融服務體系發展得好,盡管它們?quot;非法"的(何安耐/胡必亮主編,2000年)。最近江蘇農村信用社的改革採取了撤銷基層農村信用社的法人資格,實行縣聯社一級法人制度。卻勿論撤銷基層法人資格是否合法合規可見,農村信用社試點結果將是信用社離農民越來越遠那是肯定的。結構視角下的銀行和信用體制改革忽視了回答改革的目的是什麼、銀行和信貸業作為一個系統(system)到底應該承擔什麼功能(function)這類基本的問題。一種更好的銀行和信用體系改革思路應該是從該系統的功能出發,探究需要什麼樣的信用制度、信用機構、規則等等來承擔這些功能。
證券業的改革除了其現有結構內部的改革之外,有更大一塊內容涉及在現有證券業務邊界之外的增量改進,也就是大量的金融創新。開放式投資基金即將出台,《基金法》即將出台,私募基金出台問題也提到了日程上。這種原有證券業務邊界之外的增量改進,從方法論上看,實際上是無意識地遵循功能-結構-範式(functional-structural approach)的結果;如果從演化角度看,有些像是無意識地遵循功能-發生學-範式(functional-genetic approach)的結果。功能-結構-範式是德國著名社會學家盧曼(niklas luhmann)提出來的,功能-發生學-範式的形成也與他的貢獻有關聯(willke, 1993年, 第6-7頁)。筆者去年年底曾向德國中國問題專家何夢筆教授探討過這類方法論問題。最近美國著名金融學家博迪在北京作報告,也建議我國金融學家多注意從金融的功能出發去看金融問題(博迪,2000年),這一方面為我國學界開闊了思路,另一方面說明了我國對社會科學方法論的研究一直來重視不夠,不能把一些已經規范、成型的東西及早吸收,以至於博迪教授能夠語境四座。看來我國經濟學家應該多從其他學科吸收方法論養分,包括從社會學。
功能-結構-範式的要義在於:在一個系統(system)形成過程中,得關注系統與環境(environment)的功能關系,比如證券業系統與整個金融業系統的功能關系、或者與整個中國經濟乃至與全球經濟的功能關系;從系統的功能出發,我們為實現這些功能而發展一些規則和制度,對系統結構化,這一方麵包括對現有系統內部構造進行優化,另一方面在系統中加入一些現有系統中尚未存在的必要因素,這類因素可能是隨後構成一個子系統 。實際上,我國考慮開放式投資基金、私募基金和股指期貨出台,均屬於此意義上的增量改進;如果我們從功能出發來看我國證券業制度、機構和規則從無到有的演化過程,換句話說,如果我們是從演化角度看證券業功能的實現過程,那麼功能-發生學-範式與上述功能-結構-範式一樣適用。兩者均強調系統形成過程(systembilng),只不過後者更強調生物學特徵,如演化/進化(evolution)和發生學(genetics)的維度。
私募基金的功能是多方面的。比如它能滿足這樣一種需求:有一部分投資者擁有萬貫家財,看中某一高風險創業投資項目,因而在基金管理人的安排下,共同為該項目籌資,至於它的銷售與贖回(涉及投資者的退出機制)都由基金管理人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包括監管者在內的證券業人士恰恰是因為看到了私募基金的某種功能,從而考慮到?quot;零星構建"(在哈耶克的意義上)這樣一種制度安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終將促成證券業系統中這一"子系統"的形成。
功能視角與一般經濟學中的需求導向(demand-orientation)觀點是一致的:市場上的供給者必須面向需求,類似地,制度供給者必須面向制度需求者的需求。這里,需求的滿足就是實現功能。上述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與下?quot;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是截然不同的,有著質的差別:有些決策者今天認為我要這么來,明天想那麼來,乾脆想怎麼著就怎麼著得了,這不也是功能視角的結果嗎?問題沒那麼簡單。前一種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面向的是制度需求者/消費者的需求,在其中,消費者主權發揮了作用;後一種"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所面向的是制度供給者本身的"需求",因為不成其為真正的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而體現一種專斷獨行的自行裁量權,在其中,制度生產者在行使本該由消費者行使的"主權"。
據《中國證券報》最新報道,隨著中國證券市場市場化進程的推進,中國證券市場監管思路發生了從控制風險思路轉向揭示風險思路的轉變。這一轉變非同小可!這正是投資者/需求者所需要的。投資者對風險的偏好程度不同,有些人屬於風險中性型,有些人屬於風險偏好型。一般來說,風險與回報存在對稱關系:低風險,低回報,比如國庫券市場情況;高風險,高回報,比如股市的情況,私募基金的情況,股指期貨的情況。讓不同風險偏好的人都能滿足其需求,就需要多種多樣的投資工具,包括私募基金、股指期貨等等。
如果銀行主管部門能夠從各種制度安排的功能、需求出發看問題的話,我們的銀行改革可能就會走得快一些,目標取向也會明確一些(那就是金融服務需求取向)。如果銀行主管部門多學一點證券業主管部門,思路也能從控制風險思路到揭示風險思路,那麼能夠更多面向民營企業(這就是一種功能!)的民營銀行就會加入我國的銀行業,溫州的地下錢庄和成會就會正式化和合法化,它們可以通過風險定價來提供金融服務,獲得相應回報。監管部門就可以通過加強風險監測和監管取?quot;不發展"戰略。而恰恰是由於我國銀行主管部門片面重視現有結構/系統的穩定,即片面重視抑制金融風險和保持金融與社會穩定,從而抑制和禁絕這方面的制度創新--於是制度供給者的"需求"(即對穩定和聽話的"需求")替代了制度需求者的需求(即民營銀行這一制度安排的需求),銀行系統本身也因此陷入一種國有銀行壟斷、壞帳率高、效率低的低水平"均衡"當中,而尤其說這是一種"均衡",毋寧說是一種"非均衡"狀態,因為國有商業銀行高額不良貸款問題仍在累積,"火山"仍在冒煙。看來是銀行主管部門學習運用功能論的時候了。

參考文獻:
1. willke, helmut: systemtheorie: eine einfuehrung in die grundprobleme der theorie sozialer systeme, 4. ueberarb. auflagage, gustav fischer verlag, stuttgart/jena 1993
2. 博迪,茲維:"金融學研究的新方法:功能觀點",載《經濟學消息報》,2000年12月1日,第三版
3. 何安耐、胡必亮(主編):《農村金融與發展--綜合分析、案例調查與培訓手冊》,經濟科學出版社,北京,2000年。

閱讀全文

與私募基金可行性報告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n派思股票 瀏覽:483
冠軍1號系統指標公式 瀏覽:924
黃金怎樣知道真假 瀏覽:37
手機換外匯嗎 瀏覽:126
鄭棉期貨網上開戶 瀏覽:741
20元歐元等於多少人民幣 瀏覽:560
160629基金還有可能再漲 瀏覽:775
中國三大貴金屬交易所 瀏覽:167
京能集團境內項目投資管理辦法 瀏覽:227
國內貴金屬整頓 瀏覽:212
歡樂頌2外匯 瀏覽:800
政府申請國家貸款 瀏覽:598
黃金投資收益率 瀏覽:866
12月6號美元兌人民幣 瀏覽:101
理財r0 瀏覽:70
600611大眾交通股票 瀏覽:257
歐式看漲期權價格計算 瀏覽:918
適合90後怎麼投資理財 瀏覽:218
混合型基金漲跌看什麼 瀏覽:628
專利對股票 瀏覽:125